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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閒魚泡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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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倍兒爽8
協商解決。告知物業真實情況,比如需帶老人、孩子看病,拿取較重的東西等。言語上客氣點就妥了,不值得大動肝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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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想當年52
怎麼解決?友好的協商解決問題,心平氣和的、相互尊重的去處理解決!切勿可言語過激或者出手去解決矛盾,不然違法甚至傷害到各方且得不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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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涼拌饅頭哥
相互理解,多一份理解,你也說了車位滿了不讓你進,不管你進去幹嘛總得停車,沒車位你停那裡,停路上嗎?你進去後面還有人進讓進嗎?都停路邊單元門口?到時車出不來,你又得怪物業怪保安都沒車位了還放車進來,一般實行人車分流的小區對臨時出入的車輛有特殊需求的車也會放行的,如果不讓你進也會提供其他方式幫助你處理的。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對規則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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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患不知人也
這個問題的解決辦法主權和主辦人(物業人員)問題。業主是主權人,主辦人是在業主主管下發工資和費用開支。一切費用來源於業主,業主有監控權以維持長年正常活動為規定。收了停車錢減少房屋收取費,人人可講得通。因為停車人多用了公共空間負費合理,現在的物業不是業主能收就收多收不少收就是矛盾源頭,所以說要在業主領導下的物業有和平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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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翻滾de五花肉z
能提到小區車位滿了保安不讓進,這證明車主在小區沒有固定停車位,而且車主也知道小區車位滿了車子不能進入這一情況。因此無論從什麼角度說,只要再進車都是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我相信如果車主的車如果再場內看到有違停的車心情也不會很愉快吧。所以,什麼臨時停一下,馬上就走,都是給自己圖方便找的藉口。
當然,物業本身是服務行業,這種事應該禮貌跟業主解釋清楚,並在不破壞公共秩序的前提下儘量為業主提供幫助。如果是極其特殊的情況再做特殊處理
這種事終歸還是要互相理解,業主應該為能有這樣有原則敢管事的物業或者保安感到高興。物業也應該要多替業主考慮問題,給業主提供有序環境的情況下提供最大的便利,另業主感到舒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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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歐陽東風
業主業主,是主人,物業必須服從業委會,停車問題產生矛盾,若物業解決不了,那麼,和業委會共同協調解決。最後,或者訴訟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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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矛盾的前題,是理清矛盾產生的原因。業主和物業因為停車問題,矛盾的解決,取決於雙方對自己權利和義務的認知。以小區管理規約公平、公正、協商解決!具體措施,要根據具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