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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關於秦可卿有很多謎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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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謝流石

    秦可卿與賈珍應該有不倫之戀

    秦可卿死的時候,哭得最慘的人,並不是她的丈夫,而是她的公公

    賈珍

    。她的公公簡直哭成了淚人,甚至說“恨不能替她去死”!但書中,沒有一處直接寫到秦可卿與公公的“那事”,只不過有幾處隱約暗示罷了:如

    焦大

    喝醉酒的時候,罵出了寧國府的人“扒灰的扒灰,養小叔的養小叔”;而在秦可卿的判詞中,則寫到了“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人說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但對秦可卿來說,也許生命並不可貴,愛情的價也不很高。她的名字,譯過來便是“情可輕”。結果,她輕了情,也輕了生命。她十七歲的時候便已生無可戀,於是匆匆而去。

    1、甲戌本脂批:“秦可卿

    淫喪天香樓

    ,作者用史筆也。”稱作者在初稿中曾以“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作回目,寫秦可卿與賈珍私通,事洩後羞憤自縊於天香樓。此說最早是由民間紅學家據判冊、曲子、鴛鴦自縊三處研究來的,並非脂批原創。1921年上海《晶報·紅樓佚話》明確講到:“秦可卿之死,實以與賈珍私通,為二婢窺破,故羞憤自縊。”1923年俞平伯《

    紅樓夢辨

    》首次對這一觀點作出了詳細論證。

    2、大家都知道,《

    紅樓夢

    》的第五回是全書之總綱,在這一回中

    曹雪芹

    用了一些畫、判詞和曲來預示了賈家的敗落和正十二釵的命運,也就是說這些畫、判詞和曲有讖語的作用。下面我謹把它們依次羅列於下:

    畫:畫著高樓大廈,有一美人懸樑自縊。

    判詞: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 漫言不肖皆榮出,造釁開端實在寧。

    3、其實,秦可秦上吊的根源早被焦大罵了出來——眾小廝見他太撒野了,只得上來幾個,揪翻捆倒,拖往馬圈裡去.焦大越發連賈珍都說出來,亂嚷亂叫說:“我要往祠堂裡哭太爺去,那裡承望到如今生下這些畜牲來!每日家偷狗戲雞,爬灰的爬灰,養小叔子的養小叔子,我什麼不知道?咱們`胳膊折了往袖子裡藏"!"眾小廝聽他說出這些沒天日的話來,唬的魂飛魄散,也不顧別的了,便把他捆起來,用土和馬糞滿滿的填了他一嘴。

  • 2 # 龍學創始人劉樹成

    《紅樓夢》中第一美女秦可卿有非正常的情,即被迫成為有權勢者的情人(並非愛情),無力反抗"爬灰",知羞恥,病死,也還情有可原,可敬,但必須禁止慰勞此事,即"秦可卿死封龍禁尉(慰)”的意思。怕就怕違心做了有權勢者的情人,"草雞插上鳳尾羚”,以此升官發財,還不以為恥,反以為榮,笑貧不笑娼成為風氣,爬灰,灰到不成樣子!還在不停探討秦可卿的身份!違背曹雪芹原夢的初心。我們現在知道了這一問題,本身就說明:看到了社會的韶光,實現美好的夢的時代開始了,可以告慰曹雪芹(芹,即比斤兩還要斤精確的意思)了:你的夢要實現了!

  • 3 # 江湖寶哥

    真乃千古奇書,賈珍盡然是他?

    看看吧梁春盡落香塵。(甲戌側批:六朝妙句。)

    擅風情,秉月貌,

    便是敗家的根本。

    箕裘頹墮皆從敬,(甲戌側批:深意他人不解。)

    這句話明明白白告訴我們,朱載垕不理朝政和嘉靖帝一樣頹廢,沉淪喜好女色。最後天天吃春藥,精盡而亡,後四十回內容不是原著。賈珍應該死於精盡人亡!

    家事消亡首罪寧。

    宿孽總因情。(甲戌雙行夾批:是作者具菩薩之心,秉刀斧之筆,撰成此書,一字不可更,一語不可少。)

    脂硯齋朱慈烺命刪去細節,就是這個太醜陋了。

    野史上都沒有記載!也無法查證是哪個兒子的妃子。

    就是說脂硯齋朱慈烺說的意思,抄寫這本書人和作者另有其人。一個團隊!

  • 4 # 棲鴻看紅樓

    賈珍與秦可卿的不倫之戀,一直是《紅樓夢》的不解之謎。尤其是經過作者不完整的刪改,既刪去了主要情節,又留下許多“漏筆”,更叫人遐想萬端,莫衷一是,並且給別有用心者留下牽強附會的機會。

    摒棄所有偏見與別有用心,從文字中尋找根據,我們來分析分析,賈珍與秦可卿之間,到底是怎樣一份感情?是強迫佔有,還是順水推舟?是百般抗拒、還是一拍即合?

