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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手機使用者4406586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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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酒騎風
朋友借了錢玩失蹤,現在這種事情越來越多了,真是不得不感慨,人與人之間的基本信任都不存在了。那麼,如果別人真借了你的錢,還失蹤了,錢是不是真的就要不回來了?
首先,現在人和人之間有信任是好事情,但是隻懂得信任就不明智了,俗話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關係好是一回事,現在涉及到錢的時候,還是要謹慎一些,畢竟因為利益鬧翻的朋友多得沒法數。所以,在有人問你借錢的時候,一定要留著證據,不然,遇到借了錢不還給你的人,也只能自認倒黴了。就算起訴到法院,法院可不是隻聽信一張嘴,在沒有什麼證據的情況下,法院可不會認定別人欠你錢。
那麼如果接你錢的人跑路了,這怎麼辦?這並不是就沒有解決辦法了。當然,在這時候,借你錢的家人是不太可能告訴你他的行蹤的,畢竟孔子教育我們,父為子隱,子為父隱,這是無可厚非的。不過,我們還是可以到法院起訴的。
根據《民事訴訟法》,到法院起訴並不要求能找到被起訴人,起訴書中寫明白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就可以了。就算接你錢的人不在住所,也不影響案件受理。在送達文書時,即使不知道借錢人在哪兒,還是可以透過公告送達的程式實現的。而且法院是可以在被告缺席時做出判決的,到時候就可以按照判決執行了。而且現在的誠信機制限制高消費,對於借錢的人還是有一定威懾作用的。
當然,作為利害關係人,在借你錢的人不還錢時還是可以申請法院宣告失蹤的,這也可以引起借你錢的人的財產發生一定的變化,可以在其能夠繼承的財產那兒獲得借你的錢。
當然,這種事最好還是不要發生,借給別人錢的時候多學著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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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奮發聊生活
這個問題我想很多人正在經歷或者已經有過這樣的經歷,包刮我現在就是正在經歷,年前時間借了3000給一個老鄉,她說好了下個月發了工資還我,到現在還沒有給我,也不怎麼聯絡我,估計打水漂了吧,無奈啊,誰叫我們相信人家呢?現實中好人是有,而且很多,但是往往善良的人很容易被人玩弄利用你的善良,也就是所謂的被消費吧,所以站在當初自己借錢的初衷的點子上來看,我覺得首先要明白,自己為什麼要借錢給他?萬一不會還給自己該如何面對?這我想每個應該都想過,我覺得自己借錢的最原始出發點吧,就是想幫幫忙,在這個世界上誰敢說不會碰上一些不如意的事需要別人拉一把呢?畢竟華人都比較信仰好人有好報的,是不是?但是有些人往往就看準了這一點,他借錢時是比孫子還乖,說什麼都會說沒問題,一副知恩圖報的樣子,好話說盡,可是到還錢了的時候借錢人就成了孫子,反受氣,連說話都得權衡左右怕得罪他了,所以甚是苦惱,唉,所以說遇到這種人我想先權衡一下自己的經濟承受能力吧,在能力範圍之內,他愛還不還,超出了能力底線,那就要保留一些法律依據,人證物證以備不時之需,現在通訊發達都可以透過釣魚電話錄音,微信截圖,等等只要足以證明他欠錢,金額大小,最後攤牌,這樣對自己追回損失方面做到儘量有利於己方吧,不夠到了這個分上朋友不可能再做了,有時親情也沒有了,自己權衡就是,所謂解鈴還須繫鈴人,辦法總是有的,你們覺得呢?歡迎大家繼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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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FLD麵包大叔
這種情況只能認倒黴。不管在什麼情況下他消失了見不到人了,不管他借了多少錢想要回來是不可能的了。
所以你也不要再提了,只當沒有這回事了……這樣你心裡會好一點舒服一點的。像這種朋友他永遠不會有真朋友,今天騙你明天騙他,騙吃騙喝關鍵時刻人間蒸發。
朋友請你記住,遠小人近君子,這是千年不變的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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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樂人鼓打擊樂俱樂部
具體看錢的數量以及借錢時我的心態底線。一般我在借錢之前我會評估好我能承受的最大損失是多少。而每個人在我心中的價格不一樣,例如小明,在我心中信用額度五萬,意思就是這五萬借給你,如果你不按期還我,那麼我會用盡方法來追討以降低損失。題目是如果債務人消失。那麼當初借他五萬,也是我能承受的最大額度,這五萬是用來買我對他的友誼及信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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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土家田小廚
這就是我最近幫別人幫出來的煩惱事兒!以前也給人家借過幾次要不回來的錢都連朋友沒得做了,這次又是,欠錢的都是爺!外面還有好幾筆債都有些年頭了!真不明白這些人都是什麼心理!不是我有錢,而是在你們困難的時候我能伸手,我也是服了!太重感情真不好!以後這種拉仇恨的真不能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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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風景168028381
在當今,如果能借給對方錢的話,應該是非親即友,如玩失蹤且錢也不多的情況下,我就當是丟錢了,下不為例也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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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陽光山西MISS高
