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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愚痴九九

    名字是人與人之間之特定稱呼,是一個人之符號標誌。現今華人之名字大多較簡單,都由“姓”和“名”兩部分組成。“姓”是沿襲祖輩、代表血緣關係,“名”則凝聚著長輩殷切之希望。在中國古代名和字卻是分開使用的。“名”是指一個人在社會上所用之符號,帶有鮮明之個人烙印,“字”則往往是名之解釋和補充,是與“名”相表裡,故稱表字。更重要的是古人只有到了成年後才能取字,《禮記·檀弓上》說:“幼名,冠字”,這“冠”指的是古代男子之成人禮,男孩長到二十歲舉行“結髮加冠”的成人禮之時,就要取字,是出於對成年男子之尊重和避諱,以後大家就不能直呼其名了,而女孩到十五歲舉行“及笄”成人禮時才取字。

      古人的“字”通常由“名”衍生而來,《白虎通·姓名》說:“或旁(傍)其名為之字者,聞名即知其字,聞字即知其名”,可見古人之“名”與“字”在意義上大體相近或有關聯。一種情況是名和字意義相同或相近。如屈原,名平,字原;又如諸葛亮,字孔明,“亮”與“明”同義;另種情況是名和字之意思正相反,如曾點,字皙,《說文》:“點,小黑也”,而“皙,人色白也”,又如宋代理學家朱熹,字元晦,“熹”與“晦”就是反義;有些名與字援引經史載記,使用典故,比如陸羽,字鴻漸(《易經·漸卦》:“鴻漸於陸,其羽可用為儀”);另外還有些人名、字間很難發現其中意義上之聯絡,如張耒,字文潛,若非陸游《老學庵筆記》卷四里記錄了“張文潛生而有文在其手,曰耒,故以為名,而字文潛”,很難猜透其名字意義上之關聯。

  • 2 # 德裕9

    古人為什麼取個名還要取字。

    答,古人和現代人一樣,人都有兩個名。名人,聖人,有三個名字。小名,學名大名,藝名。,

    一,小名,就是乳名,從一出生,老人就給他起的名。一般兩個字,什麼,桐桐,什麼楠楠。富貴,有的還叫,蛋蛋,蛤蟆。等。小名,老人可以稱呼。老啦,下輩再喊:,小名就不好聽了。等於不敬上輩。

    二,大名,又叫學名,這個名字是正名,通用。一輩子離不開。姓前,名字,在後。

    三,高等人,名人,聖人,有的有三個名字。小名,外人不知道,知道大名,XXX,字XXX。

  • 3 # 師範小王子

    謝邀。因為名是父母或本家其他長輩給起的。按古禮除父母及本家其他尊長直呼其名外,其他人是不能直呼他人名的。名在禮節中是重要的忌諱之一。過去在拜訪他人時,必須瞭解本人及其至親的名諱。在談話中甚至連觸及名諱的同音字也不可用。在唐朝為了避諱“世民”兩個字,遇到“世”字則中間少寫一豎。“民”字少寫斜鉤。或“世”用“代”、“民”用“百姓”代替。有犯帝王名諱竟被殺頭的。有的人尊此禮達到迂腐的程度。謀朝有人其父名中有“進”字。竟然放棄了進士的科舉考試。為了方便別人稱謂,本人在名外另起了字。字的起法一般遵循對名的進一步解釋、意義的進一步提升、名的含義過高進行降調等方法。字是平常人可稱呼的。另外還有號。號有的是別人送的。最代表本人特點。有的是自己起的,往往體現自己抱負、愛好、遭遇、生活情趣、居住環境、所操職業等。號稱呼起來更隨便,因而往往最響亮。

  • 4 # 靜夜史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

    簡單說來,“名”和“字”都是指代詞。

    “名”是出生時父母等長輩給起的,類似於小名,是自上而下的稱謂,類似於“小王”、“狗蛋”;

    “字”是在成年後由父母起的,因為小名不太雅觀,特別是不適合同級朋友或是下級對上級的稱謂,所以有了“字”,“字”一般用在同級之間或者下級對上級的稱呼,比如“老王”。

