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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非白非黑

    在氏族社會時期,有“媵制”,這就是說一般氏族首領才有資格進行婚姻制度。一般是女人出嫁時岳家必須以同姓侄女輩陪嫁,陪嫁過去的還有妹妹或者女奴隸,這就屬於媵妾,媵妾裡面妹妹、侄女,也是最早的妾。

    妻妾定義是:“妻”是應父母之言媒妁之約,明媚正娶過來,是正室。“妾”是沒有正式婚配,一般都來自卑賤低下的家庭或者陪嫁人,有些甚至是戰敗方奉獻的禮品,所以只是側室、偏房,而納妾時給予的財物一般稱為買妾之資,相當於把人賣了。

    《穀梁傳》:"毋為妾為妻。"也就是說,妾沒有資格扶正為妻,有妾無妻的男人,仍是未婚的"鑽石王老五"。而嫡妻死了,丈夫哪怕姬妾成群,也要另尋良家聘娶嫡妻。

    到唐宋,更是成了鐵律。《唐律疏議》明確規定:"妾乃賤流","妾通買賣","以妾及客女為妻,徒一年半"。假如將妾升為妻,就是觸犯了刑律,一但事發,是要兩口子一齊服刑一年半的,而且完了照樣得離異。

    這樣的法律之下,做姬妾的女人便已經不是人了,丈夫或嫡妻凌虐姬妾,也就成了家常便飯。所以隨著這個制度的不斷完善發展,造成在古代家庭中,妾對於家主來說近似奴隸,只是對於婢女和僕人來說,妾應該算半個主子。同時,妾在家庭中的權利也是很受限制,十分卑微的。

    首先,妾的親屬根本不能列入丈夫家的姻親之內,就連妾所生的子女(即庶出),也必須認正式妻子為"嫡母",而生身母親只能為"庶母"。這樣,妾所生的子女是少爺、小姐,而妾的身份是奴隸;妾稱自己的子女為少爺、小姐,她的親生子女只呼其為"姨娘"。

    如《紅樓夢》中,賈政之妾趙姨娘,不但全府上下主子都看不起她,就連稍有臉面的丫環婢女也不把她放在眼裡。趙姨娘的親生女兒探春並不認她為母親,也不認她的弟弟為舅舅,她只認賈政的正妻王夫人為母親。

    現在很多人都說,中國古代是“一夫多妻制”。這話錯了,如果你當真生在古代而說這句話,一定會被人目為不守禮法之徒。中國古代向來是一夫一妻制,小老婆是不能算做合法配偶的,如果一定要說,那就只能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所以,那些想要穿越到古代的女子可要十分小心了。畢竟運氣不好的話,穿越成為妾室,想要逆襲是幾乎沒有可能的。

  • 2 # 張峰149764346

    對老百姓來說,一夫一妻是中國婚姻制度的基原則,從西周以來就以形成,歷史上很多朝代在法律中都有明確規定。事實上歷朝歷代並不提倡平民納妾,而且還有嚴格限制,在實際生活中就變味了,社會上層和富人就有了一夫多妻特權福利。從明朝《萬曆會典》中我們看到這樣的規定,親王可以納妾10個,郡王如果到30歲沒有生育可以納4個,老百納妾必須滿足兩個條件,一,40歲以上,二,沒有孩子。而清朝基夲上沿用了明朝的婚姻制度,有錢人可以娶3妻4妾,甚至更多。而真正廢除一夫多妻制是全中國解放以後才做到的。

  • 3 # 楊老帥

    中國婚俗崇善[一夫一妻制]。【但】,《禮記》規定[天子後主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是為120名。 《周禮》定[王之嬪妃百二十人,後一人,夫人三人,嬪九人,世婦二十七人,女御八十人……],由此可見【皇帝老兒】之婚姻亦或是按此安排……

    【而】民間,除[財大氣粗]的商賈,地主之類可享受【三妻四妾】之外,貧苦之民則多是【一婦難求】。所謂【三妻四妾】是指[第一位為正室,第二位為外室,也稱偏房,第三位為妻,第四位為妾]……。對於【納妾】,歷代規定極嚴,明律規定[四十無子嗣者,方可納妾……]。

    【但】古今中外,有錢勢享受一夫多妻或明或暗者屢見不鮮,貧苦之人,一妻難求者尚有。論此古往今來婚姻習俗之事,當屬【茶餘飯後】之樂而已!

  • 4 # 長江三農

    明清時候,受封建禮教的束縛,禁慾是一種道德規範。男人明媒正娶的最多隻有三房妻妾,納妾也不是很容易的事!

    首先,色情是剜骨的尖刀,父母和長輩是不會答應縱慾過度的,縱慾過度壽命很短。其次,家中正室如果不答應,也是有那個賊心,沒那個賊膽的,誰願意與其他女人分享一個男人?臥榻之下,豈容她人安睡?

