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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鮑寧

    每於席間,總不乏高談闊論者,天南海北地亂彈也無妨,但最怕於此遇見凡事要一爭高下者,簡直令人頭痛。

    張岱的《夜航船》序文中曾寫過這樣一個笑話:

    昔有一僧人,與一士子同宿夜航船。士子高談闊論,僧畏懾,拳足而寢。僧人聽其語有破綻,乃曰:“請問相公,澹臺滅明是一個人、兩個人?”士子曰:“是兩個人。”僧曰:“這等堯舜是一個人、兩個人?”士子曰:“自然是一個人!”僧乃笑曰:“這等說起來,且待小僧伸伸腳。”餘所記載,皆眼前極膚淺之事,吾輩聊且記取,但勿使僧人伸腳則可已矣。

    因此,張岱總結道:“天下學問,惟夜航船中最難對付。”

    士子被和尚取笑,就是因為在談學問時,不斷露出破綻和馬腳,使得和尚心裡暗暗嘲笑,並不再存敬畏之心,終於放鬆原先蜷縮的身子,理直氣壯地“伸腳”。

    一次於席間,聽一人上下五千年,縱橫八萬裡地瞎侃,全然破壞了大家相聚的興趣,我不禁慾以“伸腳”,儘早免受餘害。忽而想起,和尚只是表示了自己的態度,並未與士子爭辯,否則,故事與和尚都沒有那麼可愛了。

    洛克菲勒在寫給兒子約翰的信中,曾諄諄教誨道,“紳士永遠不會與無知者爭辯”。這句話也像是告訴我的。

    與無知者爭辯,自己早已在不覺間將自己與無知者等同了。

    林肯總統有一次忍無可忍地斥責一位和同事發生激烈爭吵的青年軍官,他說:“任何決心有所成就的人,決不會在私人爭執上耗時間,爭執的後果,不是他所能承擔得起的。而後果包括髮脾氣、失去自制。要在跟別人擁有相等權利的事物上,多讓步一點;而那些顯然是你對的事情,就讓得少一點。與其跟狗爭道,被它咬一口,不如讓它先走。因為,就算宰了它,也治不好你的咬傷。”

    這一形象的比喻,包含著何等的睿智啊!

    有時候我就想,在特定環境裡,如果不是一個檔次,即 不在一個文化層次,一個專業領域內,最好不要在高深之處辯論學術問題。水平低下者不僅露怯,而且不免難堪。強要進行,大多淪為抬槓。

    當然,作過相當研究者,抑或有備而來者,似可例外。

    在通常情況下,高水平不是透過刻意表現就被大家認可的,低水平也不是能夠精心掩飾的。

  • 2 # 江湖夜雨思歸人

    西方有個寓言,說蘇格拉底在一狹窄小路上遇到一人,該人趾高氣揚地攔在路中間說: ”我從不給傻逼讓路!”蘇格拉底聞言立刻閃到路邊,說: “而我,剛好相反。”

  • 3 # 手機使用者52099700724

    這個問題很好。有知與無知都是相比較而言的,而且是不同行業不能擺在一起來論有知還是無知。所謂不與無知者爭論,其實體現的是一種涵養,因為爭論是要在行業內進行才能有促進,所謂百家爭鳴可以促進繁榮就是指這一點。但是我要說明的一點是正常的學術爭論,不是惡意的貶低、辱罵和封殺。我們周邊有很多人都不願意不希望別人好,看到別人好了就無端端的升起羨慕嫉妒恨!所以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不與別人爭論(不論有知和無知)是一種經驗和睿智,當然,躺著也中槍這種事你碰上了算你倒黴,我的經驗是如果你認真了,為一些事較真,那最後只能給自己的形象和聲譽帶來不必要的傷害,如果你是名人那更容易被傷害。

