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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沵唯一69

    哎,這年頭欠錢的都成大爺了,不要過分影響人家家裡的老人,跟你耍無賴不給錢只有比他還無賴才能要到,正常流程是要不到的

  • 2 # 南山法律人

    欠債不還,如果直接住到欠債的人家裡,對方可能會報警。未經他人允許,非法闖入他人住宅,經對方要求退出後,拒不退出的,可能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公民的住宅受憲法保護,憲法明確規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這是“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憲法淵源。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構成要件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1.行為人違背了住宅內成員的意願,或者沒有法律依據。即住宅內成員明確表示不同意行為人進入住宅,或者行為人不屬於獲得法律准許在特殊情況下可以進入他人住宅的公職人員,比如消防人員為了控制火情,闖入沒有人在家的公民住宅;

    2.行為人實施了侵入行為。主要是指行為人不顧住宅內成員的反對、制止,強行進入他人住宅。侵入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破門闖入、翻窗侵入,強行闖入等。既可能是堂而皇之地侵入,也可能是悄悄地偷偷進入;

    3.行為人侵入了“他人”住宅。只要不屬於自己有權居住的住宅,原則上都稱之為他人的住宅。即使是親戚朋友的住宅,也應當認定為“他人”住宅。房東未經房客允許,侵入出租房,也應當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4.此罪的犯罪主體必須是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5.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情節嚴重的,才可能以犯罪論處。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認定為犯罪。

    綜上所述,欠債不還,住在欠債的人家裡,在對方明確表示不同意的情況下仍然不退出他人家裡的,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民間借貸糾紛屬於民事糾紛,債權人應當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不是非法地進行自己救濟,一不小心就可能觸犯刑法之規定,得不償失。

    圖源網路,侵刪。

  • 3 # 禹州市顧國民

    欠債不還,住在欠債人家裡,這是一個最愚蠢的做法。你如果住在欠債人家裡,且不說會影響人家的正常生活,欠債人一定對你的做法很反感,進而使關係徹底鬧僵。鬧僵之後,欠債人會做出過激的反映,會發生三種情況:一是破罐子破摔,就是不還錢,看你咋樣?二是對你進行訛詐,譬如說他家裡什麼貴重東西丟了,什麼東西被你損壞了,讓你賠償,進而發生口角;三是他還可能找親戚鄰居轟你出門,甚至報警。

    可以說,你與欠債人會發生債務關係,你們一定認識和有著親密關係。要不就是親戚朋友關係,要不就是透過熟人介紹的放貸關係。不管那種關係,錢借出去都帶有一定的風險。因此說借錢時一定要立借據,必要時還要透過中間人。遇到欠債到期不還的人,千萬不能住欠債人家裡,可採用三種手段:

    一、以情感人法。如欠債人病了,或者有家人病了,你要帶禮物登門看望,增加情感,讓他覺得不還你錢良心上過不去,心裡有愧。如果 他還有一點人性,且有能力,會還錢的。

    二、宣講法律法。國家法律對民間借貸有著明確的條文,只要不是放高利貸,都受保護。你可帶著國家的法律條文,對其進行宣講。並且要講明不還錢的後果,使其喪失賴債的底氣,按期還債。

    三、請人代催法。這雖然不是一個好的辦法,但在關鍵時刻不得不使用。請人代催就是找和欠債人關係好的人去催,找在社會上有一定權威和影響力的人去催,對欠債人形成心理壓力,督促其還債。

