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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上將噯福斯

    完全可以。

    火繩槍與弓弩手各有優劣。

    火繩槍的優勢是:有效射程更遠,威力更大,更易瞄準。劣勢是射速稍慢。

    強弩的優勢是:射速比火繩槍快。劣勢是,弩箭初速度較小,殺傷力較小。

    這裡需要特別說明,火繩槍的威力比弓弩大的多。

    火繩槍的子彈發射的初速度,可以達到390米/秒——450米/秒;漢弩的初速度是45米/秒。大家都知道,速度越快,動能越大,殺傷力越大!

    但是,題中弓弩手是火槍手的10倍!這仗就沒法打了。更何況還有床弩。

    如果我來指揮。我會把弩手分為四隊,第一隊2000人埋伏在左翼,第二隊2000人埋伏在右翼。正面部署5000人,以寬正面淺縱深迎戰1000名火槍手。其後是射程高達1000米床子弩!另外1000人作為預備隊。

    開戰時,先以100部三弓床弩以1000米的超遠射程射殺火繩槍兵。以其強大的殺傷力,一次發射,至少能殺死50名火繩槍兵。敵人肯定不會傻站著任人宰割,一定會拼命向前衝擊,在他們前進的過程中,床子弩可以發射5——10次。可以殺死200——500名敵人。如果到達100米的距離,敵人還不崩潰。我正面5000弩手,將以密集火力與敵人展開對射。

    由於我軍兵力數倍於敵軍,火力密度也大於敵軍,雙方形成對射局面。此時,我兩翼伏兵突然殺出,猛攻敵軍側後。

    然後,敵軍崩潰,全軍覆沒。

  • 2 # 起居郎雜記

    我是起居郎,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先說觀點,肯定能贏。至於為什麼,我列個式子解釋。

    1.一個弩手戰鬥力是一,一萬弩手戰鬥力就是一萬。

    2.一部床弩戰鬥力是十,一百部就是一千。

    3.一個火槍兵戰鬥力是五,比弩強比床弩弱,一千火槍兵戰鬥力就是五千。

    10000+1000>5000綜上所述,弩手大勝火槍。

    看完式子認為合理的,就不用看了。

    認為被侮辱了,想要聽聽不一樣解釋的,請往下看。我已經在悟空問答回答過很多類似的問題了,也可說是被侮辱過很多次了,為啥這麼說?作為一位軍事愛好者,軍事理論知道的很粗淺。可我還是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去查詢資料將我能夠說清的軍事理論儘量講清楚。

    這樣的例子很多,就拿這個火槍大戰弓弩來說吧,我認為這個問題本身就蠢的無以復加,再加上那句為什麼,簡直就是蠢上加蠢。

    現在我說說蠢在何處,以免被人認為是情緒化。

    1、這世界上就沒有一個兵種包打天下的 ,在這場戰鬥中火槍和弩兵除了對射還能幹別的嗎?能挖野戰工事嗎?能用坑道掘進的方式靠近對方,以減少床弩的優勢嗎?還是隻能站在無遮無攔的曠野上,挨完床弩攢射再挨一波弩箭,就這還是勇敢前進,以期望可以堂堂正正的打弩兵兩槍?這個蠢貨理論竟然還出現在答案中,最可笑是還獲得十幾個贊,是誰判定的在人數不佔優的前提下,火槍兵還得是進攻方。

    看看這圖,有人可憐可憐火槍兵嗎?你直接讓火槍兵自殺不好嗎?何苦要侮辱他們2、對射不可能是無限火力模式,你就是彈藥耗的起,武器也受不了,火槍時代一旦幾輪排槍射擊之後,就馬上進入刺刀衝鋒階段,這才是決定勝負的時候,崩潰的一方就是傷亡最大的一方,在這個蠢問題中,我連弩兵帶沒帶把防身武器都不知道,祈求他們能在白刃戰中靠人多獲勝吧,我忘了,火槍兵可能只有火槍,刺刀是不允許的,這樣才符合這個問題的氣質,蠢。

    3、在這個問題中,想知道裝備水平,士氣高低,更是奢望。就連弩兵用的什麼弩?)

    這個?

    還這個?

    燧發火槍

    火繩槍

    都是火槍你是那種?

    床弩

    這些武器你不具體說,你敢預測勝負?