    圖片是:黃昌友作品,源自網路圖文無關

  • 4 # 了空154302621

    爭一爭又何妨呢?‘’喚醒民眾‘’儘管我深深地知道和一些無知者爭論,實為對牛彈琴,自遭其辱,但社會需要那些殉道者,‘’我不下地獄誰下地獄‘’傳播真理需要與無知者爭論。不爭不論怎麼宣傳,哥白尼日心說能很快傳開嗎?世界需要布魯諾,需要耶穌,儘管他們多遭冷嘲熱諷,甚至打擊迫害。

  • 5 # 李老根2017

    孔子說:辯之無益。兩個人吵架,為一件無聊的口水之爭,甲說,曹操下江南,帶了八十四萬人馬,乙一聽,說不對,是八十二萬。這時一個賣豆腐的販子挑著擔子走來,後面遠遠跟著一條狗。賣豆腐的是個三國迷,不僅愛擺三國故事的龍門陣,而且凡事好定輸贏。這時聽見兩人爭論的問題都不對,就歇下肩上的擔子,插到兩個人中去調解,說甲你不對,乙你也不對。曹公下江南的人馬,不是八十四萬,也不是八十二,是八十三萬。於是把他熟悉的龍門陣吹了一遍。結果他贏了。可是當爭論的兩個人大笑不止和他告辭後,他再去看豆腐擔子,卻大吃一驚的發現,小半廂豆腐不見了,而不遠處,那條狗正半座在地上心滿意足地朝他添舌頭。畜牲,他氣急地操起扁擔一一 可是那狗早防備著他,也像那兩個爭論八十四,八十二的壞小子一樣散去了。就這樣,爭贏一萬人馬,販子輸了半廂豆腐。雖然懊惱不已,可又怪得了誰呢?於是有了一次教訓,下次他決定不會再和那些無知的二貨爭論什麼了。

  • 6 # 好好的別鬧12600000

    謝邀! 首先,爭論探討並不全是損害和諧的壞事。 話不說不明,理不說不透。 一一簡單說三種情況吧! 第一種:雙方有益的爭論。討論提高雙方認識;如果進了死衚衕,爭論無果且無益於提高總結對此事的認識。即可停止。 第二種:單方有益的爭論。話說到還不明白,就算了。討論減半,可停止。 第三種:不爭論亦不迴應。寧和明白人打一架,不和糊塗人說句話。觀其言行就即可判斷,不必開始直接停止。 一一認真的說、說了沒用、完全不說、這三種爭論討論的常態,因人因己因時因事由當事人自行掌控。 標題所說無知者算怎樣的無知呢?孩子年幼無知你得說;老人糊塗無知你得說……。 一一第三種情況也有差別;有的是不必說;有的則不忍說。

  • 7 # 遇見小mi

    (1)很多什麼都不懂的人急切地想證明自己,聲音很大。

    就像真正有錢的人,都很低調一樣,真正學識淵博的人,通常也不會大聲宣揚自己,只有懂得不多的人,才喜歡證明他所知的是正確的。

    以前的我,最討厭別人看不起我,也會和別人爭辯、解釋。比如,城市的同學說農村人不講衛生,我就很生氣。但現在我覺得,我不能代表農村人,農村人也不代表我,我只能代表我自己。

    莊子也說:“夏蟲不可以語冰。”何況,就算辯論贏了又有什麼意義呢,沒有什麼價值可言。

    現在,我所有的焦點都是好好做事情,讓自己走得再快一些,賺更多的錢,跟著更牛的人學習,去更多的地方……

    沒有任何意義的爭辯,我都不會浪費我的時間與精力。有時,覺得很可笑,我就會回一句:“真羨慕你有時間給別人添堵。”當然,一些建設性的意見還是要聽的。

    有的人想贏得爭論,而我想贏,想讓自己的人生贏得漂亮。

  • 8 # 南山大叔

    怎麼做到不與無知者爭論?那就先記住這句話吧。我不和你爭,因為你不配!

