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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勇者之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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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橋下的柳樹
1+1除等於2外,在不同的情況下有不同的答案:
1、布林代數時。1+1=1;
2、在二進位制時。1+1=10;
3、大舌頭回答。如1加1等於愛;
4、作為代表時。如哥德巴赫猜想;
5、文字遊戲時。如1夾1,答案是零
1+1除等於2外,在不同的情況下有不同的答案:
1、布林代數時。1+1=1;
2、在二進位制時。1+1=10;
3、大舌頭回答。如1加1等於愛;
4、作為代表時。如哥德巴赫猜想;
5、文字遊戲時。如1夾1,答案是零
1+1除等於2外,在不同的情況下有不同的答案:
1、布林代數時。1+1=1;
2、在二進位制時。1+1=10;
3、大舌頭回答。如1加1等於愛;
4、作為代表時。如哥德巴赫猜想;
5、文字遊戲時。如1夾1,答案是零;
6、在急轉彎時。如1加1,答案是11;
7、單位不同時。如1小時加1分等於61分;
8、實際需要時。如一尺布加一斤米等於一袋米;
9、智力測驗時。如一滴水加一滴水等於一滴水;
10、特殊情況下。如一個男人加一個孕婦等於三個人;
11、搞笑回答時。如一隻貓加一隻老鼠等於一隻吃飽了的貓;
12、在猜字謎時。如一加1,答案是十;一加一,答案是王、豐、卅等;一加一等於,答案是田、由、甲、申等;
1+1為什麼等於2?這個問題看似簡單卻又奇妙無比。在現代的精密科學中,特別在數學和數理邏輯中,廣泛地運用著公理法。什麼叫公理法呢?從某一科學的許多原理中,分出一部分最基本的概念和命題,對這些基本概念不下定義,而這一學科的所有其它概念都必須直接或間接由它們下定義;對這些基本命題(也叫公理)也不給予論證,而這一學科中的所有其它命題卻必須直接或間接由它們中推出。這樣構成的理論體系就叫公理體系,構成這種公理體系的方法就叫公理法。 1+1=2就是數學當中的公理,在數學中是不需要證明的。又因為1+1=2是一切數學定理的基礎,所以它也是無法用數學的方法證明的。至於“1+1為什麼等於2?”作為一個問題,沒要求大家必須用數學的方法證明,其實只要說明為什麼1+1=2就可以了,可以說這是定義,也可以說這是公理。不過用反證法還是可以證明的:假設1+1不等於2,則數學就是一鍋粥,凡是用到數學的地方都是一鍋粥,人類社會就亂了套了,所以1+1必須等於2。 1+1=2看似簡單,卻對於人類認識世界有非同尋常的意義。人類認識世界的過程就像一個小孩滾雪球的過程:第一步,小孩先要用雙手捧一捧雪,這一捧雪就相當於人類對世界的感性認識。第二步,小孩把手裡的雪捏緊,成為一個小雪球,這個小雪球就相當於人類對感性認識進行加工,形成了概念。於是就有了1。第三步,小孩把雪球放在地上,發現雪球可以粘地上的雪,這就相當於人類的理性認識。雪可以粘雪,相當於1+1=2。第四步,小孩把粘了雪的雪球在雪地上滾一下,發現雪球粘雪後越來越大,這就相當於人類認識世界的高階階段,可以進入良性迴圈了。相當於2+1=3。1,2,3可以排成一個最簡單的數列,但是可以演繹至無窮。有了1只是有了概念,有了1+1=2才有了數學,有了2+1=3才開始了數學的無窮變化。物理學與1+1=2的關係人類認識世界的過程是一個由感性到理性,有已知到未知的過程。在數學當中已知1、2、3,則可以至於無窮,什麼是物理學當中的1、2、3呢?我認為:質量、長度、時間等基本物理概念相當於1,它們是組成物理學宏偉大廈的磚和瓦;牛頓運動定律相當於2,它使我們有了真正的物理學和科學的物理分析方法;力學的相對性原理相當於3,使牛頓運動定律可以廣泛應用。在經典物理學中一切都是確定無疑的,有了已知條件,我們就可以推出未知。等到相對論的出現,一切都變了。現在相對論已經深入人心,即便是那些反對相對論的人,也基本上是認可相對論的結論的,什麼時間可變、長度可變、質量可變、時空彎曲……經典物理學認為光速對於不同的觀測者是不同的(雖然牛頓是個唯心主義者)。相對論則認為光速對於不同的觀測者是不變的(雖然我們是唯物主義者)。我們丟掉了經典物理學所有不變的東西,換來的是相對論唯一不變的東西----光速。