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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戴鵬888

    不把那兩個明顯有問題的母女倆判刑!社會風氣始終會受到影響!別人鄰居都已經說了!特別是那個小姑娘!愛馬仕包包就有十多個!出入都是豪車!這叫非法禁錮嗎?個人覺得!應該嚴厲打擊這種利用法律保護婦女權益相關規定,實行現不可告人目的的女姓!

  • 2 # 新興社群

    必須重判,否則有錢人都去鑽空子,性侵併控制(包括身體和思想)。現在性侵未成年越來越多,而且形成了輸送產業鏈條,都要中間人,性侵犯都有社會地位懂法人事。希望國家重視,真正把保護未成年法落到實處。凡事性侵未成年的起刑應該都在三十年以上,同時對提供者、中間人都做為共同犯罪一併予以嚴懲。

  • 3 # 清風明月vv

    客觀看待問題,依據法律,依據法律,依據證據,不要人云亦云,有些迷霧在後面,不要被輿論所左右,相信最高檢察院和公安部。都不能感情用事,你所理解的不一定是真實的,真實的你可能沒有了解到。

  • 4 # 廣州威少1996

    一個高學歷、美國法律顧問、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執業律師、懂法律的40多歲的鮑毓明與14歲未成年女孩談戀愛?這是一宗有預謀的惡性強姦未成年女孩案件,他是美籍華人,他利用法律漏洞透過收養形式進行誘騙強姦未成年少女,最近幾年連續發生未成年少女性侵案,必須要引起重視,保護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是重中之重!

  • 5 # 培琦沐彤媽咪

    沒判,估計後面也是三觀盡毀的結果!

    從現在雙方的說辭來看,都有問題

    首先作為家長,緣何會讓一個十四歲的女孩子跟一個四十多的單身男人同遊同住!這裡面絕對有問題!

    而後從鮑展現的聊天記錄來看,這個所謂的孩子,無論從聊天,語氣看都已經不在是孩子!所以她到底怎麼想的,為何現在才告,值得深思

    最後就是鮑啦,如果女孩未滿十四歲,那麼他是知法犯法,這是犯罪,必須嚴懲!如果孩子已滿十四歲,又是經過女方母親牽線,那麼他頂多算包養!

    現在輿論基本一邊倒,就是抓住未成年!但這件案件的前提大家不要忘了,是女孩媽媽有意為之的!那麼整件事,我覺得孩子母親責任最大,也應該以儆效尤,殺一儆百,嚴查嚴辦!

  • 6 # 周潔海洋之心

    都不是善茬,沒一個好東西,一定要判的話都有罪。鮑不應該和14歲左右的女孩發生關係,女孩及母親就是在釣魚,實足的騙錢行為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什麼樣的人才有實力擁有灣流G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