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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理工科直男

    老奶奶姓馮,在杭州下城環北新村住了三十多年了,和大女兒住在一起,20號上午家裡突然來了幾個陌生人將馮奶奶趕出來,當時馮奶奶發燒39.5度。

    闖進來的三名男子一定要讓馮奶奶和大女兒搬出去,馮奶奶的外孫女說:“他們一進去就到我爸的房間裡,棉被一下子全部都掀掉。”外孫女是大女兒的女兒。

    大女兒報了警,然後跟陌生男子去了派出所,老人的另外幾個子女也趕來將馮奶奶送至醫院輸液,輸液至下午一點,回去發現門已經打不開了,鎖被人做了手腳。

    於是老人的子女陪老人在門外等,等到八點多見老人受不了,於是三女兒表示帶老人到她家去。

    老人的房子無故被賣與她的二女兒有關。三女兒表示:二女兒為了給她兒子還債把老人的房子賣了,老人一共六個孩子,其餘5個姊妹均不知情。

    二女兒表示:“(幾個姐妹有沒有商量過,她們同不同意的?)她們同不同意是他們的事,(媽媽同意沒有啊這個事情?)我媽同意給我錢,不同意她怎麼去把房子賣掉。(您願意把老人接走嗎?)我願意啊,前天我過去兩趟中午過去的,晚上也過去的,因為我媽錢給我,我本身就是跟她說好的,養老送終全部歸我。她們現在不讓我接。”

    然而,姊妹幾個和馮奶奶均不認可二女兒的說辭。馮奶奶表示,二女兒賣房子她並不知情,她自己也沒什麼文化,不知道紙上寫的什麼,就稀裡糊塗地按了手印。

    馮奶奶的子女各有困難。大女兒沒有其他房產,三女兒和四女兒拆遷,租房子住,小女兒在國外,兒子喪偶又患癌症……老人暫時住在三女兒家。

    馮奶奶畢竟九十高齡,頭腦不是很清醒,最近被診斷為老年痴呆症。如果在按手印的時候就患有老年痴呆症,這個手印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就算房子已經過戶,這幾個陌生男子也不應該強行將老人趕出家門。就我個人愚見,這幾個子女都不是很有孝心,撇開二女兒不說,剩下五個一個在國外,不能出力你就出錢,還有四個輪著住,一人三個月一年就過去了,還能養幾年呢,只要姊妹幾個齊心協力養一個老人一點都不難。

    而這幾個女兒也不是那麼壞,畢竟趕出來之前老大一直在侍候著,趕出來之後老三出現的頻率也很高,很積極地解決問題,最可恨的是誰,大家心裡都有一杆稱。教育出這樣的孩子,老人自己也有過錯。

  • 2 # 自媒體人傻老王

    靠兒女養老是極為不現實,是不理智,農村裡老人沒有養老金,也沒有更值錢的家檔,但是農家兒女還挺孝敬老人的,雖然也經常出現農村老人無著落,而流落街頭;但是中國農民人囗比例巨大,城鄉福利差距巨大所至,希望全社會都來關注老年人晚年生存問題,因為下一個流浪街頭人可能就是我們了……

  • 3 # 行攝青年

    每當看到這種新聞我就難以理解,為什麼連老人也不放過?為什麼為人子女可以這樣不負責任,我們每個人都有老去的一天,都會面臨無助的時候,為什麼不可以以同理之心來對待自己父母或者他人呢?下面我就針對這個事情進行簡單分析:

    第二,但這不是子女們推卸責任,把老人放在外面的理由。這一夜就不能讓老人先在酒店住嗎,難道就差這點錢?把老人這樣處置是極為不負責的,沒有盡到為人子女贍養老人的義務!二女兒做的不對,其他幾個子女更應該好好照顧自己的母親,絕不能用這樣的方式來讓二女兒妥協,可以選擇更為合理的途徑解決問題。

    第三,老人的二女兒是在老人陷入痴呆不知情的情況下把房子出售的,這個出售購買房子的協議從法律層面上來說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簡單說是可以作廢的。可以先對老人的二女兒進行道德教育和說服,如果沒有效果可以訴諸法律,透過正常的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

    總的來說,出現這樣的事情都是極不光彩的,老人的其他子女也應該好好反思,對自己的父母一定要足夠孝敬,中華民族傳統美德需要我們每個人踐行和傳承!

