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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遇見初戀淘貨店

    你為自己的這段婚姻畫上失敗的句號;讓你們的孩子從此有了骨肉分離之痛的感覺;放棄也許從此會成為一種選擇,而實際這並不比堅持輕鬆;其他方面還包括家人的感受,財產問題等等就不盡相同了。決定前請三思!!!

  • 2 # 寇家的小寇寇

     收集了一些儘可能減少離婚對孩子傷害的方法!

    1、離婚後告訴孩子實話,而不是欺騙孩子 如果是大孩子可以懂得離婚的意思,就告訴父母的離婚的事情。如果孩子小還不能理解,就和他說:“我和爸爸/媽媽都很愛你,現在我們在一起不開心,但是不是因為你,我們要分開住,但是,無論我們是否住在一起,我們都是愛你的。”

      2、離婚後依然像朋友一樣自然和諧相處 如果夫妻離婚後還能做朋友,這對孩子來說的最好的。因為你們還可以在週末一起帶孩子出去玩。孩子仍然可以享受父母的天倫之樂。假如,再婚後,考慮繼父母對於孩子的影響,首先看看他能否接受這句話:“我永遠都不會離開我的孩子,為了我的孩子我還會和前妻或者前夫有些接觸,你能愉快地接受嗎?”如果看到對方遲疑,乾脆換一個吧,為了孩子。因為這樣也是為對方好,他遲疑,說明他比較敏感,對於感情的要求也比較專一,這本來好事,但是,作為孩子的繼父母是不適合的。

    3、 提醒孩子:父母永遠愛他

     最好雙方一起向孩子公佈你們離婚的訊息,跳過那些不好的細節,真誠並簡潔地告訴孩子:”爸爸媽媽很難一起相處,所以我們認為最好不要生活在一起了,但我們仍然是你的父母,還是會一樣愛你。”

    確保孩子理解離婚只是大人之間的事,請提醒孩子,他並不是你們離婚的原因。

    家長一定不能忽視離婚對孩子帶來的各種危害,即使離婚了,更要對孩子儘可能多的關注和愛護,這樣的話才能最大程度上保護孩子!

  • 3 # 淡漠情分

    離婚,尤其是對幼小孩子造成的後天傷害,比如某種心理上的缺陷,要遠遠大於前夫或者前妻留下的創傷。

    離婚,從某種角度對孩子來說,是父母非常自私的一種行為表現。身為父母,完全不把孩子的感受和將來看作重點,而是為竭力去尋找各自的幸福而找藉口。

    首先,離婚雖然不能完全說是骨肉分離,但一定和孩子是聚少離多了。

    原來可以每天陪著孩子看電視或者寫作業,以後你可能要幾周或者幾個月才可以有機會。

    原來你要時刻照顧孩子的洗洗涮涮,現在也許有人替你做了,或者孩子乾脆不做了。

    以前,也許是你們一家人幸福的去遊樂場玩,現在也許孩子很少去了。

    其次,現在的婚姻法裡有具體規定: 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也就是說,只要父或者母與子女的關係存在,就享有探視權,也叫身份權。但探視要注意一定的方式和合適的時間。

    最後奉勸一句: 不要輕易的離婚,離了婚的人,不一定會再找到更適合的人。

    離婚後你所找到的那個人,說不定正是和別人離過婚的呢,也未可知。

    所以,夫妻還是原配的好,因為只有原配的心才會“完整”的愛那個家。

  • 4 # 漢口緣

    離婚,家庭分裂,男女雙方各自生活。有孩子的話,註定只能跟一方生活。也就成了單親。這便是骨肉分離了,最少人和人分開了。孩子不能再和父母同時生活了。很多人會藉口說他隨時想來我身邊就來我這裡生活啊,或者說我每週去看他啊。一旦從離婚開始,即使去看孩子,或者孩子去誰家裡生活一段,那都是探親,而不是家庭。原有的家庭生活已經一去不返了。所以從感情從心理上,已經是骨肉分離了。

  • 5 # 一隻特立獨行的豬A

    離婚只是代表雙方對自己婚姻的一種選擇。不可避免的傷害到孩子,但是也不能說一定會骨肉分離。

    當然,相對於完整婚姻孩子可能見到另一方時間少一點。

    就算在婚姻裡,也有人兩地分居了。實際見孩子的時間並不多。要想把離婚帶給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可以從一下幾個方面考慮。

    1、離婚是雙方的選擇,和孩子無關。不要在思想上怪孩子。承擔起成年人的責任。

    2、既然離婚了,就代表一切都過

    去了。不要在為以前的事情糾纏。無論是誰的錯,過去了的不可能重來。不要因為過去影響以後的生活。

    3、不要在孩子面前說另一個人的

    壞話,對孩子來說另一個怎麼說都是他最親的人。太殘忍了!也不要對孩子撒謊,只要告訴他事實。

    4、努力搞好雙方關係。怎麼說都曾經是夫妻,還有孩子。這輩子怎樣都脫不了干係。認清這個事實。不能做親人,做朋友,做不了朋友,做認識的人,實在不行做陌生人。就是不能做仇人。恨別人是對自己的傷害,報復同樣改變不了結局。所以,為了孩子,只能是放下。

