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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微浦城

    有人說,離婚的兩個人這麼熟悉,竟然要透過一個外人來解決離婚問題。對,給你設套的往往就是最瞭解你的那個人,因為離了婚,你們也許就是路人,甚至是仇人。

    婚後幾年從不知道丈夫名下另有隱匿的住房,簽訂離婚協議的時候被丈夫設下埋伏,條款約定“雙方均知悉全部家庭財產情況,各自名下的房產及其他財產歸各自所有”,張女士再想向法院申請要求重新分割丈夫隱匿的房產,已經非常困難,因為張女士很難證明自己並不知道這套房產。

    還有人認為,離婚協議的模板鋪天蓋地,下載即可,何必找律師?

    這讓我想起前段時間網上流行的一句話“現在京滬深結個婚,相當於上千萬級別的企業併購,居然沒有任何的盡職調查。”同樣,於律師感言:“京滬深離個婚,相當於上千萬級別的企業解體,居然有很多人依靠網上的免費法律檔案”!

    一位女委託人和她的前夫都是某圈內的名人。因老公有第三者,他們在一年前協議離婚,她當時沒有請律師,在網上隨便找了個離婚協議,雙方簽字後辦理了離婚登記。

    但是,協議有很大的漏洞,他們離婚協議的第一條寫明,女兒歸女方撫養,男方每年按照女兒在美國的實際學費和開銷支付撫養費。這句含糊的條款留下了巨大隱患。婚一離完,男方像鬆綁的Mustang,快樂奔向大草原,哪還想著女兒的事情。女兒在美國的實際開銷巨大(10萬美元上下),女方為了證明女兒的學費及女兒的生活費煞費苦心,又因男方撲向小三的懷抱憤恨不已,只好求助於我們律所,希望我幫她用談判加訴訟的方法,進一步細化離婚協議內容。

    我們用七八個月軟硬兼施的談判和訴訟,終於使她老公同意了我們的協議細化變更方案。委託人當年節約了離婚協議的律師費,卻額外付出了高昂的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

    有人說,我們公司有法律顧問,有什麼問題問問他就可以了。

    許總和前妻的案例,生動展現了不找律師,哪怕找的不是婚姻律師,可能帶來的損失。

    前幾天,餘晴帶了全家五口一起來的律所,餘晴說,她男朋友一天不解決和前妻的糾葛,她就沒法踏踏實實跟他結婚出國。

    餘晴的男朋友許總,有個前妻,兩個人在三年前離婚了。當時許總為了儘快結束婚姻,這婚離的非常草率,不僅沒請律師,而且他前妻隨便提出的什麼條件他都答應了。開庭當天,兩人先在開庭前簽訂了一份《離婚協議書》,約定許總給前妻500萬賠償金,兒子撫養權歸許總。同時,孩子14歲以前必須在北京撫養,否則付前妻違約金200萬元;並且約定,許總不能將兒子帶到國外撫養,若違約,許總還要另給前妻違約金200萬。到了開庭時,雙方沒有提及所簽署的這份離婚協議,法院調解書僅寫明許總支付500萬的賠償金,兒子撫養權歸許總。

    之後的兩年中,許總認識了餘晴,許總最近打算帶餘晴一起出國生活,同時帶兒子一起去國外讀書,前妻大鬧不已,要求根據《離婚協議書》,由許總賠償400萬違約金。這讓許總大為頭疼,覺得給呢又冤得慌,不給呢自己又是簽了字的協議,許總問了在自己公司的法律顧問,律師建議許總跟前妻討價還價,少給點違約金。餘晴不放心,知道我是婚姻法律師,特地來請教我。

    我告訴他們,這400萬違約金壓根就不用給!餘晴你們可以隨時出國。

    因為,離婚協議簽署後,沒有到民政局去登記離婚的,就失去了離婚協議的效力。他們既然選擇了法律離婚的方式,前面的離婚協議就失效了。退一步講,即便他們的離婚協議有效,也會因為條款上嚴格限制了一方的撫養權行使,而歸於無效。許總的撫養權,不應受時間、地點的影響,想幾歲帶走兒子、想帶到什麼地方撫養都可以。

    餘晴全家千恩萬謝地走出律所,邊走邊感慨著“還是專業的律師啊!讓咱們全家憂心了一個月的事情,幾句話就解決了”。

    為什麼離婚的問題許總給公司法律顧問打個電話,卻與我得出的結論不一樣呢?試問,如果是我當法律顧問,不收費給股東個人進行法律諮詢,能上心嗎?一般律師可能連協議內容也不看,協議簽訂的時間也不過問,在電話裡就隨便就說出自己的意見。

    最關鍵的是,公司法律顧問,熟知婚姻法嗎?所謂術業有專攻,如果隨便找那個大夫都能看好專業的病的話,醫院就不用分那麼多科室了。這就像是明明得了嚴重的婦科腫瘤,卻找了一個體檢中心的大夫免費給診斷,當然不要指望人家進行什麼深入細緻的研究了。

    很多客戶在離婚案件中請律師,只是不想與對方面對面。

    我的這個客戶,和老公剛結婚一年多時間,就婚後是否買房、誰家裡出錢的問題,產生了非常大的分歧,本來婚後感情不深,離婚變得勢在必行。問她找我代理的原因,委託人說“我除了去法庭是逼不得已,剩下不想再多看他一眼,也不想跟他溝通,又有公司股權的問題要處理,所以於律師您就全權代理了吧。”我用半年多幫她處理了財產糾紛、公司股權糾紛,前後只需她出面兩次。

