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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林牧業農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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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鬥圖團團長
個人認為問題不能這麼問啊。
人類是地球上千萬生物中的一種,只不過人類有著在地球上頂端的智慧,獨立的思考,所以創造了今天的文明和秩序。
人類依附於地球生存。我們的行為影響著地球的環境,也就是影響著我們自身的生存環境。若想長久安逸的使用這塊淨土,那麼我能應該維護地球的生態植物,可以研究和探索,甚至可以小範圍的改變。但是如果強行違逆必然不會有好的下場。
地球應該存在有億萬年了,而人類的歷史時期不過幾萬年。億萬年的規則也不會允許萬年的文明來破壞。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人活著是為什麼?人是什麼?。
人不過是茫茫宇宙中一個小小的地球上的生物中的一種罷了,是宇宙的物質際會而成的一種特殊的物質形態。 只不過這種物質構成有了生命,有了較高階的思想。人類和其他物質有一樣的特徵,產生、滅亡、轉化等。
他的意義就是體現了宇宙之中物質的一種轉化和存在。他不可能影響宇宙的根本。而且將來消滅或轉化為其他物質形態後,人類也就消失了。(不排除其他星球上有類似人的動物,但那和我們無關。 )
有了思想的人們面對這茫無邊際的宇宙和自己可悲的命運,十分不甘心,極力想找到自己生存的“偉大意義”,以區別於其他的物質其他的生物。
但是理智告訴我們:人會和其他的物質其他的生物有本質的相同點,只不過思維稍微高階一點,但卻無法跳出、擺脫宇宙。所以"人為什麼活著"這個命題,如果想針對宇宙、自然,就只能是妄想。 如果把這個命題相對化,不是針對宇宙,而只是針對人類自己(包括“我”)的生存延續問題,這個命題才具有意義。
再說,一個人的出生並不是“我”自己的意志,是人類、父母把“我”生下來的,所以“我”的臨世不可能有“我”自己的出生目的。“我”的出生“目的”是大自然、人類、父母“強加”給“我”的。 所以個人的人生觀必然和人類、父母的“目的”有共同的切合點,形成個人人生觀當中的“社會意識”(後邊將談及)部分——延續人類。
所以,不管“我”意識到沒意識到,人活著的目的只能是:如何使人類自己(包括“我”)在宇宙中存活的相對長一些,好一些。
人類包括整個人類社會(大我)和“我”自己(小我)這樣兩個端點。 儘管因為個人的生物本能——個人的生存需求和享受需求使每個人都具有先天的自我性,從而形成了個人人生觀中的“小我”部分。
但社會意識(“大我”)一定會透過社會、環境的影響注入個人的人生觀中,只是程度不同罷了。所以,人的人生觀必然會包含著“大我”和“小我”這樣兩個端點。 不同的個人的人生觀也就在這兩個極端之間選擇著:
1、以自己個人為中心,為標準。
活著就是一切,一切都是為了我活著。我的慾望第一。(可以“小我”代稱)
2、以社會為己任。我是人群、氏族、父母生養的,所以我同樣是他們中的一分子,沒有他們就沒有我。所以我要講回報講責任。 也要為人群社會及親友盡責盡力。
(暫以“大我”代稱)
實際上兩種絕對極端的人是很少很少的。個人世間處事時,總是在小我、大我兩者之間權衡的(儘管有時是下意識的),只因個人的條件不同,認識不同,就有人側重於自我,有人側重於社會。
目前流行的人生答案中有所謂“價值”說、所謂“心理平衡”說,也無非是在這兩極之中找“平衡”和“價值”罷了。 譬如,“活著只要自己快樂滿足就是了”的說法。似乎以個人為標準,但其中也有人為別人為社會服務感到了愉悅,所以持這種論點的人也存在那兩個極端的差異。
積極的人生觀中,目前最流行的“追求人生自我價值的實現”之說,象常見的“爭口氣”、“轟轟烈烈”之說一樣,是一種積極向上人生精神。 但是,他們在“自我價值”的判斷上,也同樣存在為小我還是為大我的選擇。