    一個人,在社會上生存,難免會遇到和別人意見相左的情況:有些人,對事不對人,即使爭論,即使面紅耳赤,但最後的結果,也不會形成什麼不良後果。和這樣的類似朋友,類似同事的合理辯論,是有益的。辯論辯論,即使是爭論爭論,也無妨。但對這幾種人,我們千萬不要和他們爭論,不是因為我們怕什麼,而是因為他們不配和我們爭論。

    第一種人:愚蠢無知的人。首先,我們要明白,愚蠢是一種道德上的缺陷,而不是一種理智上的缺陷。所以,和愚蠢的人爭辯,完全沒有必要,一則,會拉低我們的智商,讓我們淪為和他們一樣的愚蠢,接著,他們會用他們豐富的“愚蠢”經驗,輕易地打敗我們。二則,我們根本沒有時間和愚蠢作戰。我們要生活,我們要做更多有意義的事情,和愚蠢的人爭論,等於浪費我們的生命。所以,正確的做法,遠離愚蠢的人,讓他們連爭論的人都沒有,直到掃興到底。

    第二種人:渾身負能量的人。一個渾身負能力的人,是無知的,也非常可怕的。在他們的世界裡,似乎沒有快樂,似乎都是悲涼的,似乎都是悽慘的。所以,他們總是喜歡婆婆媽媽地拉人聊天,喜歡用一臉愁苦的可憐相示人。不管什麼事情,他們總是想到最可憐,最可悲的境地。長時間和這些人在一起,你的世界是陰暗的,你的日子是愁苦的,你的未來,是烏雲瀰漫的。所以,看到負能量的人,我們千萬不要走太近,簡單的敷衍,快速地離開,才是智者的選擇。

    第三種人:喜歡惡語相向的人。一個喜歡惡語相向的人,從本質上來說,是心理有疾病的人。在他們的世界裡,只有他們是正確的,其他人都是錯誤的,都是該打擊的人。不論從社會上的一些口吐髒言的狂暴者,還是網路上的語言暴民,這些人的共性,就是“置於人死地”也不願善罷甘休。比如,遇到人跳樓,他們也喜歡大聲喊著趕快跳。這樣的人,是無知的,我們千萬別和他們爭論,選擇遠離,選擇對他們不屑一顧,才是正確的選擇。

    我有個朋友小馬,在一傢俬企工作,他就遇到了公司裡的幾個“言論暴徒”,每天出口,就是髒話,就是惡毒的語言,惡劣的語言環境,讓他不堪承受。於是,他自己又找到了一家人文環境非常好的公司,雖然薪資低了點,但是,工作環境讓小馬非常滿意。他工作越來越好,現在,他已經是公司的業務經理的了。

    第四種人:總是居高臨下的人。說話總是居高臨下的人,很冷漠,很無知,也很可怕。和他們爭論的時候,他們往往會讓你先發言,然後,他們用一臉嘲諷的神情看著你,即使你說得很有道理,他們也永遠不會相信你的話。但你情緒失控的時候,他們則會非常冷靜地微笑起來,讓你不知所措。所以,和居高臨下的人爭論,我們不但不會解決問題,而且還可能讓我們的心理變得扭曲,變形。

    一個人,要懂得和能解決問題的人爭論,這樣,我們才能獲得真知灼見,否則,和以上的四種無知的人爭論,我們就失去了意義,失去了我們寶貴的時間,而這,完全沒有必要。所以,在我們的人生路上,我們一定要懂得,別和這四種人爭論,因為我們沒有時間愚蠢,而他們,也根本不配和我們爭論。

  • 9 # AcFun彈幕影片網

    網上諸多爭議,哪怕事後反轉,若從伊始即站好隊,中途肯更改己見者亦寥寥。

    打臉是不可能被打臉的。

    解釋清楚了一,再給你甩出疑點二,解釋清楚了二,再甩出疑點三。

    雞蛋裡挑骨頭,莫過於此。

    即便都解釋清楚了,還有“如果……”、假設……”,以及萬能的“誅心之論”!

    你心裡怎麼想的除了你自己知道,誰能證明?