    所以,起名為了分彼此,取字為了明尊卑,這是“名”與“字”功能的基本區別。

    今天我們每個人擁有的“名字”不是“名”和“字”兩個概念,而是將兩個概念合二為一,現代的“名字”更傾向於“字”,而小名就類似於古代的“名”。

    “名”和“字”的起源各有不同,“名”要比“字”出現更早。

    商朝以前,起名是件很隨意的事情,比如孩子出生,父親出門看見一篇白雲,就叫“一片”,看見一坨狗屎,就叫“XX”,就連國王也是如此,比如商朝的國王們,叫“盤庚”、“武丁”、“小辛”等,齊桓公“名”叫“小白”。

    這時候的起名,沒有什麼規律,商朝的基本都帶有時辰的意味。

    這一狀況到春秋時期得到改變。《左傳·桓公六年》記載了春秋時命名的五個原則,包括:“名有五,有信、有義、有象、有假、有類。”另外還有“七不”,即:“不以國、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隱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幣”來取名。這說明古人命名開始重取義、重內涵,這種取名原則延續到今天。

    隨著時代的發展,取名也有了不同的內涵,比如建國後出生的人很多叫“國慶”、“大慶”等的。

    在歷史的發展中,名字一般用在三個地方:

    一是自稱,比如諸葛亮的自我介紹:“山人複姓諸葛,名亮”;

    二是作傳,比如“柳敬亭者,揚之泰州人”;

    三是鄙視,比如“不幸呂師孟構惡於前,賈餘慶獻諂於後”。

    而“字”出現比“名”要晚很多,“字”興起於商朝,成型於周朝。

    關於“字”的來歷,古書有很多記載:

    《禮記·檀弓上》記載:“幼名、冠字。”

    《疏》雲:“始生三月而始加名,故云幼名,年二十有為父之道,朋友等類不可復呼其名,故冠而加字。”

    《儀禮·士冠禮》:“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君父之前稱名,他人則稱字也。”

    所以字一般用在敬稱上。

    關於字的用法也有講究,分兩種情況:

    一是第一個字表示在家族同輩中的位次,比如孫仲謀,孔仲尼;

    二是第一個字用子,是對男人的一種美稱,比如曹子建。

    “字”和“名”什麼關係呢?

    根據清代訓詁學家王引之的《春秋名字解詁》,一般是有5類情況:

    一是“並列式”:同義互訓,意義相同。即:即表字和名意義相同,相通,是並列關係。例如諸葛亮,字孔明。都是亮的意思;

    二是“矛盾式”:反義相對,意義相反。即:表字和名意思正相反。例如朱熹,字元晦。熹是天亮,晦是黑夜;

    三是“擴充式”:連類推論,意義相順。即:表字與名出自一句話中,意思相順,且字為名作補充解釋或修飾。例如趙雲,字子龍。《周易》說:“雲從龍,風從虎;

    四是“延伸式”:據義指實,意義相延。即:表率意為名字意思的延伸。例如杜牧,字牧之,牧之即放牧的意思;

