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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耙哥趣說

    我的觀點是:果斷給前夫分開住,先做到離開他,保護好自己的安全。

    家暴是種病,得治

    首先即使沒有離婚,也不能給丈夫家暴你的機會,家暴是種病,得治。

    丈夫加害你的時候,可以說他也是情不自禁,家暴完了他也會後悔萬分,但是,並不代表他的懺悔就會杜絕他下次再實施家暴行徑!

    所以,你不能因為同情他,縱容他,給他下次家暴你的機會。必須杜絕,不能發生第二次,讓她他行形成家暴的慣性!

    已經離婚,最好不要藕斷絲連,離婚不離家

    既然已經離婚,那就離的乾脆點,徹底點,不要再藕斷絲連,含糊不清。哪怕是因為孩子,也不能把離婚的關係搞那麼曖昧。

    尤其是有家暴傾向的前夫,那就更不能招惹,應該徹底遠離。至少離開他不至於他家暴你時,你還給了他和個順手。

    如果實在前夫限制你的人身自由,離婚不離家你做不到,你應該拿起法律的武器來解救自己。

    即使因為經濟條件打不到離開他生活,你也要走出離開他的第一步,不能受制於他。因為,生命是第一位的,長期在他的家暴下,你的安全都保證不了。

    男方親人胡來更要不得,必須透過正規途徑,把自己解脫出來

    問題裡還說到,男方親人胡來,這個資訊更要不得,那就是初除了男方家暴,男方的親人也胡攪蠻纏不講理。他們不知道男方家暴你,或者根本沒有意識到男方家暴你。

    這個問題的本質就是,其實男方家人沒有和你站在同一立場來解決問題。

    所以,你現在需要做的就是,保證自己安全的前提下先離開那個家,然後透過你的家人朋友或者透過法律諮詢,想辦法解決你們之間的問題。

    所以,目前最要緊的是你的人身安全!

  • 2 # 吾愛書香

    婚姻,它是美好的,也是無情的。它曾給予多少妙齡男女戀愛開花結果,走進婚姻成就家庭的美好夢想;也摧毀了多少人最美好的心理防線,不得不暫時退出“圍城”之外,患失患得之餘,再尋初心一夢。

    一、 婚姻的存續必要與意義

    自古以來,人類繁衍生息的本能,傳宗接代的思想,也讓每個婚齡男女,不由自主地走進了婚姻,組建了家庭。

    由於家庭是社會最小的單位,只有家庭和諧了,社會才穩定,國家才富強。俗話說“家和萬事興”。

    關於婚姻,所謂勸和不勸分。婚姻是家庭最美的音符。

    文明時代的婚姻實行“一夫一妻制”也體現了男女平等的婚姻地位,並不代表所有人都能如願幸福生活下去。

    如若不能, 也有解決方法:那就是離婚。

    離婚率在逐年提高,也說明了離婚自由真正賦予著每個人的婚姻自由的權利,在享受婚姻自由帶來的紅利的同時,也更需要承擔起婚姻家庭中的責任與義務。

    如若已經走進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和諧共處的生活,為孩子提供一個幸福健康的成長環境,那就找個折衷的及時止損的方案,為自己為對方更為孩子,理性客觀看待婚姻及對待離婚,離婚——未嘗不可。

    去除封建思想,離婚不丟人。離婚本身,也沒有對錯。理性對待婚姻,才能不為離婚而離婚。

    二、 離婚是需要成本的

    離婚的成本,可不僅僅是指辦理離婚證的手續費,更是指離婚將面臨著夫妻共有財產的分割及分配。離婚後將失去共享對方在這個家中貢獻的力量與價值,生活中的大小事都會是你一個人的,且無人可推。

    離婚的成本,更重要的是孩子的撫養權歸誰。無論歸誰,都會付出代價。如果歸對方,你會對孩子深感愧疚;如果歸自己,你會深感生活的不易。無論哪種情況,都是希望孩子是健康成長,是幸福快樂的,其他的就不必太在意了,一切圍繞孩子去平衡生活的變化與得失。

    三、 離婚是需要準備的

    一是指心理層面的準備。就是你清楚離婚後你的生活,將發生哪些變化,生活的預測及做好應對準備。

    如由原來的二人世界恢復到單身狀態;由原來的三口之家變為單身或帶著孩子的單親家庭;無論是單身狀態,又或是單親家庭帶著孩子,那將都失去了對方的存在和陪伴,及家庭的完整。

    如果你有不得不離的理由和決心,又有足夠的心理承受能力,能接受這些生活變化,及其他未知的,且永不後悔離婚,是經過深思熟慮後的最終決定。那麼,你是可以去離婚。

    二是指生活物質層面的準備。需要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來源,抵禦生活中日常的各項開支;沒有工作,就先去找一份工作,起碼可以保證離婚後自己可以養活自己;沒有房子的,可以考慮先短期租房,長期買房計劃,讓自己有個容身之所;如若帶孩子,要結合自身情況來考慮孩子由誰帶,誰接上下學……等問題。

    無論誰先提的離婚,既然接受離婚,那就是自己的選擇。選擇是主觀的,那就不要被動地生活了。

    為自己的選擇負責,是成熟的體現,也是離婚的資本;更是人生的的退路,和與生命抗爭的底氣。

    離婚是自由選擇的權利,同時也要面臨著獨自生活的後果。

    四、 離婚後的適應期

    離婚後的狀況多種多樣,有的人在心底大喊:我自由了,我解放了;有的人卻整日以淚洗,孤單寂寞紛紛而上,加上思念孩子等,像一片揮之不去的烏雲籠罩在你的上空,痛苦和迷茫讓你痛不欲生。

    家庭成員有了變化,生活方式自然也變了。可能有一段時間不適應,畢竟由原來家裡兩個人或三個人,變為現在一個人或自己與孩子兩個人。這個時候,一定要告訴自己:這只是暫時的。

    這段時間,可以去多讀書,開闊眼界與打通心智;多交朋友,知道並不是每個人的生活都十全十美,接納自己;去工作學習,單點發力獲得成就感與價值觀,找回自身價值;去總結離婚的原因,檢討自己,根據自身條件去制定適中擇偶標準,不對婚姻失去信心。重新去學習婚姻家庭中的相處之道,習得與不同性格的人的相處的能力。

    分散注意力的同時,其實也是把寶貴的精力用在了,從長遠看有益於你的地方。哪怕假裝去體驗生活中未曾體驗過的,時間長了你就真多活成了那個集正能量與美好於一體的你的模樣兒。

    向上的力量總是強大的,可以抵禦任何變故。

    五、 離婚離家,才是“離婚

    離婚後,原則上是要分居。這也是離婚的規則與個人尊嚴。

    離婚不離家,可能有兩三種情況。

    一是考慮到老人和孩子,還沒有準備好告訴他們,怕他們傷心難過。但這畢竟不會是長久之計,紙是包不住火的。

    二是實在沒有找到住的地方,暫時不離家。這會讓你失去最後那點尊嚴。也會讓對方輕視你,儘可能去找到地方居住。

    三是想復婚也能復婚,後悔離婚了。這是感情用事衝動離婚的後果,如果對方也有意復婚,則皆大歡喜。

    離婚遭家暴,需報警維權

    離婚後的個人權益是受法律維護的,婚內是家暴,婚外是毆打他人,都是原則性的觸犯法律,可以選擇去報警維護自身利益。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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