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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曦光之舍

    你肯定有個精明細算的婆婆,結婚以後事事多。結婚前就有想著萬一離婚了怎麼分財產的想法,不真誠,不盼著你們過得好。結婚後肯定十有八九婆媳矛盾多。

    得擦亮眼睛好好看看你要嫁的人和家庭。

    如果男方主動要求他買房,讓你家出裝修,那你必須在房產證上加上你的名字,並且還要出一份證明,讓你老公說明雖然房子是他家買的但是願意與你共享這個房子,如果以後離婚房子有一半屬於你。如果男方同意,你家出裝修完全沒問題,自己的房子嘛,裝了不虧。

  • 2 # 榛名

    第一,婚姻是兩個人的,婚房兩個人共同出力,才會有歸屬感。我先說一下我們這的情況,我們這一般是男方出錢付首付,女方出錢裝修,或者女方出錢買輛車。如果女方家家庭條件不好,就買一些家裡用的東西,比如鍋碗瓢盆或者電視冰箱一類的,有個意思就行。有的女方家會想,女兒如果嫁過來,他們共同的家,都是男方家出的錢,女兒會在這裡沒有歸屬感,甚至會受到欺負。如果自己家出錢了,可以給女兒一些溫暖和底氣。

    第二,相愛的前提下,好多事都是可以商量的。如果男女真的相愛,雙方父母最在意的還是他們的幸福。好多在別人看來很硬性的指標,不會扣的太死。像彩禮這樣的,也會適當減少。畢竟父母對子孩子結婚這樣的人生大事,都想給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內最好的。男方家即使沒有說讓女方出裝修費,女方也應該主動提出,或者買些自己認為以後生活中的必需品。錢,真的不在乎多少。

    第三,男方可能只是提議,女方可能只是太敏感。我們一直以來的思維是,女孩嫁到了男方家,女方養了二十幾年的人就這麼沒了,很吃虧。男方要了我們的寶貝,會不會好好待她呢,心理明顯忐忑。這時候男方還來要錢,心情更差。其實沒必要的,能談到結婚的地步,說明兩個人相處是不錯的,不存在少個女兒的情況,只會發現多了兒子。

  • 3 # 瘋印

    男方買房讓女方出裝修費,怎麼看?

    在我看來再正常不過了,除非南方腰纏萬貫還看著你的錢包。看來你很在意需不需要你出裝修費。

    結婚嫁娶是兩個人的事,需要你們共同為美好生活添磚加瓦,而不是讓一方一味付出,那樣換來的的不是過日子,而是交易,是買婚。買斷你的後半生,和孃家不準有半點聯絡。

    女方負責出裝修費,不僅能體現女方的知情達理,也代表你有誠意。難道結婚這種事,只要男方有誠意,女方不需要有嗎?

    不要再說我都嫁給你了,怎麼還讓我花錢,那你嫁過去為人家提供了什麼方便或者帶來什麼好處,為何要娶你?為了生孩子嗎?

    所以,要組成新的家庭了,需要大家一起努力,不要做一個只會索取的魔鬼!

  • 4 # 落花傾語

    房子是誰的?總是覺得人們都長心眼了,雖然說防人之心不可無,可是都結婚了還要互相防備,不累嗎?婚姻是兩個人的努力。

  • 5 # 金海欣287

    我老公房和車都是婚前買的,而且婚房是他爸爸的名字!當時結婚說他們家出房,我們家裝修,我覺得也沒什麼

    記得當時我爸媽說名字都不是你兒子的,我女兒上班太遠我們給她陪嫁一輛30萬的車,但是男方說有車了,買那麼多車幹嘛!但是我爸媽還是堅持給我買了一輛車出嫁,最後把彩禮多給了6.6萬也帶回男方了!就是不同意裝修。

    想著就這樣了,也不會再出什麼問題了!結果婚慶1.5萬也不給我們出,酒席還要把我孃家2桌和我老公同事的5桌讓我們自己掏錢!最後三金的錢也是我老公刷信用卡給我買的!想想辦酒前那一個月,我真的是委屈滿滿!