    二戰時的日本夠不夠驕狂,就那樣他還要對中國進行全方位的情報偵查,你比他牛逼多了,打仗啥情報也沒有全靠猜。

    最後推薦你一款能模擬你這個水平的軟體,只需滑鼠一點,答案立現。帝國時代3 弩箭 vs火槍

  • 3 # 大獅

    不要認為“火器”是無所不敵的,火繩槍儘管也屬於熱兵器,擁有遠端射擊的能力,殺傷力也超越弓弩,但面對弓弩還是有很大弊端的。

    要了解火繩槍,就要了解其構造和操作方式,這種武器操作起來複雜至極。

    舉例,早在1569年,不列顛帝國就已經出現了火槍兵,但他們的職責只是利用手裡的“生鐵管子”威嚇敵人,起到後衛的作用。當時很多國家還從未見過這種“魔法武器”,因此對其噴射的黑煙與巨響感到恐懼。

    到了1584年,不列顛王國已經普及了火槍兵,而更多計程車兵依舊固執的認同於長弓才是最佳遠端武器的觀點,他們拒絕使用火繩槍,而繼續使用傳統的長弓。

    到了1588年,仍舊有許多士兵不願意接觸火槍。為此,長弓支持者約翰史密斯爵士與支援火槍的羅傑威廉斯爵士來了一場較量,看看到底是長弓厲害,還是火繩槍厲害。

    兩方在一個小平原上展開較量,為了不殺傷對手,武器做了改動。經過一上午的比試,第一陣長弓隊獲勝。長弓隊擁有速度優勢,長弓兵一分鐘可以發射六次,而火槍兵最多隻能發射兩次。

    轉天第二陣比試,火槍兵獲勝,因為當天颳起了風,弓箭在逆風中達不到射程要求,而火槍卻不怕逆風。另外火槍兵可以在兩百四十碼至兩百八十碼的距離還能殺傷敵人(實際火繩槍有效殺傷距離在100碼,超過這個距離儘管依舊可以殺傷敵人,也僅僅是憑藉運氣),長弓兵卻不可以。

    最終在1595年,長弓兵徹底退出歷史舞臺,全部改為火槍兵。

    火繩槍的好處在於威力大、射程遠,在惡劣環境下,只要能握得住槍管,就可以發射。但是,在陰雨天,這種武器就徹底成了廢鐵,火繩和火藥不能接觸雨水,接觸之後就不完全作廢。

    除此之外,因為火繩槍的構造比較複雜,且不能拆解,如不慎造成堵塞或髒汙,就必須由專業的槍支師傅進行維修,普通士兵根本無法進行臨時拆解維修。

    另外火繩槍不適合夜戰,那根繩子頭上燃燒的光點使得士兵起不到隱蔽作用。

    還有一點,火繩槍要想連續使用,那條特製的火繩就必須一直燃燒,很多士兵因為不慎而點燃身上攜帶的黑火藥,導致出師未捷身先死。

    最關鍵一點,縱使效能再好的火繩槍,縱使操縱火繩槍計程車兵技術再好,一分鐘內也無法發射兩槍(一般士兵2-3分鐘才能發射一槍)。

    這種火槍還有個最大的問題,就是“跳彈”,彈丸在發射後,會發生跳動,不能造成準確殺傷,這也就是為何火槍兵習慣性拍成方陣對射的原因之一。(早期的火槍兵只能排兩排,而弓兵則可以排六排,最後一排可採用大仰角射擊。 )

    鑑於以上原因,在雙方對陣的情況下,1萬弓弩手外加100部三弓床弩,是絕對可以打贏1000名火繩槍士兵的!當然,前提是能進入有效的殺傷範圍、這是個關鍵。

  • 4 # 翰白

    用不了那麼多人,火繩槍時代,火槍射擊必須清理槍膛-裝藥-再壓實-裝彈-再壓實-瞄準-射擊,在這個過程中必須小心翼翼,並且還得祈禱隊友不犯錯誤。因此,2-3發每分鐘已經是高射速了。

    而弓箭手做精確射擊也可以做到至少7-8秒一發,做概略性拋射甚至可以做到3-4秒一發。

    如果是弩手則射速會低於弓箭手,但最多也就是3倍的差距,射速不會低於火繩槍。

    火槍的主要優勢體現在殺傷能力上,尤其是對具甲騎和重灌步兵的殺傷力要遠遠好於弓弩。在小巨角河戰役的近700名使用栓動步槍、轉輪手槍的美軍,在面對冷兵器為主的2500名印第安戰士時被全殲一路200多人,另外兩路在被包圍兩天後被援軍解圍,而印地安人損失僅40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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