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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桑梓說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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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楊先生的Live
《野狼Disco》是一首流行說唱歌曲。從歌曲(song)的完整組成上,分為詞、曲和Beat(伴奏)三個組成部分。
說唱歌詞,也就是Verse主歌部分,屬於寶石老舅的創作。
旋律作曲,也就是Hook副歌部分,屬於寶石老舅的創作。
那麼《野狼Disco》的Beat是哪裡來的呢,寶石老舅跟這位芬蘭音樂製作人很熟嗎?
好像並不是。
《野狼Disco》的Beat的名稱叫做《More Sun》,是芬蘭音樂製作人Vilho Ihaksi的作品。
《More Sun》最早發表於2018年2月,遠遠早於2019年火爆大江南北的《野狼Disco》。
作者還錄了一段影片,展示了他製作《More Sun》的DAW工程檔案(可以看到他是用FL studio作為宿主軟體製作的More Sun Beat),同時他也給我們展示了單個音樂分軌(Stem),以上這些檔案都是獨一無二的,可以說全世界只有作者Vilho Ihaksi的電腦裡有。
與傳統流行音樂不同,說唱音樂的製作流程(workflow)上與傳統音樂製作存在一些區別。
較為傳統的流行音樂的創作,是先詞曲,後編曲。
一般是透過一個旋律,發展出和聲、結構和整體的音樂。
或者是透過詞,發展出旋律,然後發展出和聲、結構和整體的音樂。
編曲是指根據詞曲進行和聲、音色或配樂製作,最終進錄音棚錄製,才是我們聽到的作品。
如果沒有編曲,那歌曲就是清唱了。
總結一下:流行音樂的創作是先有歌,後配伴奏,最後錄音,Beat(也就是Hip-Hop音樂裡的伴奏)是說唱音樂的創作動機。
說唱歌手在聽到Beat後才開始創作。(當然因為說唱一般來說沒有旋律性,說唱歌手可以把老的說唱的詞放到新的Beat上面演唱,但是這種比較“耍小聰明”的投機行為,一般被稱為“套詞”,一經發現,是會受到鄙視和抨擊的)
瞭解一些Hip-Hop文化,包括說唱和DJ的朋友很少會把Beat叫做音樂伴奏,因為Beat並不是為了“伴奏”某首歌,Beat就是Beat,是一種獨立特定的存在,總結一下:說唱歌曲中,Beat是創作非常重要的部分,先製作Beat,後寫詞,最後錄音變成成品。
著名的影片《When RAPPERS Hear New Beats...Rick Ross, Pharrell, Jay Z, Timbaland, Busta Rhymes》,很清楚地記錄了很多著名rapper們聽到Beat的第一反應。
手動傳送門: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av10826898?from=search&seid=14172602977243299919
Jay-Z聽到Kanye West的Beat的反映,就可以知道一個Beat對於說唱歌手的創作有多麼重要。
當然在現實中,不可能所有人都有機會讓Kanye單獨給你定製一個Beat。
Beat可以租賃,也就是向Beat的音樂製作人支付一定的費用後,通常是明碼標價,幾美金到100美金不等,就可以拿來錄歌。
這也是之前很多自媒體朋友之前提到《野狼Disco》抄襲義大利歌手SPOLPA的《DIMMI》的判斷,這並不是抄襲,而大家用了同一個Beat
那麼,Beat的製作者難道都是音樂活菩薩嗎,自己辛辛苦苦製作的音樂作品,以免費或者以極低的費用給大家用?並不是,比如說99元美金的授權就非常有限,只能用於非商業使用,嚴格禁止電視、廣告和商業演出。如果想要取得這些許可權,需要花更多價格購買新的授權。
總結一下,Beat拿來自娛自樂一下是可以的,只能用於non-profit和non-commerical的場合;但是要以明星藝人的角度進行營利性演出,是絕對禁止的,需要獲得更高級別的授權。
讓我們看一下Ihaksi的99美金的授權合同。
99美元的合同明顯可以看到,所有營利表演性質,綜藝節目,演唱會都是禁止的,原則上禁止大型商業營利性的使用。
這時大家也許會有一個疑問,你把Beat傳給我了,而你人遠在國外,你怎麼能知道我用在非營利還是營利方面了呢?
音樂製作人為了防止音樂被過度使用,音樂製作人會在提供的音樂中加入特定的音效或錄音,俗稱水印(Tag/water tag/producer tag),耳朵是誠實的,別人一聽就知道你這個說唱歌曲的Beat是誰做的,哪買的,付了多少錢。
《野狼Disco》每次開頭都能聽到兩聲“peew~~~peew~~~”的音效,以及一個低沉的男士念出的“Ihaksi”,這並不是寶石老舅的聲音,也不是專門為了野狼Disco錄製的開頭,更不是專門製作的歌曲效果。這個開頭:是伴奏音樂作者Vilho Ihaksi的防盜水印。
盜版Windows盛行的時候,就好比你開啟一臺電腦,幾個大字顯示的是“番茄家園”。
作者Vilho Ihaksi已經將《More Sun》的綜合性版權(包括獨家使用、獨家商業開發、獨家經紀和獨家訴訟)在中國地區(包含香港、澳門及臺灣)獨家授權給瑪MAXIMA國際傳媒(北京)有限公司Maxima International Media (Beijing) Co, Ltd.
至此總結一下,寶石老舅是《野狼Disco》的詞曲版權方,如果《野狼Disco》不使用《More Sun》作為伴奏,直接清唱、重新編曲或使用其他伴奏,都是可以的,不需要經過作者Vilho Ihaksi和版權方瑪MAXIMA國際的授權。
但是隻要繼續使用到《More Sun》,就必須經過作者在大中華地區的獨家授權方瑪MAXIMA國際的授權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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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在被午後陽光溫暖的
野狼disco在最初肯定也沒想到會火,後來火了作者也沒想到吧?好多明星給這把“火”也加了油!網路一些迴應,原作者的訴求我就不一一舉例列圖了!!有兩點可以說說——第一,MORE SUN被寶石注入了新的元素無疑是成功的!世上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成功,給你我一首MORE SUN可以做到如此成功嗎?所以,我肯定寶石!第二,就事論事,編曲基本照搬,作曲也是在編曲的基礎上搞出來的,這也是事實!其他的迴應和訴求就交給他們自己吧!我覺得沒必要站隊!還是希望多出原創,支援原創!
回覆列表
應該持有理智的態度
在事情沒有定論之前,不應該輕易下結論。不管是對寶石老舅也好還是對芬蘭演奏者也好,沒有調查好真相,誰也不好輕易下結論。所以作為一個路人,我們首先要保持清醒的頭腦。
老舅的《野狼disco》他的作詞和唱法確實令人欣賞,這也是老舅自己創作的。不過到底伴奏是不是經過原作者同意?還得進一步等待調查。作為粉絲,我們可以支援老舅的這首歌曲,但同樣我們也要等待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