    五是“輔助式”:辨物統類,意義相近。即:表字和名意思相近,但不完全相同,可以互為輔助。例如陳琳,字孔璋。琳、璋都是玉石,互為輔助。

    另外,為了尊重別人,一般不直呼其名,也不稱字,而稱其別號。

    號和名不一定有必然聯絡。例如陶潛號五柳先生,蘇軾號東坡居士。

    此外,有人認為稱字、號還不夠尊敬,於是就以官職、籍貫來稱呼,如杜甫被稱為杜工部,袁世凱被稱袁項城。

    多有疏漏,煩請斧正。

  • 5 # 袞雪之

    名,是在古代社會中使用的個人的符號。自己稱呼用名,外面稱人用字。

    字常常是“名”的解釋和補充,是和“名”互為表裡的,所以它又叫“表字”。

    (1)古人“名”和“字”的關係有意義相同的,如:東漢張衡字平子、宋代詩人秦觀字少遊、陸游字務觀,他們名、字中的“觀”和“遊”就是同一個意義。

    (2)“名”和“字”有意義相互輔助的:唐朝詩人白居易字樂天,因“樂天”故能“居易”;宋朝作家晁補之字無咎,因能“補”過才能“無咎”。

    (3)“名”和“字”有意義相反的如:宋代理學家朱熹字元晦他“名”、“字”中的“熹”與“晦”、是反義。

  • 6 # 坐隱江湖

    簡單點說,古人的名和字不是同時取的,先有名後有字,作用也不一樣,不能隨便叫。

    名,是從出生起,用來讓長輩稱呼的名稱。

    字,是男人到成年年紀(20歲)和女人到可嫁人年紀(15歲)後,為了對本人尊重和供朋友稱呼,要另取一個字。

    在古代,對男人來說,二十歲成年,要舉行冠禮,意味著即將獨立步入社會,要取字;女人,如果到了準嫁的年齡,就是十五歲,行"“笄禮”(笄:古代束髮的簪子) ,要取字。

    所以古代女人,如果還未到取字的年齡,就叫“未字”或者“待字”,有個詞叫“待字閨中”,就是說明這個女娃兒還沒滿15歲,還沒到取字的年齡,還不能嫁。

    字也不是亂取的,一般都是和名有關聯,所謂“字以表德”,也就是說字是名的進一步解釋。比如說楊過,表字改之。這個表就是“字以表德”的表,而“改之”則是“過”的進一步闡明。還有散文八大家之一的曾鞏,字子固,和名字聯起來表達了“鞏固”的意思,所以我們也可以學樣取字。比如我有個朋友,名裡有“輝”,可以表字“子煌”。

    我們都知道,字是在名之後,但在先秦時期,是恰好相反的,字在名前。比如公輸班,也就是著名的木匠祖師魯班,他不姓公輸,也不姓魯,公輸是他的字,班是他的名,因為他是魯華人,所以也叫魯班,也就是“魯國的班”,他是沒有姓的,先秦時候只有貴族才有姓,一般平民,姓不起!

  • 7 # 歷史研習社

    我們在語文考試前臨時抱佛腳的時候,一定念過“杜甫字子美,李白字太白,韓愈字退之”之類的文學常識,而且一邊背一邊納悶古人腦子是不是瓦特了,為什麼一個人要取兩個名字,還那麼容易搞混。

    嗯,他們一定是故意的,就是來禍害之後的祖國的花朵。(古人內心OS:你自己背不好怪我咯。)

    不過說正經的,古人對於名字的概念跟我們今天確實很不一樣。我們今天認為“名字”就是一個詞,可是在古代,“名”是一個概念,“字”是另一個概念。

    

    影視劇中行冠禮的場景

    《說文》中對於“名”的解釋是:“名,命也。從口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見,故以口自名”,意思是在黑黢黢的晚上,不好辨認人,所以就用口呼喚他的名,所以擁有一個名是非常必要的。從周代開始,人們在取名之外,又多了個取字的程式。《禮記》中就說:“幼名,冠字”,就是說小北鼻都要起名,長大到了行冠禮的時候就取字。女子到了可以出嫁的年紀(15歲)時行及笄禮,家長也要給她取字。

    

    女子及笄禮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名和字的功能是很不同的。名是為了分別彼此,而字則有了一種社會責任的意味和社會等級的體現。取了字,就不是孩子,就長大成人了,可以為父母,為臣子,為社會做出自己的貢獻,那現在還稱呼他的幼名就不合適了,所以要正兒八經地來個加冠禮,敦促新成年的大男孩大女孩修身養性,勇於承擔責任。《白虎通·姓名》中就說:“人所以有字何?所以冠德明功,敬成人也”。名是隻有君父和自己才可以稱呼的,旁人稱呼自己只能稱字,這才是懂禮儀的行為。

    

    古人戴的各種冠

    至於如何取字,古人也玩兒出了花,不過總的來講,字是名的解釋、補充、延伸或反意,或多或少二者有點關係,正所謂“聞其名即知其字,聞字即知其名”。如諸葛亮字孔明,張遼字文遠,其中的亮與明、遼與遠都意思相近,互相對應。

