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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和淡定的對待人間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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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夢屮聖龍
孟晚舟我不知道,但我如果是任老,我會讓加方知道什麼叫疼,作為一名父親,就算粉身碎骨,也得讓傷害我女兒的人傷筋動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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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趙平As
保持一顆淡定的心態,準備打持久戰。孟晚舟不是一個人在戰鬥,有黨中央,政府和全華人民的支援,一定會取得最後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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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歐陽文軒
繼續上訴。並把最新情況陸續公佈出來,藉助媒體的力量,造成輿論壓力,對加拿大施壓,並自學加拿大法律客觀分析當前處境,找最頂尖的律師協商下一步的應對。在等待中尋求局勢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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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老王的雜七雜八
孟晚舟的被加拿大配合美國惡意扣押,這個並不是一個法律問題了,是徹徹底底的政治問題,加拿大不斷強調的民主,司法獨立其實只是一個檯面上的偽命題,只是打腫臉充當胖子,無病呻吟
孟晚舟最後能否安全回國,已經是上升到中美兩個國家層次的博弈了,眾所周知,奧巴馬上臺以來,中美關係就在不斷的波浪欺負,逐漸惡化,只不過那時候美國還顧及著面子和裡子競爭,到了特朗普時代後,這個裡子面子啥都不顧了,撕破臉了,將中美關係拿到檯面來了,將中國定義為戰略競爭對手,從貿易戰,打壓華為 中興,全面封殺中國高科技領域,中美在各個層面開始博弈了,所以孟晚舟能否回國,自身很難決定了。
但是目前加拿大也是騎虎難下,夾在中間,進一步配合美國,和中國關係全面惡化,如果釋放孟晚舟也會和美國糾紛,所以從第一期的判決來看,加拿大的策略應該是拖,拖到中美關係平穩,或者拖到美國大選後,在這個中美大關係前提下,目前孟晚舟和她律師團隊能夠做的就是不斷在加拿大標榜的司法系統層面透過法律途徑上去和美加周旋,在司法層面鬥法。
希望孟晚舟及其律師團隊,能夠在法律層面鬥贏虛偽的美加兩國,早日歸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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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錦繡中華一捧土
5月27日加拿大地方高階法院以雙重標準也認定華為首席財務管孟晚舟女士因為違背了美國法律,所以也當然違背了加拿大的法律。結果判決孟晚舟女士不得出境。讓善良的華人民感受到了加拿大在孟晚舟女士的判決是褻瀆法律的判決,從開始關押,到500多天的限制,到昨天的判決,無不說明加拿大不是一個法制國家,而是進行的不是法律判決,而是隸屬於政治的政治操弄。也說明了作為五眼聯盟之一的加拿大,不會那麼容易擺脫美國的控制。何況,加拿大法官主觀上習慣於跟風美國。
目前美國疫情肆虐,加拿大也不樂觀。但是他們沆瀣一氣狼狽為奸的搭檔,也讓國際社會大跌眼鏡,讓全世界善良的人們看透了美國加拿大得本質。
我不是孟晚舟,並不知道孟晚舟女士目前的想法。但是我也和大家一樣,時刻關注著孟女士的安慰。儘管她還在加拿大,但是加拿大可能會把他引渡到美國。加拿大也說不過孟晚舟女士有上訴權利。從這點看,加拿大根據加拿大得司法程式,並不準備馬上引渡到美國接受審判;而是利用司法程式軟禁孟晚舟女士,也不放孟晚舟女士。加拿大不完全按照美國意圖行事,為不按照中國意圖行事,準備犧牲孟女士的自由來演繹這“溫柔的一刀”!
