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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進加油站颳了一個直行騎腳踏車的,對方當時說沒事,我下車看了看,留了電話,啥的,他也沒事,俺倆就走了,沒報警沒出險,今晚對方找我,說渾身疼,明天我把他約在出事那個地方,心思先報個警,再帶他去醫院看,我想知道,這情況下,我明天再報保險,還管用不?車都沒事,就是保險能承擔醫院的費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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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東莞小林子

    這種情況由於事故當時沒有報交警,也沒有報保險,更加沒有拍攝事故現場儲存證據。所以保險公司會拒賠。以後不管遇到什麼事故一定要用機拍攝事故現場圖片儲存好,這點至關重要,理賠都是要有事故現場圖片為據,才可以申請理賠。

  • 2 # 兆仁車貸合夥人

    這個肯定不可以,保險公司有明確規定和時間限制,基本上超過24小時保險公司就不會理賠了,就算是走簡易的快賠方式,也是需要出險當時電話報告保險公司備案,相互交換電話號碼,相互拍下對方的行駛證,駕駛證,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拍幾張事故現場照片,並迅速駛離現場之後再去快賠中心定損。

  • 3 # 飛翔沖霄

    這種情況你要是真想報保險幫忙處理的話,還是有挽回的餘地的,如果你出事的地方有監控攝像頭就問題不大,在48小時內都可以處理。沒有的話就要做筆錄,雙方撞車痕跡比對等。

    《保險法》中第二十一條的規定: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後,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保險人透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的除外。

      所以說,超過48小時就會拒賠,這種說法是不正確的。在2015年的車險改革後,保險條款上明確了48小時通知保險人的概念,但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超過48小時,只要車主在合理期限內履行自身通知義務,向保險公司報案,並且擁有相應的事故證明,就不能以超過48小時為由,作為拒賠或不賠的理由。

      不過,還是建議大家及時報案,這樣才能更快的拿到保險賠償金,也可以避免因為逾期報案而造成出險車輛無法定損的情況。

  • 4 # 雨花石花雨

    不管發生什麼交通事故,建議先報警,再報保險。除非是小刮擦,雙方現場能協商好的。現如今人心難測,碰瓷的、不講理的人大有人在。

    隨著國內的經濟水平不斷提高,人民的生活質量也提高了不少,汽車也從奢侈品成為了大眾可以消費的必需品。汽車確實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很大的便利,同時也給我們的交通帶來了很多的不便,尤其是這年年上漲的事故率。開車上路我們在所難免都會遇到一些事故,發生事故的時候應該先報警還是報保險?

    我個人認為:應該先報警再報保險,順序可不能錯。當我們發生車禍的時候,首先應該沉著冷靜,先確認一下有沒有人員傷亡,再確認雙方車輛的受損程度,然後立即報警,再打保險公司電話。這是因為保險公司的出險時間是有要求的,如果超過48小時沒有報保險,那麼保險公司就有可能拒絕理賠。如果當時不想報保險,但事後情況發生變化,不好處理,你有交警現場的勘測就好辦了。再報保險也不遲。但一定不能超過48小時的時效性。

    如果責任不好劃分的話,那就由交警先劃分責任,劃分完責任之後我們在報保險。有的時候很多司機都不報保險,很多人以為這是傻子,其實不然,如果損失在500元以內的情況下,報保險是吃虧的,會選擇私了,這都是有經驗的人才會做的事情。因為大家都知道,保險如果出險次數多了,第二年保險費用就會上漲,不僅如此,如果保險連續三年沒有出現,那保費就會下降百分之三十。所以算下來,如果車損在500元以內還是私了比較划算。很多人覺得私了自己修車補漆也得幾百上千呢,其實不用這麼麻煩。很多老司機都有小絕招,就是補漆筆。一些小的剮蹭和劃痕用補漆筆解決再合適不過了。

    交通事故現在很普遍存在,小到刮蹭大到報廢,但是,輕微的小事故很多車主都會選擇私了,雙方達成一致的時候,採用“快處快賠”,節省考慮很多時間和精力,這是比較好的處理方式,但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用“快處快賠”來解決,不報警處理,問題就大了。採用“快處快賠”同樣也需要報交警才能處理。

    什麼是“快處快賠”?交通事故發生後,交警在現場進行勘測,當事各方現場填寫好事故確認書,就要迅速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以免延緩城市交通。在48小時內到交警部門簽署《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交通事故現場書》,進行快速結案。現在保險公司在交警部門的“快處快賠”中心都有工作人員,結案理賠一次性解決。方便了廣大車主。

    報道稱:據劉先生介紹,4月14日,他騎電動車在濂溪大道上由東向西騎行,經過一個小路口時被一輛紅色小轎車撞倒。“當時腳就疼得沒法動了,只能讓轎車司機易先生送我去醫院。”劉先生告訴潯陽晚報記者,當時易先生的態度很好,一路上都在詢問他的傷勢,“到了醫院後,易先生還返回現場將我的電動車騎了過來”。

    於是在4月底,劉先生撥打了易先生的電話,要求對方承擔醫療費和誤工費,但易先生的回覆卻讓劉先生“大吃一驚”。“他說之所以發生交通事故,完全是因為我自己。”劉先生稱,這樣的答覆讓他無法接受:“雖然當時我們都沒有明說,但意思很明確,易先生肯定要承擔我的損失。如果是我自己造成的,他為什麼還要送我到醫院,還幫我把電動車騎過來?”

    劉先生告訴潯陽晚報記者,為了這件事,他多次找易先生討要說法,但對方一直不肯承擔責任,兩人甚至還發生過多次口角。隨後,根據劉先生提供的電話,潯陽晚報記者聯絡了紅色轎車司機易先生。對於此事,易先生表示自己“很冤”:“當時我在右側車道正常行駛,根本沒有動過方向盤。是劉先生自己為了避讓前面停著的一輛摩托車往左變道,電動車把手擦碰到我的車,摔倒時腳伸到了我的後輪前,導致腳被碾壓受傷。”

    “幫人還幫出麻煩來了,劉先生不斷打電話騷擾我,現在我的親戚朋友都知道這件事了。”易先生表示,因為事發現場沒有監控,他與劉先生又各執一詞,雙方始終無法達成一致,“雖然他的腳傷是被我的車碾壓的,但是他自己摔倒的,我沒有責任”。

    易先生稱,劉先生知道自己不佔理,所以既不尋求交管部門的幫助,也不到法院去起訴,而是採用“耍無賴”的方式索賠,“如果他繼續這樣,我會考慮報警”。

       所以筆者認為:不管發生什麼交通事故,建議先報警,再報保險。這是萬全之策。如果交警在現場劃分了責任,也就不會出現上文中提到的,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麻煩事。

     

  • 5 # 城市流浪穿梭者

    這個要看你買保險的時候有沒有買不計免賠這項。如果是車禍別人違規操作不當撞到你或者對方酒駕都有可能。如果是別人違規出現事故應當當場報警處理。如果是自己不小心撞到什麼障礙物或其它東西沒有人員傷亡可以先拍照留下證據以後找保險公司也是可以的。關鍵看你的險種有沒有不計免賠這項。車禍猛於虎,開車需謹慎。

  • 6 # D景泰清平

    看你事故大不大!大的話報保險了就必須讓出現場,保險公司查勘員會第一時間積極到達現場處理!會留存現場事故照片,如果嚴重。交警叔叔也會到達戰場,劃分責任!

    一般出事故了以後超過48個小時不報案處理,保險公司有理由拒絕賠付!前提是不要讓知道!

    小蹭小刮留存現場照片可以延後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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