    要說賈珍這個人,的確是好色。警幻仙姑所說的“恨不能盡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時之趣興”的“面板濫淫之蠢物”,正是賈珍的真實寫照。

    並且賈珍對女色的追求,是沒有什麼品味的。對尤二姐、尤三姐、秦可卿這些完全不同的女子,他來者不拒。同時,他還“邀了賈璉去追歡買笑”,多半是去了掛牌營業的風月場所。寶玉被魘一回,薛蟠“又恐寶釵被人瞧見,又恐香菱被人臊皮”,就是針對“賈珍等”的擔心。

    賈珍又是喜新不厭舊。在尤二姐已經經他同意、給賈璉作了二房之後,他還想著“因與他姨妹久別,竟要去探望探望”。

    但是,賈珍對女色的佔有,雖然多建立在金錢利誘的基礎上,卻並沒有暴力強迫的描寫。尤三姐“一時他的酒足興盡,也不容他弟兄多坐,攆了出去,自己關門睡去了”,竟不能奈何。

    尤氏姐妹再不堪,畢竟是尤家的人。鬧到沒法收拾,還可以把她們嫁給別人。而秦氏則不同,那是明媒正娶回來的長孫媳。“七出之條”說說容易,在豪門之中,真實實行“休妻”的畢竟不多。況且秦家雖然地位不高,到底也是官僚家庭。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賈珍敢於向秦氏下手,多少是有些顧忌的。我曾分析過,作品中特意點明,秦可卿只是抱養的孤女或棄嬰,就是降低她的身份、削弱她與孃家的感情,使賈珍少一點顧忌。

    即使沒有孃家的顧忌,秦氏也是賈珍唯一的兒媳,是寧國府的長孫媳,受到家族中人的一致好評。賈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對她下手,還是承受了相當壓力的。反之,承受著巨大壓力,也要和她在一起,就可以看出秦氏對賈珍是有相當大的吸引力、賈珍對秦氏是有相當深的感情的(我們先不討論這感情是不是愛情)。

    另一方面,秦氏是“重孫媳中第一個得意之人”,“心細,心又重”,絕非魯莽冒失、任情任性之人。像尤二姐那樣既與姐夫有私、遇到賈璉的撩撥就“十分有情”的情況,是不能套用在秦氏身上的。

    有人會以寶玉的綺夢為例,證明秦氏的放蕩。其實秦氏引寶玉到自己屋裡睡覺,是因為“他能多大呢,就忌諱這個”,與鴛鴦遇寶玉吃嘴上的胭脂而不惱怒一樣,是把寶玉當小孩子、而不是當異性看待,心底無私,所以才能態度大方。至於寶玉受到綺靡氛圍的誘惑,就非要追責秦氏的話,那除非是印度人的思維:女人在大街上走,就是勾引男人,就該受到強暴。

    秦氏並不是輕浮放蕩之人,否則睿智的賈母怎會說出“重孫媳中第一個得意之人”的話來?這賈母也太沒有眼光了吧?

    既然不是天性放蕩,能接受賈珍的苟合,一定有她的理由。想想秦家的門第,與金馬玉堂的賈府當然高下有別。賈珍選擇這樣人家的女兒作為兒媳婦(真的,是賈珍選的,不可能是尤氏,更不會是賈蓉),當然對她個人的欣賞。也就是說,在結婚之前,賈珍對秦氏,已經有一層好感在內的。

    與賈蓉結婚之後,秦氏與賈珍接觸機會更多。她的“行事溫柔和平”、與相貌“嫋娜奷巧”、以及氣質上的風流高貴進一步贏得了賈珍的心。同時,秦家的漸漸敗落、秦氏在孃家地位的下降了(原來是唯一的養女,後來又有了親生的兒子),助長了賈珍的膽量。

    賈蓉對妻子,至少是不反感,但也談不上多麼深厚的感情。從他與尤二、尤三的調情可以看出,這個人好色而卑下,連丫頭也看不上,如何能獲得秦可卿的愛與尊重?而秦可卿之於賈蓉,不過是一個有姿色的女人,新鮮勁一過,就“馬棚風”一樣了。

    秦氏的出色,遠勝過他的丈夫。秦家原來,想必是富貴過的。否則秦氏嫁入賈家的短短几年(賈蓉出場十七八歲,結婚能有幾年?),不可能培養出奢靡的氣質(從其臥室的佈置可以看出來)。但是秦家家道中落得很厲害,已經到了唯一的兒子上不起學的地步,需要“要和親家去商議,送往他家塾中去”的地步。甚至秦鍾入學的贄見禮,都需要“東拼西湊”的地步。

    到哪裡去拼湊?秦家的近親不多,也沒什麼富貴的。唯一的富貴親戚就是女兒的婆家。二十四兩贄見禮,即使不是全部,至少有一大部分,是由秦氏資助的。

    這僅是一件事。其他時候、其他情況,秦家,或者說秦氏為了孃家,有求於人的地方會少得了嗎?而寧國府中,尤氏與賈蓉權力有限,做主的事還是要賈珍點頭的。

    秦氏常常求助於賈珍,賈珍也不會對這個欣賞已久的兒媳吝嗇。權力,或者權力者的魅力,對秦氏是巨大的吸引。秦氏屈從於賈珍,絕不是強力的逼迫。

    就像《蝸居》裡海藻對宋思明的感情,肯定不是強暴與被強暴,而是雙方的彼此吸引。至於這吸引能不能稱為愛情,那就看你對愛情的定義是什麼樣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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