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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伏桀

    這個並不奇怪,主要是兩個原因,一個是變向突破如果不是在高速行進中,比如打轉換快攻的情況下實際上並不是那麼好用的動作。我們經常看影片說誰誰腳踝終結者,實際上影片的誤導性很強。在雙方球員實力不對等的情況下,確實會很明顯,但是職業比賽的參與者基本都是會進行大強度的系統防守性訓練,他們的腳步,反應速度,預判等等能力遠比普通人或者業餘球員強太多。僅靠一個變向不足以直接突破防守人,更別說職業籃球隊還有專職防守的大量精英防守人,他們的腳步都在基準線以上。一打一想完全突破幾乎是不可能的。所以職業球賽除了小打大,很少會出現過馬路這樣的突破畫面。只有極少數在第一步具有絕對優勢的球員會經常用,比如AI。但是面對泰倫盧,AI的速度優勢也無法完全發揮出來。

    其次,一對一持球單打是非常耗費體力的。接著上一條的延伸就是僅靠面框一對一持球突破,很難有效完成進攻。一般必須連續做幾次變向變節奏才有可能得到一定的進攻空間。如果這種單打次數過多,即便如喬丹或者羅德曼那種深不可測的體力也無法打完整場。所以單打高手們相對於持球突破,更喜歡背打,或者靠節奏找對抗突破,而不會過多選擇變向。變向僅僅作為一系列動作當中的一個而已。

    當然,這裡還可以再延伸一點,那就是比賽強度不同,對身體的負擔也不同。NBA級別的變向如果想得到一定的效果,對腳踝和膝蓋的壓力會非常大。很多大學超級明星進入NBA不久就傷病連連也是這個原因。

  • 2 # lloapsl

    真正的腳踝終結者都不在nba的舞臺上,而是在美國的街頭籃球中,即便諸如crossover的集大成者艾弗森,也不敢說運球的華麗可以超過頂尖街頭籃球運動員,譬如superhandles,真正讓艾弗森成為nba超巨的並不是他華麗的運球,而是他意識,視野等,而限制他的就是身高。

    在不具身高優勢,憑藉頂級的技巧和意識來得分的,不管突破還是投籃,都會比具有身高優勢的人付出幾倍的辛苦,也特別容易導致身體上傷病,如艾弗森和地表最強175,對他們來說,就算能夠得到得分王的殊榮,也可謂歷經艱辛,苦楚自知,但是身高不高讓他們具備極其靈活的變向能力,這也是他們得以進入nba的能力之一,可以用變向突破甩開空間。

    說到這裡我們不得不提一下四屆得分王杜蘭特。依靠修長的手臂,杜蘭特的變向不華麗但是實用至極,往往一步就能扯開突破或者投籃的空間,讓人感覺他的得分就如探囊取物般隨意,除了他與生俱來的籃球智商外,另一個先天優勢就是他的身高+臂長!

    要想在nba成為持續的得分強者,身體素質是第一位的,沒有這個再好的技術也沒有用。

  • 3 # 天馬流星拳25

    你這話說的有點毛病,如果你說的是“狹義”的體前變向突破,命題或許成立之前比較接近,如果說的是“廣義”的變向,就不對了,幾乎所有的鋒衛得分高手大部分都是變向過人擺脫的“高手”,至少不能說他們不依賴於變向就運球得分,只是他們都有自己獨到的擺脫方式,只能說有的得分手動作簡單實用,並不算是真正的運球高手,就像吉諾比利、鄧肯貝比、比盧普斯等球員。籃球的運球裡面只分為“變向”和“變速變節奏”,變向的動作有很多種,例如“體前交叉變向、體後交叉變向、跨下運球、轉身運球”等等,所有的籃球運動員沒有不依賴於變向運球的,當然街球中誕生了運球假動作的單手運球變向,運投假動作的拜佛,運傳假動作等。。變向運球在籃球運動中應該是普遍存在的。。怎麼可以說偉大的得分手都不依賴於變向運球呢,變向是持球進攻球員最常用的擺脫和過人動作了,比變速變節奏用的還要普遍。。

    如果說的是狹義的變向,一般我認為是最普遍和最基礎的“體前交叉運球”,如果你說的是這個,還靠點邊,但體前交叉也是球星們得分手常用的動作,只是真正的像艾佛森一樣可以將體前交叉用的這麼好的人很少,主要這樣運球必須要有絕對的速度優勢,像crossover就是一個經典的拉球體前變向的動作(如果這就是你說的腳踝終結者),玩一個假動作能玩的很牛的人還真的不多,艾佛森算一個,基於良好的節奏感和協調性,作用嫻熟的運球技術和出色手感,憑藉速度優勢和晃肩假動作迷惑對手,運球幅度大,拉球幅度大,但球離手後交叉的高度比較低或者不高,不容易被斷,前提是你必須是身體靈活的速度型球員,對位大部分人都要有速度優勢,因為這樣防守人才不敢輕易的緊逼你或搶斷,而且只有防守人忌憚你的速度的時候,你的假動作他才會吃的更多,防守位置或者重心一旦改變,你在變向拉回來,他用全力反方向跑或者滑步的結果,就很可能摔倒,這就是你說的腳踝終結了。。速度快運球好才有足夠的空間,投籃也應該比較好,否則你自己在那耍,防守人離你2米遠,也沒有什麼威脅。。99年看籃球雜誌裡面說過,艾佛森是歷史上用體前變向用的最好的球星。。。

    簡單說一下,幾個常用的基本變向運球動作裡,體前交叉是最基礎最原始的變向,他和其他的過人動作最大的不同在於,在1v1完全面對防守人持球突破的同時,這個動作不自帶護球屬性,所以單純用這個動作不僅過人困難,而且容易暴露球容易丟球。。如果出現連續丟球危機組織困難,這是正式比賽不允許的。

