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我和她是透過相親認識的,我們倆第一次見面就有怦然心動的感覺,後來我們倆約會了4次。今年過年前幾天我在沒有透過對方父母的同意下我帶她跨省,去玩了。後來她姐半夜三更給我打電話讓我把她妹妹送回去。當時她姐姐火非常大。後來我就半夜三更上高速把她送回去了,然後就是打電話不接,我就去上門道歉,她爸說,我不靠譜,沒有提前告知。她媽媽說她姐姐當天就沒收了她妹妹手機所以我打不通電話,她爸說本來我和他閨女順順當當的事,讓我弄一這個。他爸爸說過了年再說。現在又趕上,全國肺炎出不去。我現在後悔的腸都清了。給我大神跪求答案誰能幫幫我謝謝你了。
13
回覆列表
  • 1 # 散戶俱樂部

    我感覺你沒有做錯什麼,也不用道歉,婚戀就應該是兩個人的事情。

    她姐姐姐夫以及她的父母都不應該插手她的婚戀,只要她已經年滿十八歲,她就有權決定自己的事情。

    你們出去旅遊,遊玩沒有跟父母打招呼,沒有及時跟父母請假,應該是她的問題,應該跟你無關,

    中國目前正在處於抗擊傳染病的特殊時期,可能不方便見面,等過了傳染期你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去找你的女朋友。

    只要是你們兩個雙方都是心甘情願,你們就可以順利的婚戀成功,步入婚姻的殿堂。

  • 2 # 牧羊人yxb

    不用跪求,你也沒做錯啥,如果女孩也愛你,疫情後自然會好!

    作為女孩的家人,在不知情的時候做出這樣的反應你該理解。

    如果說該和家裡說一聲那也是女孩子自己和家裡說。之所以不說,怕是說了就出不去了…。

    一切尚好,不用擔心!

  • 3 # yoyo李秋嬋

    謝謝你的邀請!目前是非常時期,既然事情已經發生,你也要為自己的行為檢討,同時我建議你先不要再去打擾女方們,讓大家冷靜冷靜,你們都是成年人,如果對方也是愛你的話,相信疫情過後她就算家人不同意或者其他的,她愛你也想見你,她就會想盡一切辦法去找你的。這時候大家都在氣頭上,你越逼緊只會讓對方更討厭,你要相信她,給點時間女方家人,退一步說如果過後女方不再聯絡你,足以證明這段感情不適宜繼續,到那時候你也不會很痛很難放手,記住一句話:是你的永遠跑不掉,不是你的留在身邊也沒用!一切順其自然

  • 4 # 源哥8899

    我也不是大神,何必脆地求饒呢?男兒膝下有黃金怎可說脆便脆呢!我看你是不善思考,遇事忙亂慌張且好動好跑外向性格的青輕人。首先批評你馬虎大意沒有社會常識。帶女友外出旅遊本來是大好事,總該告之父母,特別是女方父母,設身處地你的大齡女兒不明不白離家出走你何感受?養兒才知父母恩,可憐天下父母心。現在說這些可能不會全懂,畢經還未成父母。

    眼下最要緊的是冷靜,賠禮道欠安慰好女方父母,心急吃不了熱豆腐。你們是自由戀爰,能一起私奔,說明還是情投意合的,而且之前女方父母也未曾有惡意,全是你弄巧成拙,聰明反把聰明誤。只要你誠心在,善意真成功還是有望的,再不能好心辦壞事喲!

  • 5 # 賢惠151688966

    這個挺好的事讓您給辦砸了。您和女朋友都不靠譜。哪有你們這麼做事的呀?人家女兒不接電話,又不見人,人一家人得著多大的急!您想過嗎?這樣吧!等疫情過去,您買些禮品,誠懇的去跟女朋友父母賠禮道歉。不管成與不成?您都要去做。

  • 6 # 飛魚說情感

    年前幾天裡,你帶著只約會過四次的相親物件跨省出去玩,關鍵是還沒有經過她家人的同意,這種行為可以說是很不妥當,換成任何一個女孩的父母都會很生氣的。

    除去當前存在的新冠肺炎疫情的危險性不說,之所以還有人贊同這樣的做法,甚至於拿所謂“戀愛自由”當理由,估計都是沒有當過父母的人,自由也是需要有限度,需要遵循一定的社會習俗。

    為什麼說你的行為不妥當,我們來分析一下:

