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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宋安之

    這個很簡單,因為1644年明朝帝都北京淪陷,崇禎帝以身殉國,可以說明朝亡於李自成之手,意味著其全國性政權的結束。

    本來南明如果可以與清朝兩分天下的話,那麼南明和明朝就可以如同西晉和東晉那般合計為一個朝代的。

    但問題是南明的國祚,雖然很多人以臺灣在1683年被清廷統一為結束時間,也就是認為南明存在了39年。

    但實際上南明並沒有固定疆域固定都城,而且在以1659年永曆皇帝逃往緬甸來看,實際上是已經意味著南明的結束了,因為在中國大陸都沒有其立足之地了。

    所以總結來說,為什麼南明沒有被計算在明朝之內呢,因為南明不像東晉和南宋那般,在西晉和北宋滅亡以後,其殘餘勢力在南方重建朝廷,並且有穩固的疆域,而且存在了很長時間。

    很明顯南明沒有固定疆域,而且時間存在很短。

    所以明朝自然只能算到1644年,因為1644年明朝的全國性政權覆滅了。

    再加上同年清朝入關,最終清朝以武力統一中國,不像三國或者南北朝時期那般因為分正統讓人頭疼,因為清朝是大一統了,清朝就等於正統。

    雖然南明是明朝殘餘勢力建立的,對比當時清朝、李自成之大順政權、張獻忠之大西政權,南明可謂是最正統的朝代。但沒辦法南明表現太差勁,短時間內就退出中國大陸,讓人家清朝大一統了,所以南明自然是不能算入明朝之內了。

    雖然後來以陸秀夫為代表的宋末三傑又扶持了兩個小皇帝繼續抵抗元朝,但並沒有固定疆域,而且僅僅是抵抗三年而已,加入宋朝國祚的確有些不合理。

  • 2 # 望風瑟瑟

    司馬遷寫《史記》時,斷定一個國家的滅亡的標準是:一、國家的帝王投降或者死亡。二、首都淪陷與否。更重要的是,國內史學界斷代,往往會採納正史作為斷代的最重要證據,清朝1644年入關稱制,那麼他們修的史書就毫無疑問把明朝滅亡時間判定在他們入關時間。說的難聽點,屁股決定腦袋,寫史政權的合法性代表著真理!

    1279宋朝滅亡認定之原因

    無論南宋還是北宋,從來都被認定不是一個大一統的王朝,實際上一直玩著三國殺。金滅北宋,是史實,這個不容辯駁,所以南宋小朝廷也成了北宋王朝的延續,南宋被元滅了大部分之後,實際上已經沒有了立錐之地,成為標準的流亡政府。如果按照司馬遷的標準,那麼南宋已經在1276年已經滅國。

    那麼為什麼史書要認定南宋是1279年滅國呢?

    第一、南宋小朝廷被元朝大將張弘範所滅,而這個史上大漢奸狂妄的喊出了“元鎮國大將軍張弘範滅宋於此”,於是後人從這個角度來認為宋朝是1279年滅國。

    第二、元朝代宋,修史之人大多為故宋遺老,他們不可避免的代入了自己的感情,以崖山之戰的悲壯來收尾,因而也會認定是崖山之前後滅國。

    更為關鍵的是,這兩點元朝有不少史書都予以承認,那麼,崖山之戰就成了宋朝的絕響,與此同時,也代表著宋朝的滅亡。

    1644年明朝滅亡的依據

    為什麼明朝滅亡,一般都認定在1644年呢?說實話,這是我們史書的紕漏對我們造成的歷史認知。

    公元1644年,既是崇禎十七年,也是順治元年,又是大順朝永昌元年。

    這一年的三月二十一日,大順朝李自成攻入北京,進駐紫禁城,崇禎皇帝在煤山自縊,不久之後,多爾袞帶著順治帝又佔據了這個地方,同樣的場景,不同的人,在進行著不同的演出,這就是所謂的“改朝換代”。當崇禎帝在煤山給那顆歪脖子樹打了個死結吊死自己的同時,他也為大明朝的江山其打了個死結,在滿清人的眼中,已經實際上宣告了明朝的滅亡。

    帝崩於萬歲山,王承恩從死……昌平人啟田貴妃墓以葬。明亡。

    大多數人會認為,明朝還有南明在苦苦支撐,為何不是南明滅弘光、永曆才算明朝真正滅亡呢?