    離婚律師的作用有時候還不只限於法律,人們在離婚這個階段,需要有強有力的依靠,該有人始終站在保護自己的立場上。

    這位客戶是一個舞蹈老師,有一對非常可愛的雙胞胎女兒,但嫁給的是一位愛家暴的男士,兩三年下來,她已身心疲憊,自信心隨著婚姻喪失殆盡,不好的婚姻常讓人懷疑是自己不值得愛。終於有一天,她走進律所,下定決心離婚。跟她相處久了,我有一次對她說,你個性很好,值得擁有幸福,你要相信你自己。幫她辦完案件後,我擁抱她並祝福她。前些天她給我介紹客戶,最後不忘發信息說,於律師你是我的恩人,你當時的話對我是最大的鼓舞,我現在過的不錯,至今謝謝您。

    離婚時圖便宜不請律師,造成後患的案件屢見不鮮。

    離婚案件中請的律師,可能幫您挽回了非常大的損失,可能幫您分擔了非常重的壓力,可能為您化解了非常大的矛盾,可能給您節約了非常多的時間,總之這費用定是物有所值的。

  • 2 # 意義yyi

    怎麼說呢,如果能協議離婚最好,因為畢竟在一起生活過,好聚好散對兩個人都好。若一方糾纏不清,拖著你不離,這種就只能走法律程式。一般來說小老百姓不接觸法律自然沒有律師懂的多,請律師比較保險,我是訴訟離婚,結婚快兩年了,男方弱精和性無能,結婚一直在治療,並沒有太過好轉,只是想著婚姻不易能過還過,也陪著去諮詢了人工授精,想著等他好些了趕緊要個孩子,畢竟自己也二十六了,這樣糾結中……可男方最大的毛病就是撒謊成性,母子情太深,感覺就像我是他和他媽之間的第三者,他媽護他護的太狠,兩人一拌嘴,他就摔門回他媽那,跟他說話語氣重了說吵了他,不多說了他回去又給他媽說不理他,就這樣玻璃心的男人,就這樣爭吵不休,加上生活不協調,身心俱疲,只想解脫婚姻,本想著好聚好散的,打電話讓他見面協議,結果是他媽領著他,自始至終他一個字沒說,全部是他媽和我談的,這樣跟他家人的婚姻實在太累,有那麼句話,你一眼就能看到二十年後的生活… 他媽不同意,意思讓我把所有東西都退回給她,我笑了,合著他家嫁的是女兒,跟他過了快兩年,身心的煎熬,去年還意外懷孕了,只是他精子活力問題,胎停育做了手術。婚後他一直在跑醫院治療沒上班,我們沒有財產,一家人算計的好,等於我淨身出戶… 過日子很多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心裡門清只不過不說,再者我也不惦記他家那點東西,從不過問,我要的是這個男人的擔當,他的上進…結果卻是我帶著他這個孩子在過日子,以後在生孩子帶個小的,想想就崩潰。媽寶男斷然不能在繼續……起初想都好說好散,想要錢可以多少給些,畢竟都不容易,大家以後見面還是朋友,可笑的是他媽把話說絕了,雙方父母見面時把事也辦絕了… 我也生氣的很,既然協議和解不成,那就走法律,諮詢了律師,也請了律師,現在就等法院通知交費了。

  • 3 # Annie放風箏

    離婚很多事情都是要看情況的,什麼樣的家庭走到離婚都有各自的說法,如果兩個人真的因為感情破裂彼此都同意離婚就最好不過,但是有一方不同意都只能走法律途徑畢竟婚姻是國家法律保護的!要是有一方真的不同意建議分居兩年後申請離婚就容易了,前提是這兩年裡你都是自己一個人過的有證據證明你們是分居,現在中國離婚真的是太多了或許是社會誘惑太多吧,不管怎麼說都好結婚之前需要考慮清楚這個是不是你能和它攜手共同面對任何困難!兩個人能走在一起不易希望每對夫妻都能並且並珍惜,

  • 4 # 我才是簾卷西風

    如果有財產糾紛有房產糾紛有孩子撫養權糾紛有撫養費糾紛,為了讓自己的合法權益最大化就必須請律師,不要心疼那點律師費,你被坑的都比律師費多,反之一句話,沒錢沒東西需要分就不用請律師。

  • 5 # 冘戉

    能協議離婚最好。訴訟離婚如果自己懂些法律知識就不需要請律師。如果你什麼都不懂肯定就要請律師了。訴狀可以在網上參照一下範本自己寫好拿去列印社列印兩份,幾塊錢搞定,不然找律師代寫訴狀又要好幾百元。

  • 6 # 是俊律師Law

    離婚的方式有兩種:

    一、協議離婚,雙方能夠自願離婚,並且就子女撫養、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債務如何分割的問題協商一致,可以直接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這個必須本人去,律師不能代理,如果離婚協議書比較複雜可以找律師起草,所以協議離婚這種方式主要考慮是否需要律師起草離婚協議書;

    二、訴訟離婚,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就子女撫養、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債務如何分割的問題無法協商一致,那麼當事人需要起訴到法院離婚,訴訟離婚涉及的過程包括立案、舉證、調解、開庭、判決,如果考慮訴訟程式比較複雜,沒有時間或精力往法院跑,可以考慮委託律師,但是離婚訴訟的當事人開庭是必須本人到庭的,另外就是專業角度,對訴訟離婚而言,雙方是有爭議的,法院判決是否離婚的關鍵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當然夫妻感情破裂的條件有很多種,需要有相應的證據來證實,才能達到判決離婚的目的,有律師專業的指導可以更有效的達到訴訟目的。

    離婚案是否一定要請律師,在這裡要明確是否委託律師代理案件是當事人自願的行為,不是必須或一定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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