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玖四伍
-
2 # 壹父母
孩子”順手牽羊“,不要輕易給他定性為”偷“,但也不能坐視不理。
比強行嚇止“偷”這個行為更重要的,是發現和洞悉孩子這個行為背後的動機和心理根源。
出現這種情況,常常有很多原因。比如,孩子的物權意識建立不清,這個情況比較容易在低齡的孩子身上出現。
他對於物品的所屬,缺乏明顯的界限感,所以,覺得只要是自己喜歡的,就應該拿走。
如果是這種情況,需要父母跟他不斷地強調”你的“,”我的“這樣的概念,清晰地告訴孩子,不是自己的東西,在沒有經得別人許可的情況下,是不能拿走的。
再大一些的孩子,就有可能是有意識的“偷”,但背後的動機往往要複雜得多,更不能簡單用成人的道德標準來審判。
比如,有可能是因為父母過於嚴厲,孩子很多喜歡的東西得不到父母的認同,缺乏正常的獲取渠道。
如果孩子內心的渴望和需求無法得到滿足,又缺乏正確的引導,就有可能開始尋找一些“拿”的機會。
除此之外,也有可能是受到了不良榜樣的影響,甚至還有可能是因為長期被父母忽視,為獲取關注而採取的極端手段,等等。
只有真正瞭解了孩子的需求,傾聽了孩子的內在聲音,才有可能從根本上解決孩子的問題。
否則,即便透過暴力手段,暫時把“偷”這個行為遏制住了,但那些並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的深層問題,還是會以其他形式爆發出來。
當然,父母需要有意識地關注孩子,發現孩子存在類似的不當行為,就要幫他改正,但千萬不要隨意給孩子貼標籤,否則,孩子一時的“偷拿”,很可能演變成真正的“慣偷”。
-
3 # 積木育兒
幼兒園的小朋友一般在3-6歲的階段,在物權意識的階段,孩子會認為世界上所有東西,都是我的,或者經過媽媽同意,就都是我的,還沒有一個需要透過“買”或者他人的這個概念。
我們需要逐漸去讓孩子瞭解“你的”“我的”“大家的”概念,有些孩子覺得這個玩具是經過大人同意我能玩的,那我就是可以帶回家玩的。在孩子還不瞭解這些區別的時候,做錯了,我們給孩子指出來就好,不要過度去譴責---不管是自己的孩子還是他人的孩子。這是孩子的一個正常的發展階段。
而稍微大一點,他已經瞭解這些規範後,還做一些“順手牽羊”的動作,可能就是在試探規則,有些家庭的規則性不強,針對孩子的錯誤行為沒有及時糾正,孩子就會在幼兒園做這樣的動作,這時候老師或父母要耐心去告訴孩子,這個動作是不允許的,要經過一個怎樣的途徑,他才能拿到自己喜歡的東西,比方玩具要找老師問,但不能拿回家玩,繪本要媽媽來花錢租回家,或者還有一些小朋友都不能動,如果喜歡,需要媽媽帶她去買自己的。
我們給孩子建立規則的時候,這個事情不行,你想做什麼,可以透過什麼途徑,一定記得給孩子一個通道,也就是說,我這樣做不可以,那我怎麼做可以,紅燈要停,我們等到綠燈的時候才能走,我們這次不能買這個玩具,那等下個月你過生日,我們再來買吧
-
4 # 宸媽碎碎念
4歲的孩子自我意識開始建立,物權意識還不夠清晰,所以會出現遇到自己喜歡的東西就拿回家的情況。這個問題需要慎重的對待。
首先,不能輕易給孩子下定義為“偷”。
孩子拿的東西大都是自己喜歡,並感興趣的,所以,家長不要輕易給孩子下定義。孩子並沒有不應該的意識。
第二,需要家長反覆和孩子強調“你的”“我的“。
”你的“是別人的,沒有結果別人的允許是不可以隨便拿的。”我的“是我自己的,你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送給別人。所以當發現孩子身上出現了一些屬於別人的物品的時候,就需要給孩子好好講清楚這個界限了。同時,陪同孩子把東西還回去。
第三,需要強調規矩意識。
什麼可以拿,什麼不能拿,你的我的,這些規矩需要反覆給孩子強調。
第四,物質上滿足孩子,意識上逐漸淡化。
-
5 # 行走的徐子
從你的情況看,其實這還是因為小孩子還小不懂事的原因.
不過需要馬上開始給予正確的引導了.
可以直接從他們喜愛的玩具入手.
告訴他們,如果東西被這樣子拿走了會怎樣!