    首先、事有先例,明朝朱元璋就這樣開國的,這樣做的目的是滿人為了急於證明自己的正統性。1367年,元昭宗還在草原厲兵秣馬,朱元璋攻佔大都後就迫不及待的宣告了元朝的滅亡,最早目的是為了急於顯示自己的正統地位。《元史》記載:“八月庚午,大明兵入京城,國亡”。這與清朝修的《明史》有何區別?滿清人入關佔領北京就宣稱自己有天命,打著為明朝復仇的旗幟來征討李自成等人。即便是漢人也不得不承認這個現實,如果反對這個結果,那相當於反對明朝的正統性。

    其次、從實際意義上來看,南明永曆也好,弘光也罷,得位不正,同時居然擁立兩個南明皇帝,這讓人無法理解。對於文臣武將分別擁立的兩個皇帝,哪個算正統?包括最後的永曆帝,最後連根據地都沒有居然流亡到了海外。再者而言,明朝與宋朝不同,它是很傳統的大一統王朝,國都丟失,皇帝絕嗣,意味著大一統王朝已然覆滅,南明幾個皇帝再折騰,它也只能算割據勢力了。

    最後,作為通史來看,明朝亡於1644年的說法無可厚非。前朝之事,後朝之史。如果從通史來看,斷代斷在1644年無可厚非,畢竟“明朝滅於流寇”是史學家公認的,因而無論從史學角度來看,還是從政治角度來看,1644年的確是明朝覆滅時間。所以說即便南明苟延殘喘了一段時間,也只能分為明朝和南明兩個朝代,而南宋的流亡政府卻一直是標準的南宋傳承,其間意義大不相同。

    結語:所以說南明之所以沒有編入正史,除卻滿清的政治因素之外,更多的是自己的不合法,不合理性,尤其是殘缺、不穩定的這些因素,是造成南明不被史學家承認的重要原因。話又說回來,這又何嘗不是朱元璋給清朝做了個示範呢?

  • 3 # 2020年還在用蘋果4

    這個“鍋”得由清朝來背,因為明史是清朝修的,中國的教科書也是以明史為基礎的,所以歷史教科書以1644年崇禎上吊自殺,定為明朝滅亡,其實這樣做稍微有所不妥,崇禎後明朝又傳三帝,明朝朱家人的的抵抗直到1664年才結束的

    那麼,為什麼說1644年明朝滅亡?前面說過,明史清朝修的,清朝肯定不能承認明朝是被自己滅的,南明那麼多愛國將領,自己屠殺了那麼多城池,這怎麼能承認呢?承認了明朝1664年滅亡豈不是說自己政權不合法?經過屠殺奪來的?還屠城屠了這麼多?

    所以必須找個頂罪的,李自成就是最好的人選了,1644年是李自成攻進北京逼的崇禎自殺的,大明1644年被李自成滅了,昔日我們大清的“老大哥”大明竟然被流寇滅亡了,那麼,清朝的入關就很合理了,我們是“義兵擒王”我們是給明朝“報仇雪恨”,大明被李自成推翻了,李自成統治下的人民生活的水深火熱,我們入關那是“拯救蒼生於水火”我們入關那是“天命所歸”,我們的創造者努爾哈赤,那是李成梁的手下,正兒八經的明朝公務員,他李自成一個流寇,竟然推翻了我們大明朝,這個仇不能不報

    所以,明朝滅亡這個鍋順理成章的甩給了李自成自己“順理成章”的入了關

    那麼南明怎麼解釋?李自成也是僅僅佔領了北方,南方的大片明朝疆域怎麼解釋?

    很簡單,宣傳南明的不合法性就完事了,南明那些個皇帝,有沒有正統性還兩說呢,而且南方那根本形不成“國家”那都是軍閥,軍閥怎麼能稱為大明呢?那是一盤散沙,怎麼能說他們是大明呢?大明皇帝已經死了,你們剩下的軍閥互相爭鬥,那不是在嚯嚯老百姓?又怎麼能說是明朝後裔?

