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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純鈞LHGR

    很多人覺得“醫生”和“醫師”是一回事,從一般角度來說,的確如此,或者有人會認為稱“醫師”比稱“醫生”更體現尊稱,這樣理解亦無不可。

    但是真正咬文嚼字起來,所謂“醫生”,是指從事疾病預防和治療的專業人員的統稱,比如防疫人員、藥師,都可以稱為“醫生”,“醫師”也是“醫生”裡的一員;而“醫師”是指取得醫師是指取得了醫師資格證書等相關資質證明的人。

    喏,就是這張證書了。沒有它,就沒資格稱為“醫師”。當然了,一般生活中好像也沒有人去細究這個區別。只是若真是看病的話,那就必定得是“醫師”才有資格,“醫生”就未必有資格了。

    就好像法律上,“律師”和“法律工作者”一樣。律師屬於法律工作者,但沒有律師資格的法律工作者,打個民事訴訟還行,若打刑事訴訟,就非律師出場不可了。

  • 2 # 六維魔咒

    醫生與醫師的區別首先在於讀音上的不同,其次是筆畫不一樣。就像老師和教師一樣,老師的提法會老一點,教師新一些。

    醫生是泛指,上醫院穿白大褂的從守門的大爺掃地的大媽和收費處的老頭子,大家都會尊稱為“醫生”。

    在美國,醫生又叫doctor,博士的意思。醫生等同於博士。在國內,醫生離開醫院科室就不再是醫生了,西方執業註冊標準離開醫院科室,超出執業範圍註冊區域行醫屬於違法犯罪。

    部隊衛生員醫生,各種急救技能都得會都得懂,那時候的醫生好牛逼。現在的醫生不過是出氣筒、背鍋俠,充其量不過是專業修理人的。工資待遇跟不上,也就沒有什麼z嚴可講了。

    醫師是專業資格認定上的稱謂,比較正規場合。嚴格意義上來說是除了工資待遇沒有學,其它的都學美國西方的東西。正規正式場合有人穿中山裝,有人有模有樣學西方西裝領帶蝴蝶結,皮鞋絲襪大褲衩。

    跟著潮流,全民掃除文盲都擠在職研究生、博士。醫師也都研究生、醫學博士准入門檻,還真看不懂不會寫自己名字的那撥人是怎麼生存的。

    醫生救命變成服務員救命,公立醫院去編制私營企業化,醫生的工資待遇應該提高不少,但得面對醫院老闆隨時宣佈破產倒閉的風險。

    醫生和醫師、老師和教師,工資待遇上去了就有人尊重了,拼命養家餬口為了生存自己都會瞧不起自己。

  • 3 # 醫人格格

    醫生是從事醫學行業的人的統稱。

    從口語上來講,醫院內大眾對穿白大褂會有稱呼:醫生。這個醫生包括,實習的醫學院學生,輪轉的畢業生,各職稱醫生,退休返聘醫生,護士,藥師等等。

    醫生的稱呼不分級別,不分職稱。和口語中“老師”有點像,對任何一個醫院內的人都可以稱呼。

    醫院護士和藥房工作人員也都有職稱評定的說法:比如主任護師,副主任護師。主任藥師,副主任藥師。這些大眾可能都稱醫生。

    醫師則是職稱,分醫師(初級職稱)、主治醫師(中級職稱)、副主任醫師(副高階職稱)、主任醫師(高階職稱)。

    醫師是醫院內部醫生的學歷,年限,發表論文等關於資歷的區分。比如有些醫院剛畢業的學生是按學歷評職稱的,博士就可以給住院醫師,本科可能就不評職稱。

    評職稱需要臨床工作幾年,發表什麼論文等,在什麼級別雜誌發表,這是對醫生臨床水平的一個界定。

    所以有些患者會說,我要找老專家看病,或者為什麼特需門診價格貴等等,是因為醫生的職稱越高,他們臨床實踐越多,學術水平就越高。

  • 4 # 尚賓6

    醫生是一個職業,醫師是一個資格的標準。像老師一樣,是一個職業,考上教室資格的老師就像考上醫師資格的醫生一樣。嚴格意義來講的話,沒有考上醫師資格證的人沒有獨立處方權,也就是獨立看病資格。等同於沒有考上教室資格的老師,不能承擔主要教學任務。

  • 5 # 大敏君

    醫生和醫師,一字之差,但是意思都是一樣的,這好比老師和教師的區別,只是叫法上不同,實質意義是一樣的。

    一般我們前往醫院看病,都會習慣的叫醫生,很少有人叫醫師。換句話來說,醫生是叫法,醫師是寫法罷了。

    打個比方吧,我姓黃,人家都叫我黃醫生,很少有人會叫我黃醫師,但是我的胸牌上就不會寫醫生,而是醫師(比如主治醫師)。

    我們國家的醫生分為五個等級,從低到高分別是助理醫師、住院醫師、主治醫師、副主任醫師和主任醫師。所以,醫師的叫法通俗只是在寫作、胸牌、簽名等小範圍的場景內應用而已,而口頭稱呼的都是叫醫生,比如陳醫生,黃醫師,李醫生等等。

    所以最後的結論是:醫生等於醫師,同等級的醫生等於同等級的醫師,同等級下實力一樣強,僅限於叫法不同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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