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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gtfddcvbh

    這個問題有點簡單

    因我們是同年,同月生的。是天生一對呀!

    很有默契,他那幽默的話語,我兩彼此感到很快樂!!

    不論是今生!還是來生!!我們永不分離

  • 2 # 張小姐說

    我當初決定和我老公在一起的時候,就是因為他給我煮了粥。

    那時候我發燒在家休息,什麼也不想吃,他在沒告訴我的前提下,煮了粥拿了過來。在我還不知道他煮了粥的時候,我還發脾氣,意思是覺得他什麼都沒做。而當他拿了粥送過來的時候,我突然覺得自己真的太任性。

    他在一旁看著我把粥吃完,當下內心就決定和他在一起了。

    有些人會覺得煮一碗粥沒什麼大不了,畢竟生病嘛。這就看你看重什麼,而對方會不會正好正中下懷了。

    這和我當時的心境也有關係,我遇到我老公的時候快三十歲,雖然仍然愛玩,但本質上是傾向穩定的家庭生活的。我沒有特意表露這方面的需求,但我老公能知道我有這方面的需求並且付諸實踐,我覺得真是很契合了。

    也就是說,你需要什麼,對方就給你什麼,這就是所謂對的人的標準。當然了,這種“對”是相互的,你也要給予對方需要的東西。

    很多人愛來愛去、喜歡得不得了,但需求這方面他們沒有深究也沒有去磨合,最後很可能激情褪去後,只剩下厭惡。需求吻合的夫婦,即便愛情轉為親情,一樣可以相處和諧,這就是區別。

    認定對方是對的人,實際上不是透過某個行為決定的,而是透過某個行為肯定了你的想法。

    你能認定對方是對的人,這是一個長久相處得出的綜合分值。包括物質基礎、門當戶對、三觀交流、相處和諧,各個方面都不能少。

    但實際上,我是很反感“對的人”這種說法的。對方對不對,只有你死之前,你們還在一起,你才能說他是對的人。現在說未來不可知的事情,都很耍流氓。那些後來離婚的夫婦,當初也認為對方是對的人,可離婚了你就能說是錯的人嗎?不存在的。

    所以,不要盲目追求什麼對的人,只要你們條件合適、目標一致、需求吻合、雙方家庭無意見,就可以考慮談婚論嫁。

    不是你的就不要強求,你喜歡的就努力爭取,哪怕失敗也別後悔,至於對還是不對,走走看看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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