  • 5 # 彩之藍12

    古代時期,只要有錢人家,看中了或者喜歡哪個小女子,就會娶她當一房,二房,或者三房不等,

    在古代有錢男人家,三妻四妾很正常!

    在古代,舊社會年代封建社會,有錢的男人很任性,願意娶哪一個女人,這個女人非得同意,不願意也沒有辦法,這是有錢人的權利。

    往往過去沒錢人家女人長的漂亮,如果有錢人家的男人看中,不同意也不行,如果女人家反對,就實行搶婚。這是沒錢,窮人家的無奈和悲哀。

    有錢人家的女人,都是大家閨秀,也會逃不過有錢男人的魔掌,只不過比窮人家女人會高等待遇的。

    清朝時期的皇帝,後宮三千佳麗,七十二個嬪妃。

    古時候的年代,把女人不當人,當狗,當貓,如果把她折磨死了,不會去珍惜,根本不當回事。

    古代男尊女卑的時代,女人如果生在這個年代,是一個悲哀的年代了!

  • 6 # 大可151753208

    在封建社會,皇帝可以有“三宮六院七十二妃的特權,後宮美女如雲,但正妻也就是皇后只有一個。多出來的如何稱呼呢?皇帝可以封她們為妃。下面的王爺把正福晉之外的稱為側福晉。而民間把妻子之外的稱為妾。

    民間納妾的現象由來已久,上至達官貴人,下至名門望族、財主富戶,納妾現象非常普遍。甚至連手裡有倆錢兒的文人墨客們也不甘落後。可以說納妾已成了風氣,在民間早已習以為常了。

    到了明代,對民間的納妾是有法律規定的。洪武六年制定的《大明律》中就有明確的規定:“民年四十以上無子者,方聽另娶,違者笞四十。”

    就是說男人成家已多年,年紀過了四十歲,仍然無子女或沒有男孩子的,是可以納妾的。

    可究竟能納幾個妾?卻沒有明確的規定。雖然有法可依,但制度從來就沒有認真執行過,破壞法律的往往是那些豪門望族們,以各種理由而納妾,開始還遮人耳目,偷偷摸摸的進行,之後見官不究民不舉,膽子就大了起來,於是有錢人紛紛效尤,《大明律》也就成了一紙空文。

    到了清代,皇帝有皇后一名,皇貴妃一名,妃四名,嬪六名,而貴人、常在、答應卻不限人數。

    下面王爺可以有王妃一名、側妃兩名、貴妾兩名、通房丫頭不限。

    封建社會實行的是一夫多妻制,在民間納妾的現象也就順理成章了。

    到了民國時期,納妾的現象依然存在,只是那時候換了個稱呼,把妾稱為了姨太太。

    從“五四"新文化運動開始,女權問題被提了出來,提倡男女平等,之後又經過不懈的爭取和努力,一夫一妻制才真正實行起來,並被寫進了《婚姻法》,這是中國婚姻的一大進步,從民國起很多男人也在認真的遵守和執行。

    從1930年12月頌布了民法《親屬編》,並於次年的5月開始施行,針對婚姻問題加以了明確,其中內容就有:“妾之問題,毋庸規定"。並認為“妾之制度,亟應廢止,雖事實上尚有存在者,而法律上不容其承認,其地位毋庸以法典及單行特別法規定。”

    可規定只是文字而矣,可在農村的地主老財們依然如故。

    真正的一夫一妻制的實行,還是解放以後的事了。

  • 7 # 手機使用者50306458024

    在封建的社會里,皇常可以有(三宮六院)七十二妃的特權,後宮美女如雲,但正妻也就是皇后只有一個,多出來的如何稱呼呢?皇帝可以封她她為妃。下面的王爺稱為福晉,之外自稱為側福晉。而民間一個妻子之外的都稱為妾,民間納妾的現象非常普遍。上至達官貴人,下至名門望族,財主富戶,甚至連手裡有倆個錢的文人墨客們也不甘落後。可以說納妾已成了風氣,在民間早已習以為常了。到了清代,皇帝有皇后一名,皇貴妃一名,妃四名,嬪六名,而貴人,常在,答應,卻不計限人數。下面的王爺可以有王妃一名,側妃兩名,貴妾兩名,通房丫頭不限。民間一夫多妻制,納妾依然存在,換了個稱呼把妾稱為了姨太太。從(五四)運動開始,,女權提高,提倡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實行,並被寫進了《婚姻法》,這是中國從民國起,男人也在認真的遵守和執行,從1930年12月頌布了民法《親屬編》並於次年的5月開始施行,針對婚姻(妾之制度毋庸規定),。可在農村有錢的地主們依然如故。真正的一夫一妻制的實行還是解放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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