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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豬扒界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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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自卑虎
美國的鷹派為了遏制中國,給印度很多“例外”的好處,並且不允許盟國“評價”這種例外,也壓制盟國的製造業對印度的不滿,“印度例外”在美國鷹派已經是共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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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啊啊愛好
代價就是老百姓用的起真正有效治療的藥,而那些高價賣藥者利益沒了,仿製有什麼難的!難的是捨不得這些利益,這些利益又是在誰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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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湖南小明明
西方國家醫藥公司的新藥絕大部分都印度找印度人“試藥”,雖然印度試藥人拿到一定報酬,但風險巨大,印度政府默許這種行為!或許這就是印度所承受代價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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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機器人o瓦力
不就是歐美藥企養的小白鼠,用來試驗藥品的,而印度的醫療體系無法為全民提供足夠的醫療物資和價格原因,所以乾脆做小白鼠咯,你情我願的事,但是明面上不能這麼說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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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我還信什麼
可能就是所有印度製藥企業不能夠出口不能有世界貿易,這在長遠看對企業發展不利。中國企業雖然沒有仿製藥但是中國是世界製藥原料的主要出口國可以賺取利潤,而且智慧財產權保護有利於企業的研發,雖然中國藥企不怎麼爭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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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印度大知
要說仿製藥就要先說原研藥。 顧名思義,原研藥就是原創性的新藥,由於投入大、研發時間長,一般只有國際大型製藥企業才有能力研製(成本高也直接導致了價格昂貴)。申請專利的原研藥上市後大約6-10年都處於專利保護器內,只有專利所有者才能製造或者授權制造。
而仿製藥則是指與原研藥在劑量、安全性、效力、質量、作用以及適應症上相同的仿製品。原研藥的專利保護到期後,其他製藥廠即可生產仿製藥。仿製藥價格便宜,又能保持較好的療效,相比原研藥更能惠及大眾。 然而,現實是很多病人既買不起原研藥,也根本等不到原研藥專利到期。於是,印度藥企便做起了沒過專利期的仿製藥,前文中同事親戚從印度買到的就是這種藥。
2印度仿製藥—我窮我有理
按理說,只有過了專利保護期的原研藥才能被仿製。可是在印度,藥企就像開了掛一樣,歐美剛出新藥不過短短數月,你就能在印度買到它的仿製藥——價格常常還不到原價的十分之一。 自己花大力氣研發出來的藥品直接被抄了去,歐美製藥巨頭們難道就此忍氣吞聲?
當然沒有。 2009年,白血病特效藥“格列衛”的研發者瑞士諾華公司向印度最高法院申訴,指責印度藥企侵權制造格列衛的仿製藥。可讓人鬱悶的是,這一申訴被印度高院駁回了,理由是格列衛在印度被認定為“衍伸藥”,而非“專利藥”— “吶,你們格列衛只是在原來的藥上改進了一下,原來的藥已經超過專利期啦,所以這個藥當然不是專利藥!” “……” 德國拜耳也在印度吃過癟。 拜耳有一種治療癌症的專利藥“多吉美”,每月花費超過5000美元,遠高於大部分印度人的經濟承受能力。2012年,印度給本土的Natco製藥公司頒佈了首個藥物專利強制需求證書,允許其生產多吉美。強行耍流氓的依據是印度的專利法:如果公眾對於該專利發明的合理需求未得到滿足,或者公眾不能以合理的可支付價格獲取該專利發明,或者該專利發明未在印度領土範圍內使用,印度就可以強制許可生產。 —換句話說,就是“因為我們很窮,所以凡是我們買不起的專利產品,我們就不管你這該死的專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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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鹽巴老爹
印度這種做法沒什麼可讚的,原研藥掙多少錢是人家的能力,如果有一天中國的你當你的原研藥也被美國仿製,你就知道該不該讚了?這樣的做法也讓印度在國際上沒有真正尊重它的國家。看小偷小摸是沒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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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英武
付出什麼代價先不說。就說印度能夠仿造出能夠廉價、看得起病的藥品,就是一個巨大貢獻。不要跟我談什麼專利問題,在救命與遵循專利相比,我更願意選擇救命。
這段時間老人因為腦梗住院,花了很多錢,現在還在醫院,其中就接觸到一種藥品,按照這個科室主任的話:你如果能夠在印度有朋友,可以在哪裡代購些回來,這裡花一萬購買的藥品,在印度可以購買夠老人使用3年的藥量!
