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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6745035785625

    人類在自然界中一切求生存、求發展的活動,都會引起自然界相應的變化。在人類改造自然時,如何使自然界的演化更加有利於人類社會的發展,這就是人與自然協調所需要解決的問題。人與自然的協調發展,並不是簡單地維持或恢復某種自然平衡,而是透過人類變革自然的活動,使自然界能為人類社會的持續發展提供一個有利的環境。

    人與自然協調發展的必要性可以從理論和現實兩個方面加以說明。

    從理論分析上講,一是人與自然界存在著物件性的關係;二是從系統的觀點考察人工自然時,所得出的關於自然平衡及人工自然發展的規律性。我們應充分認識人工自然擴大所可能帶來的不利後果,要時刻警惕自然對我們的報復。要正確看待人與自然的關係,人既不應該做自然的奴隸,也不應該讓自然成為人類的奴隸,人與自然之間需要的是協調的發展。既要反對片面地誇大能動性的無節制開發的征服論,又要反對片面誇大受動性的消極適應自然的宿命論,應堅持實踐中能動性與受動性的辯證統一。

    從歷史的角度看,人與自然協調發展的問題早在人工自然出現的時候就已存在,只是在低水平的生產條件下並不突出。事實上人工自然的創造一開始就與天然自然存在著矛盾和某種不協調。恩格斯曾講過:“美索不達米亞、希臘、小亞細亞以及其他各地居民,為了得到耕地,把森林都砍完了,但是他們夢想不到這些地方今天竟因此成了荒蕪不毛之地,因為他們使這些地方失去森林,也失去了積聚和貯存水分的中心。”這樣的悲劇今天在許多地方仍在不斷髮生。

    早在19世紀時,恩格斯就曾警告說:“我們不要過分陶醉於我們人類對自然界的勝利。對於每一次這樣的勝利,自然界都會對我們進行報復。”但當時,多數人都陶醉於工業文明給人類帶來的益處,在思想和行動上都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

    從現實的角度看,自20世紀以來,大工業的發展,把人工自然擴大到空前的範圍,人對自然平衡的干預已超出自然界的再生能力和自我調節能力,使不同水平的自然平衡瀕臨可能自我修復的極限。人類所面對的生態環境正朝不利於人類生存發展的方向演化,從而引出了所謂“全球性問題”。“全球性問題”的概念最早是20世紀70年代由世界著名諮詢機構——羅馬俱樂部提出的。一般是指由下列問題交織在一起的綜合性問題:人口問題、糧食問題、不可再生的資源問題、工業化問題、環境汙染問題。它們被看成是“五個最終決定和限制我們星球增長的基本因素”。

    提出全球性問題的意義在於,在西方世界陶醉於高增長、高消費的“黃金時代”,清醒地提出了一個不是一個國家,而是所有國家,所有人民,不僅僅是現在,而且也是將來需要面對的選擇。歷史的教訓和現實的憂患都一再告訴我們:人與自然的協調發展是必要的。

  • 2 # 小余哥

    人與自然的關係是隨人類生產能力的發展而變化的,二者的關係表現為一個歷史性的發展過程.在原始社會,人類認識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十分有限,在人與自然關係上更多表現為人受制於自然.

    隨著人類生產水平的提高,人與自然的關係開始發生了轉變,人類逐漸由“敬畏自然”的態度變為“征服自然”,自然成為人類改造的物件.農業社會以後,人類開始大規模改造自然,這樣做雖然擴大了耕地面積,滿足了日益增長的糧食需求,卻破壞了森林、草原、湖面,不僅導致了水土流失、土質下降、沙漠化、鹽鹼化,而且進一步使生態失去平衡.工業文明的出現使得人類和自然的關係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自然界完全不再具有以往的神秘和威力,人類再也無須像中世紀那樣藉助於上帝的權威來維持自己對自然的統治.

    但進入20世紀以來,伴隨著環境汙染、能源危機和核武器的威脅,人們越來越認識到科技的發展並未給社會帶來真正的進步,反而使人類社會陷入了深深的不可擺脫的生態危機之中.正如恩格斯所警告的,“不要過分陶醉於我們對自然界的勝利,對於每一次這樣的勝利,自然界都報復了我們”,人與自然的關係問題正式進入了人們的研究視野.

    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在當代已不再是一個理想的口號,它是我們基於全球性生態危機而提出來的關係到整個人類生存和發展的現實問題.自從布倫特蘭女士提出“可持續發展”觀念以來,強調全球性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已為世界各國所普遍接受,建立起一個新的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地球生態圈”成為新世紀人們的共同願望.但這一階段仍處於設想時期,有許多問題需要我們努力解決.

    個人觀點,大家怎麼看。

  • 3 # 手工鑰匙扣濤子手工

    (1)在唯物辯證法看來,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統一體。我們面對的現實世界,就是由人類社會和自然界雙方組成的矛盾統一體,兩者之間是辯證統一的關係。一方面,人與自然是相互聯絡、相互依存、相互滲透的:人由自然脫胎而來,其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2)隨著生產力水平的提高人類認識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斷增強,現在的自然已經不是原來意義上的自然,而是到處都留下了人的意志印記的自然,即人化了的自然。

    (3)在人與自然的關係中,人類已處於主動地位。當人的行為違背自然規律、資源消耗超過自然承載能力、汙染排放超過環境容量時,就將導致人與自然關係的失衡,造成人與自然的不和諧.

    (4)人類只是自然的一部分。不是萬物的尺度。

  • 4 # 包紮達布

    隨著人類生產水平的提高,人與自然的關係開始發生了轉變,人類逐漸由“敬畏自然”的態度變為“征服自然”,自然成為人類改造的物件.農業社會以後,人類開始大規模改造自然,這樣做雖然擴大了耕地面積,滿足了日益增長的糧食需求,卻破壞了森林、草原、湖面,不僅導致了水土流失、土質下降、沙漠化、鹽鹼化,而且進一步使生態失去平衡.工業文明的出現使得人類和自然的關係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自然界完全不再具有以往的神秘和威力,人類再也無須像中世紀那樣藉助於上帝的權威來維持自己對自然的統治.

    但進入20世紀以來,伴隨著環境汙染、能源危機和核武器的威脅,人們越來越認識到科技的發展並未給社會帶來真正的進步,反而使人類社會陷入了深深的不可擺脫的生態危機之中.正如恩格斯所警告的,“不要過分陶醉於我們對自然界的勝利,對於每一次這樣的勝利,自然界都報復了我們”,人與自然的關係問題正式進入了人們的研究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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