    現在結婚半年了,我們工作不在一個地方,聚少離多,總的來說對我還挺好!工作也很努力,我還是蠻欣慰的!

    但是我老公的工資基本只夠還貸款!就在這次疫情,2.15號的時候我老公跟我說可不可以把你帶回來彩禮借4萬給他還錢給叔叔!我當時就發脾氣了,我說了一堆,你一個月工資全還貸款了,也沒有養我,我自己一個月就那麼點,都不夠用,他就兩天沒理我,我可能說話太傷人了,我又去安慰他!這個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但是就在3.1號的時候,她說這復工不了,貸款還不上,我也可以理解,我說你要還哪個,我轉進去,她自己還了信用卡,車貸!然後讓我幫忙還房貸,我就鬱悶,不是全款嗎?他給我的解釋是,是另外一套房子,貸款下不來,當時找親戚借的全款!

    我真是哭笑不得,那麼結婚半年供房供車,估計是我不該奢望跟我有關係吧!我媽媽總安慰我說,5年嘛,忍忍就過去了,5年你們就好了!

    有時候一吵架就委屈,我也不是說窮的沒錢用,也不是說大富大貴,就是覺得結婚結的很遺憾,很累!當初就不該匆忙人生,好在我老公對我還挺好,為我也改變了很多!希望以後的日子越來越好,忍忍就過去了

  • 6 # 營養師周啟祥

    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情,男方買房女方出裝修費,是很正常的行為。結婚後是兩個人在一起過日子,女方有必要承擔一部分。如果房子、車子、婚禮等所有花銷,都按照傳統的習慣,全部由男方承擔,的確是一筆很大的開銷。

    這些事情分配不好,很有可能會影響婚後兩個人的幸福,為此事而爭吵。

    現在適婚年齡的父母們,觀念相對來講還是比較開明的,女方的父母多數都會幫助承擔一些費用。

    當然,不同地區,不同的家庭,由於經濟條件和觀念習俗的不同,父母的態度是不一樣的,原因如下:

    傳統習俗和現代觀念的不同

    傳統的婚姻觀念,依然停留在主要的花銷如買房買車婚禮費用,全部由男方承擔的習慣,這是一時半會難以改變的,幾百上千年的風俗,不好改的。

    講了這麼多年的男女平等,由於性別差異、傳統習慣、家庭生活等多方面原因,有關婚姻和家庭的諸多事情,還是會不斷的隨著時代的發展、科技的進步,一直處於一種廣泛被關注的動態變化中。

    法定的財產分割與習俗的衝突

    從法律角度來說,婚姻中金錢上的投入,是支援誰出錢算誰的財產的,這在新的婚姻法中,已經做了很大的改動。

    但是,實行起來卻很難。按照這種做法,就是我們常議論的做婚前財產公證。有幾個人能接受得了呢?除了真正有比較現代的新觀念的知識女性,同時也擁有不錯的經濟條件的女性家庭,才能夠接受這樣的做法。

    而絕大多數人,是不會接受這樣的做法的。提出這種做法,很自然的就會有女性提出一些尷尬的問題:你這是想真心誠意過日子嗎?還沒等結婚呢,就已經開始考慮退路了,什麼意思啊?

    婚姻一直處在動態的變化中

    現實的情況是,有的女性結婚後,即使自己沒出錢,也要在房產證上寫上自己的名字,這樣才會獲得多數女性最渴望的安全感。沒有自己的房子,怎麼算家啊?

    也有個別的女性,透過假結婚或者騙婚的方式,騙取男性的財產,新婚姻法的調整,也是出於這些方面的考慮。但是,執行起來都挺難。

    有關婚姻和家庭,很多事都挺難辦的,涉及法律、道德、風俗習慣等多個方面因素,很難做到公平公正,而且永遠都會有解決不了的問題存在。

    所以,現在單身的越來越多,丁克一族也出現了,剩男剩女成為了常見現象。

    柷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帶著愛情走進婚姻,生活幸福,家庭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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