至於付出的代價,無非就是沒有專利權,還有被別國“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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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皇家橡樹1972
蟹妖
靶向治療宣傳畫
對於印度生產的抗癌藥品便宜的事情,我個人還是聽說了一點,同學的母親得了肺癌,由於年齡比較大“放化療”又比較痛苦,加之同學的姐夫也是醫院的大夫……經過家裡人商量不打算讓老人家遭罪了,所以採用“靶向治療”的方式延續生命,在選購靶向藥(易瑞沙)的時候出現了兩種:一種是英國“阿斯利康公司”的價格是一瓶(30粒)每個月17000元(半年以後“贈藥”),這是國家批准允許市場銷售的;另外一種就是印度的仿製品(甚至,還有孟加拉產品),價格2300元。價格之間相差太大!但是,最後同學仍然使用了英國生產的……也是對於“印度仿製藥”心存疑慮,並且確實有專科大夫認為,印度藥品由於原料和生產環節的問題裡含有一些雜質,原則上不建議使用!也就是說在家庭收入允許的條件下還是英國貨較為保險。
那麼,這裡就出現了一個很多人都有的疑問 為什麼印度可以大規模仿製藥品(不一定都是抗癌藥),還不受“專利”的限制?難道印度政府和這些藥品生產企業就不怕“智慧財產權的大棒”嗎?
印度政府和藥品生產企業還真不怕這個!原因就是這些仿製藥的所謂“專利”是拿印度人的命換來的!前一段時間有英國《獨立報》披露,印度有一個產業“方心未艾”,這個產業就是“藥品臨床實驗業”。
任何一種藥物從實驗室出來之後都有經過:三期、四期…甚至更長的時間才能進入到大量製造環節,也就是通常說的“處方、非處方”藥品,由於是人命關天的事情,藥物必須經過多次的小範圍臨床驗證…治療效果好、副作用小的藥品才能進入到生產環節(也就是我們說的“藥品準字號”)如果發現臨床藥物效果不佳或者副作用太大了,最後只能廢棄。但,這裡有一個臨床實驗的環節,比如:易瑞沙,從實驗室出來之後同樣需要經過這項實驗……小白鼠好說,但是具體到了人,就需要找得了肺癌患者,並且其他治療手段不佳……爭取他們的同意、簽定臨床實驗的合同……一系列非常麻煩和複雜的程式(對於藥品企業主要是責任問題),在西方這種藥品臨床實驗更是複雜的很,並且付給實驗者的錢非常高!所以,一些世界級的藥品公司來到了印度,透過各種合法、不合法的程式在2005–2010年先後在15萬印度人(都是“低種姓”)身上進行了1600多種藥品的臨床實驗……這其中有1730多人因為藥物的副作用而死亡(安撫金才5000美元)!甚至2006年到2011年間約有4100名嬰兒接受藥物臨床,其中約2000名未滿週歲,有近50名嬰兒死亡。
由於,印度人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價,也是印度政府看中了藥物產業是將來非常賺錢的產業,加之其國內醫療和藥物研究工作者的極度缺乏……也就與世界藥品跨國公司達成了某種協議,允許這些藥品公司利用印度人做“小白鼠”實驗 ,獲得較為滿意的臨床報告之後,印度也會“分一杯羹”,也就是可以不受專利限制的生產這些藥品!這也是印度的一個吹噓的亮點!
