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萬年彪哥

    交了物業費就不應該在交車位費了。物業費是包含了公共區域的管理費用了。車輛如果是外來車輛是佔用了業主的使用空間,應該繳納費用,但業主自己的車就不應該繳納。有些新造小區有獨立地下車庫,會收取停車費。權利義務必須對等,收了錢就必須對業主的車有拖欠保管保護義務,出現損壞就要賠償。不能光收錢不辦事。實際上物業和業主的矛盾就在於此,付了錢沒有得到必要的服務。更想是“此樹是我栽,此路是我開。要像此路過留下買路財。”的流氓行經。

  • 2 # 潛龍在水591

    所有公攤面積都算在了業主們的房屋面積與房價上的,物業再收停車位肯定是不合理的。要求國家政府有關部門調整與調控。

  • 3 # 煩著呢137272179

    物業費是按建築面積收取的,建築面積不包含停車位(私人購買的車位,地面及地下的租賃車位,人防車位都不計入公攤面積。為什麼,請自行百度,如何計算建築面積也請百度)。車位管理費的收取本著誰使用誰付費,不使用不收費的原則。地面公共車位的租金歸全體業主所有。管理費是物業公司收取,因為管理是有成本和責任的。

  • 4 # 東友律師團

    一般情況下物業費當中是不包含停車費的,因為小區停車位要麼屬於業主共有要麼屬於開發商,停車費也自然歸開發商或業主所有(但是一般情況下由物業代收),不能和物業費一概而論。

    【小區車位歸屬】

    開發商所有:小區建設規劃內的車位歸開發商所有,開發商可以決定是出售、出租還是以買房贈車位的形式使用,但是需要優先小區業主使用。

    業主共有:而佔用小區公共綠地、道路等場地改建的車位歸全體業主所有。

    《物權法》第七十四條,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停車費歸屬】

    開發商所有車位:如果採取出租的方式供業主使用,那麼停車費歸開發商所有。

    業主共有車位:業主共有車位停車費歸全體業主所有,業主可以召開業主大會投票表決如何使用。

  • 5 # 長春樓市小黑粉

    管理費和清潔費:綠化工具費、勞保用品費、綠化用水費、農藥花肥費、雜草清理費、景觀再造費等小區綠化所需的養護費用,公共區域的清潔費,其中包括工具、勞保用品、衛生防疫防毒費、化糞池清掏費以及垃圾外運費和清潔衛生所需的其他費用。 公共裝置維修保養費:過道、門廳、樓梯以及道路等公共建築內的各種土建零修費等;還有日常水電、燃氣以及消防等系統裝置維修保養等費用。

    管理及服務人員的工資及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用:基本工資、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加班費和服裝費。這其中不包含管理、服務人員的獎金,一般獎金是根據經濟效益從盈利中提取的。 法定稅費:由國家統一規定的相關稅物,如城市建設維護稅、附加費用以及營業稅等等。

    小區物業可以收取停車費。物業收取的停車費性質是保管費,業主擁有所有權和物業收取保管費並不矛盾。因此,總體而言,物業收取停車費不違法。

    物業是否有權向業主收取停車費,需要考察停車費的性質。小區停車費的性質有兩種,一種是土地使用費,一種是管理費。兩種費用的收費依據與收費主體是不同的。

    根據物權法第73條的規定,小區內的道路、綠地、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

    第74條規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由此可知,土地使用費收費的法律依據是物權法,收費主體是業主。業主可以因車輛佔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費。而管理費的收費依據是合同法及國務院頒佈的《物業管理條例》。

    合同法第365條及第366條規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並返還該物的合同。寄存人應當按照約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

    而《物業管理條例》第55條規定,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管理企業的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由此,物業在徵得業主同意後是可以利用小區的土地進行經營的。車主向物業交納的其實是車輛保管費。

  • 6 # w苦行僧

    提問者所說的問題是,業主交了物業管理費,為什麼還要交停車費?這是因為提問者對物業管理費和停車費是兩個概念沒有搞清楚。小區內的停車費用通常有停車位的租金和停車位的管理費用,並沒交停車費這一說法。物業管理費並不包括停車位租金和停車位物業管理費。