    參考文獻:李慶花:《中國姓名文化考略》,碩士學位論文,山東師範大學中國古代史專業,2012年。

    岑澤麗:《漢子形體結構與中國古代姓氏名字文化》,《中國西部科技》,2006年36期。

  • 8 # 畢大費

    簡單地說,古人取字,是供所有人稱呼的,名卻不是所有人都能稱呼。比如某古人,姓張,名三,字四五,你不能上前直接叫人家張三,他非要和你急不可,你只能叫四五君,或四五先生等等。為什麼呢?1、古人的名,是特定場景的特定稱呼。我曾在一篇自媒體文章《古代的人臉識別技術,“刷臉時代”從原始社會就開始了!》中詳細解釋過古人的姓與名的來歷。同樣簡單地說,上古時代,古人起名,起初只是一個LOGO,一個標識,是為了與他人做區別,相當於他叫二柱子,你叫二狗子,二狗子+二狗子那張臉+那個體型+二狗子的聲音+二狗子的行為特徵,就構成了二狗子的三維識別體系。這個名的功能,和現代一模一樣。但是後來,隨著原始社會的解體,封建制度的形成,人們開始漸漸區分出越來越明顯的高低貴賤,再加上封建禮制的不斷髮展與成熟,那時的姓與名,就慢慢脫離了當初的標識作用,逐漸發展出更加豐富的含義。再到了後來,名索性就成了一個非常小眾的稱呼,只能是長輩、親近的人、或者領導才能這麼叫,以示其特殊性。

    古代稱呼名的場景,有點像現代人的小名或乳名,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叫,人家大名叫張立國,小名二狗子,你和他完全不熟,衝上去就叫二狗子,理不理你暫且不說,揍不揍你才是重點!

    2、關於古人的名、字、號,有什麼來由?古人有“名以正體,字以表德,號以明志”的說法,具體名、字、號從哪裡來的呢?這裡略囉嗦幾句。名是孩子出生幾個月後父母起的,古人通常是三個月之內必須給孩子起名。不象現代,孩子出生後到派出所報戶口,就必須有名。字是孩子長到18歲,成人了,在成人禮的時候,父母所賜,有時候是根據孩子的性格特徵,有時候是根據對孩子的期望,還有的時候就是翻字典翻出來的,古代有沒有字典?可能有,也可能沒有,但是總歸有《詩經》、《周易》擺在那裡,隨便翻翻,湊個字,還是可行的。號從哪裡來?號與名、字都有不同,名與字都是父母給的,號的版權則歸本人所有,也就是說,號是自己取的,當一個人有了自己的獨立思考能力,他就可以給自己取一個號,這個號和年齡沒太大關係,什麼時候都可以號,只要自己號了出來,又傳播出去,就妥了。

    順便介紹一點,在上古時代,很多古人是無字無號,甚至無姓氏的,姓氏權與字號權只歸貴族階層所有,他們有文化有知識有教養有地位,所以姓、名、字、號俱全,作為一個普通百姓,僅僅有個二柱子或狗剩的名,而已。

    3、古人的字與號,才是普遍和通用的稱呼。前面說過,古人交際,通常稱字,稱號,基本不稱名。為什麼?沒有為什麼,封建禮制就這麼規定的,大家都這麼做了,那就必須這麼做,是一種約定成俗。你既不是我長輩,也不是我親近的人,直呼我名,就是不行!你必須叫我的字或者號,這才是對我的尊重。就好像現代社會你見到某人,你明明知道他的職務、身份,你非要直呼其名,可以嗎?當然可以!但是,你這麼叫了,第一說明你沒教養,第二說明你不尊重他人。好比現代人與人見面,稱先生,稱女士一樣,古代的人與人交往,就必須稱字、稱號。

    古人就是這樣講究,這就是古代文明!