    既然不能證明,那我說的就是真理。

    跟我辯,老子罵得你自己都懷疑自己三觀不正。

    說到底,還是圈子文化,面子大過天嘛~反正熱點一過,各回各家,各找各媽~反正自己又不能代替身處熱點旋渦中的當事人過日子~o(* ̄︶ ̄*)o

    在這裡,教大家一招,應對這種爭論的方法~

    紀昀寫過一個爭議性很大的社會事件。

    強盜見一女子頗有姿色,起了色心,就綁了她和她的父母。

    女子拒奸不從,強盜就拿炭燒的烙鐵燙在他父母的身上,其狀甚慘。

    父母熬不住刑,慘叫連連,在求生欲的左右下,向女兒求救,讓她從權,委身於賊。

    女子無奈,只得苦苦哀求強盜,求他放了自己的父母,如此,便任由他處置。

    強盜恐被欺騙,必欲姦汙了女子,才肯放人。

    女子不甘被辱,掙扎之下,怒扇了強盜幾巴掌。

    強盜惱羞成怒,不但將女孩殺了,還遷怒於她的父母,慘遭滅門,一傢俱死。

    這事如果擱在今天,肯定網上吵翻了天,在講究孝道的封建社會,更是如此。

    有人說,女子怎能違背父母之命,父母都讓她從了賊人了,她怎麼能為了自己,而坐視父母遭此慘酷,似乎過於忍心了。

    用詞還算平和,用了一個似字。

    又有人說,女孩似乎並沒有什麼過錯,父母讓她從賊,又不是讓她嫁人。如果父母讓她做妓女,他也必須要做妓女嗎?

    至於紀曉嵐,顯然更加贊同自己父親的意見。

    他爹是這麼認為的:“不食馬肝,未為不知味也。”

    畢竟不是當事人,當道德、倫理、生死麵臨極端的困境,不能一味地站在自己的立場去苛求別人。

    終結爭論的最好的辦法,就是不去爭論。

  • 10 # 拙筆淡靜

    首先你得認定你自己是個秀才而不是個兵。其次你得判定對方不是秀才而是兵。由此得出“秀才”與“兵”相遇的結論,自然便會清楚“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的結果。既然說不清,說它何用?

  • 11 # 陳文華175865088

    您不爭有何論,不管他人有知無知不爭者海闊天空,世事無爭任自由。當您知道世間百態有爭不完的事您就會放得下放得開,做好自已,把去爭的時間去論的時間自已好好學習多看看書除去自已的無知。

  • 12 # 顏二哥有言23

    每個人的生活中避免不了與他人言談。偶有爭論,這也是正常的。談到無知,可以有兩種‘’無知‘’。一種是誤認為的無知。也就是說他一直認為是那樣,真心不知道自己是錯的。經他人提醒或解釋了以後,才得以知道自己的錯誤,樂意接受他人的指正。另外一種卻是固持己見的無知,明明知道自己是錯的,但是為了面子,或企圖有意跟別人一爭長短,還是死不認錯,並有為難他人的心機。對於第一種的無知,我會保持一種善意的心態與其做一番解釋或爭論。對於第二種無知,我會放棄解釋,更不會與其爭論。保持沉默或離開是我的選項。

  • 13 # mulin30311368

    無知這個詞要慎用。人不可能全知,某方面知道的多一點或某方面知道的少一點。如果拿自己的有知(知道的多一點的部分)去嘲笑別人無知(知道的少一點的部分),本身就是“無知”。“怎麼做到不與無知者爭論?”這個問題的提問人先把對手視為“無知”,言語中透露出一種“居高臨下”的優越感,不是“謙遜地”不,是不屑於的不。好像自己就是這個“知”的化身,是真理的裁判者。最好不要這樣,儘管你可能知道的多一點。這個問題改為“怎麼做到不與執拗者爭論?”一下就活了。執拗,是一種堅持的態度,可能為堅持真理,但也可能是堅持面子。為什麼爭論變罵戰呢?就是輸不起面子。和執拗者爭,的確沒啥意義。

