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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穆說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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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半島升煙
現在的部分大學生原來是這樣的,吃喝玩樂,開房約炮,比例有多大,擴招的目標不是這樣的。有多少人在認真學習?老師平時的責任在哪裡?放任自流還是嚴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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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李邦和
浙大強姦案第一次留校察看是根據浙江省大學生違紀處罰條例決定的。當時的決定沒有錯。
網友對強姦案提出了異議,也列舉了犯罪人平時生活作風很混亂。被騷擾的女生多人受到犯罪人非禮,也出面做出了舉證。這就給校方帶來了許多壓力,同時也幫校方提供了開除犯罪人的依據和理由。
7月31日校方決定開除犯罪人是順應了正義壓力也體現了留校、開除的公正性。既申張了正義也保護了浙大的各譽。
這個開除留校決定充滿體現了正能量,對社會的教育起到了警示作用。大浪淘沙,保優除劣這是必然選擇,犯罪人開除出校是正確的,這對未來違紀違法的學生敲起了警鐘。
浙大最初時的心理是治病救人,年輕人就讀高挍不容易,開除了這個學生就等於失去了人生奮鬥第一個平臺,也意味失去了一切。留校察看並不是浙大原意,只是依據浙江省大學生違紀處罰條例做出決定的,浙大當時的留校察看並沒有完全錯。
總之該開除出校的犯罪人已開除,對浙大也起到了保住名聲的作用,更加體現了校方沒有保護壞人之不正之風。
我的理解分折水平有限,沒有更多論證去說明對錯,這就是我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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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user346596678483
如果他是真的犯了那麼大又可恥的事情,開不開除他都混不下去了。一次留校察看,看出了人情,最後還是看不過自身的面子,那就開除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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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得失有幸
以為仗著自己是少數民族的身份,絲毫沒有悔過之意,生活該怎麼過怎麼過,不道歉不認罪,一開始加上浙大的處理結果,一味的縱容包庇但經過網路的發酵與質疑之聲,可能是相關部門施加壓力在7月31日深夜,“浙大發布”官方微訊號釋出浙大就學生開除學籍處分!
內容如下!
為何說努某某有學校的包庇質疑!7月20日,一份浙大公佈的檔案《浙江大學關於給予努XX留校察看處分的決定》此檔案在網上一經發出迅速引起網路熱議!
網友們繼續深扒努某某的歷史,發現他並不是首犯,網友爆料稱“努某某之前還曾強迫小學妹發生關係”,“努某某幾次去酒吧,開臺都是大幾千的那種”,“這位同學糟蹋了20多個女生”。
有網友表示,因為他是少數民族天生酒量好,之前也沒去過清吧,酒吧夜店,於是就答應了。喝酒後發生的事情,她就無意識了。有便網友懷疑,她被下了藥。其表示,當天醒來的時候,已經在一家酒店,“他做了與通報中對那個女生一樣的事情”。
此外,另據網友爆料稱“努某某之前還曾強迫小學妹發生關係”,“努某某幾次去酒吧,開臺都是大幾千的那種”,“這位同學糟蹋了20多個女生”。
我猜測他的心理可能就如同坐過山車,犯罪後看到學校的處罰如此之輕,肯定感覺就如遨遊天際,心想連學校都如此包庇我,妥了~這事兒妥了!誰知網友們繼續深扒和他的黑歷史,和給學校和相關部門施壓,這不昨天就發出通告宣告說登出學籍,這可能現在的心哇涼哇涼的!要我說就該繼續加大力度,弄去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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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爍爍粑粑
一粒老鼠屎,霍霍了一鍋粥!
浙大如此不愛惜自己的羽毛,著實令人唏噓不已!2014年時,浙大一學生,偷盜行為,被學校開除了學籍,本無可厚非。
然而2020年,卻對一強姦犯,卻從輕處理,網開一面,“留校檢視”保留學籍。
都是刑事犯罪,處理結果卻大相徑庭,能不引人熱議麼?
浙大作為985,211之類高校,可以算是全國明牌大學了,作為高等學府如果不能,言傳身教,一視同仁,堅持公正,公平,又如何教育浙大的學子?