  • 9 # 松鼠老孫

    名是給長輩稱呼的,字、號是給平輩、學生或地位低的人稱呼的。

    當然,這背後是有文化原因的。對古人來說,文字,名字,都是有神秘含義的。比如在巫術裡面,或者現在一些玄幻小說裡,知道了一個人,或者一種生物的名字,就能有效地操控它。比如巫術裡“扎小人”,你做個紙人,寫上你情敵的名字扎它,讓你的情敵生病遭殃,這名字你得弄對吧?所以古人得把自己的名字隱藏起來。

    古人見面,除非是長輩,是不能直呼名字的。我們以劉備為例。

    劉備,字玄德,涿郡涿縣(今河北省涿州市)人,三國時期蜀漢開國皇帝,諡號昭烈皇帝,史家又稱為先主。劉備是皇叔,曾被封為左將軍領豫州牧,取得西蜀之後自封漢中王。

    劉備稱呼自己,就挺複雜的,開始自稱“備”“劉備”,比如黃巾之亂時,北海相孔融向劉備送信求援,劉備驚喜道:”孔北海亦知世間有劉備 乎?“ 這裡劉備不敢直呼對方之名,以官職稱呼表示敬重,對自己直呼名字。等到他做了漢中王,就自稱“孤”,做了皇帝,就自稱“寡人”“朕”,所謂稱孤道寡,就是稱王稱帝的意思。

    其他人對劉備的稱呼就更有意思了。大多數人在開始的時候,稱呼劉備的字“玄德”或者“玄德公”。比如關羽溫酒斬華雄時,袁紹問他是誰,公孫瓚說:"此劉玄德之弟關羽也。" 公孫瓚和劉備是同學關係,即使平輩之間,直呼名字也是不禮貌的。所以古人結交朋友,問過姓名籍貫年歲,就要問對方的“表字”,以便稱呼。有了“字”,也就是成年的象徵。舉行冠禮、取表字的時間,一般是在15到20歲,也就是成人禮。

    黃巾之亂平定,劉備、曹操跟呂布相愛相殺之際,劉備先後被徐州刺史陶謙、曹操拜為豫州牧,因為他屯住的小沛屬於豫州。當然這只是一個虛銜。於是這時候,其他人開始稱呼劉備為“劉豫州”。

    謙表先主為豫州刺史,屯小沛......曹公厚遇之,以為豫州牧。將至沛收散卒,給其軍糧,益與兵使東擊布。

    等到劉備跟曹操回許昌,見到漢獻帝,獻帝引其為奧援,承認他是中山靖王之後,孝景帝玄孫,也就是比皇帝還高一輩兒,於是人們開始稱呼他為“劉皇叔”。

    次日,獻帝設朝,操表奏玄德軍功,引玄德見帝。玄德具朝服拜于丹墀。帝宣上殿,問曰:“卿祖何人?”玄德奏曰:“臣乃中山靖王之後,孝景皇帝閣下玄孫,劉雄之孫,劉弘之子也。”帝教取宗族世譜檢看,令宗正卿宣讀曰:“孝景皇帝生十四子。第七子乃中山靖王劉勝。勝生陸城亭侯劉貞。貞生沛侯劉昂。昂生漳侯劉祿。祿生沂水侯劉戀。戀生欽陽侯劉英。英生安國侯劉建。建生廣陵侯劉哀。哀生膠水侯劉憲。憲生祖邑侯劉舒。舒生祁陽侯劉誼。誼生原澤侯劉必。必生潁川侯劉達。達生豐靈侯劉不疑。不疑生濟川侯劉惠。惠生東郡範令劉雄。雄生劉弘。弘不仕。劉備乃劉弘之子也。”帝排世譜,則玄德乃帝之叔也。帝大喜,請入偏殿敘叔侄之禮。帝暗思:“曹操弄權,國事都不由朕主,今得此英雄之叔,朕有助矣!”遂拜玄德為左將軍、宜城亭侯。設宴款待畢,玄德謝恩出朝。自此人皆稱為劉皇叔。

    當三顧茅廬之時,劉備和諸葛亮的書童有一段非常有趣的對話:

