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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石材整體櫥櫃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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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白石港灣
情侶剛開始交往時候,恨不得天天黏在一起。你的眼中只有我,我的心中也只有你。情侶太早同居,猶如一面鏡子,生活中所有好的,不好的都會透過同居生活在一起而展現出來。同居,就是真正意義上關係的確定。同居後就是過早的體驗婚姻的生活。太早同居,就是邁過了戀愛前期的那種新鮮感,彼此生活在一起。生活就是柴米油鹽醬醋茶。沒有戀愛前期的新鮮,沒有了戀愛時候的神秘。所有的習慣與缺點都暴露無遺。情侶太早同居,就是婚姻實質的身份。作為戀愛中的人,特別是女孩子,一定要理性。過早的付出,一旦結局不如所願。到時候後悔都來不及。容易得到的東西,人一般都不怎麼珍惜,這是人的本性。作為女孩子,一定要有女孩子的矜持。不要被戀愛的假象而矇蔽了自己。所謂生活才是最真實的彼此。生活騙不了你,你也騙不了生活。生活就是平凡!生活就是平淡!情侶過早同居,就要過早面對生活!過早同居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可以快速拉近彼此的關係與距離。另一方面太早表露自己的一切,得不償失。每一對戀愛的情侶,都視彼此是對方一生的依靠。凡事留有餘地,對自己都是有好處的,特別是女孩子,百利無一害。理性看待同居,不是邁進這一步,就是一輩子!以上僅代表個人觀點。歡迎大家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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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麥麥在義大利
我和我女朋友在一起快5年,同居快4年。
然後先說一下背景,我和我女朋友是高中同學,當時就是好朋友,高考之後,她考上了遼寧大學,我平時就是混子,也不學習,只考了一個專科,當時因為種種原因,我決定痛改前非,好好學習,與父母商議之後,我決定去外地復讀一年,然後她大一,我高4,也是一直有聯絡的。這期間我們雙方父母都知道我們雙方的存在,但是當時都是當作好朋友的。然後我第二年高考,我自認為腦袋還不錯,第二年高考報志願只填了1本和2本,三本根本沒寫,因為平時測驗我的分數都遠超過2本線,奈何命運多舛,又一次落榜,本來就不想讀了,準備去創業了,後來父母堅決不同意我放棄學業,給我報名了一個預科,然後我成功上了大學,讀大0,預科嗎。這時候我女朋友是大二,然後就這樣,期間我們一直以朋友的關係存在,但是基本每天都通電話。然後我大二的時候,她大四去北京實習,然後我有一次去北京找她,確定了關係。這時候雙方父母也知道了,他們也都不意外,感覺是意料之中,哈哈。然後我大三快結束的時候,他已經在北京某知名網際網路公司工作兩年了,因為我個人一直有出國讀研的打算,就跟她商量這個事,然後跟雙方父母也商量了,基本確定了這個事。
然後我自己就開始聯絡中介,趁大四實習的實踐,去北京學習義大利語,這期間,我們倆在北京租了房子一起住了,然後這期間學習義大利語,等我畢業證下來,就直接可以來義大利讀研了。然後一直到現在在義大利,同居基本快4年。
背景基本就這樣,雖然算是同居,但是雙方父母早就見面並且同意了,因為我們還在讀書,雙方父母不想給我們太大壓力,就想著等我們畢業之後回國在結婚,算是訂婚了。
然後談談我對同居的感受,
我覺得這也算是一件好事,雖然傳統觀念上不太說得過去,但是同居真的可以讓一個人全面的去了解一個人。
1,我們兩個人資金是共同參與支出的,每個人的消費習慣會慢慢了解,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消費習慣不一樣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每個人需要學會根據我們的資金基礎然後選擇性的去消費,不能想買什麼就買什麼。好的消費習慣需要雙方互相理解,有序的支出。
2,個人生活習慣,對待不同的是有不同的見解,比如國民問題,豆腐腦吃甜的還是鹹的?粽子吃甜的還是鹹的?等等等等。這些都需要調和,比如我們,我是不吃魚和海鮮的,所有我們很少吃這些,偶爾她會買一些自己吃。做到互相理解和包容,我不吃她不管我,她吃我不管她。
3,個人的性格,每個人性格都不同,同居給我的感覺就是,到現在,我們對對方的瞭解甚至比對方還要全面,很多時候對方只要說一個字我們幾乎就能知道對方要幹嘛。最明顯的就是吵架的時候,因為對對方的吵架方式和語言技巧都已經瞭然於胸,導致我們現在吵架幾乎不可能成功,一切語言技巧都沒用,強詞奪理是無用的。
4,人生目標,我的人生目標是被我女朋友包養,我女朋友的人生目標是被我包養,哈哈,我們兩個都在督促對方努力。當然是開玩笑,但是人生目標一致確實很重要。
同居過程中都會了解這些問題。問題在結婚之前發現總比結婚之後發現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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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自性
我認為太早同居和太晚同居都不好。太早同居,彼此會覺得對方比較隨便,尤其是對女方會產生這樣的感覺。太隨便了、太容易得到了就不會珍惜。不珍惜的東西就容易扔掉,就不會用心去愛,這有些違背婚戀的本質。
我也不贊成太晚同居,比如領證以後。太晚同居不容易發現問題。情侶之間只有在同居一段時間後,才能發現真實的對方,才能讓好的壞的東西都充分暴露出來,才能充分判定是否合適。領完證後才發現不合適,再辦理離異,會產生財產等好多方面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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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易軼婚姻律師
首先,作為女孩子,要懂得保護自己,在沒有完全瞭解對方的情況下,就草率同居,絕對是一件高風險且弊大於利的事兒!
其次,同居意味著金錢上的混同。比如由一方支配雙方的工資,或是在同居期間產生了大額的消費,一但分手,你再想去要求對方返還賠償,不僅是一個非常複雜且麻煩的過程,還有可能還會被視為合理的生活花費,根本不會退還給你!
最後,沒有感情基礎的同居生活,多半都堅持不了多久。因為原本你們可以慢慢累積的感情,在過早地見到了男生邋遢不乾淨、女生素顏不好看的“真面目”後,很可能會加速分手的程序!
一句話總結:同居有風險,千萬需謹慎!
ps.當然,有一定感情基礎且準備步入婚姻的情侶,我還是建議需要婚前試同居一陣兒的,畢竟這是結婚前最後一次細緻的考察了,還是有好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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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早同居,真的非常不好,除非你們的感情基礎非常牢固,不然聽我一句: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同居是婚姻的墳墓。
戀愛的時候將最好的一面展現給對方,在另外一半看來,你簡直是個完美的人,然後花前月下,你談情,他說愛。
但是同居了,問題就來了,你們快速的把對方所有的東西都全部搞得清清楚楚,再也沒有距離和神秘感。
最多隻剩下新鮮感,新鮮感能維持多久?
新鮮感一過,你和他就不再是談戀愛的感覺了,是什麼知道嗎?是結婚過日子的感覺。
柴米油鹽,打掃衛生,洗衣做飯,家長裡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