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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白水清茶197014

    這個問題,在我村也經常出現,尤其是在2019年全縣農村土地確權過程中,因地畝說問題走上司法程式的不在少數。

    現在農村的土地基本上都已經承辦到戶,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的基礎,農民兄弟把地有時看的比如生命一樣重要。現在村裡經過規劃發展或平衡土地指標,有一部分土地轉變了經營方式,或成為宅基地,或成為企業佔地,或被徵用為公益性用途用地,但無論如何,從第一輪大家認可的承包方式,土地的使用權和經營權歸農民所有,地少了,怎麼辦?我想有三個辦法可以考慮:一是拿著自己原有承包書,去村委會進行核對,村委會都有底賬,各家各戶奔著政策“添人不添地、去人不去地”的理念,一般每戶土地實有數不會變化,首先要以村委會記載的為主;二是村委會無記載或丟失底賬,這時候,可以找到村裡原來負責丈量承包地的村民或找村幹部,重新選個丈量起點,統一丈量,合理取捨,是誰的就是誰的,地畝數不會變。三是農業裁決。農村土地一般由農業農村局管理,農業局設有農村土地仲裁機構可以評判。四是走法律程式,法庭判決來決定產權所有。無論碰到什麼情況,土地多為遺留問題,無論如何都不要靠爭吵或武力定奪,好好協商,大度包容,一定會有滿意的結果!

  • 2 # 大碎嘴子

    地少了找你們村居委會 管理土地這塊的負責人

    不過土地少了這塊不好解決 畢竟誰家都想多種點多佔些地 現在農民有些地方增添人口都不動地了 就是怕少了

  • 3 # 大美西域胡楊57312731

    首先,從國家《憲法》,《農業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精神規定看,土地屬國有,農村土地屬村集體所有。

    土地的權屬性質是國家所用,集體所有。

    農民只有承包經營權,收益權,流轉權。

    買地,賣地法無授權給他人,這是紅線。

    其次,所問你賣了地,你倆的買賣關係與法無據,所達成或約定的買賣關係不受法律保護。

    大白話講,不合法。

    第三,你講地少了,找誰去要,早去那兒了。

    由上,你倆的買賣關係不受法保護,如情節嚴重,有可能受到依法追責呢。

    因此,建議你倆私了。

    萬一私不了,牽扯另一層面法律關係(在這從略)。

  • 4 # 兼職啊強

    村裡賣地,地少了找誰?

    你的意思是當初分地時候的畝數和現在要賣的畝數不一樣了是嗎?

    那你應該找到村長把這件事情跟他說說,然後你再叫上村長和你地旁邊的左右鄰居一起丈量一下你的地,看看和當初分的是不是一樣,如果不一樣那就丈量下左右鄰居的地看看他們的地有沒有多出來,這樣問題不就解決了嗎?

    地畝數量以前分地的時候都是有記錄的,這個你左右鄰居要是真多出來了那就可能是你的。希望這個回答對你有用。

  • 5 # 我耀輝翔

    還是我們村裡好,堅決實行三年一變重新分配,不過現在分配比原來好多了,按村裡現有人數,只要嫁出去了自人,到分地就沒有的分,我們是按有增加的就增加,這樣比較合理的,我們隔壁村十幾二十年都沒分配過,有的人家增加了七,八個人口,有些人家減少五,六個人口,如不重新分配,那有些人家就差距就太大了,

  • 6 # 一生跟黨走3070

    村裡賣地,地少了,應該找誰?

    如果丈量地的時候你在場,和你分地的時候少,你只有找你的地臨,其它人你不用找。你可以找地臨從新丈量,看看地臨的地畝數是否多,如果不多,那就分地時少了,只該你吃虧。如果地臨比分地的時多,只有你和地臨協商解決。

  • 7 # 奮發溪流a

    首先題主沒把要解答的問題交待清楚,是村裡向村民如發包的土地,你承包後發現地少了?如果這種情況首先要弄清是地鄰侵佔還是當時錯了,弄明白了,如是地鄰佔了,找地鄰丈量,退回即可,如當時分少了,找村補地或退款。

    如果村統一向外流轉土地,你的地少了,可以依據土地確權的畝數要求補款,既然是村裡辦的就要首先找村裡幹部解決。

    總之,要弄明少的原因,同時還要注意丈量土時如果不在原界點丈量是有誤差的,有時地少是出在丈量上,要弄明白就要在原點上起尺,如丈量的是拉繩,距離很長,差距會很大的。

    總之,地少了首先要確定地鄰是否多佔了還是其它原因,找到原因才能確定找哪個當事人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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