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Yuki的日常

    我不會

    真正愛過的人是做不了朋友的

    既然分手了就好好的放下,好好生活

    而且我會把聯絡方式都刪掉 決定放手就不會藕斷絲連

    靜靜等待下一個更愛你的人

  • 2 # 老徨說事

    首先,她/他是否還想跟你做朋友?

    當你產生這個想法時,有沒有產生後悔複合的念頭?

    可能是早已嘗試過複合被拒絕了。

    你早已習慣了兩人的生活,只是害怕分裂出去的感情無處存放。

    或者是對現任的不滿。

    停止一切對對方的思念,既然已經決定分手,做兩個老死不相往來的人不好嗎?

  • 3 # ohhh

    你既然願意用自己為數不多的休息時間,來陪一個人,或者說陪過一個人,你們又在一起仰望過星空,彼此想過守護彼此的世界,也讓自己做的更好。就在這樣的情感中,就像前任們那樣分開後,又有什麼資格不做朋友呢?

    “大眾的審美變了

    時代也已經不同了”

    這個社會的審美就想一個急轉彎,突然走到了瓊瑤戲的反面,二三十年前的要死要活哭哭鬧鬧,在今天都慢慢變成了:我認為你愛得不對,不正確。

    瓊瑤戲的重要組成部分就是男人朝三暮四,女人水性楊花,導致各種悲劇。然而現代人的愛情乾脆利落,有時為了預防被情感傷害的自己,乾脆在心裡築起一道鋼鐵長城,所有看似錯誤的選擇,都不想去嘗試。

    其實戀愛沒那麼多的轟轟烈烈,他們要的並不多。有時候只是一個微笑或者一個擁抱,一起看電視,一起哭一起笑,一起在下雨天散步,然後故意拿一把小傘雙方靠緊一點。

    實際上愛情本來就是個愚蠢的玩意,在剛剛接觸時,會碰到各種世俗的意見,輿論的壓力,一個男人認為自己理所應當找一個女人,一個年輕人認為自己當然要找個同齡人,這是都是正確的意見。

    我們開啟過無數次任意門,那些曾經懂你的人陪你看過種種不同的風景,我們為了那些自己在乎的人,與生活“抗爭”的樣子才是最帥的,這也就是,為什麼你會還念上一段感情。

    想想自己最帥的樣子,能和“見證者”做朋友也是不錯的。所以我會選擇和前任做朋友。

  • 4 # 秋日陌陌茶

    說過還可以做朋友,其實是真的放下了,已經可以坦然面對過去了的人。在現實中我們是君子之交淡如水

  • 5 # 芹子的生活

    我一直以為我們沒有瓜葛了,沒想到在201 9年的1月15號 他加了我,說他想我了,說還要和我在一起,那一刻我真的又開心又難過,那種感覺真的不知道可以用啥語言來說,這樣我們又在一起了,都說複合就是重蹈覆轍,我不信,我覺得我們就是那個不會分手那一對,我們在一起了十個月,一切都很好,但是我們又分手了,又回到當初的感覺,理由也是一樣,我也是一樣的放不下,覺得自己可悲,我們分手了兩個月了,我還是放不下他,和他糾糾纏纏這一年,差一點要了命,很累很累,但是很開心,因為是他,做什麼都是開心的,我們雖然是和平分手,但是我和他做朋友卻是因為我還愛他,很多人應該會罵我傻逼,可是我依舊還是很愛很愛他。不知道什麼未來可期,不知道以後會怎麼樣,突然覺得我們之間真的會再無瓜葛

  • 6 # 星光80606

    回答:只要前任不反對,可以做朋友!