  • 4 # 鑼鼓歌舞隊馬大姐

    想想娘養兒女一場啊!多麼的不容易,怎麼一個個長大成人後都不管老孃的死活了呢!這叫兒女嗎?簡直是畜牲不如啊!一個娘養六個孩子能養活養大,六個孩子卻不能養活一個老孃,可笑之談!

  • 5 # 胖姐1183704685

    我來講個很在的!我的同學跟我門對門住,他們家三代同堂,他媽對奶不好重小看在眼裡,計在心裡了,長大以後奶奶死了,他媽跟他說話時,就惡言惡語對待,他媽說你怎麼這樣對待我呢?你想一想怎麼對待我奶奶的?這是我的報應報應。

  • 6 # 川林閒談2

    悲哀啊!母親90歲,想來兒女年過花甲。丟儘自已顏面!自已兒孫怎樣看!惡性迴圈!如此這般!快反思吧!遭人唾棄呀!

  • 7 # 一封家書名店

    2017年10月20號上幹。家在杭州下城環北新村的馮老太,突然被幾個陌生人從家裡趕了出來,當時發燒39.5度。

    老人裹著被子在門外呆了六七個小時。

    我不僅要問:是誰這麼做?為什麼?

    讓我們看一下馮老太家的基本狀況。

    馮老太太有六個子女,五個女兒一個兒子。

    老人的兒子喪偶又患上了癌症。經濟條件應該是很困難的。

    老人的大女兒沒有其他房產。平時和她的女兒都在老人那裡。

    老人的三女兒和四女兒,由於房子拆遷,現在都在外面租房子住。按這幾年的拆遷來說,以後會有很大的補償款。

    老人的五女兒在國外。按社會通俗的理解,她的經濟能力應該是不錯的。

    事情就出在了老人的二女兒的身上。二女兒為了給他的兒子還債,把老人的房子買了。於是就出現了,文章開頭的一幕。

    關於賣房的事情,老太太和其他幾個女兒都說不知道!

    二女兒說:是經過母親同意的,是母親按過指印的。

    90多的老太太,患有老年痴呆。有時候思維不是正常都成問題。二女兒的這種行為是不是涉嫌欺詐,還要透過法律裁判。

    那一個簽定的買房合同,如果在法律層面上程式不完善,有可能會視為無效。

    現在再說一下老太太家中的情況。

    華人有個習慣叫做家醜不可外揚。如果不是矛盾激化到一定的程度,一般是不會公佈到外界的,更不可能公佈到媒體上。

    女兒為了幫自己的兒子還債,把老人的房子賣掉,這本身就不符合道理。

    按傳統觀念來說,你已經是嫁出去的女兒了,不應該再肯老了。

    當然按照法律的程式,你還是有繼承權的。可那也是姊妹幾個平分的事。也不可能獨吞的。除非是老人全權的贈與。從本案情況來看,這是不可能的。更多的可能是,涉嫌欺詐和作偽證。

    當然,從二女兒的角度看,她一定有她的難處。兒子賭博或欠了高利貸。受別人的追債或者威脅。作為母親心疼兒子,才做出這樣無奈的事情。

    從法律的和理性的層面看這個事情很好辦。

    從道德和人情上,我們不由的感到心頭一絲涼意。

    是誰?帶你來到這個世界,讓你體驗豐富多彩的人生。

    是誰?在你娃娃墜地的時刻,一口奶,一口奶的哺育你成長。

    是誰?在你三歲夜裡發高燒的時候。不顧一天的疲勞,抱著你到醫院裡治病。

    是誰?在你上學的時候被同學欺負,她悄悄地瞞著你找同學的家長,從此那個同學就不再欺負你了。

    是誰?在你談男朋友的時候,他遠遠地跟在後面,躲在暗處,悄悄地保護你。

    ……

    兒女們,父母老了,他需要你的,照顧,關懷,和體貼。

    (值得欣慰的是,王老太被她的三女兒接到了自己的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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