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大李淘車

    大家都不願意停車到地下停車場,導致路面堵塞。一方面,小區物業要加強引導,可以引入智慧停車管理系統。另一方面,可以加建一部分立體停車場,同時立體停車場給予部分的優惠政策,鼓勵大家到立車庫停車。

  • 2 # 老式戰機

    這種情況主要分佈在老舊小區 物業管理部門不作為造成的 如果消防通道有車堵了 罰物業款 舉報消防通道被佔有獎勵 這種情況 很容易解決了

  • 3 # 李伯不驚

    消防通道嚴禁停放車輛和任何物品,法律及懲處依據沒有問題,但為何屢禁不止,還險象環生?問題主要是執法。突出的問題一個是執法力量,另一個是執法力度。彌補執法人員不足,一是可以藉助影片監控,將公安交通、治安、社群、單位、商戶等監控影片充分運用起來,要求將監控停放消防通道的車輛影像資訊傳送給公安交通和應急消防部門直接作為懲罰依據。二是群防群治,開通手機APP,發動社會力量對違法佔道進行舉報並予以獎勵。加大執法力度,運用大資料管理,對屢查屢犯的,逐步加大處罰乃至追究刑事責任。

  • 4 # 車車小百科Kris

    1.發現消防通道被佔用,應該及時向物業反映情況,讓物業來處理,但是一些老式小區,沒有物業管理怎麼辦?我們可以直接撥或者119進行投訴。依據《消防法》來處罰佔用者,並警告小區其他人員,這也是為了大家的生命安全著想。

    2.加強對告示牌的管理,多張貼一些消防通道請勿堵塞的警示牌,正常情況,有點素質的都能理解和配合。

    3.找出消防通道堵塞的原因,一般都是小區內的車位不夠,很多就會選擇消防通道進行停放車輛,作為小區應該及時管理,並設立專門的停車位。

  • 5 # 守護幸福的人

    好的解決辦法其實就是行政機關聯合執法,重罰才能刺激這些亂停亂放的人。如果不從經濟上去懲罰單靠自覺,這是完全不可能的。因為隨著私家車的保有量快速增長,停車難的問題只能是越來越嚴重。

    現在一些老的小區本來就沒有停車位,大家都是靠搶的,誰回來早誰就停,回來晚的就得停馬路上了。還有更過分私自安裝地鎖的,居委會和小區物業也沒有執法權,只能是勸阻,碰見那些不講理的,佔用了公共資源還理直氣壯的誰也沒有辦法,畢竟我們沒有執法權。我們我們也不能什麼都靠拳頭解決,所以就一點一點助長了有些人的臭毛病。所有人停車都是見縫插針,誰還考慮什麼消防通道呀,這樣也給消防安全帶來了很大的隱患。一旦小區內發生火情,消防車根本就開不進來,最終受損失的還是老百姓自己。但是因為大家每個人都人認為火災那樣的大事那會發生在我身上呀,這種曉幸心理造成所以很多人該怎麼停還是怎麼停。

    單純靠引導和自覺是不行的,如果居委會可以聯絡當地派出所或者城管部門聯合執法,對停在小區消防通道的車輛進行警告並做出處罰,在經濟利益受損時一般人還有有點記性的。相信經過一段時間的執法會讓很多人變得自覺起來的。

  • 6 # 聆聽II深遂

    違章停車知道該怎麼罰款嗎?同款處理沒有其它更好的辦法。但是歸誰管呢?現在就連馬路上的違停都是偶爾貼條,日常監督很少。

  • 7 # 每日安全

    一、小區消防通道私家車停放問題分析

    (一)居民自身消防安全意識欠缺。居民群眾做為佔用、堵塞小區消防通道的主體,其消防安全認識不足、存在僥倖心理等是主要原因,並未從自身小利益和消防安全的大利益之間加以考慮。這些也反映出消防宣傳的廣度、力度不強,強制手段、措施應用不到位。

    (二)物業管理單位措施不足。做為居民小區的物業管理單位,應對消防通道的管理工作擔負主要職責。但很多物管單位為避免與居民發生衝突,物業管理費收繳便利等因素,往往“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或推諉扯皮,對居民違法行為約束力不夠。

    (三)崗位職責不清。物業管理單位對小區的消防通道管理通常都依靠保安來兼職,沒有形成專人專管,也未從思想認識上高度重視。特別當發生佔用消防通道的問題,互相推卸職責,往往形成發現問題後“無人管、無人解決”的尷尬局面。

    、加強小區消防通道管理的幾點建議

    (一)全面開展防火巡查。住宅小區物業管理部門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消防管理人員,落實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加強對小區內消防通道的日常巡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確保消防通道尤其是消防車通道,以及相關安全出口保持暢通。消防車通道上若需設定石墩或其他障礙物,應設定可移動式,緊急情況下可迅速移除。

    (二)嚴格落實法律責任。《消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單位違法,可依據《消防法》第六十條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個人違法,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若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有違法行為人承擔。《江蘇省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高層建築的消防車通道應當按照規定設定明顯標誌,並加強日常管理。劃定、設定停車泊位、設施時,不得妨礙消防車通行。不得在消防車通道出入口設定固定隔離樁等設施。有關單位和個人違反規定的,可依據《江蘇省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五十二條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加以處罰。

    (三)加強消防通道管理。住宅小區物業管理部門和小區業主要自覺增強安全意識,學習消防常識,加強日常檢查,共同維護小區消防通道的正常秩序,確保消防通道,尤其是消防車通道時刻保持暢通,切實維護自身權益及小區公共消防安全,全力保障自身生命財產安全。

    (四)積極開展宣傳演練。住宅小區物業管理部門要成立專門的保安防火應急隊伍,經常性開展消防常識及消防技能的培訓和宣傳;小區業主委員會和所有業主要積極配合物業管理部門成立義務防火巡查隊伍,每個單元設定一名“樓道長”,每幢建築設定一名“消防網格員”,定期聯合開展防火巡查、及時消除潛在的火災隱患,並做好檢查記錄;物業管理部門要聯合小區業主積極開展日常消防疏散演練,切實提高家庭防火水平以及小區整體防火自救能力。

  • 8 # 趙小強先森

    私人車輛佔用消防車輛是小區消防車道阻塞的最主要因素,由於小區停車場不夠或者收費昂貴,很多業主都將車停在小區消防通道,這樣往往延遲消防救援黃金時間,給發生火災的業主造成重大損失,那麼小區停車佔用消防通道怎麼辦呢?下面就一起隨佰佰安全網小編來了解一下吧。

    各派出所民警在對住宅小區檢查時應對佔用消防通道的車輛拍照取證,並張貼《違法停車告知單》,車主應在5個工作日內持告知單到當地派出所接受處罰,對在5個工作日內未到轄區派出所接受處罰的,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第五十三條的規定,將使用《傳喚證》將其傳喚到當地派出所接受處罰。

    各派出所辦理消防行政處罰案件時,對公民處五十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可以由民警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報轄區派出所備案;對公民處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由轄區派出所所長稽核,報消防大隊批准,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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