    前言: 我們通常講的前任,就是因各種原因而分手的戀人或夫妻。雖然分手了,但畢竟曾經彼此熟悉,也有一定的感情在內,並不是懷有深仇大恨之人。所以,如果雙方都不反對的話,可以成為朋友。

    為什麼說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和前任做朋友

    這裡有個前提,是在雙方都不反對的情況下,才可以成為朋友關係,如果對方反感或不同意,那麼,這種朋友關係就不成立了。

    為什麼可以和前任做朋友呢?因為前任無論在哪方面,對自己都比較瞭解和熟悉,也還有一定的感情基礎存在,比起與和陌生人交朋友要好的多。

    與前任成為朋友的理由

    想要和前任成為朋友,也必須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如果條件不適合,那麼也沒必要再去打攪前任的新生活了。下面列出能夠成為朋友的幾點理由;

    1·前任是你曾經付出過真感情的人;

    2·前任對於你來講屬於比較瞭解熟悉的人;

    3·前任的離去多少都會對你的感情還有所依戀和懷念;

    4·前任的生活圈子裡,也有可能與你熟悉和關係要好的人,因為你們畢竟曾經共同生活在這個圈子裡;

    5·在工作學習和事業上還有可能存在著某些利益,甚至於還能得到對方的幫助與支援;

    6·前任如果是曾經夫妻關係的,那麼,還有兒女的情親離不開。

    以上六點,都可以是成為朋友的理由。

    與前任做朋友應注意些什麼

    所謂前任,就是已經離開你私人生活的人了,也就是說,不再是你的戀人和有法定夫妻關係的人了,從道德法律意義上來講,已經與你沒有任何糾葛而成為互不相干的人了。

    因此,前任可以重新建立自己新的婚姻家庭生活,只不過念在曾經對你付出過感情的份上,願意與你保持一個普通朋友們身份罷了。

    在這種情況下,你們之間的感情只能發生在普通日常的交流交往上,與普通朋友一樣,僅限於各自的喜樂愛好而已,不得強求。否則,不但影響到自己,而且也會影響到對方將來的生活。

    所以,與前任做朋友,我們要做到適可而止,不可越雷池半步。

    總之,與前任做朋友的這種事,應慎重為之,妥善處理好各種關係,不能損害和傷害到現任的感情與利益,否則,將受到道德的譴責和法律的追究。

    建議;當然,如果舊情復燃,重燃愛火,並得到雙方的認可,重新恢復以前的關係走向幸福的情況,筆者不反對!

    感言;願天底下真情實意的感情都綿綿悠長,不再有勞燕分飛各奔東西的憂傷出現。

    希望以上回答能解開您心中疑惑!祝生活愉快!

    (九)

  • 7 # 平凡人老張

    既然分親手了。還做什麼朋友,不管出於那種原因分手,都沒有做朋友的必要,雖然曾經相愛過,但那都是過去的,就留在美好的記億裡,如果和前任做朋友,是多麼的尷尬,又是多麼的傷感,很難我走出這段感情的陰霾,會影響你以後的生活的。

    已經前任分手了,就沒必要再聯絡了,把他從你的心裡徹底的消失,如果你還和前任藕斷絲連,那現任又是如何感受,難免家庭出現矛盾,如果你為了現在家庭著想,就徹底和前任斷絕關係,就把前任當陌生人。

    和前任已經分手了,一定是生活觀和價值觀不可調合,才決定分手,分手了就不要再有什麼留戀的,就把前任忘的一乾二淨,把他所有的聯絡方式全部刪除掉,就當這個人在你心中從來沒出現過,你和現任好好生活,重新開始你的新生活,這也是對你現在丈夫和家庭負責。

  • 8 # 斷腸情話

    1、你和他曾經是戀愛關係也就是除了父母兄弟姐妹之外最親近的關係了

    2、曾經最為親近的關係突然之間變成最為普通朋友的關係,給誰心裡都會彆扭

    1、如果情侶之間分手,咱們先要看到底是誰的錯誤,如果是女方存在比較嚴重的錯誤,那麼我們就要謹慎的去選擇這一點了,比如女方玩曖昧或者是大家眼中的綠茶婊之類的,我勸你最好最好不要去相信分手之後還能做朋友之類的事情了,能躲多遠就躲多遠,因為你看見或者看朋友圈之類的你會發覺曾經的你為了愛情是多麼的卑微,你會感覺自己像個傻子一樣。

