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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財經者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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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瀏覽者一枚
我不知是否看懂。1.這張憑證要證明是自已的,確有難處,任何人都可以說是自已的。2.證明了是自已的,有何意義?你沒說,我不理解,感覺此證明無必要。3.問題的關鍵是第三方,第三方與此款有何關係?與你有何糾紛?這需要更多的證據。最好透過訴訟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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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梧桐建木
很明顯,這位是拿著一張無卡現金自助存款回單要查別人的帳戶。從上述表述看,只提供一張看不到完全帳號的單據確實無法查。因為無卡交易預設是卡主本人辦理,他人無權查詢別人帳戶。(一般來說,在Atm存款後的較短時間內,如果銀行能錄影核實確實是這位客戶存的,從處理存款糾紛角度,會告知該筆帳是否成功;但這筆交易明顯時間過長)
建議由戶主到銀行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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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互金直通車
這種情況確實比較難辦,因為你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這筆存款是你辦理的,我們來分析一下你說的情況。
根據題目中的說明,你在2019年初透過ATM採用無卡存款的方式轉賬給他人,比如你2019年2月10日向張三的銀行卡存入3000元,現在到銀行查詢自己的轉賬記錄,這樣怎麼查呢?
首先,你用現金存入ATM,而且是存到張三的賬戶,用你的個人身份資訊和銀行卡賬戶是無法查到這筆資金的。
第三,既然你把錢存到張三賬戶,就說明你和他有業務往來,正常情況下你應該和張三交涉這筆業務,銀行只是一個證明人,但是他的證明效力已經消失了。
第四,在個人轉賬過程中,銀行起到的只是中間人的作用,他不可能為你自己的錯誤買單,所以這種情況下還是要自己反思,注意不要上當受騙,被騙了沒人為你負責。
第五,如果確實存在上當受騙的情況,最好的方法就是透過報警處理,如果明確對方資訊,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讓公檢法幫你協調各種關係,否則以這種情況銀行是不會受理的。
總之,你透過ATM無卡轉賬的方式把錢存到別人賬戶,就好比你私下裡把現金給了別人一樣,除了你和當事人誰也說不清楚,不要認為銀行可以幫你包辦一切。
回覆列表
很難證明,ATM機上的現金存款(或轉賬),從銀行的角度來說,只能證明持卡人收到了一筆存款。
至於說,這筆存款由誰“存入”的,這需要有相關材料(錄影或其他)佐證才行,否則,拿一張憑證,就讓銀行查詢使用者賬戶資訊和餘額,恐怕不合適、更不合理吧!
按題中所說,2019年初透過ATM現金存入一筆資金到第三方賬戶,現在2020年,要查詢這筆存款是否存入並提供有效證明!此時,操作的難度還是非常大的!
首先,無法證明這筆存款是你存入的,而不是他人現金存入對方賬戶,沒有透過你的銀行賬戶、沒有流水,如何證明這筆資金是由你操作存入的。光靠一張憑證麼,就想讓銀行去查詢第三方賬戶餘額和流水,這怎麼可能!
再者,銀行哪有權利去隨意查詢他人的賬戶情況,並將資訊提供給你呢!就在2020年的前一段時間,中信銀行未經池子授權,將個人賬戶明細提供給了“大客戶”笑果文化,違背替客戶保密的原則,一度引發輿論譁然!
為此,中信銀行不得不撤職相關人員、並深夜發出道歉信!
有了這個前車之鑑,銀行有可能會私自提供給你第三方的賬戶資訊麼!
其次,時間過去太久,銀行錄影儲存資訊被覆蓋一般銀行ATM錄影,儲存時間大致為90天、最長的也不會超過180天。而從2019年初到現如今,已經過去一年多的時間。
第三,問題的關鍵,不在於銀行,而在於你與第三方如果當時這筆錢沒有存入第三方賬戶,當時就不會操作成功。既然有了ATM憑證,且賬戶尾號正確、賬戶名無誤,那麼就可以說明,這筆錢存入了對方的賬戶。
此時,你應該做的是與對方聯絡,只要對方確認這筆錢已經到賬(或查詢流水)即可,你糾結銀行也沒啥用處!
如果對方不配合,那麼就報警(或起訴)處理吧,讓執法機構去查詢他的銀行流水,結合你的轉賬憑證,就能有效證明咯!
總之,ATM現金存入第三方賬戶,除了當事人之外,其他人是無法做出有效證明的,銀行也是一樣。沒有權利查詢他人賬戶和流水,沒有錄影,又如何能證明這筆存款是有你存入,而不是其他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