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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隨心潞

    十八年,可能是你沉浸在暗戀的美好感覺中不願意走出來罷了。試著做一些沒有嘗試過的事情,轉移注意力,多接觸一些人。

  • 2 # 平平淡淡9090441058016

    暗戀了十八年,情種。

    沒有得到,失去的都是美好的,她,他在裡心中永遠是一幅美麗的風景,揮之不去,思念的長河永不幹枯,你用了十八年的歲月來思念和你不相干的人,拿現在來說,也算是精神出軌吧?在這十八年裡,你的心裡裝著別人,這叫你的妻子,情以何堪?你既對不起妻子,也對不住心裡的那個人。

    今天終於把你的心思曬出來了,時間長了,是應該拿出來曬曬,潮溼的心,心中的美景也發黴了,曬乾了,好好把它收藏起來,放在冰櫃裡,長時間恆溫不會壞的。

    往後的日子,把這麼多年的虧欠,好好補還給你所愛的人,好好珍惜,人生還有多少個十八年可以從新再來。

    愛情不等人,錯過了就是永遠

    親情不等人,失去了就是遺憾

    友情不等人,離開了再難再見

    時間不等人,過後又是一年

    時間不等人,歲月不等你。

    好好珍惜吧。

  • 3 # 鄭州紅繡球婚姻介紹所

    因為你不想忘掉。

    世界上沒有忘不掉的人和事,只是你願不願意的問題,很多時候不是忘不掉,是你壓根不想忘掉,還有,因為你暗戀對方,一直沒有表達,就像你頭頂上懸著的一塊磚頭,你一直看著她,想著她什麼時候落下來,你的心一直盯著,想著,看著,盼著,數十年糾結著,你就沒有想過離開這個位置,所以,你怎麼又能忘掉。

    另外,人生有幾個十八年,除了年少時的混混沌沌,老年的渾渾噩噩,屬於你獨立的思想,十八年佔了你多少歲月,我就不明白,你為什麼不去表達和追求,他願意了,喜結良緣,得償所願,不願意,你也死心了,好過這樣的懸而不決。

    現在,第一,去表達無所謂結果,就是給自己一個18年的答案。

    第二,開始去和其他人談戀愛。忘掉一個戀情最好的良藥就是開始一段新的戀情。

    第三,拼命去做事,轉移注意力。

    世界上沒有忘不掉的人,只是你問你自己是否從心底願意忘掉!只要真的願意,就按上面說的去做吧!

  • 4 # 玖玥散人

    人的一生,誰都有羞澀地愛過,天真的笑過。然而在青澀的年華里,我們喜歡一個人卻沒有勇氣去表白,因此“暗戀”成為了最讓人難忘的時光!

    倉央嘉措說:“這麼多年,你一直在我心裡幽居,我放下過天地,放下過萬物,卻從未放下過你!”

    可見,若是真正愛一個得不到的人,是多麼的難啊!

    在遺忘界裡有這麼一個公式:距離+時間=遺忘

    1/時間是忘掉一個人最好的良藥

    如果你還沒有忘掉對方,可能是時間不夠長。可是很多時候,明明已經十幾年甚至幾十年過去了,我們還是忘不掉一個人,那就是距離方面的問題了。

    2/距離包括空間距離和心裡距離

    (1)空間距離,就是指我們和喜歡的那個人相隔多遠,有些人近在咫尺,有些人遠在天涯。不論怎樣,只有保持一定的距離永不相見,我們才能夠忘掉一個人。

    (2)心裡距離,這是一個人最難做到的。有的會想,我和喜歡的人相隔千里,而且幾十年沒見了,怎麼還是忘不掉她呢?

    這就主要是心裡距離的問題了!現實中我們距離遙遠不在相見,可是心裡卻時常和心愛的人“見面”。看到個相似的人你會想起她、午夜夢醒你又會夢見她……十幾年來,我們的心裡始終沒與暗戀的人保持過距離。所以很難忘掉她!

    總之,我們要想忘掉一個人,就要從距離(空間和心裡)和時間上下功夫!

    得不到的不要懷念,只有坦然放下,珍惜眼前人才是我們該做的事。

    願每一個人都忘記過去的痛苦,珍惜當下時光,幸福快樂地度過匆忙短暫的人生!

  • 5 # 使用者聚緣

    在很多人心中戀愛是一種讓人忘不了的愛情,可是暗戀更是難以忘懷的情感,

    比如早年前有兩人同在一所學校唸書,也是同班同學,因為你作為比她大點,總會在學習上邦助她,兩人也走得很近,每天在一起聊得來很開心,可是也產生了好感,本能兩人是可以在一起的,可是女方的父母不同意,因為男子是農村的,不是門當戶對,就怎樣讓美好的姻緣相隔兩地,

    女子畢業後進了一家公司上班,可男生只能回家務農,當時的情景只是父母身體不好就無法前往城裡打工,後來經人介紹就為一女子結婚生子,

    雖然男生已結婚對以前在校的情友但還是念念不忘,總會在手機上看看她的照片,本不能對十八前的戀人耿耿於懷,在 心理上是對不起現在的妻子,

    你知道這樣的行為也屬於精神上的出 軌,都過了十八年還忘不了,對你妻子言不達意,只能把以前的往事作為泡影,不能當精神之柱,珍惜眼前的妻子,全家老小幸福美滿,開心快樂的生活!

  • 6 # 馬曲小小

    我想問一下那些愛戀了18年的人,為什麼一直忘不掉?是什麼原因?

    有一種情叫愛而不得,卻永遠牽掛。

    深愛著,卻不能愛,不能相伴相隨。

    這份愛,不能說,不可留,卻又忘不掉,只能放在內心深處,默默地思戀。

    歲月流逝,萬物流轉,也許你的容顏已改變,你的風情已不在。但我這輩子都無法忘記:曾經的你,曾經的美好。

  • 7 # 一個人的時光歲月

    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被偏愛的都有持無恐。

    暗戀了18年的人,肯定大部分都是沒有在一起。如果是兩個人在一起了,就不用暗戀如此之久了。

    其實人們總是有一種心理狀態: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就彷彿小時候我們的媽媽,總是說我們:你看別人家的孩子多好多好,你看你……我們同樣會有這樣的心理狀態。

    可是,偏偏有很多愛情,兩個人在一起之後。就沒有剛開始的時候那種激情了!

    剛開始產生好感的時候,對方的缺點也是優點,優點是放大後的優點;兩個人在一塊了,那種激情也還健在;兩個人只要如果經歷不了七年之癢,兩個人眼裡肯定都已經滿滿的都是對方的缺點,對方的有點已經逾期預存;倘若經過了七年之癢,彼此之間的感情,其實在一定程度上已經將那種感情升級到了純粹的親情。

    其實這也是人與人之間就是這樣,要經歷三種境界:

    1.看山是山,看水是水

    2.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

    3.看山還是山,看水還是水

    而暗戀恰恰是,只停留在第一種境界!

    你只能看到她的優點,卻無法深入的去對其進行了解。以至於,你越愛越深,不經意間遮蔽了雙眼。卻再也看不見對方的缺點。

    所以,你暗戀18年,依然一直忘不掉。哪怕有一天你與生活妥協了,你跟別人結婚了。你的內心世界,還是住著一個不可能擁有的人。即使你再努力勸自己妥協,你依然心裡面有那麼一個疙瘩。

    這樣子,你一直都在暗戀一個別人的女人。用你媽媽的話說,別人家的孩子總是比自己的孩子好,你怎麼可能忘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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