    2、如果是男方自己的錯誤,比如渣男一個交了好幾個妹子,到時被女孩發現了,我相信大多數男孩有心裡僥倖的心裡,因為她愛你或者你更加愛他之類的話,這樣來說的話,不如直接了當分手不做朋友,微信電話和其他的聯絡方式都直接刪除或者拉黑,給女方一個痛快,千萬不要藕斷絲連。這樣對女孩傷害少點。

    3、小矛盾到時分手,如果能挽回之間的愛情,大家就在努力努力,因為真的遇見自己一盒喜歡和愛的人非常非常渺小,從相識到相愛之間經歷的太多事情了,畢竟之間沒有多大問題。

    綜合上述情況來說,分手之後能否做朋友,我個人覺得她很愛你的話你們之間可以先做朋友關係,然後慢慢慢慢的淡化之間的關係。

  • 9 # 細雪覆眉

    曾經以為不可能,因為彼此太愛了。當初分手的原因無法改變,再見仍然是痛。現在過去一年多了,沒有當初那麼痛澈心菲了,一年多不見,他仍然堅持聯絡我,只是不再說愛了。知道那份感情還在,但因為不可能,又捨不得彼此完全相忘於江湖,只有把這份愛埋葬,做個朋友吧。謝謝你一直待我那樣好,謝謝這份感情留給我們的都是美好的記憶。

  • 10 # 情感挽回修復導師

    和前任成為朋友的可能性會很小。

    當然不能以偏概全,也並非沒有。

    兩個之前相愛的人分開之後,一定會有所傷痕,要麼是一方深愛著一方,另一方沒有那麼深刻的愛。

    無論怎樣總有一方愛的深如果為朋友

    其實對愛的深的一方是不負責任的一種表現,對她是一種傷害,就相當於你給了人家一個刀疤,而你每次都要提到這個傷疤這是對他人的不尊重

    如果是對方要求和你做朋友那麼是對方對你的不夠尊重

    或許你沒有了解朋友兩個字真正的意義

    當然他日你們再見的時候也可以虛何溫暖

  • 11 # 北漂小羊

    最熟悉的陌生人說的就是你的前任,前任給過你幸福快樂,前任也給過你痛苦傷害,前任永遠忘不掉,而且很熟悉,但是有些人錯過就永遠不會回來。

    剛分手的人總是覺得分手後還可以做朋友,因為都還單身,不用考慮他人的感受,想著也許還能讓對方回心轉意,步入婚姻的殿堂,也確實有這樣的真實事情發生。

    但是如果彼此分手,而且都找到了另一半,那麼還跟前任做朋友就不現實了,因為現任不允許。不如把前任放在內心深處,做個最熟悉的陌生人,彼此不要聯絡,不要打擾,去追求新的幸福。

  • 12 # 孟小米這個嬌丫頭

    不做朋友。

    分手一般情況下,都是一方決定後對另一方的通知。也就是說肯定有一方還處在和好幻想裡面。

    異性之間,尤其是曾經有過感情的異性,是沒有辦法做到完全若無其事、雲淡風輕的相處的。

    說做朋友的那些人,當你們看到自己前任時,心臟為什麼會異樣、會癢?難道是被蚊子咬了個包嗎?

    做朋友,無非就是把前任當了備胎,隨時想回頭找溫暖。要麼就是一方還在苦苦幻想挽留重溫舊夢。

    事實上,天下就沒有分錯的手,只有不對的人。做朋友,對還在愛著的那個人是一種自我消耗。對已經決定放棄的那個人來說,也是一種負累。

    所以不要做朋友,不如做一對陌生人!餘生就以陌生人的身份在一起吧。!

    要知道,也可能在某個平行的時空裡面,你們兩個也許正以愛人的身份一直在一起一輩子。這樣想就好了,還有什麼放不下的呢。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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