  • 4 # 天地1號

    去要賬可以。但是不能住在別人家裡。警察會勸你離開,否則會把你強行帶走。

    最好的方法還是去法院起訴。雖然很漫長。也要花費很多精力和時間。可相對來說比你住在別人家裡要好的多。

    即使對方沒錢,一旦勝訴。法院也會把它列入失信黑名單。限制他的高消費。凍結他的資產。

    抓到人的情況下,還會對他進行拘留。扣押他的車輛。

    而相反的是如果你住到別人家裡去。如果,和對方家人發生肢體衝突?先不說你搞不搞得贏。畢竟在別人的地方,你絕對討不到什麼便宜。

    我就有過這樣的經歷。別人欠我3萬塊錢,玩失蹤,我去安慶他老家要賬。

    經過一番爭吵。始終不願意還錢。他家裡人最終選擇了報警。警察過來後。說要賬白天可以。晚上不能住在別人家裡不走。否則屬於擾民。

    後來最終還是選擇了走法律程式。起訴判決才到申請強制執行。過程雖然很慢,但最終還是拿到了欠款。

  • 5 # A純情

    我去年就辦理了一起這樣的案件:張三借李四的30萬元錢,用房子做抵押。雙方並簽訂了一份《房屋買賣協議》,約定到期還不起錢,張三自願把房屋賣給李四……

    後來張三做生意失敗,人也不見影了。李四多次找張三要錢未果,就想到要張三的房子,而張三已安排他年老的父母住在房子內。李四沒辦法,就也住到張三的房子內,並將張三的父母攆走,居住的有十多天的樣子。

    張三報警,後來李四被以非法拘侵入他人住宅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這個事例告訴人們:別人欠你的錢,只是民事問題,應當採取正當的途徑索要。而你採取不正當的途徑,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給他人造成了損害,那就成了刑事問題。

    所以做什麼事都應當依法維權,切勿意氣用事。

  • 6 # 法姐姐一枚

    欠債不還,你可以依法起訴對方,但是如果住在欠債人家裡,那麼你可能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所以,索債手段一定要合法,否則,不但不會依法維權,則可能也會構成犯罪,得不償失!

  • 7 # 皇帝侃大山

    不怎麼樣。

    既然他打算欠著你,那他就是鐵定了心,不打算還了,住在他家裡也沒有用。

    老家前幾年有個大企業融資,有個退下來得村長充當了中間人,全村上下透過他融資的不下40戶,有的吧賣地的一二十萬全部投進去了,高利息真的能誘惑人。

    剛開始幾個月,企業還能給到村民利息,後來,就往後一直拖,利息半年一付,一年一付,再後來,就沒有了利息。眼看形勢不好,有村民就找中間人要本金,誰知中間人也是受害人,根本拿不出那麼多的錢。有村民就住在中間人的家裡,可中間人還是沒錢,只能說是欠著。

    據聽說,現在中間人因為發愁抑鬱,千年就過世了。有好多村民連融資的本金也沒有要回來。

    對於欠債人,要賬的一定走合法程式要回自己的錢財,採取住進欠債人的家裡,解決不了任何問題,既然他拿出了‘死豬不怕開水燙’的盡頭,也只有走法律程式了。

    現在好多人基本上不在借錢出去了,不是有這樣一句話嗎:“欠債的是爺,要賬的好像成了孫子。”當你借錢出去,或投資的時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不然,到最後連哭的地方都沒有。

  • 8 # 牽住夕陽的手

    過去欠債不還,討債的就是採取住在欠債人家裡的辦法來討債,有時候還真的能成功。

    有個親戚閒聊時說到她的一個同事,曾經借給一個朋友兩萬元。那時候的兩萬元相當於現在的幾十萬。所以朋友不還錢,這個同事很生氣,又沒有別的辦法,夫妻倆在家裡也因為這兩萬元鬧得不開心。

    她後來實在沒辦法了,就帶著鋪蓋去朋友家,晚上睡在朋友家的沙發上,白天跟朋友一家人吃喝,他們吃啥她吃啥。

    朋友家人很煩,但是不還錢,她不走,最後朋友實在沒辦法了,把錢還了。

    這件事在他們單位傳成佳話,原因是欠錢者最後屈服了。

    他們明確告訴貸款者,只要還款,就離開。他們帶了所以資料,隨時可以在貸款者家裡辦公。

    住家因為被幾個人打擾,所以很煩,最後報警了。

    民警雖然讓銀行的工作人員離開了,但是也明確告訴借貸者,及時還貸,否則警察會出面解決。

    現在法律健全了,如果欠債不還,可以直接法院起訴。只要證據充分,法院判決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不怕債主賴賬,所以,住在債主家要債已經不可取了,畢竟人身安全也很重要。

