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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戶外小文打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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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應當不應當,因為父母沒有為子女準備房子的義務。
是男孩還是女孩也不是關鍵,因為現在很多家庭男孩女孩同樣重要。(不排除有重男輕女的家庭。)
關於給孩子準備房子的問題,我自己的看法是,沒有經濟能力的父母,真的不需要打腫臉充胖子,千方百計為孩子買房子,孩子可以靠自己的能力買房的,有壓力才有動力。
有經濟能力的父母,是可以為孩子準備房子的,因為房價在不停的漲,越早買房越划算。如果等到孩子有能力買房子的那一天,房價估計要高太多。
該怎麼準備?是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好好考慮的的,例如是否是獨生子女,例如孩子是否爭氣上進,例如家庭結構是否特殊。情況不同,方法是不一樣的。
以下分析,是我個人的一些看法。
1、不要直接把房子記在孩子名下,而是要記在父母名下,孩子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這麼做的好處有三,一是解決了孩子的住房問題,二是不佔用孩子首套房的名額,不會喪失孩子自己買首套房的各種優惠政策 。三是避免了孩子婚後因為各種原因而引發的財產分割。
根據規定,若孩子名下已經有了一套房產,再次買房的時候就需要按照二套房處理。
而貸款買房時,二套房的首付、利率都會比首套房高出不少。如果房貸按揭20-30年的話,利息總額會有十幾萬甚至更大的差距。
2、父母付首付,孩子們自己還貸款,等孩子經濟條件好了,再把首付款還給父母。這樣的好處是分擔了孩子一部分買房的壓力,孩子也需要還貸款而有壓力,也會積極工作努力賺錢。
以上兩點是建立在孩子本來就懂事,有上進心,工作努力的情況下,針對那些不那麼努力,好吃懶做,想啃老的孩子,我們必須硬起心腸,不要給他們準備房子,讓他們自己去掙。
這樣的孩子,給他們準備得越多,他們越懶,也不會感恩。
實在能力有限,感覺租房都有壓力的,可以回家跟父母一起住,但伙食費必須交,這一點,沒有商量。有的孩子是被動型的,不逼他不會上進。
結語:父母沒有給子女準備婚房的義務,有能力的可以幫一把。至於怎麼幫,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仔細考慮,最好能夠做到不溺愛,眼光長遠,會規劃,有格局,這樣既可以幫助到子女,又不會好心辦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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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真心喜歡我的女孩,就應該,因為女孩子一輩子嫁一次不容易,要儘自己所有的力量讓他風風光光出嫁,別人有的儘自己力量滿足她,別人沒有的也儘自己全力滿足她,別問我為什麼,可能是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