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劉壹手

    現在新農村建設蓬勃發展,尤其是在外務工及經商賺錢了的農村人,他們賺了錢以後,為了面子上的需求,就開始打算在老家農村修建屬於自己的房子,由於歷史的原因,老家的地基都不一定理想,誰都想把新房子建在交通便利或依山傍水的好地方。可是由於條件所限,要想獲得好的宅基地怎麼辦呢?一般都透過三個方法,一是跟別人置換,二是透過經濟補償買入,三是政府統一安置

    一、土地置換時有個考慮長遠的打算,這裡現在或以後有什麼開發嗎,會產生很大的經濟價值嗎?

    二、自己以後建房還有更好的地方嗎?

    三、土地的大小,位置,交通等條件同等嗎?對自己有好處嗎?

    四、兩家的人情關係如何呢,否則憑什麼置換給你,要不就拒絕。

    五、就算同意置換了,以免今後避免什麼矛盾,最好籤個置換協議。

    綜上所述,大家若遇到這樣的情況可以參照這五點綜合考慮,大家覺得講得怎麼樣?

  • 2 # 南方小味

    現在不像以前了,想建就建已經行不通了,現在法律已經規定了農村不能擅自土地作為房屋建築了,所以直接告訴他法律不允許就行了

  • 3 # 大蒜哥

    這種事情建議直接明確的告訴他,這快地你留著有用,或者說你也想建房。農村鄰里關係大部分都很複雜,所以遇到事情得話儘量說明確,讓對方知道你的想法,而不是去揣摩你的想法。

  • 4 # 紅安小晴

    說一個身邊的例子,四舅家早年表弟出了意外需要錢動手術,親戚能借的都借了,逼於無奈,打算賣掉房子,搬去廢棄的小學暫住,一時沒人接手,三舅舅考慮到自己兩個兒子,總歸是需要兩棟房子的,也是救了四舅舅的急,就把四舅舅的房子買下來了。

    後來,村裡都放棄了交通不便的老房子,搬去了路邊蓋房子,搶佔地基,包括四舅舅家也蓋了新房,已經把老房子全都翻建蓋了新房的三舅家住在老村子感覺孤單,也想再搬到路邊來,可是沒有地基了,剛好四舅舅家還有一塊田可以用,就去找四舅商量,被一口拒絕了,反而是村裡一戶人家行了方便,把自己家的田換給了三舅舅,現在四舅媽身體也不好,那塊田也荒著不種了,三舅媽恨得牙癢癢,從此三舅四舅兩家就斷交了。

    農村的耕田,要說金貴是真的金貴,要說不值錢也真的一文不值,畢竟現在沒人願意種田了,要是自家缺塊地基,那是多少錢都不能隨便賣的,但是價值也僅限於此,再好的田地,父母幹不動了沒哪個年輕人願意繼續去耕種,最終還是荒蕪了,自家有地基建房的情況下,一般有人想換耕田建房基本沒問題的,現成的人情,人家有求於你,換也會誠意滿滿的拿最好的跟你換,何樂不為呢?

    不願意也沒人能勉強,畢竟東西是自己的,再怎麼拒絕也是拒絕,以後也就維護一個表面的和氣。

  • 5 # 無吳五

    出現這樣的情況,會有幾個原因。自己的地基,必須要做到自己作主,要學會拒絕別人。下面就來分析下會有那幾種原因會讓別人想換宅基地?我們又該如何拒絕。

    自己宅基地位置不是太好。

    現在隨著振興農村戰略的實施,農村的主要道路已經全部都修成水泥路了。但是宅基地,以及我們的耕地,基本上都是在沒有修路以前就開始建設好了。

    有的宅基地位置沒有在路邊上面,在新建房子的時候,會有很多的不便,這樣就會有人想起這個辦法。用耕地置換宅基地。如果是這個方面的原因,應該做的就是義正言辭的拒絕。

    因為現在宅基地已經是一戶一宅了,如果是新建了房子,就不會再有宅基地了。而且耕地的使用性質,不是農民能決定的。

    換宅基地,和自己親戚住的更近些。

    在農村,家庭聯產責任承包制時。沒有考慮到那麼多的問題,在現在路修好以後。就會有很多問題的出現。

    農村,基本上都是以一個姓氏為單位群居的。宅基地分的時候,修路的時候,是沒有考慮到這些問題的。

    如果是因為這個原因,想要換宅基地,也應當拒絕。一戶一宅的政策,不僅僅是保障農民有住的地方,而且還保障了全國的耕地面積。減少土地的浪費。耕地換成房屋地基,這是在破壞土地的使用性質,是萬萬不能行的。

    不管基於什麼樣的一個原因,耕地置換宅基地都是不可以的。如果不想多費口舌,就一句話,農民無法改變耕地使用性質。

  • 6 # 固執的回憶

    首先得弄清兩個問題。

    第一、宅基地用地是經集體統一劃拔,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權的村莊規劃建設用地。第二、責任田用地是村集體跟據村莊人口和村極組織所屬土地總數統一劃分的口糧田(包括一般耕地和基本農田)。

    所以宅基地互換,不確權或過戶不受法律保護。責任田互換不經村委調整地畝冊子(分地時唯一的依據)出現糾紛自認倒黴。如果在耕地內建房,屬擅自改變土地使用性質,輕者拆除,恢復種植條件,重者就有犯罪的可能(你的責任田地類是否屬於基本農田)。

    當然,在以前鬆散的土地管理之下,也有類似的情況發生,但在這次的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中,也就成了清理、整頓、消化的物件。

  • 7 # 小麗在農村

    可耕的農業用地不能當做宅基地使用,未經政府相關部門批准同意,隨意變更農業用地用途,會觸犯相關的土地法律法規。

  • 8 # 南昌王哥

    首先你要明白,耕田是不能做房子的,現在國家已經明確了,耕田是不能做房子,已經有紅線的標準了,你可以明確的拒絕他

  • 9 # 90後阿超

    首先得弄清兩個問題。

    第一、宅基地用地是經集體統一劃拔,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權的村莊規劃建設用地。第二、責任田用地是村集體跟據村莊人口和村極組織所屬土地總數統一劃分的口糧田(包括一般耕地和基本農田)。

    所以宅基地互換,不確權或過戶不受法律保護。責任田互換不經村委調整地畝冊子(分地時唯一的依據)出現糾紛自認倒黴。如果在耕地內建房,屬擅自改變土地使用性質,輕者拆除,恢復種植條件,重者就有犯罪的可能(你的責任田地類是否屬於基本農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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