    6、在孩子人生的重大時刻,應該充分聽取對方的意見。一切以孩子的前途為重。

    不要把離婚當成悲劇,它只是一個選擇。也不要給孩子灌輸離婚家庭的孩子可憐的概念。在每天爭吵的家庭長大還不如離婚家庭。已經的事實接受,努力走還以後的路。秉著雙方負責的態度,盡最大努力給孩子創造好的環境。

  • 6 # 小丑哲學

    對於有孩子的家庭,打算離婚的情況下,必然要面對撫養權的問題,一般來說孩子的撫養權都會約定歸屬一方,而另一方享受探視的義務,這種情況應該也就是你說的骨肉分離了。

    不過有時候離婚還存在另一種情況 ,那就是撫養權歸屬一方,但是雙方輪流看管孩子,又或者是一方享受撫養權,但是不負責帶孩子,這種情況不能完全說骨肉分離了,只不過孩子可能跟父母同時在一起的時間,相比以前來少減少了。

    不管是哪一種情況吧,離婚對於孩子來說都是一件不好的事情,有很多夫妻會選擇隱瞞孩子,尤其是在孩子年齡較小的情況下,選擇這種方式的夫妻較多,等孩子慢慢發現了以後,也只能是對孩子承認這個問題了。

    其實從法律上來說,離婚並不意味著夫妻中一方,就不需要盡孩子的教育和撫養義務了,無論是取得還是未取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都需要在孩子年滿十八週歲以前履行作為父母的義務。不過這種義務的表現形式,對於未取得撫養權的一方來說,更多的則是選擇週末或者假期的時候,陪同孩子一起玩耍。

    然而從情感上來說,其實孩子也是維繫夫妻關係的紐帶,如果雙方都對孩子十分看重,而又沒有特別大的原則性矛盾的情況下,建議透過溝通的方式,取得彼此的諒解,並重新建立起夫妻關係。這樣的選擇相對於離婚來說,也未必不是好的選擇。

  • 7 # 風花雪月117

    答:兒女是父母身上的肉,是父母的掌中寶,血脈相連,骨肉相親,怎可分離?

    就算天塌地陷,就算父母無休止的離婚,怎麼也改變不了骨肉情深。

    爸永遠是爸,媽永遠是媽,兒女永遠是兒女,此情無人可以替代。

    離婚了,親情常在,離婚了,骨肉永不分離。

  • 8 # 星星也點頭07169152

    對於一個沒有責任感的男人來說,離婚後就是會分得徹底。我前夫出軌我們離婚了,以前沒跟小三在一起時他是個好爸爸,好丈夫,可和小三在一起後全變了,我都覺得我都不認識這個人了,對我來說夫妻之間和不來分開無所謂,可他對孩子也很冷漠,孩子現在從來不願提起他。

  • 9 # 李正生

    回答了!

    我談談《離婚,從此骨肉分離嗎》?

    我談二點看法。

    1首先,我理解題主的問題,應該是指“子女與父母的血肉關係”

    就這個話題,我的回答,不能。依據是什麼?

    婚姻法明確規定:父母離婚,子女無辜。實踐中,凡父母離婚的,子女與父母無法斷絕骨肉血脈關係。從法律上講,從實踐上講,都斷不了骨肉關係。

    以上是我對父母離婚,子女寸父母斷絕不了骨肉關係的回答!你們怎麼看?

  • 10 # 雪山飛狐王紅

    離婚,從此骨肉分離天各一方,他年相見悲喜交加,千言萬語湧上心頭不知從何說起。我的一位大哥他順風順心,家稱人職,妻子貌美,溫柔,一對兒女很可愛,大哥身在福中不知福,不甘寂寞,不甘平庸,平淡而幸福的日子他卻過夠了!他辭掉工作,與村裡一位寡婦私奔了,一年後,媳婦與他離婚了。帶走了女兒進城去發展,多年後,大哥一無所有又回到家鄉,父母走了,親戚,朋友,家人恨他不成器,兒子更恨他,好在那寡婦沒有兒女。他家兒子仇恨,敵視父母,遠離家鄉去打工,大哥的前妻,女兒卻很幸福美滿,唯一放心不下那個兒子,蒼天不負有心人,大哥的前妻和兒子相認了……。大哥羞愧難當,一直沒臉見前妻,兒女,沒有盡到自己的責任,活的很痛苦,在最後的日子,前妻和兒女陪他,他死時笑的……。知足常樂,做個好人難,問山無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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