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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林鈺軻

    如果你確定,你愛的人對你沒有感情了,連敷衍都懶得敷衍了,你會怎麼做?

    連敷衍都懶得敷衍了,說明對方連對你演戲的興趣都沒有了,感情也已經走到了盡頭,挽回的希望十分渺茫,幾乎可以說是不可能,我覺得轉身離開是最正確的選擇。

    面對現實也許很殘忍,但是執迷不悟更殘忍;繼續沉迷其中帶給自己的只能是累累傷痕:

    小雅知道男友早就已經不愛她了,兩個人已經冷戰了很長一段時間,他不再接她的電話,也不再見她,朋友都勸她放棄,可是她不想放手,她還想再拼搏一把,畢竟她曾經為他付出了那麼多:

    一個人帶著行李從遙遠的家鄉來到這個陌生的城市,陪著他住地下室;陪著他為了省車錢走很長很長的路;為了照顧他,從來沒有下過廚房的小雅學會了一手好廚藝,這都是因為她愛他。

    可是他們還是走上了許多戀人都不願走卻必須走的那條路——分手。

    男友說和她在一起太累了,覺得小雅管得太多讓自己沒有私人空間;可是小雅卻不那麼認為,她太害怕失去他了,那都是因為自己太愛他了。

    可是過了幾天,男友還是沒有聯絡她,小雅覺得自己精神快崩潰了,她不停地打著對方的電話,連續撥了十個電話都沒有接之後,再撥過去傳過來的卻是“你撥打的電話是空號”,她知道自己的電話被遮蔽了。

    小雅哭暈了過去,醒來之後她跑去男友的單位,拼命地拽著他的手哭喊著讓他回頭,得到的卻是對方無情地甩開她的手:“你現在的樣子讓我討厭,好聚好散不行嗎?”這是男友留下的最後一句話。

    小雅一個人木然地回了家,剛上樓想起自己有包裹沒有拿又再重新下去的時候,一個不小心踩空了從樓梯上滾了下來。她第一個想到的就是給男友打電話,傳來的依然是那個冰冷的聲音。

    她給朋友打了電話,在朋友的陪伴下去了醫院,還好沒有大礙,都是擦傷。朋友看不下去撥通了男友的電話,責問他為什麼那麼絕情,結果男友什麼也沒說就掛了,小雅這才徹底地清醒過來,一個人真的不愛你的時候,你做什麼都是徒勞的,只會增加對方對你的厭倦而已。

    結語:

    像小雅這樣的,就是所謂的“執迷型戀人”,她們不肯接受現實,試圖用極端的方式去挽回一段已經不可能的愛情,結果不止是把對方越推越遠,也把自己傷得體無完膚:

    亦舒說過:“當一個男人不再愛他的女人,她哭鬧是錯,靜默也是錯,活著呼吸是錯,死了都是錯 。”如果你再執迷下去,只能是錯上加錯。

    如果你的那個人真的不愛你了,收拾好自己,轉身離開吧,心痛是難免的,可是時間總會沖淡一切,帶走一切,慢慢的,也就釋然了。

  • 2 # 萌寶先生

    遇到這種情況,我頭也不甩就走了。別說要等到他連敷衍都懶得敷衍才離開,驕傲如我,只要知道他不愛了我都會選擇他放棄這份感情,因為我知道強扭的瓜不甜,雖然可能心會很痛,但也只會是那麼一段時間,我不想搭上一輩子。

    在現實中,我遇到好幾個說自己痴情的人,男的女的都有,印象比較深的有一個男的很喜歡我女同桌,而我同桌是個大大咧咧的人,剛開始她覺得男的挺好的,每天給她帶早餐,送她回家,挺暖心的,就同意說可以嘗試一下在一起。後來發現男的不適合她,就直接提出分手,男的怎麼都不肯,後來女的開始躲開。男的就在人家回家必經的路上堵著,剛開始哭著求女的,後來還下跪求,別人都說男的很痴情,是個好男人讓她珍惜,但女的還是覺得不合適堅決要分開,結果男的就打她說她不識好歹,揪著她頭髮讓她腦袋往牆上磕,都腫起大包了,看到女的痛苦他又下跪求饒。那時候鬧的附近的人都知道了,大家儘可能分開他們,後來女的搬走了。

    女的我也遇到好幾個這樣的,各種糾纏,甚至還要吃藥割腕的都有,雖然救回來了,但別人還是不喜歡你啊。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父母是管不了孩子心裡會放入誰,但他們會心疼你因此而受到傷害。所以,就算是為了自己家人,不管多喜歡那個人,都要留出2分來愛自己,當你發現那個人根本不愛你時,就慢慢抽身騰出位置給下一個愛你的人。

  • 3 # 鹿予說

    果斷的離開吧!