  • 14 # 北京得明

    把道理用對方願意聽,能夠聽懂的方式通俗易懂地講解清楚即可。如果對方根本不接受,那麼,就祝他快樂吧。禮貌告辭就是了。

    論道,是雙方的事情,一個巴掌拍不響。如果對方根本就無意,無能與你論道,說明你選錯論道物件了,發現錯誤及時改正就是了,禮貌告辭,是唯一可行方法,無須埋怨憎恨對方,道不同,本就不相與謀,所以,無怨無悔。

  • 15 # 10月楓我的婆

    第一點,你得確認,你不是個無知者。

    第二點,你的確認,他是個無知者。

    第三點,因為他無知,所以他不可能與你保持一致。因為你不是無知,所以你應該可以與他保持一致。保持一致,就不會爭論。

  • 16 # 三生mg

    爭論如何,不爭論又如何?做到爭與不爭並不難,兩者都可。難以做到的是爭與不爭都能全身而退,心似明鏡似的。爭論勝了無非是好為師者,過了嘴隱;不爭而心裡暗得意和小瞧了別人皆不可取。人的修煉及福份並不因一兩次的機會就會改變,命運的交響樂章也不會透過十幾二十分鐘就取得掌聲和輝煌,而背後的苦練方能成就人的一生。此問並不是重點,問者無非想做一名智者,而一名真正的智者並不執於一隅。

  • 17 # 落葉穩又輕

    無知者無畏,寧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

    爭論的結果,你勝了或他蠃了。他生氣了,你煩惱了。沒什麼意思,與不講理的人講理,等於對牛彈琴,費那個勁幹啥?還得罪人,圖什麼?

    所以他愛怎麼說就怎麼說,與我何干?只能說明他更無知,讓他現眼去吧!

  • 18 # 晉A閒雲野鶴

    物極必反!與無知者爭論並非一概全是壞事。正因為無知者人數不少才需要猛拍一掌!人不可能是完人,事實上這個世界上也不存在完人。人有智者與愚者之分。但愚者在智者和事實的啟發下同樣可以進步變為智者。

    單純為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可以暫不與無知者爭論!但為了追求"真理"(這裡真理是指被實踐所證明的)還是要與之爭論下去的。

    按常理"無知者無畏"!與之相爭得不償失。但真正的"真理"需要維護時,你不挺身而出去積極維護與無知無畏者鬥爭,任其猖厥,肆無忌憚。後果又是多麼可怕!

    其實若要做到不與無知者爭論很簡單。學學魯迅筆下那個“聰明人"就足矣。好!好!兩字一切全過去了。問題解決了嗎?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任爾東西南北風。

    引經據典,實在麻煩。簡明扼要,一切全都明白了。大既這番言論是否又會一石激起千層浪吧。但願如此。

  • 19 # 青篋

    認清無知者。無知者為何無畏,因為他有一點知,只是坐井觀天,夜郎自大。真正的無知者眼裡沒自我存在的,盲從權威,做其奴才為其存在的價值。

    認清自己。人都是從無知到有知的,知道無知者的無知,能傳授他不知道的材料就告訴他,他知道自己無知還和你爭,必定有原因,你不能認同就適可而止,撞了牆被狗咬,不能對牆和狗撒氣吧,對待精神弱者要同情,迂迴過去。這樣的行為才是成熟的表現。

    認清無知和有知的關係。有知是相對的,無知是絕對的。有知者知道越多越覺得自己對許多都無知,於是才會包容無知者。真無知的人很可憐,活在愚昧裡,和他爭執是害他傷己。大多數無知者還是有許多其他可學的地方。一個巴掌拍不響 ,和有知者爭,說明你明視訊記憶體在他不能尊重的地方,人與人交往也是自我反省提升修養的鏡子。

    出現與無知者爭執若不可避免,則心態應該隨時端正,噢,又一次轉身的機會來了。報以微笑,飴為瓊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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