“亮點”不是沒有代價的!是與跨國藥品公司可以說是“沆瀣一氣”得來的!大量的用本國社會底層窮苦百姓的屍體堆積成了這個所謂的“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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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洋楊大觀
這個問題有點引導性,有一種說法是印度同意西方藥廠在印度開展藥性實驗,換得西方對印度生產仿製藥的“眼開眼閉”。這種說法不是毫無依據,但搞錯了時間順序,是印度仿製西方在先,接受藥性實驗在後,兩者有關聯,但不是因果關係。
印度之所以可以仿製藥,最根本的原因是因為實行了強制專利許可:指在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時或為了公共利益,對取得專利權的藥品,可以不經專 利權人的同意,由政府授予、許可其他企業使用。所以印度的藥廠可以進行在支付極低的“專利許可費”(約6%)的情況下,進行生產“仿製藥”,當然,這有一個前提條件,就是“MADE IN INDIA, SELL IN INDIA”,只能在印度銷售,要說“代價”,也也可以算是“代價”吧。
那麼,為什麼中國不可以效仿印度,也生產仿製藥呢?大觀君認為,原因有三:
1、西方對中國在智慧財產權方面的關注和施壓,遠遠大於對印度的施壓,至於原因,不是我們比印度更軟弱,而是我們比印度融入世界經濟的程度更深、更廣,在智慧財產權領域越界,就有可能在其它領域受到報復;
2、我們自身也有保護智慧財產權的需要,中國的智慧財產權創新越來越多,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本來就是題中之義,不能為一時之利,傷及長遠和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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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亦新湖
印度大膽敢於仿製西方發達國家的專利藥品,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從七十年代以來,印度人就一直在這樣做。儘管印度也經常的被世界製藥巨頭,以智慧財產權的為由被控告到印度的法庭,但是因為印度法院手臂往裡彎,國外製藥巨頭沒有勝訴機會。 這是因為印度經濟發展緩慢,國外的新藥價格實在是太高,印度人口眾多,根本不可能有錢購買這些可以救命的新藥。
所以印度就奉行我沒有錢買不起這些專利藥,但是為了窮人的生命,我可以自己仿製這些新藥政策,再沒有什麼比救人生命太重要,太符合道德的了。印度仿製藥的醫藥效果在80%以上,有的能夠達到進口專利藥一樣水平。1970年印度出臺的《專利法》,就公開允許印度的製藥公司仿製世界上任何一種專利藥品。而只要在藥品的生產環節流程,與專利藥稍微有所不同就行了。換句話說,就是印度政府無視智慧財產權,為印度的仿製藥大開綠燈。
印度將仿製藥稱之為是有條件的“合法”,印度此舉廣受印度平民以及慈善組織的肯定和歡迎。從此以後,印度的仿製藥在全國氾濫,而西方製藥巨頭面對這一情況也無可奈何。 不可否認,由於無視藥品專利保護,印度仿製藥品大量生產,價格成為全球最低廉的。這對於不幸罹患癌症,以及極難治癒的重大疾病的低收入貧民來說,帶來極大的好處。一般進口的在20年保護期之內的專利藥 ,世界上發展中國家的平民病人根本買不起。
印度的大膽的行為,雖然不符合國際專利保護法,卻幫助了成千上萬的平民病人。印度將這種現象稱之為,是道德合法,沒有什麼比人的生命重要。 仿製專利藥按照規定,必須要在過了20年的保護期,才可以合法生產。世界上也有很多國家在仿製藥品,不過像印度這樣理直氣壯的,公開不遵守智慧財產權行為的也很少。
研製一款新藥直至透過審批上市,至少要八年時間,這其中有大量的臨床試驗和資金投入,還不能保證每一款新藥都能成功推出。印度因為從仿製藥開始,政府不配合國外製藥巨頭打假,如今印度的製藥業得到了快速發展。印度的仿製藥品不僅印度國內銷售,還有大量的出口,僅2015年就有達3億美元的仿製藥外銷。近幾年印度的製藥行業年發展速度為11%,已經完成了原始資本積累,成為了印度的重要產業。
至於問題中的印度仿製藥付出的代價,也不是沒有的。印度是世界上醫藥研發行業中,人體實驗問題最嚴重的國家。印度的警察和地主封鎖訊息,強制賤民去藥廠實驗新藥。 現在世界上很多制約巨頭,都在印度進行新藥物的臨床實驗,這也可能是世界制約巨頭對印度仿製不究真的原因之一。
