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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問題請教各位條友,假如你有親朋在橫穿馬路時被車撞傷,而司機屬於正常行駛,你是支援司機無責還是支援司機賠償醫藥費?請廣大條友憑內心的想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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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炎焙焙

    我老公剛開車的時候,三年時間裡出險十幾次,平均每三四個月就有一起交通事故!

    每一次出現事故,我都是批評我老公,因為我覺得發生了交通事故,不管交警如何認定責任的問題,駕駛人也還是有責任的!

    尤其我老公只是在市內開車,並不是跑長途和跑高速,有些情況是預判不了的!市區內開車,只要多一些安全意識,多一些敬畏之心,多一些文明禮讓,我覺得就會大大降低這種出現事故的機率!

    不管是誰的責任,出現了這樣的意外,對自己對別人都是一種傷害!至少我是這樣認為的!假如是我駕駛車輛撞到人,就算我無責,我都會覺得很內疚的,也會很難過的,因為畢竟給別人帶來了傷痛,這是我不希望看到的!

    所以,我一直告訴我老公,我不希望看到出現事故,所以,我請你開車時慢點,為了別人的安全,也為了自己的安全!我老公這幾年確實進步很大,讓我覺得我的擔心是多餘的了!

    我是一個很敬畏自然,敬畏規則,敬畏生命的人!所以,無論什麼樣的結果發生,我都會遵循最正確的選擇,而不是利益最大化的選擇!

    這就是我的答案!

  • 2 # 長齡3

    交叉路口看監控,其它路段看行車記錄儀,車上沒有記錄儀的看行車路線,路段,剎車印等,總之交警屬專業人士,先認定主要責任,其它另當別論,親戚和同胞一樣對待。

  • 3 # 譙城雨荷

    看到這個問題,我雖然非常同情傷者,可是也要堅持原則,支援司機無責。

    我們在過馬路的時候,時不時會看到有的行人或騎車的人,不等綠等亮起,就迫不及待地走了過去,這是很危險的,碰到有的司機搶最後幾秒想過去,很容易出車禍。

    所以,行人過馬路,一定要走斑馬線,等到綠燈亮了再過去,而司機不光要遵守交通規則,在穿過斑馬線時,做到“一看二慢三透過”,如果都遵守交通規則了,可以避免許多不該發生的事故;要知道,一旦發生事故,痛苦的是雙方家庭,有時候會付出生命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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