我覺得就象是用許多西瓜換來了一個芝麻一樣,而且這個芝麻是很抽象的,它在真空中,速度最快,讓你根本捉不到、摸不到。我認為牛頓三條運動定律是真理,是完美的,是不容置疑的。質疑牛頓運動定律的人開口閉口說不存在絕對靜止的物體,也不存在絕對不受外力的物體,卻忘了上學時用的物理教材,開頭都有緒論,緒論中都說:一切物質都在永恆不息地運動著,自然界一切現象就是物質運動的表現。運動是物質的存在形式、物質的固有屬性……還提到:抽象方法是根據問題的內容和性質,抓住主要因素,撇開次要的、區域性的和偶然的因素,建立一個與實際情況差距不大的理想模型來研究。例如,“質點”和“剛體”都是物體的理想模型。把物體看作質點時,質量和點是主要因素,物體的形狀和大小時可以忽略不計的次要因素。把物體看作剛體——形狀和大小保持不變的物體時,物體的形狀、大小和質量分佈時主要因素,物體的變形是可以忽略不計的次要因素。在物理學研究中,這種理想模型是十分必要的。研究機械運動的規律時,就是從質點運動的規律入手,再研究剛體運動的規律而逐步深入的。有人在故意混淆視聽,有人在人云亦云,但聽的人自己要想一想,牛頓用抽象的方法來分析問題,是符合馬克思主義分析問題抓主要矛盾的指導思想的,否定了牛頓運動定律,我們拿什麼來分析相對靜止狀態、勻速直線運動、自由落體運動……?看來相對論不但搞亂了我們的基本概念,還搞亂了我們的分析方法,這才是最危險的,長此以往,物理學將不再是物理學,而是一鍋粥,一鍋發黴的粥!我認為物理學發展的正確思路是先要從質量、長度、時間、能量、速度等基本物理概念的理解上著手,在物理學界開展一場正名運動,然後討論牛頓運動定律是否錯了,錯的話錯在哪裡,最後相對論的對錯也就不言自明瞭,也容易接受了。
1966年,中國的陳景潤證明了 “1+2 ”[用通俗的話說,就是大偶數=素數+素數*素數或大偶數=素數+素數(注:組成大偶數的素數不可能是偶素數,只能是奇素數。因為在素數中只有一個偶素數,那就是2。)]。
其中“s + t ”問題是指: s個質數的乘積 與t個質數的乘積之和
哥德巴赫猜想中的‘1+1’是指一個素數與一個素數的和。
哥德巴赫猜想貌似簡單,要證明它卻著實不易,成為數學中一個著名的難題。18、19世紀,所有的數論專家對這個猜想的證明都沒有作出實質性的推進,直到20世紀才有所突破。直接證明哥德巴赫猜想不行,人們採取了“迂迴戰術”,就是先考慮把偶數表為兩數之和,而每一個數又是若干素數之積。如果把命題"每一個大偶數可以表示成為一個素因子個數不超過a個的數與另一個素因子不超過b個的數之和"記作"a+b",那麼哥氏猜想就是要證明"1+1"成立。
1920年,挪威的布朗(Brun)證明了 “9+9 ”。
1924年,德國的拉特馬赫(Rademacher)證明了“7+7 ”。
1932年,英國的埃斯特曼(Estermann)證明了 “6+6 ”。
1937年,義大利的蕾西(Ricei)先後證明了“5+7 ”, “4+9 ”, “3+15 ”和“2+366 ”。
1938年,蘇聯的布赫 夕太勃(Byxwrao)證明了“5+5 ”。
1940年,蘇聯的布赫 夕太勃(Byxwrao)證明了 “4+4 ”。
1948年,匈牙利的瑞尼(Renyi)證明了“1+c ”,其中c是一很大的自然數。
1956年,中國的王元證明了 “3+4 ”。
1957年,中國的王元先後證明了 “3+3 ”和 “2+3 ”。
1962年,中國的潘承洞和蘇聯的巴爾巴恩(BapoaH)證明了 “1+5 ”, 中國的王元證明了“1+4 ”。
1965年,蘇聯的布赫 夕太勃(Byxwrao)和小維諾格拉多夫(BHHopappB),及 義大利的朋比利(Bombieri)證明了“1+3 ”。
1966年,中國的陳景潤證明了 “1+2 ”[用通俗的話說,就是大偶數=素數+素數*素數或大偶數=素數+素數(注:組成大偶數的素數不可能是偶素數,只能是奇素數。因為在素數中只有一個偶素數,那就是2。)]。
其中“s + t ”問題是指: s個質數的乘積 與t個質數的乘積之和
20世紀的數學家們研究哥德巴赫猜想所採用的主要方法,是篩法、圓法、密率法和三角和法等等高深的數學方法。解決這個猜想的思路,就像“縮小包圍圈”一樣,逐步逼近最後的結果。
由於陳景潤的貢獻,人類距離哥德巴赫猜想的最後結果“1+1”僅有一步之遙了。但為了實現這最後的一步,也許還要歷經一個漫長的探索過程。有許多數學家認為,要想證明“1+1”,必須透過創造新的數學方法,以往的路很可能都是走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