總而言之,印度人大膽而大量的仿製專利新藥,不僅客觀上給貧窮的印度民眾帶來利益,減輕了社會和貧民的經濟負擔,更重要的是,幫助挽救了成千上萬的貧窮民眾的生命。全面來看,儘管有時經常要配合新藥的臨床試驗,應該說還是利大於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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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阿爾法軍事
這些天,徐崢主演的《我不是藥神》上映以來,取得了很好的口碑,朋友圈裡面幾乎被刷屏了。故事講述的是家境並不富裕的呂受益身患白血病,醫生說他只能烤一種叫“格列寧”的藥續命。但這種藥在國內市價要四萬元一瓶,呂受益買不起。但印度有種仿製藥的藥效和“格列寧”相當,價格只要兩千元一瓶。賣印度神油的老闆程勇發現了其中的商機,從印度代購這種藥,賣給國內的白血病人,呂受益就是其中一位受益的病人,他們尊稱程勇為“藥神”。其實,這部影片是根據真實故事改編的,故事主人公的原型名叫陸勇,34歲那年被確診為慢性粒細胞白血病,起初,他吃了兩年的瑞士抗癌藥“格列衛”,花了56.4萬元,最後不堪重負的他不得不另尋他路,找到了印度的一種仿製藥,價格只是“格列衛”的二十分之一。陸勇在親身經歷過這一切後,感受到仿製藥對於家境不富裕的病人的重要性,於是他將印度的仿製藥推薦給其他患者,並幫他們代購。雖然陸勇的這一行為幫助了許多患者,但根據中國《藥品管理法》規定,印度仿製藥屬於假藥,陸勇也因涉嫌銷售假藥而被捕,在監獄裡待了135天。後來,1000餘名被陸勇的“救命藥”續命的患者們聯名上書,請求釋放陸勇,一年後,檢方也“法外開恩”,決定不再起訴陸勇。
故事講完了,相信大家對印度仿製藥有了一個直觀的認識,也明白了仿製藥存在的必要性。在印度,允許仿製藥存在的原因,就是大部分人民並不富裕,而印度本身也沒有研發多少專利藥,像一些昂貴但又是救命、續命的抗癌類藥物,只能從別的國家進口,這樣以來,許多人就買不起藥物,只能忍受疾病的折磨。因此,印度放寬了對仿製藥的管理,這不僅使自己國家人民得到了實惠,世界各國也慢慢的購買更為便宜的仿製藥代替昂貴的專利藥,印度逐漸成為了“世界藥房”。
但是,印度的仿製藥質量也存在一定的擔憂。原研藥上市前,一般需要經過嚴格的動物實驗、人體臨床一、二、三期實驗,再經過四期臨床放大實驗證明療效準確、安全可靠後才能大量生產,流向市場。仿製藥卻沒有經歷過這些嚴格的檢驗和試驗,自然是存在一定的質量問題的。況且,在仿製藥市場越來越好的情況下,其質量很可能也難以保證,印度在藥監方面也存在漏洞,導致仿製藥達不到效果,甚至會適得其反,對人體造成更大的傷害,近些年,印度就因為這方面的問題,頻頻遭到歐美國家的紅牌警告。印度本地的一些公司也上了黑名單。
雖然仿製藥沒有像原研藥那樣從研發到上市要經過非常嚴謹正規的過程,但仿製藥給許多貧窮的人們帶來了生的希望,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仿製藥存在的意義還是十分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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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懂法君
印度可以生產仿製藥,其實付出了很大的代價,其中,不只是政策上印度政府和原研藥廠之間的博弈,還有,很多藥廠在印度開展了很多的前期臨床試驗,正是這些前期試藥的印度人民的犧牲給印度仿製藥行業帶來了議價資本。
這種生產仿製藥的行為,肯定是原研藥廠不希望看到的,所以,很多的原研藥廠給了印度政府很大的壓力,甚至付諸於法律,但是,印度政府抵擋住了很大的壓力,頒佈的政策有利於國內仿製藥的發展,這讓很多藥企雖然恨得牙根癢癢,但是也無可奈何。
同時呢,印度政府有一套強制許可的政策,舉個例子,治療肝癌腎癌的索拉非尼片在2020年以後專利保護期才到期,也就是其他藥廠需要在專利保護期過期後才可以仿製,但是因為價格昂貴,雖然其專利期未過,但是印度政府依舊抵抗住了巨大的壓力,就算原研藥廠拜耳公司提起了訴訟,印度政府依然以藥價過高等各種原因授權給了印度仿製藥廠強制許可權。
另外,印度在1970年就頒佈了自己的新的《專利法》,允許印度企業可以隨意仿製生產任意一種藥品,只要製藥工藝不太一樣就行。這樣,把很多壓力都抗在了印度政府身上,印度藥企幾乎可以無阻礙的生產仿製藥。
其實還有一點不容忽視,印度可以生產仿製藥但是原研藥廠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重要原因還有,很多藥的前期臨床試驗是在當地進行的,印度政府放寬了“藥物試驗”限制之後,幾乎默許了歐美等各大藥企在印度民眾身上直接進行療效測驗的“特權”。這些“人體小白鼠”,覆蓋人數多達60萬—80萬不等。據統計,7年內至少導致2644人在“實驗”中喪命。正是印度政府的態度和印度民眾的犧牲換來了印度可以生產仿製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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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看風景的蝸牛君
