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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8年行走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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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職場韜略
誰在江湖還沒有幾個朋友這個事看起來很難,實際上一點都不難。直接領導讓你去送他老婆,這個事肯定要親自去幹,不然直接領導會不高興的;但是另一個上司交代的工作,就未必需要親自去幹了,你只要把工作結果按時呈報過去就可以了。
所以,解決辦法就是,你親自去送直接領導的老婆,找關係比較鐵的同事,幫你處理另外一個上司交代的工作。
你快去快回,別耽擱時間,回來之後馬上與同事對接。如果同事處理完了,你就直接去呈報;如果同事沒有處理完,你接過來抓緊處理完呈報。
另外,對於另外一個上司交代的工作,你也可以找一些客觀理由拖一拖,撒一個美麗的謊言,畢竟上司也不可能全程監督著你完成工作。
如果說,直接領導和另外上司安排的工作都必須親自去完成,那你就只有一個解決辦法,就是對其中一個人撒謊。找一個你自身的、領導聽了也會信服分理由,把領導交代的事給推掉,或者給領導一個折中的處理辦法,比如你拖小李去送直接領導的老婆。不過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全程保密,否則很得罪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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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Coco寶貝1126
我去,你這是玩的碟中諜嘛,還在為不同的領導服務著,不怕穿幫後,日子更難過啊。不過從目前的情況來看,你還未穿幫,也是人精中的人精了啊。
突然想起一個親身經歷的事情,現在想想也是每天過著刀尖舔血的日子。
許總,國企上市公司,董事長助理,兼任子公司研發部門分管副總;
徐總,子公司總經理,原國企上市公司某事業部部長。
徐總業務口摸爬滾打出來,把母公司一塊不掙錢的業務折騰成公司最掙錢的一個模組後,被單獨成立子公司,連續5年為集團貢獻將近1個億的利潤;許總,根紅苗正正規軍,是董事長的學生,畢業後就到了校辦企業,15年的摸爬滾打,混到公司中層管理幹部。
從職級來看,子公司的徐總自然是要比許總權利大,至少具有整個公司中層管理幹部的人事任免權,財務審批權等,而許總的權利範圍僅僅限制於研發中心。
但是從影響力來看,許總作為集團董事長助理,又有欽差大臣的味道,被平調到子公司進行監管和協助。
徐總平時也對許總尊敬有佳,但是又顧忌到公司其他業務部門的利益關係,有時候也會打壓許總的囂張氣焰,畢竟一個成本部門的重要性肯定不會比業務部門更重要。
然而,當時公司組建增值事業部,由許總分管,我作為產品運營經理的身份進入公司,直接彙報物件是許總,但是這個新部門作為公司新開闢的業務方向,總經理非常看中,也會經常越過許總給我安排工作。
所以許總經常找我談話,講明他在集團的重要位置,暗示我一定要站好隊伍,不要迷失了方向。從那以後,基本上每一次徐總安排了工作後,都會第一時間告知許總,在許總的授意下,在進行工作的彙報。
坦率講,那段經歷真心太累,既要不得罪許總,又不能忤逆總經理的命令,拿捏好工作的分寸,畢竟得罪了直屬領導,以後日子就難熬了,就算是總經理也愛莫能助。
還好,後來透過很多小事的體現,敢於站在許總的立場,去為許總分管的業務去爭取利益,考慮問題,得罪其他業務部門領導,甚至分管副總。才逐漸贏得了許總的信任,畢竟魚和熊掌不可兼得。
做雙面間諜,不是人人都能做的,不要刀尖舔血在職場中,要忠誠於自己的直屬領導,不要得隴望蜀,牆頭草,有可能短時間內能獲得相應的利益,但是一旦東窗事發,是很難在公司找到自己的位置,畢竟任何部門的領導都不希望自己部門裡安插自己別人的眼線。
不管是國企還是私企,有人、有利益的地方,就會存在無硝煙的戰爭,就會部門間彼此的較量。
職場老好人,誰也不想得罪,難啊職場中,誰也不想得罪,勢必誰都無法真正被信任,畢竟大家都不是傻子,只有敢於在公開場合表達自己的立場,敢於得罪其他人,亮出自己的態度,才會贏得別人的尊重和信任。
有時候,明確的拒絕,也不失為一種禮貌工作彙報、工作績效評定是由誰來評定,不要忘記這個分寸,對於其他部門的領導,如果想要保持良好的關係,前提條件也是在現有的工作基礎上。
所以很難理解,明明知道兩個部門領導較勁的情況下,還傻傻分不清輕重。當工作任務發生衝突時,優先服務好自己的直屬領導,對於其他人就要委婉的拒絕,拒絕也不失為一種禮貌,真誠總比挖空心思的應付要好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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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醉枕夕風
