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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山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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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陵子心語
對於你這個“老公弟弟鬧離婚,哥嫂有義務給他們帶孩子嗎”的問題,說說我的看法。
好多年前,老公的哥哥患了癌症,當時他們家裡人都不願意為他治療,幾個兄弟姊妹也不願意出一分錢幫他,我老公每天以淚洗面。畢竟他只有這一個哥哥,還那麼年輕就患了腦癌,怎麼說心理上他都過不去。
我非常能夠理解老公他當時的心情,於是乎,我們出錢,我找同學把他帶到我家來做手術,他們家其他的兄弟姊妹都不願意出錢,我親自打電話讓他們贊助,他們每一個人都說“要錢的時候需要我們,不要錢的時候早把我們忘記了,他這個病反正也治不好,有錢不如以後養他的兩個孩子……”
他們真的會養他的兩個孩子嗎?顯然不可能。當時只有嫂子一個人過來照顧,那麼大的手術他嫂子一個人自然忙不過來,我老公上班又忙,肯定也不可能天天在醫院裡待著,於是我就讓我的妹夫們去醫院照顧。
嫂子哭著跟我說“如果你哥死了,兩個孩子就給我了,她是不要了。”
我直接跟她說“你的孩子為什麼要給我?你現在心思好好治好你老公的病,好好把你兩個孩子養大,我沒有任何義務養你的孩子,今天我出錢給你老公治病,也是看在兄弟的情分上,以後就看你們的福份了。”
上天有眼,大伯哥的病倒還不錯,本來醫生說只有30%的治癒率,他就在30%的行列中,至今仍然健康的活著,兩個孩子畢業後,我弟弟也找人幫忙安置不錯的工作。一大家生活幸福。
孩子在父母的心頭肉,任何人都替代不了父母,各自安好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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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小23173
即便是一家人,凡事也有該做和不該做的。
如果孩子只是短期沒有人管,可以偶爾幫忙照看,因為畢竟是一家人,在弟弟困難的時候施以援手也是無可厚非的。
但是如果是長期的,以後這個孩子大多數時候都要靠你們來照看的話,還是要拒絕的,畢竟自己精力也是有限的,自己親生的,犯錯了,可以批評,教育,甚至是打罵,但不是親生的,教育起來就會很麻煩,如果孩子學習退步,還很有可能遭到你弟弟的責怪和埋怨。所以這種出力不討好的行為還是不要開始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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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葵花點穴手1289
弟弟鬧離婚,怎麼哥嫂要幫忙帶孩子?拜託你們只是他的哥嫂而已!他既然鬧離婚,也肯定要想到孩子的問題,畢竟他也是個成年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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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貝殼小仙子
“老公弟弟鬧離婚2年,孩子一直寄養在我們家幫他照看,現在離婚了孩子徹底扔這沒人管,哥嫂有義務幫他帶孩子嗎?”
其次,要對你的小叔子兩口子表示不滿。兩年鬧離婚,都不管孩子,把孩子扔在哥嫂家不聞不問。說明他們兩個人沒有家庭責任心,沒有親情,更沒有感恩之心。現在離婚了又徹底不管孩子了,說明他們兩個人道德缺失,心還挺大,為人不齒。
最後,建議你們,把他們兩個人喊過來,把孩子交還給他們。因為他們離婚了,法律上規定父母雙方肯定一個是撫養孩子的人,一個是交撫養費的人。那麼孩子理應是由獲得撫養權的人帶走好好撫養。你們作為哥哥嫂子,辛辛苦苦帶了兩年,仁至義盡,沒有義務再幫無感恩之心的人養孩子了,免得出力不討好,說不定還嫌你們照顧不周到呢。對於這種無感恩之心無親情的人不要再三遷就他們,也不利於他們以後的成長。以後你們只要方便的時候,或孩子的生日,買些衣服,食物,帶些錢去看望孩子,平時用微信多關心督促他(她)的學習成長就非常好了。對於父母都健在的晚輩,不需要接到家裡來照顧。對於父母都不在的晚輩才要接到身邊,並且當親生孩子一樣好好撫養。
祝您萬事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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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longsuixin
我發現,很多人離婚後,竟然是家裡人在幫他買單,他自己呢,反而過得更瀟灑了。
我有一個同事,他的妹妹就離婚了,然後哭哭啼啼回來了,帶著一個孩子。回來之後,他的老母親就召開了家庭會議,意思嘛,很簡單,妹妹在外面受了“欺負”,離了婚,“全家人必須幫幫她!”
然後,自己安排 到,他們,老父母,也就是孩子的姥姥姥爺,幫著給孩子做吃做喝。
他呢,就是孩子的舅舅,必須擔當起舅舅的責任來,平時接著上下學,有時到學校幫著開家長會,因為舅媽有文化,還得幫著輔導作業。
而那個離婚的妹妹呢,因為她“無比可憐”,“還要找新的物件,還要成家”,所以,就讓她清清爽爽地去相親去再婚,孩子就一直放在姥姥家。當時家庭會議一開,全家人都不吭聲。
想想看也是非常可笑了,怎麼著,這個妹妹自己鬧了離婚,然後,所有的離婚的後果,全是家裡人承擔了起來了嗎?
她呢,完全不受影響嗎?生活更滋潤了嗎?
可是,我在我們周圍看了看,發現很多人家都是如此,一個人經營 不好婚姻,結果呢,就讓其它 家人幫著承擔,可是她呢,過得竟然比以前更滋潤。她以一副可憐的面孔 回到家裡,可是,她該負的責任呢?
我感覺,這孩子管一天行,要是永遠管下去了,說實話,這不該是別人的責任!更應該是孩子親生父母的責任吧!
所以,這麼安排生活的老人,一定是糊塗了。必須反駁,不要接過來,就成了自己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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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Ivy童媽
你好 我是童童媽媽 。老公的弟弟鬧離婚,哥嫂義務肯定是沒有義務幫他帶孩子。 我覺得義務只有父母對子女有義務養育成人、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終老的義務。 其他兄弟姐妹之間或是其親戚關係只有情誼本分 並沒有義務。
我就是多兄弟姐妹的家庭,我們姐弟關係都很好,如果 姐姐弟弟婚姻出現了問題,我會盡我所能幫助他們照顧好他們的孩子,畢竟都是跟我有著血濃於水的親情,但是並沒有義務。
你老公弟弟的孩子在你們家已經兩年了,他爸媽只是離婚,婚姻關係不存續,但是父子,母子親情還在啊,他們都還健在為什麼就不管孩子,他們做的太不靠譜了。果然 婚姻中不是個好丈夫好妻子真的離婚後也很難成長升級成為好父親 好母親。
跟你老公商量一下,你們可以協助照顧老公弟弟的孩子,也可以提供一些幫助,但是在父母都還在的情況下 沒有義務幫他們帶孩子,畢竟還有自己的孩子要照顧。
這裡要說明一點的是 如果自己的兄弟姐妹有意外不在了,我會義不容辭的照顧他們的孩子,視如己出,對於老公兄弟姐妹的孩子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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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總會有那麼一些人會以“都是一家人,有困難就應該互相幫助。”“自己人都不幫忙,不是讓外人看笑話嗎”這些話來進行道德綁架,要求富裕的人,無條件地接濟窮困的兄弟姐妹。其實這是一種錯誤的想法。除非是本人自願,否則不願意撫養小侄女(兒)並不應該受到責備,因為這不是她的義務,有撫養義務的應該是父母。請停止對身邊人進行“親情綁架”,誰的孩子就應該由誰養,這是亙古不變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