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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妖御六道17k連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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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Rain10504811
當公眾人物就得放棄一些隱私,至只是大家最後別做私生飯,這種事有狗仔就夠了。你要不拉窗簾被拍了就該認倒黴,但不能在人家裡裝竊聽器 攝像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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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阿涵109561721
本來無所謂曝光不曝光,總有一部分人好奇他人隱私,尤其公眾人物的隱私,於是便有了狗仔。偏偏有些所謂公眾人物又不知羞恥的利用了這一點,到頭來,名利雙收。一個想爆料,為了名利;一個願意爆料,為了點選率和收視率;一個喜歡被爆的料,為了滿足好奇心。這裡面哪有什麼應該不應該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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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鄒思聰
我一向認為隱私權是所有人的權利,不分公眾人物和所謂的非公眾人物。
但首先,公眾人物的定義是什麼?明星是公眾人物,政治家是不是公眾人物?公共知識分子是不是公眾人物?馬雲、馬化騰這種大企業家是不是公眾人物?嚴格來講,這些都算是公眾人物。
但是,今天我們除了明星,誰又出軌了,誰又離婚了,誰又生小孩了,誰和誰分手了,戀愛了,受傷了以外,知道其他公眾人物的這些“私事兒”嗎?
答案多半是不知道。
因為他們的婚姻狀況如何、夫妻感情好不好、有幾個孩子,私德如何,都是他們私人的事情。雖然他們的某些面向讓他們public,但更大層面來說,他們就是private的人。
但娛樂明星為什麼會有這麼多“私事兒”讓大家知道呢?——這不是說,他們是公眾人物,他麼的隱私就不受法律保護了,而是他們的職業本身,就帶有一種販賣“私事兒”給公眾,引起公眾迴應的需求。
對於大多數娛樂生產線上的明星來說,他們有一副好皮囊,背後一整個團隊幫忙製作音樂、影視、廣告,但一切都建立在這個明星可以吸引足夠多的眼球,有足夠多的粉絲,有足夠多的路人可以轉粉,如果無法轉粉,轉黑也是可以的,都是好於無人問津的。所以,明星要紅,就只能如此。要維持紅,也只能如此。
如果一個娛樂明星過分private,ta根本就沒法成為這個流水線上的那個吸引眼球的人。就是這樣殘酷,簡單。因此,販賣“私事兒”就是這類娛樂明星的分內之事。因為在其他藝術方面,他們不生產任何價值,也不留下任何可以留下來的藝術作品。
這也是為什麼,薛之謙和李雨桐出車禍了,薛之謙第一時間想到的是,拍李雨桐受傷的腿,發給自己的經紀人,讓他們聯絡媒體曝光。
真正留下了那些藝術作品的藝術家,本來是不需要販賣自己的隱私的。但是在一個大的娛樂生產線和資本市場裡,許多真正的藝術家也因此被埋沒。
這就是娛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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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北一刻
這是個人的權利,不管人家想不想說,我們都沒有權利要求他們必須告知,說了之後,大家一起分享,不說的話,也很理解,畢竟家裡的事沒有必要讓所有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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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五月午後陽光
他們是公眾人物,什麼時候沒人願意知道他們的事,就證明他們過氣了。吃這碗飯,自然要承受碗的重量,與其被別人拍到大腹便便的照片當新聞,不如自己直接選擇媒體告知大家,不願看的就別看,我反正挺替他們高興的。張傑很有才華,謝娜應該是個內心快樂的人,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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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偶來三徑
作為典型公眾人物的影視娛樂明星,最值錢的就是他們的身價或名氣,最不值錢的就是他們的私事或隱私。
這是一個有點辯證法的事。
在一個全民娛樂至死,而又恰逢網路高度發達的時代,由於大眾對明星私事的好奇、興趣;由於鐵桿粉絲的瘋狂、執著;更由於明星出於維護自身熱度的職業特性,事實上,他們本就沒有傳統意義上的所謂“私事”了。即便是有一些特別隱私的事,儘管他們也想神不知鬼不覺,不願被別人知道,但是他們也並不能百分之百地確保會不被人給爆料出來,甚至反而會被八卦得面目全非。所以,對於有些難以掩飾或不需隱瞞的事,不如主動“交待”,公開告知大眾,可能則效果會更好,傷害會更小。
具體說到這件事,這本就是一個結婚六年才“姍姍來遲”的喜事,張傑當然而然地會難以抑制住內心的興奮和喜悅。如果我們再想想張傑和謝娜夫婦倆“恐怖”的粉絲數字,比一個大國的人口還要多,即使他們想“私事私辦”,不想張揚,只“低調”地在粉絲的“小範圍”內宣佈一下,那也能達到令人瞠目結舌的“舉國皆知”效果。甚至還可以用一臉的無辜來裝逼賣乖:誰叫我有這麼多的粉絲呢?我的私事,我也不想有這麼多的人知道呀!