  • 9 # 伊春美食美客

    對待在欠錢不還的老賴,千萬不能慣著這樣的人。誰的錢不是辛苦掙來的,誰的錢又不是明明白白的。可是就是這些辛苦錢還要借給你這個不講誠信。不守道德的人呢?借出去了錢就如同潑出去了的水。收回來,真是太難了。當前對待欠債的人還真的就有采取了。去欠債人的家裡去住,衣食住行,吃喝拉撒睡。都在欠債人的家裡,只要你不還錢,只要你不認賬。就會在你家裡呆到你膩煩為止。待到你想還錢為止。其實誰願意採取這樣的辦法呢?這真的是身不由己呀。借出去錢的人,他的心裡實在是後悔不及。可是沒辦法,錢就偏偏借給了這個不講誠信的人。所以也就不顧忌什麼情面了。整天待在欠債人的家裡。有一種不達目的不班師回朝的氣勢。其實這也是萬不得已,我真是為這些心地善良,肯把錢借給這些無賴的人的品質。希望大家把借出去的錢都早點要回來吧。

  • 10 # 法重情深

    這種方法使不得,有可能不僅要不到錢,反而會受到牢獄之災。

    我去年就辦理了一起這樣的案件:張三借李四的30萬元錢,用房子做抵押。雙方並簽訂了一份《房屋買賣協議》,約定到期還不起錢,張三自願把房屋賣給李四……

    後來張三做生意失敗,人也不見影了。李四多次找張三要錢未果,就想到要張三的房子,而張三已安排他年老的父母住在房子內。李四沒辦法,就也住到張三的房子內,並將張三的父母攆走,居住的有十多天的樣子。

    張三報警,後來李四被以非法拘侵入他人住宅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這個事例告訴人們:別人欠你的錢,只是民事問題,應當採取正當的途徑索要。而你採取不正當的途徑,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給他人造成了損害,那就成了刑事問題。

    所以做什麼事都應當依法維權,切勿意氣用事。

  • 11 # 請叫我劉大爺

    別人不知道 如果是我自己 會有一萬種辦法讓你生不如死 強龍不壓地頭蛇 踩在別人的地盤上 如果對方不是十惡不赦的人 只需要動萬分之一的腦子 你就知道後果

  • 12 # 來自百姓的心聲

    你要他的高額利息,他吃你的本金很正常。真正的民借貸、是親戚朋友相互幫襯不圖回報、民間借貸只是在法院在法庭執行局一個層面表象而已。

  • 13 # 好茶170

    高利現金套路貸吸血鬼,如叫外包催收不管什麼人,是黑社會,流氓,有病老人等,來到家不要多講話,拿起岸刀,刈草刀拼命,不相信有幾人不怕死,現在以暴制暴是最好辦法,這個社會做到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怕死膽小受惡人欺詐。

  • 14 # 兩門大炮

    不能住進家裡,但可以在門口搭床睡,進家裡不能超過一個小時,可以提前報警說明情況,但不能打欠債人,他出門可以可以貼身緊跟,他談生意時可以向他談生意的對像出示借條影印件,欠債人如果敢向你先動手(錄影人證等證據),你可以自衛反擊,和朋友一起把他揍半死(最多傷重到時適當賠償醫藥費),然後你報警告他故意傷害,到醫院驗內傷,只要他是真金白銀欠你的合法債務,到那都不要怕,沒人會幫他的!特別是警察,他們也討厭這種不仁不義不誠不信之人!

  • 15 # 強制執行懸賞網

    對於欠債不還的人,不同人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有的人選擇冷靜合理的方法來追債,有的選擇以暴力手段來催收債務。

    那欠債不還,住在欠債的人家裡會怎樣?

    可能出現這幾種情形:

    第一,債務人迫於壓力可能履行部分債務或全部債務又或達成和解協議;

    第二,債務人就是不還錢,雙方痛罵一頓之後,選擇離開;

    第三,債務人不還錢,雙方矛盾升級,大打出手或更為嚴重的事件;

    第四,債務人控告你非法入侵住宅罪,你反過來可能構成犯罪;

    對於不還錢的人,我們可以摒棄、唾罵但是還是要理性維權,理性追債。

    有句俗語:狗咬你,你不可能反過來咬狗。所以我們遇到老賴時,合理合法的用法律手段維權,來追債!