如果是極端小我主義者,這種人有時將十分可怕,他有時為了自我價值的實現不擇手段,不惜犧牲其他人甚至是整個人類社會的利益;而如果是大我主義者,他的價值觀和社會的價值是一致的,往往會鞠躬盡瘁、奮發有為甚至捨己為人,將是難得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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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續人類” 是每個人的與生俱來的責任義務,每個人的社會價值也就在對“人類的延續事業”的貢獻大小上面。對社會、他人損害多於貢獻的人,是壞人,其社會價值是負數。
對社會、他人貢獻多於損害的人則是高價值之人。由此看來,人的價值問題就是這麼簡單。一個人要追求人生高價值,一是不能沒有“大我”——社會責任感,二是要有積極的人生精神。
人的本能的生存需求和理智的侷限性決定了,小我是不會不存在的!特別是當社會處在極不公平的時候,心理的不平衡和自保的需要,還會使小我主義非常凸現。
但是作為社會,當然喜歡“大我”之人了。當大我之人多了,這個社會就溫暖了。隨著人類理智的發展進步,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思想終究會佔上風。
“人類的延續事業”,是一代一代人共同承擔的。
每一個活著的人只是盡他一分子的作用。無論是在社會、國家層面效力的社會活動家、企事業組織者,還是為了解決家庭困境勞累了一輩子的村民,他們都是自覺不自覺的在為延續人類盡責盡力,都沒有辜負人生,都問心無愧。
只是“崗位”不同而已。 之所以有人顯赫,有人默默無聞,是因為他的境遇、條件、能力等方面不同而造成的。
應該明確一點,因為自我的生活就是整個人類的生存組成的一部分,個人生存的好也是整個人類生存的好的一部分,我們不要否認“小我”的生存意義。
“小我” 追求自我價值、自我快樂滿足,如果能以合理合法,不主動掠奪傷害他人的原則來約束自己,這樣的“自我者”也是可尊重的。 特別是有些人在社會上奮鬥時碰扁了,只得回頭縮在自己的生活圈裡,就儘管好好活下去吧,不必自慚形穢。
。 “人類的延續事業”,是社會人生的共同目標,但是每個人的生活模式、樣態、所走的生活道路是不同的。一個人自脫離父母懷抱自立以後,就逐漸融入社會開始走自己的人生路。 人類生活包括事業、藝術、生產工作、情愛、金錢、名利、技術、以及快樂、滿足等等物質和精神諸方面的東西,每個人都會或自覺或不自覺地以其中的幾項作為自己追求的方向和目標,而且都會以自己的能力和機遇造就出自己的人生形象,有的成為企業家,有的成為藝術家,或者成為領導人、好職工、棋手、革命者、老好人、遊俠、、、、。
因此說。事業、工作、藝術、情愛、金錢、名利、技術、以及義氣、快樂、滿足等等物質和精神諸方面的東西,是人類社會生活的內容,也就是“人類延續事業”的外在體現;雖然這些東西對於個人來說“生不帶來死不帶去”,而且有些人在追求這些東西時成為敗類,那是因為在追求它們時採取了損害別人和社會的方法,而不是這些東西的過錯。
每個人都應根據自己的條件、能力和愛好,來選擇其中的幾項作為自己人生操作的方向和目標,從而完成自己的人生責任和歷程。許多人就是把這些解說為人生的目的。
以上我羅嗦的是:人活著的最終目的在於如何使人類自己(包括“我”)在宇宙中存活的相對的長一些,生活得好一些。
這是大自然、人類、先輩和“我”的人生意義切合點,是自然和理念的共鳴。人,不要以為自己是個人就無限崇高甚至要“再活五百年”,或者因為免不了“一堆黃土”而渾渾噩噩無所追求。
對自己不要太刻薄,也不要太遷就;不要幻想一輩子都“開開心心”,也不要遇到困難就跳樓上吊。應根據自己的愛好、能力、感情、環境條件來選擇和調整自己的人生道路,力所能及地為自己為別人為社會作事,“盡人事以聽天命”,把自己有限的一生過得有滋味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