面對這樣的情況,孟晚舟女士一定要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不抱怨,也不氣氛,保持冷靜頭腦,讓自己心平氣和做好長期鬥爭準備。
第二,據理力爭,提起上訴,於自己的律師團隊商量對策,就讓加拿大的司法程式延長。也許加拿大就可以搪塞美國引渡得要求。畢竟,作為五眼聯盟的加拿大,根本沒有膽量於實力於美國硬抗。國力決定了加拿大政府的兩面性。
第三,相信國內的黨和政府,可以利用外交途徑與經濟施壓,讓加拿大感覺知難而退。如果加拿大感覺扣押的損失小於釋放的損失,那麼加拿大還會繼續採取這樣的措施。如果感覺扣押損失過大,在國家利益面前,他會釋放孟晚舟。其實,這就是百年沒有之大變局的一個具體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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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物業工程
尊敬的法官 :
我是中國公民,遵紀守法,供職於中國民營企業華為集團財務部,任財務總監,集團公司副董事長。我遵守並相信貴國法律 ,堅信法律會給我一個公正的結果。
美國司法部於2019年1月28日召開了聯合新聞釋出會,公佈了華為公司、我本人以及在美國註冊的Huawei Device USA Inc和香港註冊的Skycom Tech公司的23項罪名,其中13項將在紐約布魯克林法院起訴,另外10項將在西雅圖法院起訴。美國利用這23項罪名,企圖把我本人引渡到美國受審,顯然是非法的、不當的、錯誤的、荒謬的!
一、 美國在去年1月28日公佈了我本人和華為公司的23項罪名。我相信美國繼續挖空心思羅織罪名還能找到更多。但是,貴方在拘留我本人的那一刻,美國到底提供了什麼證據?在拘留我的那一刻,美國提供的證據是貴方拘留我之正當性和合法性的關鍵。這事關程序正義!如果貴方和美方不能提供拘留我時所具備的法律事實和法律證據,那麼貴方從開始拘留我就是非法的、違法的。
二、 我是中國公民,無關美加兩國間的引渡條約。加拿大可以根據你們兩國之間的引渡條約引渡貴國在美國的犯罪公民,無權引渡中國公民到美國受審。
三、 我在加拿大和美國都沒有犯罪事實和犯罪的法律證據,所以美國當然無法律事實和法律依據引渡我到美國受審。貴方也同樣沒有法律事實和法律依據在貴國審判我或引渡我到美國審判我。
四、 華為公司、Huawei Device USA Inc和Skycom Tech公司,是依次依法註冊於中國大陸、美國紐約、中國香港的有限責任公司。這些公司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都應當由這些公司和這些公司的法人代表負責。
五、 我不是上述三個公司的法人代表,也不是美國公司的股東或董事,也沒有違反上述三個公司所在國家和地區的法律規定。
六、 我的職責是依據華為集團公司的相關合同,履行合同約定的財務權責。至於合同的合法性,不在我的職責範圍內。
七、 有限責任公司的事,無論合法或違法,無限地追究我本人的責任並企圖引渡到美國審判,都是非法的、錯誤的、荒謬的!
八、 加拿大是對中國最友好的國家。早在中國抗日戰爭時期,加拿大的白求恩就到中國幫助我的祖國。上世紀60年代,加拿大又低價賒欠給中國大量小麥救災,還是最先跟新中國建交的歐美國家。加拿大的華裔也是加拿大人口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加拿大國家建設做出了大量貢獻。中加兩國和兩華人民的友誼源遠流長。
九、 您如果把我引渡到美國審判,勢必破壞加拿大法律的獨立傳統,勢必破壞中加關係,勢必被許多加拿大人和世界各華人民罵為“美國的走狗”!
十、 我對自己沒有觸犯加拿大和美國法律深信不疑。
十一、 我對加拿大司法獨立深信不疑。
十二、 加拿大是案例法。加拿大從來都沒有把途經加拿大的中國公民引渡到美國審判。
十三、 我深信您依法立即釋放我,是您唯一正確的抉擇。
尊敬的法官:美國引渡我的真正原因是因為我是華創始人任正非的女兒,全世界各華人民都在聚焦您的裁決。請您相信我:我不會為了麵包犯罪,我不會為了金錢犯罪,我不會為了政治犯罪,我也不會為了供職的企業犯罪。我沒有任何犯罪的理由、動機和事實。我們大家都在同一條船上,如果我感到不安全,那麼途經加拿大的所有千千萬萬的人就不安全。我深信您作出的裁決,將是人類歷史上、法制史上和國際關係史上偉大的裁決。偉大的裁決一定是對人類公平正義自由安全的裁決,而不是對一箇中國女人的栽贓陷害和非法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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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多磨,論世界發展的新格局,加拿大給他借個膽,他也不敢輕易的把孟晚舟引渡到美國,那真是惹禍上身,雖然他是個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但本質是要考慮自身的利益!沒事!是限制出境,不是限制自由,燙手的山芋,在特魯多手裡也不好受!稍安勿躁,靜觀其變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