如果有證據,我都想告他。詐騙啦
我們借錢是好心的。
善良卻被這些無恥的人利用。
一定會網路公佈這個人,避免同樣的人,被她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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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我愛你也愛他
當他死了,這樣的人沒有好下場,還不還最起碼得給人有個說法,現在的社會騙吃騙喝的多,勸大家不要輕易借錢給別人,借了也要賬得罪他,乾脆不借當時就得罪他好了,有些朋友不要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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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日本搞笑影片
別人問我借錢。我最多都只借幾百,然後約定好還錢的日期,到期了就提醒一下,如果不還,在心裡這個人就直接被拉黑了,也好,幾百塊錢可以看清一個人的本性,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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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軍哥如是說
借錢給別人本身就存在收不回的風險,遇到對方借錢後消失的情況,我們要需要具體分析:
1.你說的所謂消失,是不是真的找不到對方了,要嘗試多種方式聯絡一下,有的是因為聯絡方式暫時出了問題,只是短暫性的失聯,這種情況可以透過其他途徑重新聯絡上,並且對方也都承認欠錢的事,那這種就不必擔心。
2.對方確實存在惡意消失,那就要看借錢的時候有沒有借條或相關證明,金額過大的,可以蒐集好證據進行起訴。
3.如果是借很少的錢,對方還玩消失,那就當作是看清一個人的鑑定費,這種人不交也罷,最好永遠在你身邊消失。
我們任何時候都不要辜負別人的信任,同時應對欠錢後玩消失的予以強烈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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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北漂小羅的vlog
說一說我的親身經歷,這年頭真的不要輕易借錢給別人,我一個之前的同事(其實關係也不是很好,只是很多年一直聯絡著)說買房,說得特別著急,我什麼都沒說,把身上的錢全借給了他,中旬借的,說月底給我,到了月底也沒聯絡我,我也覺得剛發了工資,手上有點錢,就沒著急問他要(更多的還是相信他,不會不換錢,沒給我肯定最近沒有,晚點也行)
接下來就是我漫長的要錢生活了,過了2個月他還沒說還我錢,我就主動問他要了,他也很痛快的說多少號給我,我肯定是相信了他,等著到日子還我錢,到了還錢那天就沒訊息了,打電話發微信都不回,我就天天打電話,發微信,還是如此,有一天他又回我了,說沒有錢,得多久還我,我又相信了他,連著好幾次都這樣,最後我選擇不再相信他了,從借錢開始算到現在一年了,哎,心酸,心寒。
1:我不知道他幾家是那的,我就透過之前的同事打聽,但效果都不好,沒什麼收穫。
4:如果對方還不還我錢,我打算貼告示去他們鎮上,畢竟鎮還是很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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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可可西里說
這個是要看借出錢的多少,如果很少消失了,我會順其自然,不會追究或苦惱。因為消失必有原因,可能人家處在危困之中,無顏出來面對,所以給人家一點理解和寬容。
如果借錢很多消失了,超出了我不能容忍的程度,那麼我得透過一定方法去追討,必要時動用法律武器。
一般來說,我借錢給別人,會透過人品+償還能力設限額,有的人只會借幾百,有的人可能借幾千【多的會保留原始憑證】。相對來說,我是救急不救窮。如果朋友出現生存困難,我一般都會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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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農人阿泳
所謂的別人,就是自己認識的朋友,如果借出去的錢數額大的話,可以直接走法律途徑,如果借出的金額不大,就當用錢看清一個人的人品,以後帶眼識人,所謂借錢,是救急不救窮,若是朋友生了病,需要錢救命,這可以借,但若是借錢過日子,不好意思,一分一毛都不借!這就是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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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晨曦在雲端看悟空
如果金額少權當買個“假朋友”
如果數額大,看之前有過哪些約定、協議,找到人討說法,如耍賴就法律途徑解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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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姓苗名苗
10年我借給同學三百,後來失去聯絡了。去年在同學群遇到他,我加了他。沒好意思開口要,畢竟也不多,以後再也不借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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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正在經歷這種事,內心極度煎熬,我就不明白了自己一顆真誠的心對朋友,結果遇上一個無賴,錢到手後手機微信全部把我拉黑,5萬元打了水漂,因借錢給他時,他花言巧語說的好聽,也沒讓他寫借條,所以告都沒處告,也找不到他,所以我也不知怎麼辦,除了自責還是自責,然後是不再相信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