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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銅錢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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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財務意識流
存取款的過程中,錢都是你的,這一點毫無無疑問。
這個我們可以普及一下銀行的產生知識。
在銀行沒有出現以前,人們進行貨物交易,需要拿著真金白銀到市場上去購買貨物,這種方式交易雙方都相互信任,貨真價實,一邊交錢一邊交貨。
但是真金白銀的保管和運輸卻是非常不便,也不安全。
隨著經濟的發展,交易頻繁,交易量逐步增大,迫切需要一個機構作為買賣雙方的中介人來完成結算工作。
買家可以到幾百公里、上千公里之外,由當地該錢莊的分支機構,稽核憑據,在異地領取相應的實物貨幣。
而銀行利用存取之間的時間差,可以將資金放貸出去賺取貸款利息,這就是銀行的雛形。
可以看出銀行主要履行結算功能,銀行只是從中賺取存錢與貸款之間的利息差。
所以只要你的錢沒有消費出去,無論是放在你手中,還是在銀行裡,都是你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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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芭比寶寶123
這個要看了。
第一,如果你是存款,沒打單子給你之前,就是沒給存單或者證明,這個錢就是你的。
第二,如果你是取款,賬戶的錢沒有扣除,那個說明這個錢也是你的啊。
第三,無論存款取款,這個錢都是你的,因為銀行只是幫助或者協助你,處理你的賬戶。
第四,如果你是貸款,那沒到你戶頭之前,這個錢就是銀行的。
最後祝你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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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理財迦
首先,有一點非常明確,錢的所有權屬於儲戶所有,銀行有義務,保障,存款人以及資金的安全。
小結:從這點來分析,只要存款儲蓄人,在銀行營業範圍內,辦理存取款,銀行就有保障儲戶安全,資金安全的義務。
其次,具體分析,存取款過程中,錢的使用權屬於誰,是否完成了轉移:
1,取款。當取款人核對無誤簽字後,就表明認可了銀行,業務辦理正確。但是,有銀行將資金交給取款人,取款人核對無誤後,才算完成了交接,這筆錢才屬於,取款人個人。
小結:無論存款,取款,過程中,均不涉及資金的所有權,他明確的歸屬戶所有。雙方辦理的只是,資金使用權的轉移手續。這期間,銀行有義務保障,儲戶和資金的安全。
最後,來做一個分析:
無論是存取款,只要儲戶踏進銀行大廳的那一刻起,銀行就有義務保障儲戶人身,以及資金安全。
正在辦理存取款的過程中,其實是儲戶個人所有資金的,使用權,轉移,交接過程,不涉及到所有權,存款儲蓄的資金,所有權是屬於儲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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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林胖J該減肥啦
先說結論吧:存錢行為中,在錢存進銀行前,錢屬於你;錢存進銀行後,錢屬於銀行,但銀行對你負有償還義務;在取款行為中,取款前,錢屬於銀行,只是銀行對於有償還義務;取款後,錢屬於你,你和銀行之間的償付義務訊息。
錢的性質錢在法律中屬於種類物。所謂的種類物在法律上的概念,是指性質、種類相同,即具有共同的物理屬性和經濟意義的物。它可以用品種、牌號、件數、長短、容積、重量等加以確定。這種物可以相互代替。如大米、布匹、鋼材、水泥等。貨幣也是一種特殊的種類物,其價值以票面載明金額來計算,不取決於其重量、體積等。另外貨幣還具有價值尺度、流通手段、貯藏手段、支付手段以及世界貨幣的職能。
錢作為種類物的意義錢作為一種種類物,在現實中具有重要意義。比如,你借給別人5000塊,你把錢給了別人之後,你就不能對那5000塊主張所有權,而只能對別人主張返還5000塊錢(這個種類物)的請求,也就是說,全世界所有的錢,都具有同等性,無法主張具體對哪一種具體貨幣具有所有權。這是在法律上的闡釋。
存取款在銀行在賬務系統中的處理從錢的屬性迴歸在本題,存取款業務在銀行賬務系統中的處理也依據於此。
1、假設你把5000塊錢存銀行,則在銀行的賬務系統中的記賬為:銀行的現金增加5000元(此為種類物),但負債也增加5000元(對你的償還義務)。依此,你存銀行前,錢是你的,你存銀行後,錢是銀行的(種類物,不能主張對具體貨幣的所有權),但銀行對你具有償還5000元的義務;
2、假設你把5000塊從銀行取出,則在銀行的賬務系統中的記賬為:現金減少5000元,負債減少5000元(對你來說,你取款行為導致銀行對你的負債減少,但是你持有的資產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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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問的好,前提你去存的錢,是屬於你個人的。取也是你個人的。你把錢存銀行的前提,是為了交易便捷和產生收益。而銀行在金融資本市場,是屬於一個金融中介機構,你把錢存進去,銀行就可以拿你的錢,去投資,去放貸,像工行就是基金管理部門,股市管理部門,信貸部門,它是拿你的錢去給你賺錢。這麼說就特別通俗易懂了。不然金融機構靠什麼去執行呢! 而且你的所有存款都是保本保息的,節省了你需要自己去選擇投資的時間,降低你的資產風險,而且讓你的交易更便捷,攜帶更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