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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法如意

    違反夫妻忠實義務的行為一般表現為通姦、姘居、重婚等婚外性活動;損害後果。這主要是對配偶身份利益的損害和對配偶造成的精神上的創傷與痛苦。為恢復損害,也可能造成財產利益的損失;因果關係。違反夫妻忠實義務的因果關係較為明顯。

    在具體的認定中,只要確認配偶一方有婚外性行為,就可以認定無過錯方的配偶利益損害與精神傷痛和過錯方的婚外性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主觀過錯。違反夫妻忠實義務的行為人須是故意的。其實在現實中,凡是實施婚外性行為的配偶一方,都具有不忠於婚姻、違反忠實義務的故意。賠償範圍有兩點:1精神損害賠償2財產損害賠償。

  • 2 # 楊偉偉律師

    按照現行《婚姻法》規定,違反夫妻忠實義務,並一定是法定的離婚理由。只有情節嚴重,符合法定情形的,才能在離婚的同時提出損害賠償請求。

    一、《婚姻法》第四條明確規定,夫妻之 間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

    普通民眾理解的互相忠實,最主要的是對彼此感情忠誠、誠實、坦白,沒有欺瞞和背叛。這是美好的嚮往,也是《婚姻法》給大家的積極價值導向。

    迴歸到現實生活,婚外情、包二奶、養小三、一夜情、出軌等等,層出不窮。這無一不是對忠實義務的違反,最常見的是大眾口誅筆伐,給予道德譴責,真正能上升到法律層面,承擔賠償責任的,實在少之又少。

    二、可以判決離婚的事由有哪些?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這是嚴重違反忠實義務的主要體現。

    重婚就是已經和他人登記結婚或者有事實婚姻(1994年2月1日以前)後,又與另外一人登記結婚或者以夫妻名義居住在一起。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的人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的共同生活。

    換句話而言,一夜情、與二奶小三偶爾、短暫的共同居住,儘管違背了夫妻忠實義務,但並不屬於法定離婚的事由,也不屬於可以請求賠償的事由。至於是否在離婚財產分割時少分,不同法官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做出的判決結果也不盡相同。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因工作、生活等非感情不和的原因,造成分居超過兩年的,不在此類。如真是感情不和引起分居,主張離婚的一方在對方不同意的情況下,要舉證證明分居的起點時間。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夫妻一方不願生育、發現養育配偶與婚外異性所生子女等。

    三、離婚時,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的情形

    《婚姻法》第46條規定,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這四種情況下,無過錯的一方才可以在離婚訴訟中一併提起賠償請求。

    總結:夫妻之間相互忠誠,白頭偕老,是婚姻的美好狀態。遇到一方違反忠實義務的情況,法律不是一味的干預和懲罰,畢竟古話就有“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因此,現行婚姻法制度下,只有達到嚴重違反忠實義務的程度,法律才把它作為可以離婚的事由之一,並給予無過錯方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權利。

    結髮為夫妻,相看兩不厭。

  • 3 # 使用者NeutraI琴姐

    《婚姻法》明文規定:夫妻雙方應共同承擔家庭義務,家庭責任,互信互愛,相互尊重,完成家庭使命,走完人生歷程。

    隨著社會不斷髮展,科技進步,中西方人文交流,社交平臺,網路平臺,資訊透明互動,新一代人對婚姻的認識與70前,80間結婚的人,對婚姻認識炯然不同。

    父輩們的婚姻,由於年代貧困,物質匱乏,洞房花燭夜是人生一大要事。

    結婚,秉承“千里修得同船渡,萬年修得共枕眠”的古訓。婚後,標誌著長大成人,生兒育女,延續生命,承擔家庭義務,打理整個家庭紐帶和職責。婚姻後男女以家庭生活為中心,其它一切圍繞著中心運作兼守護。那個年代,男女的思想境界和精神感情追求,對大多數普通人來講,是一窮二白,主要是文盲多,加上社會發展的侷限性,雖然那時環境不優越,建立的婚姻卻牢不可破,堅如鐵壁。離婚,也是極少數浪漫情懷和有社交場合磣透,愛情淫戀悄悄誕生,失去理性的稀缺現象。

    80後結婚的人,有的人是自由戀愛,有的人也是經人介紹組成的家庭,雖然年代解決了溫飽,但物質和經濟還處於落後狀態。趕上改革開放,內地企業轉型,農村包田到戶,人們忙於奔小康生活,下海的,做生意的,膽大開廠的,做外貿的,成就一大批賺到錢的人,有些人耐不了寂寞,雖然有家有室,受不了繁華世界的誘惑,迷戀於社交上的男男女女,親手切斷好好的糟糠姻緣。對婚姻感情的不忠,造成的離婚,按照國家婚姻法,賠償經濟損失,和承擔未成人的子女撫養義務。然而,對於一方因不遵守婚姻家庭約束,不守規矩,造成另一方感情和精神傷害卻從未受到過法律制裁。於是,感情氾濫被稱作愛情自由,放縱的淫亂是破壞婚姻的巨力推手,神聖的婚姻殿堂被稱之為愛情墳墓。其真正的罪魁禍首是人性貪慾,淫戀淹滅了理智,踐踏了家庭婚姻的真諦。

    90後的青年,把婚姻與“三觀”結合在一起,作為擇偶的標準,其實是年青人對婚姻家庭要求的另一極端化。家是以感情作基礎,互相信任生活的溫暖小巢。任何一個人在家庭生活中,不能要求對方按照自己的意願生存生活,對方既不是咐屬品,更不是克隆人,所以婚姻才有相互尊重對方之詞。有的人以宏觀思維看問題,有的人以微觀思維看問題,認識不同,看法不同,觀點不同,在婚姻家庭中比比皆是。能長長久久穩定婚姻家庭是包容,退讓和接受。

    家不是官場,不是社交,沒有什麼“三觀”。

    家就是感情,責任,擔當和爭吵的地方,家由不同人組成在一起,小吵怡情,大吵傷身,是家庭生活正常現象。爭吵時認為對方那那都不好,想一腳踩死,分開時又覺得對方那那都好,在一起想的是對方缺點,分開想著盡是對方優點,自己恨自已像個神經病,實質是真愛。

    婚姻紐帶,拴住兩個人,不光是愛,更是錯綜複雜的事宜和放不下的牽連。所以,婚姻是相互接受,互給互讓,共同營造感情,共同承擔,而並非要“三觀”相同。

  • 4 # 雨露皎陽131

    現在離婚率居高,大部分原因都是夫妻之間不忠造成。個人覺得法律應該完善一些,對那種為不負責任找藉口的人有更好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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