    所以,清朝滅南明也有了個“解釋”

    這些問題都解決了,我們還會發現一個有關於中國比較“傳統”的問題,而且不得不重視的問題,那就是,自古以來中華大地上,正統皇帝,只能有一個

    所以,順治和南明的弘光,隆武,永曆皇帝,是“不能”並存的,正統只能有一個,那就是福臨,年號只能用一個,那就是順治,承認南明是明,你是中華的正統皇帝還是我是正統皇帝?但是,如果說1644年大明已經被推翻了已經滅亡了,那麼,以上我們所說的有關於正統性的討論,解決方法就都水到渠成了,正統皇帝當然是,也只能是入關“救民於水火”以及我們大明公務員的順治皇帝了

    清朝的一系列做法,總而言之,就是在給自己的政權找合法性,而1644年明朝滅亡,無疑是自己最“合法”的說法,所以,明朝,它必須是1644年就滅亡了

    再加上滿清200多年的不斷宣傳,1644年明朝滅亡,已經根深蒂固了

    以上純屬個人瞎扯淡,觀點不同就當我在放屁好了

  • 4 # 暮雨清風

    原因很多,簡單說一點,核心政權問題(政治合法性),北宋亡後,中央政府(核心政權)還在。崇禎自縊以後,明朝的中央政府其實已經被沒了。南明那些小朝廷,更像藩王軍閥的地方割據,沒有實質統一的中央政府。因此,無論是夔東十三家的失敗還是鄭克塽投降,都只能算地方割據政權的結束。個人見解。

  • 5 # 靜夜史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

    同樣是漢人政權滅亡,為什麼南宋滅亡不是1276年元軍攻陷臨安?為什麼明朝滅亡不是1661年永曆帝被殺害?

    這句話用白話文應該這麼解讀:對於一個國家而言,是皇帝重要還是都城重要?

    答案肯定莫衷一是,但是我們能意識到的就是,皇帝遠遠要比都城重要,所謂“留得青山在,不愁沒柴燒”。

    所以,封建王朝,只要皇帝還在,到哪都能組建政府,都城被攻佔,回頭搶回來就是了。所以,都城的淪陷不能算作王朝的結束!

    所以唐朝都城兩次被吐蕃攻佔,還有兩次分別被安史叛軍和黃巢起義軍攻佔,唐朝依然沒有滅亡;所以元順帝逃離大都,回到蒙古高原,能夠繼續作為元朝勢力和明朝對峙。

    所以南宋以崖山海戰,陸秀夫揹負宋少帝投海,南宋的皇室血脈正式中斷,成為南宋滅亡的標誌。

    有的人說,永曆帝難道不是皇室血脈嗎?不好意思,還真的不是,崇禎帝作為皇帝,在最後關頭沒有讓太子到南京監國,導致朱明皇室在北京城破後死的死,逃的逃,血脈已經完全斷絕。到朱由崧建立弘光政權後,實際上都是明朝的地方藩王,和皇室是兩碼事。

    明朝的滅亡,是皇帝殉國加宗廟都城丟失,但是仍然是以崇禎的死作為明朝的終點。

    另外需要說明的是,宋朝和明朝的斷代基本是由後人完成的,因此對於王朝何時滅亡,後人的主觀判斷決定了後來人的認知。

    比如南明和明朝的關係,就因為清朝統治者的取向而進行了粗暴的割裂。在清朝看來,明朝是正義的,為了給明朝報仇,清朝要拼命地打李自成等流賊。但是對於南明,則是清朝必須消滅的刀下之鬼,所以必須邪惡。因此南明不能作為明朝的延續,這樣讓清朝自我矛盾,難以取得民心。

    所以,明朝必須止步於崇禎自縊,別無他選。

    多有疏漏,煩請斧正!

    我是“靜Yes”,一個愛好歷史的妹紙!期待關注!

  • 6 # 軍緣鑫播客

    這個問題很簡單,用哪一年來斷代,主要看史書由誰修,什麼時候修,在什麼情況下修。

    1.宋史。

    宋史是元朝修的,但沒有用元朝開國的1271年。為什麼呢?因為宋史是元朝末年才修的,而且是與遼史和金史一起修的。

    如果宋史用1271年來斷代,那麼,在南宋之前滅亡的遼史和金史用哪一年呢?