工作中最累人的就是遇到雙重領導,大魚戲水小魚遭殃,要自己分清楚什麼是公事,什麼是私事,直接跟領導說明情況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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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知智通鑑
掐頭去尾,哪一件事情您感覺最快?先可快的辦!那兩個爹,哪裡個也惹不起,那您兩頭釣魚?活著身❤❤心不類嗎?心臟天天超常規跳動,針的需要好好的休息休息。看過聰明的一休嗎?什麼事情想多了?做的太多了,真的需要一休哥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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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歲月靜好0909
沒事的,兩個事都是上司安排佈置的。一定先私事,再工作。先送他老婆去車站,同時讓上司放心,回來馬上做緊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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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宸安落定
像你這種情況,我建議儘量以直接上司為主,否則容易出力不討好。
如果另一個上司是直接上司的頂頭上司,要向直接上司及時說明情況,由上司來定,相信他會做好妥善安排。如果不是這種情況,至於怎麼向另一個上司解釋,你可以編一個合理的理由,畢竟誰管著你,心裡要非常清楚。
如果工作衝突不可調和,要果斷向上司反映,由上司具體來定,不管是誰安排的工作,都要合理統籌自己的承受能力,儘量在兩邊都不得罪的情況下把工作幹好。
如果工作衝突特別大,一定要和直接上司講清楚,請他來定,既不能推託不辦,又不能接了幹不好。
一是如果兩項任務都很緊急,要主動和直接上司說明情況,讓他來定,無論什麼任務,只要你接了就必須要幹好,有不可調和的矛盾問題,一定要提前和領導講,只要你意見合理,領導肯定會接受,只要你尊重他,相信他會妥善安排好工作。
二是當上司安排任務時,都不想員工或下屬提出不同意見,因此對這兩件事情,你要快速權衡,是不是可以靠自己的努力來協調完成?如果衝突不是特別大,建議還是先送直接上司的老婆去車站,然後再回來完成另一個上司的工作。
職場上,跟著誰幹心裡一定要清楚,有些時候領導讓你辦一些個人的私事,那是對你的賞識和認可,不是誰都有這個機會的,所以說,寧可自己加班加點,也要把老闆的工作幹好,而且要發揮主觀能動性,盡最大努力去把工作幹好。
當然,前提是,你的直接上司是一個你值得這麼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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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北京老付
非常有意思的問題,但願不是真的,不然的話你太難了!
我建議先去送頂頭上司的老婆,因為是你的直接領導,得罪了很麻煩,再說了,送站的事情時間性很強,稍一耽誤就會誤事,趕緊去,別猶豫。
在去車站的路上想辦法。
如果時間來得及,你可以先送人到車站,未必等到開車,把人送進站就行了,然後趕緊去辦下一件事,即便耽誤了一點,事情辦得不大漂亮問題也不大,至少兩邊都沒有得罪啊。
如果時間來不及,可以找比較靠譜的同事幫你去做另一件事,欠他的人情,以後想辦法還上就是了。
不過,如你所說,兩個領導互相掐架,都給你派活,你還不能穿幫,這太難了,而且也很難一直瞞著,一旦發生矛盾,你夾在中間很難受的。應該想辦法從根本上解決。
比如說,跟你的直接領導說說你的難處,讓他協從中調一下。
或者託人從這個部門調開,實在不行,就辭職走人吧,反正在這種環境下工作,最後肯定是兩頭不是人,不如早點換個新環境,有個新的開始。
正準備出去做另一個上司安排的工作。突然被自己直接上司叫住安排了個私活,如果去送必然耽誤另一個上司的事,如果不去送直接上司肯定不高興,而且兩邊的事都不能拒絕,相互還不能讓對方知道!兩個上司也叫著勁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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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本來就是一個不斷得到和失去的過程。人生百年,什麼好事都可能發生,什麼不好的事也有可能到來。當你陷入低谷時、當你為情所困時,不必害怕,不必心急。相信好事往往多磨,做好眼前的事,堅實走好每一步,生活終會找到它自己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