依照發展心理學家的說法,孩子之所以順手牽羊,有一部分是緣於“自我中心”,即在這一時期,孩子會認為世界是以他為中心的,頭腦中有了“我的”、“我自己的”概念,但對“你的”、“他的”概念又比較模糊。“你的就是我的,我的還是我的”,只要他喜歡的東西,就肯定要歸他所有,都認為是自己的。每個孩子都會經歷這個階段,它是成長軌跡中的過渡現象,這個時期一過,“偷竊”行為便會慢慢消失。所以家長萬不可隨意稱孩子是“小偷”,是“盜竊犯”,這樣有可能會對他幼小的心靈造成莫大的傷害,甚至會影響到其成年之後的人格完善。
幫孩子建立起“所有權”
雖說“自我中心期”是成長軌跡,但身為父母,我們不能對孩子的“貪得無厭”視而不見,要開動腦筋儘早幫孩子建立起“所有權”的觀念,即讓孩子知道尊重別人的所有權。父母可以“以身作則”,在收好自己的物品同時,囑咐孩子及時歸置好自己的物品,父母可以向孩子借用玩具或是紙筆,並告訴孩子要使用多長時間,徵得孩子的同意,方可把物品帶走,在歸還時要向孩子說“謝謝”。例如: 在家裡,和寶寶一起認一認,哪些是他的東西,比如,衣服是寶寶的、芭比是寶寶的;手機是媽媽的、膝上型電腦是爸爸的。告訴寶寶,家裡每個人都有私人物品,這些東西,如果沒經過本人允許,是不能動的。當然,寶寶的東西也一樣,沒經過寶寶允許,媽媽和爸爸也是不能把玩具隨便給別人的。
編故事給孩子講道理
如果孩子拿了別人的東西,我們可以透過手偶遊戲、編故事等方式,例如:給孩子講“拾金不昧”的故事等,讓寶寶辨別什麼是對的什麼是不對的。讓孩子學會換位思考,要他體會丟了東西會是多麼著急,並鼓勵他及時歸還物品。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我們看到孩子與他人分享玩具或是食品,我們要及時予以表揚和鼓勵,強化他的分享行為,這樣很快就能建立起所有權的觀念,並學會尊重他人所有權的行為習慣。
-
6 # 曲韻談兒童心理
您描述的情況聽起來已經稍微有點嚴重了。四歲的孩子如果喜歡幼兒園裡的一些玩具,玩著玩著不小心就放在口袋裡帶回家,是可以理解的;去親戚家玩兒,也許親戚給他的玩具,他就順手帶回來了,也未必上升到順手牽羊。但是在超市中拿回來價格標籤就有點怪了,因為這個不好玩也不好吃,這個現象,可以考慮是順手牽羊。雖然孩子小、東西也小,但是你不能不在意,你現在需要做的不是去了解他為什麼喜歡順手牽羊,而是要嚴格要求孩子,杜絕他這種往回拿不屬於自己東西的行為。
聽起來帶孩子的除了您還有其他的家人。在這一點上,你們全家人一定要統一口徑,態度上是要嚴厲一些的,尤其你提到爺爺比較寵孩子,不要變成了好像大人在求著孩子不要往家拿東西。一定要拿出成年人的權威性來,明確地告訴孩子,這是不好的行為,是絕對不允許的。如果孩子拿回來東西,你們還要商量制定懲戒措施。
這麼小的孩子,你沒法去詳細地考察他的動機,而且也並不是所有的行為我們都要去問為什麼。對於這種明顯違背社會規範的行為,有明確的應該如何行為的規範要求,那作為家長就去要求就好了,一方面是正向的講道理,告訴他正確的是什麼;另一方面,對於犯的錯誤要予以懲罰。孩子的學習就是在這一正一反兩股力量的,共同協助下完成的。
-
7 # 愛讀童書的小靜媽媽
幼兒園的孩子年齡在3~6歲,屬於學齡前階段,腦子中沒有“偷竊”的概念。他們大腦中分不清“我的”、“你的”“他的”……只要覺得喜歡就是“我的”、“自己的”。
因此我們不要過多去責備孩子,但是一定要及時關注,讓孩子意識到“順手牽羊”的行為是不正確的。
一、不要給孩子“貼標籤”
當孩子從幼兒園帶回小玩具,家長要耐心詢問東西的由來,不能冤枉了孩子,更不要說孩子“偷竊”。有可能是別的小朋友贈送的,或者是撿到的。
二、告訴孩子每個物品都是有“價值”的
當孩子從超市“拿”走物品,包裝完整,帶孩子把物品歸還並道歉;如果已經拆封,帶著孩子去超市道歉,並讓孩子看到賠付過程。
三、父母以身作則
孩子是父母的一面鏡子,父母的各種行為都會在孩子身上看到影子。所以我們父母要以身作則,切不可有貪小便宜的心理。
四、鼓勵式教養
父母要認真觀察孩子,是否還有類似行為,如果表現良好,就要對孩子進行鼓勵表揚;如果還會犯同樣錯誤,就要及時提醒孩子,千萬不要責罰孩子。
兒子今年4歲了,已經是一名幼兒園中班的小朋友了,可最近我發現他從幼兒園回來,口袋裡經常會多出一些小玩具;去超市回來,竟然還拿回來20幾張價格標籤;到親戚家也總要帶回一些小玩意兒……因為東西小,我並沒有在意。孩子爺爺特別寵他。我一直以為是爺爺給孩子買的。
回覆列表
1、家教不嚴.有的父母對孩子的一切要求都予以滿足,使得孩子心中沒有是非標準.他想得到什麼東西,就會毫無顧忌地去拿,而不知道私拿別人的東西是社會所鄙視的偷竊行為。
2、家教過嚴.孩子都希望別的小朋友有的東西他也能有.有的家長對孩子要求嚴格,不允許孩子隨意獲得他並不太需要的東西,這本來是正常的.但如果家長既不給他提供,又不作解釋,就會使孩子感到失望.很可能導致他產生把別人的東西拿過來作為己有的不良行為,說起來,這實在還是一種對家教過嚴的“報復”行為.
3、缺乏關注。有一些孩子私拿別人東西並不是真正需要這件東西,而是透過這種行為力求得到別人的關注.這種兒童往往是生活在父母無暇顧及孩子的生活和學習的家庭.孩子在家裡缺乏足夠的情感關注,就會從自己家或別人家“偷”點東西,送給朋友,以換取他們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