    因此,宋史遼史和金史,只能用它們政權實際消亡的時間來記錄,而不能用元朝的立國時間。

    2.明史。

    明史從康熙年間開始編修,直到乾隆年間才定稿,歷時九十多年。由於清朝入關是在1644年,在修史的時候,自然要用1644年斷代,否則,按照南明政權完全消亡來算,順治都不能稱為皇帝了。

    既然是康熙開啟修明史,自然不會接受這個結果,史官們就算有想法,最終也沒辦法。

  • 7 # 歷史扯吧

    看了前面答友的回答,感覺很有道理,不過還想補充兩個理由。

    第一,文化因素。

    元朝統治者,打仗都是高手,打完了對手就自己相互鬥爭,幾乎每一任皇帝上臺,都會踩著幾具屍體。他們不夠重視文化,不太懂得文化治國的道理,至於哪年完結宋朝,真不太關注。

    清朝皇帝們就不一樣,非常注意文化上進行洗腦,包括辮子這樣的事,都上升到戰略高度看待。因此,清朝會認定南明是偽政權。

    第二,客觀因素。

    宋史是元朝末年才修的,那個時候元朝危在旦夕,哪裡顧及得上皇家臉面問題,中間有幾年交叉期,也是正常的。更何況,金史和遼史,是一起編修的。

    相反,明史是清朝初期開始修,自然不會不顧及皇帝感受。

  • 8 # 天涯看點歷史號

    我們的教科書上明確的寫道“明朝(1368—1644年)”,大家這麼多年也一直以1644年作為明朝滅亡的標準時間,實際上這是不正確的。

    明朝版圖

    1644年明朝雖然首都北京失守,崇禎皇帝上吊自盡,但是明朝還掌握著中國大部分的領土,只是北方被大順軍和入關的清軍佔領,天下究竟鹿死誰手,1644年絕對沒有分出勝負,不管是李自成、多爾袞還是南明都有機會。

    1644年形勢

    歷史上多次有過國都淪陷、政府南移的先例,比如西晉、北宋,政府南移後又有了新的政府,雖然從後人的角度將其認為的劃分為了西晉東晉、北宋南宋,但是從東晉和南宋皇室的角度來看,他們從來不承認自己的晉朝和宋朝在遷都之後就滅亡了。

    而明朝也是類似的情況,北京城破,崇禎上吊自殺,確實是國破,但是山河依然在,至少大部分在,明朝自朱棣遷都北京之後南京依然作為陪都存在,有著一套完整的備份政府系統,所以在崇禎的死訊經過一個多月傳遞到南京之後,當時南都的大臣們又擁立了福王朱由崧作為新的皇帝,所以從當時的角度來說,明朝只是皇帝死了,換了一個新皇帝,北京被攻破了,但是南京還在,而且大部分領土還在,不管能不能收復北方領土,只要籌劃得當,保住江南半壁江山,再為大明延續百年國祚,成為與東晉、南宋比肩的南明也未可知。

    最終,雖然明朝未能重複東晉、南宋故事,但是忠於明朝的軍民在1644年之後也堅持抗清十幾年,留下了很多可歌可泣的故事。

    所以,明朝絕對不是亡於1644年,而我們歷史課本上的觀點基本取自清朝所修的《明史》,出於一些政治因素的考慮,清朝的統治者不希望讓百姓們看到1644年之後南明將士們的奮鬥,所以將1644年定做明朝滅亡的日期,這樣也有利於加強清朝自身政權的正當性(根據清朝的宣傳,清朝是為了給崇禎復仇才應邀入關的,入關將之後鎮壓南明的史實寫入史書,勢必會影響清朝的統治正當性)。

    而我們的教科書在描述明朝歷史時多則以《明史》為基準,所以將1644年作為明朝滅亡的時間。

    明史

    那麼明朝不是滅亡與1644年,那麼明朝滅亡於哪一年呢?關於這一點,史學界也是眾說紛紜。

    南明史專家、著有《南明史》的顧誠先生則認為明朝滅亡的時間點是1664年夔東十三家的覆亡,因為這標誌著以永曆皇帝為旗幟的大陸抗爭結束,顧誠先生未將在臺灣堅持抗清的鄭經政權納入南明史中,原因是之後吳三桂發動三藩之亂時,鄭經也有參與,而將三藩之亂納入明史不甚妥當,故對鄭氏部分僅取到鄭成功去世之時。

    當然還有一種說法,將鄭氏在臺灣的堅持也納入南明史中,直到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鄭克爽投降為止,這種觀點的理由是鄭氏在臺灣的鬥爭名義上也是奉明朝正朔的。