    現在沒有了感情,連敷衍都懶的敷衍了,要他還有何用?

    他不愛你,你就是給他發遺書都沒用,他反倒覺得你很矯情!

    他不愛你,你就是躺在地上死了,他也會以為你只是睡著了!

    所以,離開吧!

    施捨的愛情不會幸福,湊合過日子的人也不會開心!

    不如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 4 # 獨自成山

    你若無情,我便休,你若不愛,我就走。不死纏爛打,不卑躬屈膝,這是獲取真愛最基本的前提。

    倘若你喪失了底線和原則,就算退無可退,委曲求全,依然換不來真情,還會丟了尊嚴,而無尊嚴,便無真愛。

    真愛,不是求來的,而是吸引而來的。對於女人而言,本就是你若盛開,清風自來。緣起緣滅,不由人。

    如果是戀愛,建議放手,因為婚前他已經不值得,婚後只會更不值得。如果是婚姻,建議權衡,因為還有孩子。

    我的原則是,愛,不重要,如果他不值得我愛,就算我愛得撕心裂肺,也會轉身;喜歡,也不重要,如果他不愛我,就算我再依依不捨,也會放手。

    也只有那個值得你愛的人,能夠給你幸福的人,且最適合你的人,才值得你許他半生。

    戀愛可以感性,地動山搖,烈火烹油,但花落了,就彆強求了。

    而婚姻,一定要保持是理性,清醒,通透,它只能給你帶來舒服,快樂,安穩,否則,這婚就不值得結。

  • 5 # 情感營養線上

    如果走到這步,連敷衍都懶得敷衍了,那就分開唄。

    省得他難過,我也難過,省下來敷衍的時候,去玩去睡覺,它不香麼?

    我這個人對感情就是這樣,愛就在一起,不愛就分開,不需要彼此糾纏恨上一輩子,完全沒必要。

    你放過我,我也放過你,從此你我兩不相欠。

    “你拋棄了我,我也不會讓你好過!”

    有的人會不甘心選擇報復,結果就是讓自己本來平靜的一生,在痛苦中糾纏不清,兩個人相愛相殺到生命的盡頭,回想自己的一生,沒有一天是幸福的。曾經最美好的記憶,也被仇恨撕到粉碎,再無半點情義可言。

    “你拋棄了我,我沒人要了,從此我將孤老一生,無依無靠!”

    有的人會從此對愛情心生絕望,感覺自己不會再愛了,不敢相信別人,卻又害怕寂寞,最後只能在矛盾的煎熬中度過此生。其實完全沒必要,你不過是放下了一個不愛你的人,拋下了一個包裹,後悔的應該是他而不是你!

    接下來的人生,你應該去重新尋找自己的愛情,就算沒有,也要試著和孤獨和解,從此過上平淡且快樂的一生。

    不愛,就不愛了吧,沒有什麼可怕的,一個連敷衍都懶得用心的人,留著又有什麼用?拜託,我們家不窮,過年又不差你這一頭!

  • 6 # 靜聽江心雨

    很多人說,最難過的事莫過於愛的人視你如陌路。其實不然,視如陌路,你起碼在他眼裡還是一個人,你悲傷或歡喜,他看到了,不過是冷眼旁觀,無動於衷而已。

    可是,當他不愛你,連敷衍都不屑的時候,你還繼續不屈不撓的妄圖堅持,用淚眼、用哀求,用誓言、用保證、甚至用自殘…糾纏下去,那麼你得到的將是比把你看成陌生人更糟的結果——他討厭你。

    他對你的一切無動於衷也就罷了,想想他對你的一切都討厭,跟你有關的任何事任何動作到了他那裡,他的反應是如同吞了一隻蒼蠅般的反胃、唯恐躲避不及。你還會心存幻想嗎?

    這個時候,你不止是死心,而且灰心。

    因為如果僅僅在他這裡死心了,也許還有別的方式別的機遇讓你重獲新生再度溫暖。

    但是灰心了,心如死灰了,你會覺得自己不止失去了他,也會覺得自己配不上任何人,自己是那麼招人討厭,恨不得龜縮起來,每天如行屍走肉,心如槁木,那真是悲哀。

    所以,是該放手的時候了,不是放過他——你早已失去了他,而是放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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