尤其這個“從輕處理”,儼然沒有考慮過受害女性的感受,僅是草草了事,息事寧人。
可惜啊!浙大獎懲部,打錯了牌,低估了現在是資訊時代,網路時代,將浙大放在風口浪尖上。
處理如此草率,如此有失公允,自然引發網友熱議,各方學者,參與糾正錯誤:
“考慮到努某某是初犯,且已強烈悔改,並懇請獲得改正機會,以及其來自民族貧困地區、又是畢業生等情況,學院從教育挽救民族學生出發,提請學校酌情從輕對該生的違紀處分。”
最終浙大迫於輿論壓力,放棄了努某,糾正錯誤,給與其“開除學籍”的正常處罰。
有不有點揮淚斬馬謖的感覺?
名聲自己臭了,只能減小影響了。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公示公正的處理問題,才是浙大應有姿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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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烏魯木齊身邊事
浙大強姦案事件,讓我們再一次看到浙大的“護犢情深”。
努某,6月份畢業,7月份學校處理結果留校觀察。這波操作必須給個“贊”!
我特別注意了下,給出留校觀察的理由,一是少數民族!二,學生會幹部!三,貧困生!四,真心懺悔!
然後就有網友扒出,少數民族做不了假,但是貧困生有待考證,經常出入酒吧,用的單反相機都價值上萬,這些都不是貧困生消費的起的。公安機關受理後依然不斷撩騷女生!
緊接著爆出的“哈工大學生因為兩門選修課找人替考作弊,兩人均被開除學籍”的事情一對比,網友們集體表示“僅僅是留校察看,是不是浙大的處分就像鬧著玩似的?”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知錯就改,善莫大焉!
可能校方認為,培養人才不易,犯了錯要給別人改錯的機會,不要一棒子打死!我想說,隨著事件的深挖,努某不是初犯,他是個慣犯,這樣的人完全擔的起刑事處罰!
並且當事人報警後,沒有收斂,這是在藐視法律!
對壞人的容忍就是對無辜人的殘忍,有一句話說的特別好,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這種處理當時是要給流氓“鍍金”啊!
在輿論的壓力下,浙大做出了開除的決定!為什麼要靠輿論,努某才能得到應有的懲罰?愛惜人才沒有錯,但前提是他確實是個人才!
三觀很重要,都要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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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sunshinely2018
第一次聽說留校察看,感覺是虎比的一個學校!
隔十了天在看到發文開除了,感覺是傻比的一個學校!最後還是開除了那你不如最先就開除了得了!
回覆列表
對於網友而言,心理路程或許是這樣的:
驚訝——疑惑——釋然
【1】驚訝
浙大這麼好的學校,還有強姦犯?
【2】疑惑
為何強姦犯不被開除?
哈工大考試作弊都被開除了……
【3】釋然
浙大重新調查此案,最終決定開除這名學生,網友們也就釋然了。
對於當事人而言,心理路程到底是什麼樣的呢?
老穆就不在這揣測了,畢竟不是當事人,無法揣測。
但從浙大的更改處罰決定來看,在他的心理路程中,必有從“開心到失望,甚至憤怒”……
“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既然做了錯事,就要勇於承擔這個責任!
願其能痛改前非,認真反思,今後不再犯類似的錯誤!
透過這件事,給了我們如下幾點啟示或提醒:
【1】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間未到!
【2】作為大學生,要把主要心思花在學習上,而不是整天想著情感或其它問題。
【3】作為大學生,最好不要出入酒吧、迪廳等社會化場所。
【4】面對錯誤,我們要想辦法改正,萬不可不思悔改,一錯再錯!
【5】面對惡行,我們要敢於舉報,絕不能放縱之!
【6】作為女大學生,要學會保護好自己,萬不可跟別人出去喝酒,免得誤事、壞事!
【7】作為大學,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加強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不讓學生誤入歧途!
結束語如今,正面臨招生季,浙江大學能夠重新調查此案,並更改之前的決定,這對浙大的招生是非常有利的。
對於犯錯學生而言,也要透過這件事,認真反思自己,努力走好今後的人生之路,千萬不要破罐子破摔,更不能從此走下坡路……
願這樣的事情不再發生!還校園一片寧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