    停車位的管理費

    物業管理費是小區業主共有物業、公共場所及附屬設施裝置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環境衛生及次序的費用。物業管理費當然不包括停車費用。

    租用停車位的租金

    停車費通常是指,臨時或長期租賃小區停車車位並的費用。小區的停車位通常有兩種,一種是有產權的專有車位,另一種就是小區業主共有的共有車位。

    專有停車位同樣要同樣要繳納停車位管理費

    專有車位,產權人具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別人無法干涉。物業服務企業收取的是車位的管理費,這一費用的收取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裡會有約定。

    地面共有停車位只需繳納停車位租金

    業主共有車位產權和收益歸全體業主共同所有,如何使用、如何收費,由小區全體業主組成的業主大會會議投票決定。小區公共停車位只要是業主大會會議投票決定的收費,對小區的全體業主都有約束力。

    最後的結論是:

    1、物業管理費和停車費沒有必然的聯絡,物業管理費不包括停車費;

    2、小區內專有停車位,產權歸業主所有,業主具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但要依據《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交納管理費;

    3、小區業主共有車位,車位的使用和收費由業主大會會議投票決定。

  • 7 # 百科人生

    【法律意見】1、看你小區和物業籤的物業管理合同,裡面有具體的物業費包含內容,不過老實說,一般物業是不會把停車費列入物業費的。2、停車費屬於小區公共部位收益,你可以諮詢你小區的業主委員會,看這筆錢誰來支配,從法律上來說,此費用歸全體業主所有。【法律依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 本辦法所稱物業服務收費,是指物業管理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向業主所收取的費用。

  • 8 # 友誼萬歲103704036

    物業管理費和停車費兩碼事,物業費包括電梯,小區衛生,室外水電設施維修等,停車費則包括地下車庫出入提杆,露天停放佔據面積屬有償保管。

  • 9 # 個人見解

    在公攤面積的收費問題,要有業主大會參與人數的過半以上的業主同意,並授權給業主委員會(管理方)和服務方,按照大會決定的價格,分成,及用途來執行。新民法有規定了。

  • 10 # 使用者828818379399

    現在物業與業委會為了對付業主,都是從外面請來保安公司,由保安公司與業主直接產生關係,收取的費用大家心知肚明,業主有房產證就不應收停車費,也杜絕了腐敗。

  • 11 # 平月清

    法律會支援。因為物業費是小區公共區域,設施裝置的管理,維護費用,業主以住宅建築面積就納合同規定的物業費。歸物業公司以服務換取物業費。而小區公共停車位需然業主共有可以無嘗使用,但車位與業主戶數不配套,車多車位少。這就造成無車戶不能享受共有財產的權力。因此收取有車戶的停車費,作為小區的經營性收入,歸全體業主共有,共管,共享。

  • 12 # 南宮勛

    我剛換了新車,臨牌,出小區大門,保安要我交停車費。我說牌照還沒辦下來,交什麼停車費。(這物業是年初剛換的新物業,之前物業對於臨牌都不收費,待辦好牌照再收費)保安非要我交,不交不準出門,我硬是不交。最後他們領導來了,溝通了一下放行。大家覺得對於臨牌的業主,保安要求交停車費是否合理?

  • 13 # 喜歡熬夜

    不支援,業主已經交物業費就是生活區範圍的管理費,包括地面積在內,再收停車費那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可以取消物業管理公司的各項不合理收費,由業主自己組建管理,小區維護費用根據每月實際發生分擔,

  • 14 # 快遞飄過

    交了物業費,買了車位,每月還要收車位管理費!這就更不合理了!公攤面積也是幾萬塊錢一平米買的,停個非機動車在小區內被偷了,物業一句沒停在指定地點活該!

  • 15 # 自遊672

    物業沒有資格收停車費,小區所有空地是業主大家公共用地,物業英該向業主交房租費,因為小區物業用的是業主公司用土地上建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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