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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大不漫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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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股痴獵手
信託公司按資金信託規模或財產信託收入的一定比例繳納的信託保障基金,繳納金額隨繳納基數的變動而變動,且無期限,收益為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定期分配收益。信託保障基金公司運用各信託公司繳納的資金進行投資,如同業拆借、國債投資等。應該用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科目進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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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曹魏財師
信託與銀行、證券、保險並稱現代金融業四大支柱,銀行業有自己的存款保險機制、保險業有保險保障基金、證券也有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
在這個大背景下,信託行業又行業幾大頭部信託發起成立了信託業保障基金。
所謂信託業保障基金,是由信託業市場參與者共同籌集,用於化解和處置信託業風險的非政府性行業互助資金。
2014年12月,財政部、銀監會發來布《信託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規定保障基金是主要由信託業自市場參與者共同籌集,用於化解和處置信託業風險的非政府性行業互助資金。設立中國信百託業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作為保障基金管理人,依法負責保障度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並經營監管部門批准的金融業務。各信託公司要按照規定認購保障基金,保障基金募集規則分為三類:信託公司按淨知資產餘額的1%認購;資金信託按新發行金額的1%認購;新設立的財產信託按信託公司收道取報酬的5%計算,由信託公司認購。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首先出資人是信託公司,由信託公司認購,並不是由貸款主體認購。
信託業保障基金由信託業協會管理,發起成立人有包括中融信託、中信信託、平安信託、重慶信託等行業頭部公司先期出資成立。每個季度結束後,按照上季度新發行資金信託新增規模的1%認購。
而信託業保障基金作為信託行業最後的屏障,提供的是有償救濟,而且成本較高,所以到目前為止十多萬億的規模還沒有使用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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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李財士
【建議】按“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入賬,或者“銀行存款”也可以。
【理由】這1萬元是認購了“基金”,是投資行為,最後還會回來,所以屬“”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又因為信保基金收益一般是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所以也有人按“銀行存款”來記賬。
【舉個例子】您這種情況是『融資性資金信託』,貴司從信託公司融資,這種情況,信保基金由融資人交是正確的。
我做過很多『投資性資金信託』,信託公司編制的信託計劃估值表中會有“信保基金”的統計,記為“可出售金融資產”、“銀行存款”,也有記為“其他應收款”的,見圖。信託的會計是很專業的,可以參考。
【補充說明】信託業保障基金,是由信託業市場參與者共同籌集,用於化解和處置信託業風險的非政府性行業互助資金。中國信託業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保障基金公司)作為保障基金管理人,依法負責保障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
信保基金有信託公司從信託產品或者融資人出收取,經每個信託公司自己的“信保基金專戶”去認購信保基金。信保基金每季度根據信託公司的淨資產規模,與信託公司的信保基金專戶結算。二季度末的淨資產規模比一季度末小,則退回對應規模的1%,如果二季度規模增加了,則要補交信保基金。
【信保基金是可以退的,千萬不要忘了,要找信託確認是否返還了,或者耽誤了,畢竟只有一年期存款利率。】
【信保基金怎麼計提】
1、資金信託按新發行金額的1%認購,
2、屬於購買標準化產品的投資性資金信託的,由信託公司認購;
3、屬於融資性資金信託的,由融資者認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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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邱文冬
作出以下分析,個人分析,僅供參考!
一、是什麼
所謂信託業保障基金,是由信託業市場參與者共同籌集,用於化解和處置信託業風險的非政府性行業互助資金。這個基金的誕生是在2014年底,當時保險業背後已經有保險保障基金,證券業背後有投資者保護基金,連銀行業背後也有個存款的保險制度,唯獨信託業沒有堅實的後盾。
考慮到“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屬性,信託業也亟需建立一個自我保護的長效機制。於是在銀監會和財政部的牽頭下,《信託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和信託業保障基金公司相繼應運而生。
保障基金公司的資本金高達115億元,沒有用國家財政一分錢,就是要透過行業自身的力量來構建市場對信託業的信心。其中,信託業協會帶頭出了1千萬。然後就是13家經營穩健、實力雄厚的信託公司,尤其是中融信託、中信信託、平安信託和重慶信託非常豪氣的出了15億之多。
二、有啥用
信託業,與銀行、證券、保險並稱現代金融業四大支柱,但相信許多投資者都會有一個問題——信託產品到底有沒有風險。
平心而論是有的,嚴格來講世上本就不存在絕對零風險的投資。但是風險有多大呢?據信託業協會,2018年2季度信託資產風險率為0.788%,並且近年來一直維持在0.8%以下。
就是說,全行業風險資產規模與資產總規模餘額的比值不足0.8%,已經保持在了相當低的水平。
那麼這百分之零點幾的風險就放任不管了嗎?當然不可能,常言道居安而思危,有備而無患,在全國68家信託公司背後,有一個叫信託業保障基金公司的組織,正緊緊的盯著這點風險資產。
信託業保障基金本質,就是發揮行業執行“穩定器”和行業風險“消防局”的作用。簡單說就是救死扶傷。
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障基金公司可以使用保障基金,使用原則:有借必有還,救急不救窮,有償救濟
(一)信託公司因資不抵債,在實施恢復與處置計劃後,仍需重組的;
(二)信託公司依法進入破產程式,並進行重整的;
(三)信託公司因違法違規經營,被責令關閉、撤銷的;
(四)信託公司因臨時資金週轉困難,需要提供短期流動性支援的;
(五)需要使用保障基金的其他情形。
三、錢從哪來?
按《信託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保障基金現行認購執行下列統一標準,條件成熟後再依據信託公司風險狀況實行差別認購標準”:
(一)信託公司按淨資產餘額的1%認購;
(二)資金信託按新發行金額的1%認購:現在每個新成立的信託專案必須完成保障基金認購,否則不能放款成立。
(三)新設立的財產信託按信託公司收取報酬的5%計算,由信託公司認購。
四、有何成效?
自成立以來,保障基金公司維持穩健運營,截至2017年末,公司資產總額為674億元,所有者權益129億元,管理保障基金資產總額為1391.66億元。
在投資方面,保障基金並不追求利潤最大化,主要投資於同業存款、貨幣市場基金、債券等安全產品,在確保安全性、流動性的基礎上,實現保值增值目標。
截至2017年末,保障基金已累計實現投資收益66.54億元,累計向信託公司分配的基金收益高達23.57億元。
信託保障基金的出現,不僅進一步地完善了中國信託制度,也更有效地保護了投資者的利益。不過需要明確的是,救急不等於剛性兌付,是不得已的選擇,投資者在選擇信託產品時仍要保持理性,認準優質的公司和優質的專案。
說句大實話:金融機構最牛逼的屬性是資金流動性,其次才是盈利能力。現有部分信託公司經營情況有失穩健之風,盲目擴張之下風險逐步放大且呼之欲出,保障基金已經恭候多時了,彆著急讓子彈飛一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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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投資就是委託人(投資人)在信託公司處參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或者設立單一資金信託計劃,由信託公司幫你投資理財,信託到期,信託公司將信託本金和收益兌付給受益人(委託人、投資人),融資企業可以記作已繳納的保證金 算到其他應收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