    兩人的感情基礎不牢固,不足以取得女方家長的信任

    你與女方是透過相親形式認識的,兩人約會了四次,可見從認識到你們決定出去玩的時間間隔不會太長,這麼短的時間裡感情能有多大的進展?一見鍾情的感情確實有,但是也要有適應和考驗的過程,特別是對於父母來說,短時間內不可能看出一個人的性格特點和為人處世,很難讓他們產生信任。

    在這種狀況下,你們就貿然的選擇出行,而且還是跨省的遠距離出遊,讓女孩的家長會怎麼想?就種行為在對方眼裡會是很大的失分項,一個“不靠譜”的印象是逃不掉的。

    1.與相親物件的交往過程要合乎情理

    雖然說感情沒有統一的程序標準讓人遵守,但是也要合乎基本的邏輯。相親這種形式不同於自由戀愛,本身基礎就差,往往需要一段時間的互相瞭解,才能確定是否是合適的交往物件,簡單說就是“戀愛前的考察期”。

    在這個階段裡,男女雙方都是在儘量展示自己優秀的一面,以便得到對方的認可,當然要避免不合常理的事情發生。就像樓主的情況,也許你們對於彼此都是一見鍾情,但是感覺是比較虛幻的東西,還是要透過具體的交往才能確定是不是合適,而女方父母在其中能發揮的影響就比較大了。

    而在這個期間,還是儘量不要做出格的事情,像是離開本地的出遊,牽扯到在外住宿,沒有那個女生的父母會同意的,更別說要去外省待很多天。

    2.換位思考,站在對方父母立場來看待問題

    戀愛中的人通常都很自我,不太能聽得進他人的意見,雖說感情是男女之前私人的事,也還是要跟彼此家庭發生聯絡。

    兩代人在感情觀念等方面是不太一樣的,也會因此產生認識上的差異,所以在出遊這件事上才會有不同的意見,可能題主覺得女孩的父母有些大驚小怪,卻低估了父母對子女的關注程度。

    從家長的角度來看,一個剛認識不長時間的男生就把女兒帶到外地去玩,不止是不靠譜這麼簡單,就是典型的“不懷好意”,就算雙方都是互有好感,也不應該進展的如此之快,這樣的行為正常來說是熱戀中的男女才會做出的舉動。她的家人因為這個生氣,太正常不過,男方要好好反思一下,不妥的事情還是少做為好。

    不徵得她家長同意就帶女孩出遊,是不尊重的表現

    從題主的問題裡應該可以看出,兩人也就是互有好感,算不算戀愛關係還有待確認,這種情形下男方有出遊的計劃,首先就是女孩同意,其次是必須徵得對方家人認可。

    一個人成年並不意味著成熟,在華人的觀念裡,沒有結婚之前都不算是成熟的個體,在婚姻這類人生大事上還需要父母幫助拿主意,儘管不是決定權,也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按題主的意思,應該是跟對方父母說過,但是對方沒有同意,這種情形下還執意外出,性質就有點惡劣了,可以說有些拿對方父母的意見不當回事,站在對方角度想,就是有些“打臉”。這與“不告而別”的情況還不同,前者你還能找到藉口,可後者就是赤裸裸的無視了,人家不怒才怪呢。

    不管什麼情況下,保持應有的尊重是起碼禮節,你可以透過女孩與她父母多溝通,徵得對方同意後再出遊,如果對方堅持拒絕,那就放棄,等兩人關係進展到一定程度,那就是水到渠成的事,總比給對方留下惡劣印象要強的多。

    綜上所述,在事情發生後,我的建議是:

    1.真心誠意的認錯,取得對方的諒解。要認識到自己行為是真的不妥,起碼讓她的父母能感受到你道歉的誠意。

    2.在不能出門的情況下,透過電話、簡訊,社交軟體等方式加強與女孩的聯絡,透過女孩來與父母溝通,對於女兒看好的物件,父母再反對也會徵求女兒的意見。

    儘管她母親說沒收了女兒的手機,估計也是氣話,越是這種情況越要多聯絡,不要讓對方覺得你是不負責任的人,事情發生後就看補救的態度如何,並不是沒有修復關係的可能。

  • 7 # 李李Liyan12138

    我覺得既然你們彼此都很滿意,正在相處中,帶她出去玩很正常啊,男女朋友相處,家人干涉太多不太好,我感覺他家人對她的管控比較嚴,畢竟已經是適婚年紀的人了,女孩應該有自己的自由了,能被家人束縛成這樣,說明她沒有自己的主見,以後你們結婚後,她家人對你們的生活肯定也是各種干涉,所以我建議你考慮下是否能接受這樣的婚後生活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不做支架手術,心臟病應該如何治療,原理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