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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位主房129萬。房主有65萬貨款,先付62萬,到房子過戶再交2萬。由中介作中間人。鑑合同。我怕以後房價增值後。房主不培合怎麼辦?請高人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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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您關心的財稅

    要看懂真不容易啊,可以的,中介擔保,先把房產證押中介啦,還完貸款很快就可以過戶,沒問題,如果對方還沒辦房產證就可以加急辦房產證,多掏幾千塊而已,這錢是房東出。

  • 2 # 中山房探

    首先要搞清楚您這個所謂的二手新房賣家是否已經拿到不動產權證了,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紅本。

    第一種情況,賣家已經拿到房產證了,這種情況下正常簽訂的買賣合同是肯定沒有問題的,業主也現違約的情況下是必須賠償雙倍定金或者是總房款的20% 作為賠償,如果像你擔心的房價真漲了的情況下業主違約,還可以主張要求違約方賠償房子漲價的部分,這可以找專業的評估公司出具評估報告,只要合理法院一般都會支援,別問為什麼,已經有很多這樣的案例了。但是要清楚的一點是,正常情況下法律只支援總房價的20%以內為有效定金,即是129萬的房子有效定金是25.8萬,雖然你已經給了62萬,但只會支援25.8萬的雙倍賠償,其餘的原數退回。

    第二種情況,就是賣家還沒有拿到房產證原件,即是房本還沒有出來,這種情況下是沒有辦法辦理過戶手續的,如果這時又給了大額房款風險是非常大的,因為中途有可能遲遲出不了房產證,可能是開房商問題,也有可能是賣家的問題,總之不可控因素很多,這種情況下不建議先給大額房款。特別是還要幫原房主供樓就更不可取了。雖然很多條款可以約定,但可以老實告訴你,這種情況風險大而且不可控。

    第三,由於原房主還欠款65萬,到時過戶也要先清還貸款才能再過戶,要約定好誰還款的問題,不然到時候找金融公司幫忙這筆費用也是不小的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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