很多人看完電影都有疑問,為什麼印度可以仿製藥,我們就不能做呢?難道印度科技水平比我們還發達?這當然不是的。印度之所以能夠大規模仿製藥,是因為印度政府在國家層面廢除了藥品的智慧財產權,通俗一點說就是不怕告,其他國家的製藥廠研發出來的藥物他們隨便仿造,國外的製藥廠去打官司打不贏。這個做法我們雖然可以理解印度政府的初衷,但這畢竟是流氓的做法,一個在國家層面不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政府,是不受信任的,這會直接影響到國際社會對印度的看法,進而影響印度引進外來投資和技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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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天獅整合灶888
印度政府為了發展本國的製藥業,為西方製藥公司新藥臨床實驗開綠燈。大家看到這一句就應該清楚,印度為什麼能生產仿製藥了,原因就是印度政府拿老百姓的命來換國外的先進的製造經驗和技術。
西方許多國家的製藥公司都把新藥的臨床試驗轉到了印度,目地是為了減少新藥研發成本。因為任何一種新藥在上市之前都要有好幾期的臨床試驗,在臨床試驗之前是用動物作為試藥物件進行實驗的。
西方製藥廠的新藥研發成本可因此降低約60%,07年―10年間,印度至少有1730人在參與新藥臨床試驗期間死亡。10年死於新藥臨床試驗的人中,僅有22人家屬得到了外國企業的賠償,賠償金額僅有3000英鎊。
西方國家的患者對於試藥相當謹慎,美國只有3%的患者願意參與新藥臨床試驗。
而印度90%的試藥者都是窮人,大多數沒有文化,被人誘騙試藥。
再說了西方選擇印度為試藥地點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人口多,從種族來看:有白種人、黃種人、黑人,是一個理想的龐大的基因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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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鬱金香137652766
印度·的仿製藥有來以久主要是印度國家不受世界上的專利藥廠的限制。只要你能發表專利藥。我馬上可以給你仿製出來賣。其它國家專利藥廠拿他沒辦法。印度國家對於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的專利藥都可以仿製,我們國家就不行受專利法限制不能仿製。否則違法。現在市面上的專利藥太貴了一般人是吃不起的,得了癌症等於死亡。一個專利藥發表上市專利藥廠的專利年限15-20年。你不能生產仿製。否則你就違反專利法。處罰是相當大可以罰的你藥廠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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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LINE未來之星
印度國家要是保護企業不會有太大代價的!但是如果全世界都仿製,藥企不掙錢就沒有研究發明動力了!醫學進不會變慢!但是一個印度仿製影響可能沒那麼大!話說回來,藥物那麼貴老百姓怎麼活!最好有個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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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小牛皮匠
付出的代價就是窮人能買得起特效藥,能看得起病,不至於得了病就要傾家蕩產,不管怎麼樣對窮人還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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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老紳士