  • 16 # 心中的小溫柔

    有個老賴同學欠我的錢,我在他家住了八天,期間打罵鬧都有,報警三四次,最後折騰的老賴受不了把錢還了。大家一定要記住,親朋好友之間儘量別牽扯太多金錢來往。

    進門拿著手機錄影,全程錄音,吃喝拉撒睡正常在老賴家,他去哪跟著他,出門就讓他丟人,在他家裡就培他看電視,幹什麼都讓左右鄰居作證看著,前兩天晚上睡覺大部分在外面打地鋪,或則自己在屋裡陪著老賴,待三四個小時就出去。來回折騰他,反正我不好過,你也別想舒坦。

    沒人的時候就揍兩下,報警就拿出判決書和欠條給警察看,白天老賴出門,人多盯著他,後期晚上回來自己就行。最後我找了兩個本村殘疾人放他家裡。首先忍不住的是老賴家人,搬出去了,一看有效果,又找幾個殘疾人,蹲他門口。除了上街找夥計們盯著,其他時間,殘疾人很給力的。

    最後折騰的都差不多了,在最後一天我這個老賴同學拿出來五萬還錢,說後期慢慢給,給了我一個還款計劃,我同意了,他說自己乾點裝修,每月最少給五百,我說可以,並告訴他,本錢給我就行,以後我們的友情就告一段落,我看你困難,給你介紹兩個裝修的活,你慢慢幹,掙錢就還給我,他答應了,可幹了兩個月,帶著二萬多塊錢的裝修錢又特麼跑了。我找了半個月沒找到,最後我向法院提出查封他的房子,連本帶利加上違約,全部給他算進去了。

    老賴以為離婚了就不牽扯老婆了,但如意算盤打錯了,一樣被牽扯進來,我就想告訴老賴,不接電話,不見人,這是畜生所為,如果連自己的媳婦都保護不了,你還是別當人了,逃避現實的人未來更不理想,沒事好好想想,自己的老婆跟著別的男人睡,你們特麼的臉去哪了。是男人,是個人,是站著撒尿的,就把自己的責任承擔下來,說話算數,誰也不會逼你,好好腳踏實地的做事做人。我就不信,一個月還五百的能力都沒有嗎?去當保安一個月都二千左右。欠錢不可怕,可怕的是讓失敗為自己畫上句號。事發生了,就想辦法積極面對處理,躲避是沒有用的。

    人再窮別坑朋友,人再難別說話不算數。

    有事就處理,沒錢有話,沒話有人,別玩消失,欠錢不還,還強詞奪理那是畜生。老天是公平的,老賴只所以窮困潦倒是必然的。醒醒吧!欠錢不還,下輩子也會還,這輩子子女還。

  • 17 # 盛廷徵地拆遷律師

    你傻啊,幹嘛住在別人家裡,要出事兒的知道嗎?我所說的“事兒”有兩種情況:一是債務人想不通跟你發生肢體衝突甚至是更加嚴重的傷害案件;二是你若強行住進別人家中,會涉嫌非法侵入別人家庭,要負刑事責任的。

    自古以來,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是運氣不好時總會遇到幾個賴賬的,在好話說盡的情況下,施點手段要錢回來也可以理解,在法律法規不是很健全的時期,堵門、噴字、非法拘禁、暴力毆打等討債方式此起彼伏,甚至還有的鬧出人命。

    隨著這幾年司法部門對非法討債打擊力度的增強,這類現象逐漸減少,但依然有人想以身試法,堅持用“江湖套路”來討債,為此付出慘重的代價,其中最極致的典型就是於歡案。

    其實,作為債權人來講,只要當事人有房子你怕啥?

    他不還債你可以先進行協商嘛,如果對方確實是暫時遇到經濟困難,真的是拿不出錢來還了,看在好友的份上你緩一下也無妨,畢竟大家都要生存。

    如果對方是那種欠債不還態度還惡劣的,那沒招了,直接起訴對方吧,這種官司打起來很簡單,適用簡易程式一告一個準。在對方敗訴後,法院就會判決對方給出還款計劃。

    若是對方輸了官司還不想還錢,那就申請強制執行唄,後面還有失信黑名單等著他呢……

    言外之意,對方欠債不還你儘量走法律程式,最好不要採取自力救助的手段去逼迫對方還錢,因為你一旦把握不好那個度,極易引發額外糾紛甚至嚴重刑事案件,這時你會發現自己的舉動有多麼的得不償失。

    中央電視臺金牌合作伙伴 國內專注於徵地拆遷維權律師團 你有拆遷問題解決不了 就交我們吧

  • 18 # 隨風142679001

    這個社會越來越爛了,還不如古代呢,啥破法律啊,不如自己執行,如果法律允許自己去執行不用擔啥後果,估計沒有欠債的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的三國志戰略版充了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