    總結一下,並不是得分手都很少用變向動作,這本身是不對的,大部分得分手都是持球進攻和無球進攻都擅長的球員,尤其持球進攻單打能力較強,他們會盡量用更穩妥更實用的動作,穩定的持續的得分,因為面對的防守壓力大,所以經常會用變向、跨下、背後、轉身等動作來突破擺脫防守人,爭取更好的投籃空間和節奏,但一般不提倡也不會過多的運球佔用整個球隊的進攻球權,還記得火箭隊姚明的大哥弗朗西斯嗎,在離開火箭之前,他當時就是火箭引進姚明狀元后,還堅持自己的長運球打法,被教練戰術所不允許的,當時說過“作為球隊老大的弗朗西斯,可以讓你佔用比較多的出手權(只要保證命中率),但不允許裡面站著狀元中鋒,你在外線長時間的用那些中看不中用的運球一點點浪費球隊進攻時間”。。。

  • 4 # 野球場

    籃球運動中,進攻方的終極目標不是晃倒防守人,而是得分。

    進攻方的變向也好,晃動也好,突破也好,都是為了減輕防守人的投籃或者上籃的干擾,獲得更好的進攻空間,至於晃倒防守人,獲得完全的空位機會,只是一個副產品。NBA裡那些偉大的得分手,對於進攻空間有著比常人更高的敏感度。只要防守人反應慢半拍,或者有個疏忽,給了他們一點進攻空間,他們就能快速啟動突破切入內線或者投籃來完成致命一擊。所以我覺得這些偉大的得分手,都是球商很高的人,他們知道自己的責任和目標,所以他們不是不能做出華麗的變向晃動,而是沒必要去花費時間和體力的代價去追求這個。我估計他們的內心獨白是這樣的:我要做的是抓住你防守中的片刻的漏洞,我的機會就來了,至於你是一個很小的失位還是門戶大開,並不重要。

  • 5 # 日不落的觀球者

    這個問題是很多球迷想要知道的。因為我們在看nba比賽時,真正使用變向晃開對手,甚至誇張地說腳踝終結者,大多是一些比較年輕的球員。而一些有一定年紀的,成熟的球星卻很少使用這些招數,如96年後的喬丹,25歲後的科比,以及我們非常熟悉的諾維茨基。這些特定年齡段後的巨星往往更喜歡用跳投來終結對手。我覺得有以下幾個原因。

    首先,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經常打球的球迷其實也有這個體會。你想變向晃斷對手的腳踝,先問問自己的腳踝要不要承受同樣的壓力?不僅僅是這樣,你還要承受比防守者更重的壓力,因為你是主動者。長此以往,膝蓋,腳踝總有出問題的時候。所以,成熟的nba球員往往會在一定的年齡段改變自己的打法。畢竟,想要成為巨星,除了傑出的籃球技巧,健康的身體也是非常重要的!喬丹曾經在出道的時候也受過重傷,但是後期改變了打法,基本以籃下低位背打和後仰跳投為主,最大限度地保證了自己的運動生命。

    其次,終結對手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把球放進對手的籃筐得分。變向晃斷對手的腳踝確實華麗,能給球迷帶來美的享受,但是不一定能得分終結對手。在職業賽場上,得分最主要的手段還是投籃,投籃,再投籃!我們可以比較庫裡和歐文,誰的控球更嫻熟更華麗?歐文在各種影片中經常有晃暈對手的表現,可是真正在賽場上終結能力更強的無疑是庫裡。因為庫裡的投籃比歐文好太多。

    最後,作為nba這樣的聯盟來說,每個人都是世界上最傑出的籃球運動員,不是說你想晃斷對手腳踝就可以隨便晃斷的,這種動作可遇不可求。再者,nba雖然鼓勵突破侵略,但還是有它的潛規則在裡面的,你不能老是去挑逗羞辱對手,否則的話會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看看街球王阿爾斯通,曾經用街球動作去挑逗對手,最後差點被圍毆!

  • 6 # 喜悅的詩人

    毫無疑問,酣暢淋漓的一套假動作➕變相晃倒對手終結比賽無疑極具觀賞性又讓人熱血沸騰,但NBA偉大的得分手,攻擊手段卻不僅僅只有變向突破,

    首先籃球是團隊運動,作為競技專案,籃球的本身是為了獲得勝利,變向晃動過人需要比較長的控球時間,單一的進攻方式也會造成很低的得分效率,所以在競技賽場上,除非是當家球星或者是核心球員,很少有球員能在比賽過程當中不考慮戰術,花大部分的精力進行單挑過人,對手也不會給這個機會,絕大部分的球員在球場上都有明確的角色定位,所以考慮到這點,單純依靠變向晃動成為偉大終結者的,幾乎沒有。

    籃球是一種需要40多分鐘時間決定勝負的比賽,甚至在比賽焦灼的時候,還需要幾個加時決定勝負,在這個時候,比拼的不僅是技巧和意識,更多的是體力分配,所以縱觀聯盟史上最優秀的得分手,都會合理分配體力,採用最有效率最節約體力的方式去得分,而不是華麗的過人。

    很多人會說,科比,喬丹,韋德這種攻擊性後衛,職業生涯最前期都是靠極富衝擊力和觀賞力的得分來統治比賽,

    但我們去縱觀他們的職業生涯,越到後期他們為了延長職業壽命,保護身體,更多的是採用穩妥的低位單打,配合依然具有攻擊力的突破,三分,得分手段多樣化,對對手的威脅也就越大。

    很多天才型球員,像韋德,艾弗森,羅斯,麥迪,卡特等,嚴格來說他們職業生涯相對的短暫,基本可以歸咎於得分方式的不夠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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