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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吳翼而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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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興0917
所有的“值不值得”的問題,都是建立在相對應的前提下。要看當事人的目的是什麼,想要個什麼結果。如果坦蕩蕩,心中無愧,那麼即便是遭受不白之冤,被心懷鬼胎的惡人陷害,那麼,同情是必然的,甚至可以拔刀相助。如果為了達到某種自私自利的目的,而不擇手段的掩飾一些事情,那麼,到了真相大白的那一天,也必然遭到世人唾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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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谷曉平
感謝邀請孫楊事件發生後單從停賽八年的處罰,深感同情。但細看了處罰背後的一些做法,不值得同情,首先作為公眾人物,處處要檢點自己的行為,因為你是代表的國家,不是一個個體,遵守自己的行業規則,有遵守才有最大的自由!希望孫楊從這次事件中深思,吸取教訓,從新開始!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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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類永生系天大好事
按照相關法律和規定辦事就知道值不值得同情孫楊!
這系事關全中世體育界的大事,事關中國形象,事關全中世體育界能否正常科學發展的問題,應用律師來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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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香爵生活沙棘
先來看看孫楊“敗”在哪兒,用詹青雲的話說,這件事是我們討論法律思維一個很好的樣本。首先,孫楊團隊對法律規則的理解不充分。一直強調檢方沒有資質,但按照法律的規則,你還需要拿出證明證明這一點。比如,去看看世界反興奮劑條例裡面對資質的要求到底是什麼樣,然後再找相關的專家去對資質的要求做進一步解讀。這也是詹青雲在《像法律人一樣思考》中強調的,不停地渲染情緒去表達內心的抗議、去強調自己的清白——這些都不是按照法治的程式,也不是按照現代國際仲裁的程式去想問題的方式。
其次,孫楊團隊的準備工作不夠充分。比如,翻譯存在很多問題,造成整個聽證會存在大量無效溝通,以至於錯過了很多可以澄清的機會。
最後,孫楊的溝通方式存在一定的問題。比如,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律師一直問孫楊:你作為一個這麼知名的運動員,已經經歷了200次藥檢,你知不知道如果抗檢的話,後果會很嚴重?
孫楊回答:……我得過130個獎牌……
對方接著問他:如果這次藥檢官在見到你的時候,再跟你重申抗檢的嚴重結果,你還會抗檢嗎?
孫楊回答:沒有“如果”。
這些語言在我們日常交流中是沒問題的,但如果套到法律的遊戲規則裡去想,則會顯得有些無厘頭。別人會覺得他在逃避問題,也沒有辦法從他的回答中看到抗檢的合理動機。
所以在暴力抗檢這個問題上,孫楊團隊並沒能夠在法律規則的框架下,證明孫楊更佔理。看到這,你還認為他值得同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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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國人是最優越的種族
中美建交時,美國給中國製定了時間表:1980年開始計劃生育,2000年加入世貿組織,美國企業可以自由進入中國,2020年美華人可以自由來中國。中國的土地上,華人將越來越少,外華人將越來越多。最終華人會被外華人取代。這就是美國對中國的改造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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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龍霖869
不值得同情。
首先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孫楊被判罰8年禁賽,並非因為確認使用興奮劑,而是針對暴力抗檢的處罰。
從客觀角度和他個人所取得的功績來說,這是需要得到讚揚的。不過對於藥檢一事,確實反應了孫楊自身的一些問題。對於最終禁賽的結果,雖說很遺憾,令中國泳壇失去了一位大將,但是在客觀事實面前也只能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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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梅羅一家
孫楊值不值得同情,是個複雜的問題。
如果從經濟角度而言,孫楊目前已經名利雙收,可以說就算現在就退役,他的收入也足夠幾輩子生活,更何況現在孫揚還是浙江省體育學院領導。也就是說孫揚過的是名流巨星似的生活,根本用不著我們這些芸芸眾生的同情。
如果從孫揚運動員獲得的成績而言,孫揚是世界上最優秀的游泳運動員,成績優異,取得過多項冠軍,為中國取得許多榮譽。作為一名華人肯定會為孫揚的成績感到驕傲和自豪。
孫揚的橫空出世,打破了白人壟斷的泳壇,肯定會受到歐美白人的嫉妒,但是在現實比賽中又確實幹不過孫揚,怎麼辦?只能來興奮劑檢查,6年被查近200次,每年差不多30多次,但是沒有抓住把柄,如今總算找到理由,以抗檢的名義被世界反興奮劑組織而禁賽8年,讓每一個華人感到憤怒。對被禁的卻無力反駁的孫揚當然會同情。
(具體的可以去看看我寫的關於孫揚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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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周安的四維空間
老實說,同情沒有任何意義。現今的世界,只關注結果,不管過程。造成現在的結果,孫楊團隊肯定有做的不適合的地方,有關鍵的失誤,毋庸置疑。但是,成功的人或團隊,能在危機中持續調整,假以時日,危機公關會轉化成意想不到的機遇。孫楊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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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體育明星不太清楚,明星都是人設,一旦崩塌簡直就是粉轉黑。他這事也不好說究竟是驕傲自大,還是被人下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