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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超凡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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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杯古道茶
在中國社會進入文明時代後,我們民族曾經下大力氣對兩性關係進行了一系列規範,以至於使性變成了一種談虎色變的東西。但性本身並未因此而消亡,也不會因此而消亡,而只不過被侷限於一個很小的範圍罷了。
這個為社會公認許可的範圍,就是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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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笑逐君夢
古人認為,男女關係的核心,是防,而且是死守嚴防。孔子完整的表述是:男女之大防。論起來,防女,主要不是依靠法律,而是用倫理道德築起一道防的堤壩。
古代的“男女大防”,並不基於男性與男性不同的生理條件與其不同的社會身份,僅僅從維持女性作為男性或家庭、家族附屬物的穩定性著眼,它打著倫理的旗號,卻形成了一種殘酷的強制性暴力。因此理解孔子所提出"男女大防"的本質,就是古代世界的維穩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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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銅傳A哥
意思男女授受不親
古代交際禮俗。上古男女交際自由,進入宗法社會後,女性逐漸淪為男性的附庸。然直至西周時的中原地區,華夏民族仍多少保留原始氏族的遺風,仲春之月,男女自由相會,盡情歡娛。至戰國時期,儒家經典規定的貴族家禮,強調男女隔離與疏遠,嚴防非夫婦關係的兩性有過多的接觸,不戲允許女子與非自己丈夫的任何男子發生愛情與性關係。在家庭內部,也嚴格區別男婦,即使遞東西也不允許。自宋代以後,士大夫之家,男女之分更為嚴格,將婦女囚禁於一個狹小的天地,不僅限制壓抑和摧殘了女性對理想異性的愛慕之情,而且扭曲她們的思想、感情與慾望,使其自覺變成封建道德力量的馴服工具。市井小民等下層社會,雖寬鬆得多,但也受到較深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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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亦有所思
孔子啥時候說的?
小可咋就不知道涅?
以為記錯了,特意翻了翻《論語》,木有找到!倒是在《國語》中找到一段“嫌疑”文字,就是說一個女人如何恪守男女之別,男性親屬(季康子)來看她時,她開著門說話,絕不越過門檻。季康子參加葬禮時所隨的禮,也不親手接。更不和男人一起吃飯,文章最後說了一句“仲尼聞之,以為別於男女之禮矣。”
但是孔子及儒家人士很在乎“男女之別”,在《易傳》中說“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
“男女授受不親”不是孔子說的,是淳于髡說的。原文是: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親,禮與?”孟子曰:“禮也。”這句話後來轉換了一下匯入到《禮記》之中,變成了“男女不雜坐,不同椸枷,不同巾櫛,不親授。嫂叔不通問,諸母不漱裳。外言不入於捆,內言不出於捆。”大意就是男女的衣服都不能放在一起,毛巾梳子之類的也不能用一個,與異性對話,必須一個在門檻之內,一個在門檻之外。所以《禮記》中說“男女之有別,人道之大者也。”
《左傳》中也說“男女之別,國之大節也。”在先秦諸子百家的論述中,對於男女有別都有著統一的認知,比如墨子“宮牆之高,足以別男女之禮”,比如荀子“夫禽獸有父子,而無父子之親,有牝牡而無男女之別。”比如韓非子“男女無別,是謂兩主;兩主者,可亡也,”比如管子“男女無別,則民無廉恥”。
從《史記》到《漢書》無不強調男女之別。之所以強調就是為了防淫,而這個淫主要是指人倫大統,主要原因是《左傳》中說的“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就亂倫生出的子女不健康。當然最主要的就是不合“禮”,不論是周禮,還是禮記,都將男女之別做為人倫大道。
由此可見,從周朝開始,這個男女之“禮”便成為了社會規則,到了春秋戰國經過一大批諸子百家細心闡述之後,男女之別已深入人心。到了漢朝尊儒之後,已經是鐵律。
為何如此?
唐朝著名學者孔穎達說“無別無義,禽獸之道。”所以男女之別是儒家眼中禮教的基礎,在儒家看來,男女有別,然後才能夫婦有義,父子有親,君臣有正。在古代,做為一個男人,碰到一個寡婦的兒子都是輕易不能結交的。
當時,北方的匈奴和南方的越地男女關係較為隨便,比如匈奴父親死後,兒子就納了母親為妻,兄弟死了,就把嫂子當成自己的妻子。被中華儒生罵得狗血噴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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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菲愛歐迪
這個問題有點簡單,儒家講究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所以修身是基礎和根本,要日三省吾身,要克己自律!而人性中食色性也,要是不食就會餓死,所以這個色首當其衝,男女必須大放,那怕防不勝防也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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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一犁膏雨
孔子云:男女授受不親。
男女大防,本意是,男孩女孩到了一定年齡應該相互設防,不要過早地相互授受,古時候對女人的貞操是看得很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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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Frangipane杏仁奶茶
儒家講究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所以修身是基礎和根本,要日三省吾身,要克己自律!而人性中食色性也,要是不食就會餓死,所以這個色首當其衝,男女必須大放,那怕防不勝防也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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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底層人民
這句話出處為孟子。
本意是指男女接觸過程中保持禮節,不做非分的親密。
後來被封建社會引申擴大,變成了不能接觸。
雖然此說法出自孔孟為代表的儒家(沒有記載是孔子說的),但和後來的封建禮教所指的“男女隔絕”還是有差異的。
就題目回答:孔子沒有說過這話,孟子說過。
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親,禮與?”孟子曰:“禮也。”曰:“嫂溺,則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
以上大意,授受不親是禮法,但因授受不親而不援手,更是禽獸不如,此是變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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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神同在
非常有道理。也特別的對。男女雙方在結婚的時候。都希望對方沒有被汙染,如果知道對方被汙染了。能結婚嗎?找任何藉口和證明沒有用。現在的離婚率就是證據。貞操觀念很好也對,但是不能單直女方,男人也要遵守。大的到國家,小的到個人。如果都遵守的話,就會國富民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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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學家上世紀初葉到地球上僅存的原始氏族部落中做考察,發現他們只奉行兩項道德,第一個就是不得亂倫。
當年孔子,儒學講究“男女大方”“男女授受不親”,放在今天當然,是要被嚴厲批評的。因為,它妨礙了男女自由戀愛,造成無數的悲劇。
但是,要知道在古代這可是不得了的大事,是生存之規定。為什麼呢?
因為,那個時候,人們都生活在自己的血緣族群之中,設想一下,如果男女不大防,任意自由戀愛的結果是什麼?
可以肯定,基本上找的物件都是自己的表哥、表弟、表妹、表姐、堂兄弟、堂妹的,甚至也有可能是叔叔和舅舅,這樣的話,亂倫將是必然。
為什麼說“媒妁之言,父母之命”。
因為,只有父母和媒婆才能分辨哪個人跟你沒有血緣關係。
如果,跟血緣關係的人發生婚配,後代發生顯性遺傳病的機率大大增加。在漫長的生物進化過程中,但凡沒有亂倫禁忌的生物都因為遺傳病大量爆發而滅絕。
因此,孔子倡導的“男女大防”實際上,是在維護中華民族的生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