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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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總開轟炸機的舒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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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Joy的小空間
太有了好嗎?有一次放假跑去了合肥,本來想著和兩閨蜜吃吃飯聊聊天,去公園轉轉的。結果不知怎麼的,這個吃飯逛街的隊伍成了七個人。兩閨蜜都帶了男朋友去說介紹我認識,還有一個男生知道我去了,也加入了這個隊伍,還帶了他女朋友。所以逛公園的時候就看他們兩兩一對,手牽著手漫步人生,在櫻花樹下拍照,在公園景點打卡。我就想扶額長嘆,我幹嘛來了,狗糧一碗不夠,還來三碗,這電燈泡當的千瓦都不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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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利海9
具體時間記得不太清楚了,一定是十八歲以前的事情了。有一年過春節,我本家二哥去他未過門的媳婦家裡。他讓我給他一塊去,當時不懂事就去了。回來後,本家上輩老人說你不該去,人家老丈人家的你去幹什麼。沒過多長時間二哥不同意這門婚事了。現在想一想一定是去當電燈泡了。吃的什麼記不清楚了,好像是住的西屋,我在南邊椅上坐著。這算不算當電燈泡了。
電燈泡這個東西比較有學問。
首先你得觀察你處的位置,比如你是男方的,那你就很尷尬,要是對面也帶著的話你可以去和對面女孩子聊天,要是沒帶,回家吧。然後假如你是女方就不一樣了,你這就不算是電燈泡了,畢竟女生都害羞,你就要做中間人活躍氣氛。但是如果雙方非常熟悉了,稱早回家。
其次要看所處的地方,別人去看情侶電影,去情侶餐廳你總不能跟著去吧。
總之,稱早回家,這話絕對沒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