    還有一些其他的說法,比如明朝亡於1645年6月7日,這一天明朝南京政府正式向全境臣民下達投降書,這一天標誌著滿清正式成為中國的統治者,但是這種說法也頗失偏頗。

    筆者則認為明朝應該亡於1659年,這一年南明的最後一個皇帝永曆皇帝迫於清軍的壓力,逃亡緬甸,自永曆逃出中國那一刻起,明朝的小朝廷正式成為了流亡政府,對國內政局徹底喪失掌控,而且也基本恢復無望了。

    1659年形勢圖

    永曆皇帝

    但是不管是哪種觀點,明亡於1644年肯定是錯誤的。

  • 9 # 楊先生9827

    南宋趙昺是1279年3日19日投海的。明朝朱由檢是1644年4月份上吊自盡的,其實明朝完全覆滅是在1662年。

  • 10 # 蘭臺

    明朝滅亡於1644年是我們歷史教科書這麼寫的,而歷史教科書之所以這麼寫,是因為《明史》把明朝滅亡的時間定在1644年,崇禎帝上吊。所以教科書按照《明史》記載的,就認為明亡於1644。

    但是,明亡於1644只是《明史》的說法,《清史稿·吳三桂傳》就認為明朝亡於1662年,標誌性事件是李定國兒子向吳三桂投降。

    而清高宗就乾隆帝則認為明朝滅亡的標誌應該是1645年弘光帝被俘。

    所以,明朝究竟於哪年滅亡有很多種說法,教科書只是選擇了《明史》的說法。

    不過我個人覺得明朝亡於1644年對於網際網路上廣大喜歡明朝的朋友來說是一件好事,如果明朝滅亡於1662年,那麼所謂的明朝三百年“不稱臣不納貢不割地不和親”就是吹牛皮了。

    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如果不承認明朝於1644年滅亡,那麼在1645年明朝法理上的最高統治者確實向清帝國提出了割讓江南四郡為條件的求和。

    當然,這個時候清帝國南征統帥多鐸兵鋒已經直指南明臨時首都杭州了,自然不可能同意這個議和條件。

    但是,清帝國沒同意,不代表明帝國沒有割地,沒有納貢,沒有稱臣。

    來,我給大家仔細講一講1645年,明帝國如何稱臣割地納貢求和的。

    故事主人公是明帝國潞王朱常淓,他的父親是明神宗的弟弟,所以朱常淓其實是明神宗的侄子,明莊烈帝的堂叔。

    明莊烈帝自殺後,留在南京附近的明帝國宗室王爺裡,除了福王,也就是後來的弘光帝外,就屬潞王朱常淓的血統距離明神宗、光宗、熹宗這一脈最近。(永曆帝當時還在廣西)所以東林黨提出立潞王朱常淓也不是完全無理取鬧。

    當然,後來還是立了福王,也就是弘光帝。之後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弘光元年(1645年)五月二十八日,清軍俘獲了弘光帝。

    但是弘光帝被俘不代表南明滅亡,當時明帝國殘餘勢力聚集在杭州,因為弘光帝被俘,所以此時南明沒有皇帝,六月初七,文武百官朝見鄒太后(弘光帝生母),請求鄒太后任命潞王為明帝國監國,也就是潞王成為了當時南明最高權力者。

    六月初八,潞王接受了鄒太后的委任,成為明帝國“監國”,也就是代替弘光帝成為明帝國最高統治者。而且潞王監國在手續上、在流程上比後來唐王、桂王(永曆帝)要合乎法條,確實是毫無爭議的”監國攝政“。

    而潞王即“監國”位後乾的第一件事就是派出使臣以割讓江南四郡以及稱臣的條件向清帝國求和。

    從這個角度說,假如我們以乾隆帝主張的明朝滅亡於1645年,或者《清史稿·吳三桂傳》主張的明滅亡於1662年作為明朝滅亡的時間,那麼明朝最高統治者確實就幹過了“稱臣納貢割地”的事情。

    所以,《明史》讓明朝滅亡於1644年,我覺得挺善意的,不然只要晚一年,今天的“明粉”就沒辦法說“明朝三百年,不稱臣不納貢不割地不賠款不和親”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女人的安全感是自己給的”你認同這句話嗎?為什麼?