印度仿製藥品,跟我們二十年前盜版軟體都差不多,那個時候國家沒發展起來,別人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如果印度富裕了,他們肯定會像打擊華為一樣打擊印度的製藥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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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電影《我不是藥神》的爆火,讓很多人知道了印度仿製藥的存在。
就和電影《我不是藥神》裡說的一樣,印度是窮人的藥房。
印度是全球最大的仿製藥供應國,佔全球仿製藥出口量的20%。他們生產出來治療各種癌症的仿製藥藥效幾乎和正版的一樣,但價格卻不到正版藥的三分之一。
在講印度仿製藥前,先給大家說下專利藥和仿製藥的區別。
專利藥的研發商最先確定該藥的化學組分,為檢測藥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發商會先在動物或是器官上做試驗,然後再在人體上進行試驗,這一系列操作未完成前,研發商也不能確定專利藥的具體藥效是什麼。
當藥效、安全性、臨床反應等資訊被調查清楚後,藥物就可以進入市場。同時研發該藥物的廠商也會獲得專利保護,專利有效期約20年,期間專利藥廠商獨佔該藥市場。
而仿製藥必須要等專利藥過了約20年的保護期才可以進入市場。
因為專利藥早就被研究過了,仿製藥廠商也就沒必要再花錢花精力去重新研究一遍,但仿製藥在進入市場前,必須要透過質檢來確保仿製藥的藥效、安全性和專利藥一致。
也就是說專利藥和仿製藥除了成本幾乎沒有差別,對於那些負擔不起高價專利藥的患者來說,仿製藥就成了他們的救命稻草。
印度新德里最好的公立醫院對面有一條仿製藥品街,許多當地人在醫院看完病就會拿著處方到對面藥店買藥,醫院不是沒有藥賣,而是價格太高他們接受不了。
就拿電影《我不是藥神》裡的治療粒細胞白血病藥物格列衛(Glivec)舉例,一瓶標價為8400盧比(約合人民幣816元),在藥房買只需1900盧比(約合人民幣184元),而且印度藥房還能還價。
在藥品街上,幾乎每家藥房門口都排著長隊,藥房雖然醒目標識著沒有醫生開的處方不能買藥,但這標語幾乎就是個擺設,即便你沒有醫生開的處方照樣能在藥房買到藥。
印度仿製藥之所以那麼便宜,是因為印度的土地、勞動力、裝置都比較廉價,一條印度生產線成本比西方國家低40%,勞動力成本也只有西方國家的一半。
而且仿製藥也不用像專利藥那樣,需要投入大量時間和金錢去做試驗,節約了研發成本。
我不知道把這比作抄作業合不合適,但仿製藥廠商給我的感覺就是這樣的。
把人辛辛苦苦完成的作業,花幾分鐘抄一下就得到了同樣的分數。
辛苦做作業的人當然不服,這些專利藥的研發商自然也不樂意。
各個國家的製藥企業都對印度仿製藥表達了不滿,甚至多次起訴,但都被印度政府打哈哈給 “ 糊弄 ” 了過去。
因為印度政府對國內仿製藥一直都是支援和鼓勵的態度,甚至立法去支援國內仿製藥業的發展。
1947年,印度實現國家獨立,但那時印度醫藥市場80%以上都被跨國藥企控制,在西方製藥壟斷、國內又沒有能力自主研發專利藥的情況下,印度患者為治病只能去買高價專利藥,但一般人根本負擔不起。
這時候,仿製藥就出現了。
印度商人巴伊·莫漢·辛格仿製了當時沒在印度註冊專利的瑞士羅氏公司的一種鎮靜劑 “ 苯甲二氮 ”,他將藥品重新包裝,換了個新名字,比專利藥低好幾倍的價格放入市場銷售。
第一年辛格創立的蘭博西實驗室公司靠仿製藥就賺了100多萬美元,而且很快,辛格的公司就發展成了印度最大的製藥廠。
有資料顯示印度仿製藥利潤空間高達98%。
仿製藥業又能賺錢又能救這些吃不起高價藥患者的命,印度政府怎能不支援。
1970年,印度頒佈新的《專利法》,允許印度製藥公司仿製生產任意一種藥品,只要生產工藝上與其有區別就行。
1995年,印度被迫無奈加入WTO(世界貿易組織),簽訂了《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
在此期間,印度曾多次修改其《專利法》。
為藥物提供專利保護,部分仿製藥業也開始被禁止。
但印度政府始終為國內仿製藥業留了後路,比如專利保護僅對1995年以後發明的新藥或經改進後能大幅度提高療效的藥物提供保護。
可以以 “ 你家藥物定價太貴,我們吃不起,只能做仿製藥 ” 為由,對藥物執行 “ 強制專利許可 ”。
被稱之為世界藥房的印度,製藥業發達這點是母庸質疑的,但仿製藥的盛行,網友們對其卻有很大的爭議。
有說仿製藥好的,給窮人帶來生的希望。
也有說仿製藥的出現打亂了研發商的市場,讓研發專利藥的人賺不到錢,也就沒有能力再去研發新藥,到時候會害死更多的人。
沒法說誰錯,因為身份和處境的不同,對待仿製藥的看法也不同。
患者的求生欲和研發商的心血,真的很難去給仿製藥的存在下個好或壞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