現在,公眾人物,特別是當紅娛樂明星,適當地爆出一些自己的“私事”,有時確能達到維繫並保持熱度與知名度的目的;更有在關鍵時刻,關鍵節點,對參予的某一欄節目或某一部影視劇能起到預熱的“殺手鐧”作用。由此可以看出,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明星需要在什麼時間,又需要把何種“私事”告知大眾,這也是他們的一項“工作”,當然會糅合進了他們自身利益的考量,因此對於他們來說,這麼做是需要的,那麼也就是應該的。
而對於大眾來說,愛窺探別人隱私是人的一種天性,雖然這並不是一件值得提倡的事,甚或有的行為還涉嫌違法。但演藝明星作為公眾人物中最爭奇鬥豔,最令人興趣盎然的一類群體,由於他們往往自覺自願地抖露出“私事”來滿足大眾的獵奇心理,也就是在有意無意地“培養”著大眾對他們“私事”探究的樂此不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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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解福昌123
社會關注度不應該只注重名人,特別是演藝界的演員。他們就是一種職業,和工人、農民、環衛工人一樣的。為什麼沒有人關注普通人懷孕,卻過分關注演員?是偏執?還是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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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博士爺爺
由於明星佔據了太多人們的時間、空間,當然就會時時閃現於人們生活、工作當中,不得不去關注。每個人得內心中是有一種窺探他人隱私的心理的,而且大家也很喜歡看熱鬧,明星是他們相當關注的人,當然想看明星的私生活是什麼樣子的。而且明星是他們喜歡的人,而且明星每天在閃光燈下是那麼的完美,當然有人會想看明星私下裡是什麼樣子的,是不是跟大家一樣也是個普通人,大家會特別的好奇。
明星作為公眾人物,因為曝光多,更為許多人所熟知,時間長了,明星都擁有自己大量的粉絲,這些粉絲是明星瘋狂的追隨者,明星的一舉一動都會牽動他們敏感的神經。當有些明星的私生活被爆出新聞,大眾就一片譁然,於是就有了各種驚喜,吃驚,遺憾,和討論。許多人也會有些聯想,張傑對謝娜那麼好,我的男朋友,我的老公是不是也要對我這樣秀恩愛呢?謝娜和張傑那麼甜蜜,我的女朋友,我的老婆是不是對我也一樣如此呢?
只是我們應該懂得,說實話明星的事真的不關咱們什麼事,他們的新聞只能成為我們生活中茶餘飯後的話題,但生活不是我們追看的電視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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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藍蝴蝶
對於名人、明星的私事,到底要不要拿出來跟公眾交代,其實本來就是明星自己本身的個人選擇與自由。要拿出來說,就拿了;不拿出來說,就不說唄!畢竟,本來有些帶有私隱色彩的事情,就不應該拿出來跟公眾分享、訴說的。就如劉德華當年隱婚的事情,他不拿出來說的原因很可能是想保護自己的妻子,畢竟劉德華太太本來就不是什麼明星、藝人,若然要她去面對狗子隊跟拍、大眾輿論等事情,其實並不會有十足的能力去應對。
而一系列有關於張傑和謝娜的婚姻的事情,這些年被說得少嗎?網上不也是曾經有過很多有關於“張傑吃軟飯”、“張傑借謝娜上位”、“張傑與謝娜鬧離婚”等話題的眾多討論嗎?相信,這些關於自己婚姻的討論、閒言閒語、流言蜚語,對於張傑、謝娜二人來說,聽得早已耳熟能詳了!所以,這一次張傑在證實謝娜懷孕後,第一時間站出來跟所有人去公佈喜訊,除了要讓很多“小編”通宵熬夜加班外;其實此舉,也是張傑與謝娜要拿來捂住那些不拿著他們的婚姻來做話題,亂編造瞎話到處傳播的狗子隊和“小編”的嘴巴——我們的婚姻和感情好這呢,孩子都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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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風裡百合7
風裡以為,公眾人物的私事,沒必要必須告知大眾。但作為公眾人物的謝娜,她的私事,特別是懷孕這件事,是一定要告知大眾的,而且是必要,必然,必需的。這一天大的喜訊,如果不告知大眾,其後果也許會讓人無法想象的。
網友A :聽說懷孕這麼多年都沒生,沒聽說懷孕反到生了,肯定不是她生的。
網友B :有道理,一定是代孕的。
網友C :也不一定,也許是領養的呢?
網友D :領養??那她的不孕不就坐實了嗎?她不會那麼傻,一定是買來的。
網友E :瞎說,謝娜那麼摳,她捨得——
還有網友F ,網友G ——,——網友M ,網友N ——,——這一系列的莫須有的罪名,會不會覆蓋網路呢?,以前車之鑑,一切皆有可能。孩子懂事之後,看到網路上的評論,會怎樣呢?看這張照片,就知道他們,非常喜歡孩子所以,這次傑娜把懷孕這一喜事,與大家分享,是有必要的。一是對謝娜不孕傳聞的一個迴應,同時也為自己的孩子,創造一個健康快樂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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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逆酷漫畫趣聞
人人平等,我覺得明星也是人。只是在某一些地方有著比一些人高的影響力。私人的問題告訴大家也好不告訴大家也好都會受到熱議。所以我覺得這跟本就不是要不要告知大眾的問題。是大眾自己動名星問題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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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康哥哥來了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隱私權,如何處置這種權利,如何選擇性的公開自己的隱私,只要不涉及法律與道德底線,別人無權干涉。而娛樂明星作為所有“公眾人物”中的一種,當然也和其他人一樣有權利處置自己的隱私。不同的是他們公開自己的隱私目的還是為了商業需求,僅此而已!
9月26日,張傑發文宣佈謝娜懷孕,配文“今年的結婚紀念日,我們有了最好的禮物,娜娜,辛苦了,永遠愛你~們,你們都是我的寶貝”。此前,謝娜被多次傳出懷孕,明明是夫妻之間的事,卻成為大眾津津樂道的一個話題。而此前劉德華多年隱婚被發現後,瞬間傷了很多粉絲的心。你怎麼看明星的隱私問題,明星的大小事情應該告知公眾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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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了,公眾人物嗎?既然你選擇了這種拋頭露面的生活,那麼就意味著你的一切都不是你的,是大家的,你不能要求媒體和公眾只看到你的美好,而醜陋就做盲人。。。。這一切是你的選擇決定的,不是公眾要求的。。。就像那就笑話,做點好事就希望鬼神知道,做了壞事老希望鬼神不知道,你太讓鬼為難了。。。。如果你是美國總統,那麼你離婚都是國事,一樣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