    玄德來到莊前,下馬親叩柴門,一童出問。玄德曰:“漢左將軍宜城亭侯領豫州牧皇叔劉備,特來拜見先生。”童子曰:“我記不得許多名字。”玄德曰:“你只說劉備來訪。”

    劉備一開始還要擺譜,報出了自己的許多官職,結果人家年紀雖小,可沒有被嚇住,一句話就給懟回來了,“太長了記不住”,劉備只好說,“我叫劉備”。

    我們要注意,劉備在這裡只說,“我叫劉備”,沒有帶上自己的字,更不能說,“我叫劉玄德”,因為字是給別人稱呼用的,只是在第一次見面介紹的時候用。比如“我叫劉備,字玄德”,當然了,劉備這時候已經是大名人了。他人,尤其是地位比他低的人,是不能叫他“劉備”的。比如在有些版本的電視劇裡,張飛見了別人說,“我哥哥劉備”,這就不對了,作為結拜兄弟,說到哥哥的時候,還是得用敬稱“我哥哥劉玄德”,或者擺譜兒一點兒“我哥哥劉皇叔”。

  • 10 # 在野武將

    這和古代的信仰有關。

    上古時期,一個人的名,是面對祖先、神明時,自己的身份——對他們來說,死去的人還以某種方式存在在這個世界。在一般的社會生活中,是不用的,是要避諱的。《左傳》說:“周人以諱事神,名,終將諱之。”打個比方的話,就像現在年輕人談戀愛,彼此都會有暱稱,這種暱稱是不會在大庭廣眾下用的。如果用了,那就很尷尬了。

    那麼,在上古的世界裡,如果我們直呼對方的名諱,這意味著什麼呢?這就會激怒對方的祖先、守護他們部落的神明;這些超自然的存在就會給自己帶來不祥的事情。換而言之,直呼其名,一開始更多的是一種向對方部落、祖先、神明挑釁、宣戰的行為;後來,這些信仰的因素漸漸淡化以後,才演化為一種冒犯。

    由於“名”是自己和祖先、神明之間的稱呼,那麼社會生活中就需要有個其他的代號,就漸漸發展為“字”——這是人與人關係中的稱呼。

    後來,儒家把這種信仰觀念以禮儀的方式明確下來。所以根據《禮記》,男子二十歲的時候,行冠禮,有正式的字。這表示我是大人了,我肩負許多的責任義務;我的名是我面對祖先、神明的身份了,朋友不可以隨便叫了,請以以下方式稱呼我——這就是我的字。

    要之,取字的習慣,起源於一種古老的信仰,即“名”是和鬼神、宇宙間超自然的秩序聯絡在一起的。所以孔子說必也正名。這種信仰或者習俗,不是中國或東亞所獨有的。在日爾曼的世界,大家也相信名背後是某種超自然的聯絡。爸爸會把自己的名給自己的某個兒子,這就是覺得他是自己的延續;基督教興起以後,受洗之後才有自己的名,而大家又常常以過往聖徒給孩子命名。

    在大洋洲、美洲,還有許多部落保持著對名的避諱。筆者現在在加州的伯克利,十九世紀中的時候,這裡還活躍著一些印第安部落,後來大都被美國拓荒者屠戮殆盡。只有一個人倖存,他被發現以後,人類學家把他保護了起來,所以他的餘生就在伯克利加州大學的人類學系度過。漸漸,他開始和周圍的人交談:語言學家學習了他的語言,他也說些英語了。他說,人們可以叫他Ishi——這在他們部落裡,就是“人”的意思,對於陌生人就這樣叫,就好比我們中文裡:“喂,那個人!”

    但是,這是給陌生人的叫法,這個人就不告訴周圍的人,他自己真實的名諱。為什麼呢?因為按照他們部落的習俗,名諱是親人、部落中的朋友用的。現在,這些人都死了。他雖然有自己的名諱,但是,有資格這樣叫他的人,都已經死了。活著的人,沒有人有資格叫他的名諱。

    這真是一個令人悲傷的故事。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上聯:水是命,怎麼對下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