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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深漂大俠

    我覺得不能一慨而論,只要你搞明白就不難了。聽我給你分析下,看有沒有道理

    付定金是很多行業通行的做法,在房地產行業,也往往需要付定金或者叫誠意金的。但是房地產往往價值較大,因此誠意金也不是個小數目,而且小產權房畢竟不是商品房是受國家承認,受法律保護的。因此,小產權房買賣時,需要交定金嗎,怎麼交定金合適?

    意向金是附標準的訂金也就是說誠意金,是選購房子的意願。在買家有選購小產權房意願後,授權委託中介以書面通知明確出來,並付款一定額度的誠意金。

      

      假如賣家願意買家的選購標準,中介將意願金轉交到賣家,這時意願金特性就變化很大,全自動轉換成訂金,意願金協議書也全自動轉換為定金合同。定金合同對買賣方造成約束,買賣方務必按承諾行使權力,不然將擔負法律法規不良影響。

      

      買家假如不按協議書的承諾簽署買賣協議或不選購的,賣家能夠 收走買家的訂金;賣家假如不按協議書的承諾執行籤買賣協議責任或不售賣的,應二倍退還訂金。

      

      1.意願金能夠 確保你的買房利益

      

      假如房主查收你的意願金後,意願金全自動變為訂金,即使有別的顧客出的價比你高,房主也不可以悔約,不然還要二倍退還,這對房主是這種經濟發展權益上的牽制。

      

      2.意願金是向房主表達您購房的誠心

      

      通常房主都比較忙,擁有意願金房主才會取出誠心來談,那樣取得成功的談妥的機率會更高。

      

      3.房主全是“愛錢如命”

      

      帶著您的意願金去跟他談標準或價格,房主會用心和您談價錢,樓價會有出乎意料感受!

      

      4.付意願金是向房主證實您有這一整體實力

      

      並不是看見玩,是確實要購房的,那樣談的實際效果能消某些。

      

      5.攻佔主動權主導權

      

      通常情況下,房主都是把房屋掛在好幾家中介,誰先付費就先跟誰談或是賣給誰。

      

      6.能夠 探明房主的價錢道德底線

      

      付意願金後,房主會以最誠心的心理狀態來商討價錢,這時便可分辨房主售賣此房的最少心理價位。

      

      7.逼出來房產中介公司100%的發展潛力

      

      通常情況下,房地產經紀人每位手裡常有一百多上一百多個購房顧客,不付款意願金,她們沒辦法堅信你也是誠心購房者,不容易在你手上引入所有的時間;付了意願金,她們會把全部的時間放到你的手上,竭盡全力的幫你選購你看好的房屋。

      

      8.借中介公司之手砍房主價錢

      

      不付款意願金,中介公司工作人員通常不容易死砍房主價錢,由於她們假如自身沒有付意願金的顧客,砍下來的價錢反倒迅速被別的同行業賣出,費勁不取悅;付了意願金,她們就會想各種各樣方法達到交易量,便於交易量後扣除提成。

      

      9.搶得最便宜的房子

      

      無論怎樣銷售市場上常有超便宜的房子,一樣一切地區常有活躍性的專案投資客,如果見到非常好的房屋,必須要儘早付意願,要不然會被專案投資客搶了主動權,沒搶到最便宜的房子。

      

      10.承諾好買賣實施方案

      

      買房不僅只能價錢1個因素,也有支付方式、支付時間、傢俱家用電器、維修基金等多方面的因素,一切這項因素常有將會造成最後的不交易量,因而事前應以書面形式的方式(意願金協議書或交易居間協議)明確出來,而簽署書面通知的前提條件就是說要購方付款意願金,以防房主提到半途悔約。

  • 2 # 成都房產幹條條

    這個問題,以後別問了!

    不要買小產權,別當韭菜被割了,自己辛辛苦苦掙的錢,你會心痛的!寧缺毋濫!

    別交哈,在提醒一下,還有,在嘮叨一下,別炒股!別炒股!別炒股!

    老老實實把錢放在那裡,繼續攢錢,看準時機,該下手的時候,還是買房子為上策!

  • 3 # 使用者51138851570

    就本人之前的工作經驗,回答作者提出的問題,小產權房子的意思是房子沒有獨立的產權證,他的產權和小區是一個整體,嚴格意義上來說也是有產權的,只是不歸個人所有,政府承認的,只是後期做不了自己的私人資產進行抵押,但是可以買賣的。根據你所在地方的房價,你綜合判斷這20萬算不算繳的多,如果在佔的比例不算多的情況下,你的房子就是為了住自己一家人,沒有別的目的,沒有什麼不可以。佔的比例比較多,而且對你來說是一大筆錢,那你就要適當的去考慮,開發商的手續是否齊全,開發資質等問題,保證你叫繳的錢有足夠的安全係數。就這些,感謝提出問題。

  • 4 # 生態一生

    太過寵統,要看小產權房址在哪裡(地段),適不適合自己用,有沒有利益保障(打個比方,有沒有土地集體使用證,自己有沒有包在土地集體使用證裡面受益者)如果有利益保障,地段還行適合自己用,個人覺得還是可以選擇的,因為便宜,自己創業壓力沒那麼大,可以輕裝上陣,幸福指數比較高!待自己成功時再去選擇自己想要的適合自己條件的商品去享受!當然,經濟條件好另說!直接購選證件齊全的比較好!因為它是人生中重鑄碼!為你人生起飛再次輝煌!小產權就沒有這樣的優勢!選擇是因人而異,謝謝!

  • 5 # 濱州老王哥

    個人感覺小產權房缺乏國家法律保護,屬於當時鑽了法律的空子,但國家一直不允許他“轉正”,價格便宜因為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得不到國家的權威認證,不建議大家購買小產權的房子!

  • 6 # 我是杜醬醬

    1、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小產權房買賣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2、所謂的小產權房種類也很多,其中包括了單位公寓類的、集體用地開發類的、違章自建類的等等。

    3、小產權房相比商品房來說,首先是有一定價格優勢的。因此,很多人就冒著買賣不受法律保護的且無法辦理房產證的危險,購買小產權房,而且,購買者也不再少數。當然除了便宜之外,很多人還存在著“不賣自己住”的心態。

    4、由於小產權房交易不受法律保護,因此不建議購買。特別是以投資為目的的,更不建議購買。如果一定要買的話,還請摸清房屋底細,如果是違章建築的話,趁早遠離!

  • 7 # 胡老師沒話說

    從法律風險上來看肯定是不可靠的。但是生活中小產權房的契約很常見。

    這要看你的抗風險能力和心態。還要看這該死的房子在產權落定之前會不會漲價,漲價之後是否影響了買家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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